龍江船廠志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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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牧、右曰督造。

    )又立分司題石牌。

    (自為記雲:環留都長江也,天塹之也。

    人固之,江操耳,戰船由設也。

    江為通津,警往來之暴,有巡船焉。

    由江而入,臨都城曰龍江。

    十餘裡分司署焉。

    分都水司督造船事,而駐紮于此也。

    所屬有提舉司、有幫工廳,造船之所也。

    屬官提舉一員、副提舉二員、典史一員。

    正德年間裁減,存提舉、副提舉各一員,今止存提舉矣。

    凡造船之料物司之也。

    計料有科,人匠有科,屬史各承行也。

    人匠皆洪武、永樂年間取江西、福建,湖廣、浙江、南直隸邊江府、縣熟于造船者,挈家于提舉司隸籍。

    今知藝者,百無一二,召外匠也。

    幫工有軍指揮,十、百戶各一員,率以趨之;聽提舉司取揆于江口之營也,工竣皆随船歸操焉。

    分司惟督視其成,若夫驗料、正費、謹作、衡工亦不敢辭勞也。

    利之所在,弊端毛舉,匪明蔽宜,匪公蔽仁,匪毅蔽斷,匪介蔽惠,徒法無威,妄費濫功,非也。

    難易之間,克任與否,嫌疑非所計,無愧而已。

    是職也,成化以前,文案灰燼。

    二十三年,本部奉欽依委官一員,嚴督提舉司官吏、匠作及南京中軍都督府差撥官軍,督造之責蓋重也。

    往歲,部委攝行,乃事更代不常,右侍郎新泰崔公請于廷,添注主事一員,帶俸南京工部都水司,比洪閘例,專任三年,滿日起送吏部改選。

    督造之責始專也。

    予始承乏人,曰:南京之清秩也。

    抵任,諸寮曰:吾部之仙官也。

    予以為然,可免俗累矣?按其事舛舛然,略無統紀。

    既而視船于營,弊殆甚焉!予心不遑甯也。

    夫以保障重寄,乃兒戲如此哉!江南窮民膏血取集于船,必視為官物焉,仁者不為也。

    歸其究,其在我者,一一經理之,料惟真、用惟當、工惟精,弊者滌,廢者複,斯工速用舒。

    船皆為經久圖也。

    但歸于營,吾未如之何矣。

    右侍郎懷慶何公轉聞命下,檄予會同兵部職方、兵科,按季點閘,故壞船者賠且罪。

    籲!持刀斷水,能如之何?然愈于不為也。

    漸可緻警,工作庶乎少息,民征可疏,緩急可有備矣。

    不自反者,乃我咎焉,惑也。

    所惜者,交承不面,事輿俱往,來者之容心,未必不猶我之初來也。

    茲用石端疏分司專任者姓諱、附籍、任年月于其下,來者如次而具,則專任分司者,自是秩然于目矣。

    雖然人之賢否、職之舉墜,觀之者得以指其名而臧否之,予不能無罪也。

    僭及膚妄,非敢為炫且伎激雲耳,惟同志君子矜恕焉,幸也。

    ) 十七年主事張瀚建更樓于門之左右隅。

     二十六年,主事裘衍建希侃堂于儀門之北,依谷亭于堂左。

    (自為解雲:魯江子至龍江之明年,為嘉靖丁未。

    時維朱明,伏金于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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