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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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撫之,終不去,反呷呷向人,若相告語者(上五字删)。

    少間,風益甚,舟欲沉。

    向馬祖蔔筄,求船安,不許;求免死,得吉;自棄舟中物三之一。

    至二更(上三十二字删),遙見小港,衆喜幸生(上四字删),以沙淺不能入;姑(姑字删)就港口下椗。

    舟人困頓,各就寝(上七字删)。

    五鼓失椗(失椗改椗失),船無繫(上三字删),複出大洋。

    浪擊舵折,衆首又裂,知不可為(上八字删),舟師告(告字删)曰:「惟有劃水仙,求登岸免死耳」!劃水仙者(上四字删),衆口齊作钲鼓聲,人各挾一匕箸,虛作棹船勢,如午日競渡狀。

    凡洋中危急,不得近岸,則為之(上十二字删)。

    船果近岸,拍浪即碎;王君與舟人皆入水,幸善泅(上十五字删),得不溺』。

     餘文儀所修台灣府志,引裨海紀遊文亦極多。

    或和通行各本大體相同,僅稍有歧異,我曾以之為合校本的底本之一。

    但也有和使槎錄相同,而和其他版本絕不相同的地方;我也就不加理會而未說明,這是我的疏漏。

    例如使槎錄卷一水程所引第一段文字,亦見于餘志卷一附考,注語亦同。

    台灣全志本餘志「行大海中五十裡」,「五」字下奪「六」字;「鼓蕩」作「鼓盪」;又注語「關童」作「關重」。

    使槎錄原文如下:『澹水登舟,半日即望見官塘山(原注:一作關童)。

    自官塘趨定海,行大海中五六十田,至五虎門。

    兩山對峙,勢甚雄險,為閩省門戶。

    門外風力鼓蕩,舟甚颠越。

    既入門,靜渌淵渟,與門外迥别。

    更進為城頭(原注:土音亭頭),十裡之閩安鎮,數十裡至南台大橋』。

    以上隻八十四字,但裨海紀遊原文,從十月初四日『登舟』起,到『同至大橋』止,凡五百九十五字。

    可見删改之多。

     在我的合校本第二十五葉正面末二行,我曾提到餘志和薛志亮續修台灣縣志卷一地志海道所引上文,我亦錄出了餘志原文,但在我的合校本中,一緻沒有提到使槎錄;我再說一遍,這是我的疏漏。

    但據我現在的比勘,我這一疏漏,對于合校本是無損的。

    從正面來說,使槎錄出版雖早,引紀遊文雖多,但因删改太多,對于紀遊的校勘是沒有甚麽補益的。

     卷一「海船」,引裨海紀遊文,其删改情形如下:『餘(删)獨坐舷際,時近初更,皎月未上(上八字删),水波不動,星光滿天,與波底明星相映。

    上下二天合成圓器,身處其中,遂覺宇宙皆空(以下删八十六字)。

    海上夜黑,不見一物,則擊水以視。

    一擊而(上三字删)水光飛濺如明珠十斛,傾撒水面(上四字删),晶光熒熒,良久始滅,亦奇觀矣』!此一節文字,原書長一百七十三字,竟被删去一百零二字。

    『海上夜黑,不見一物,則擊水以視』,本是永河朋友言君右陶的話,因被删略,竟成了永河自己的知識,那又何必一試?未删部分亦無補于校勘。

     卷三「物産」亦有一則引文;但大加改竄,幾已完全失去真相。

    原文作:『又有巨木,裂土而出,兩葉始蘖,已大十圍,導人謂楠也。

    楠之始生,已具全體,歲久則堅,終不加大,蓋與竹筍同理』。

    使槎錄改為:『楠生深山中,裂土而出,全體悉具,蓋與竹筍相同。

    兩葉始蘖,已大十圍。

    歲久則堅,終不加大』。

    如此颠倒原文,橫加改易,當不能作為校勘的底本。

     卷四錄有郁永河竹枝詞,并無可資校勘之處。

    反之,原書每一首後,皆有注釋,使槎錄隻在馬祖廟前演劇一首中,稍加注語,但亦有删改。

    第八首「幹」字誤。

     卷五「番俗六考」「北路諸羅番一」「雜載」,亦引二則:前段一百五十五字,原文自合校本十一葉反面第十行起,至十二葉正面三行止,共有二百十八字,計被删六十三字。

    未删部分,于校勘無補。

    而光緒刻本且誤『令其子弟』為『今其子弟』。

    後段四十三字,原文在合校本二十一葉正面第七、八兩行,使槎錄于引文之首多加「各社」二字。

    第二句删「蓋」字。

    皆與他本異,可見為作者擅自增删。

     同卷「北路諸羅番三」「附載」引一則,原文見合校本十二葉反面第一、二兩行。

    首句另加,馀同,于校勘無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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