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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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就在去醫院探望師父的一個禮拜後,我已透過關系取得了麗星油輪限定乘客身分的賭賽票。

    過兩個禮拜,我就會以一個百貨業小開的身分登上油輪,在公海上與賭神用撲克牌一決勝負。

     是的,我對師父撒了謊。

     雖然我不認為我的「賭術」可以在幾呎間的桌子上騙赢賭神,但騙術有精妙之處,也有它的氣魄。

    最後将籌碼一股腦推出去的動作,所需要的心理素質絕不隻是單純的、理性分析後的結果。

     我暗中搜集了賭神所有可能被查到的資料。

    他的成長背景,念過的學校,被當過的科目,背棄過的朋友,受過的幫助,交往過的女人,偶而賭輸一兩局時各家的握牌狀況,丢籌碼加注時的表情錄像帶等等。

     對我這種騙徒來說,事先搜獵目标的信息極為重要。

    但如果我想進入另一個境界,我就必須很清楚,統計歸納後的資料結晶,在我與賭神實際決勝負的時候可能完全翻盤,而這種瞬間崩裂的逆擊将對我造成無法挽回的心理創傷。

     賭神之所以為賭神,除了他的眼力與快手,更重要的是他在最關鍵時刻完全不可捉摸,對手先前所得到的「賭法側寫」,将變成困惑對手的迷霧。

     閉上眼睛,我常推演着各種狀況。

     我的腦中已經存盤了幾個對決模式的方案,但我相信一定會遇着所有方案都失效的絕境。

    那無妨,我擁有可和騙術與之抗衡的自信,我信任自己能夠在那個時候想出第一千零一個妙到颠毫的出牌方式。

     為了放輕松,我在搞累時也會請小敏跟我玩牌。

     我費了很大的精神才教會小敏「詭陣」的玩法。

     抱歉,我忍不住想提提「詭陣」這隻有真正賭術行家才了解的東西。

     在以前還是以撲克牌「梭哈」決勝負的國際賭賽,許多賭術行家紛紛栽在運氣不佳,或是籌碼先天不足的情況。

    雖然「梭哈」還是擁有許多的技術層面在裡頭,但非技術因素的幹擾還是太多,使得财大氣粗的賭客明顯占了優勢,往往最後誕生的賭神,根本就是個擁有半個國家的巨賈,或是運氣好到恰巧拿了副打死福爾豪斯的同花順。

     所以名為「詭陣」的新玩法出現了。

     「詭陣」包含的戰術應用、牌型變換、邏輯推算、與心理技術,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境界,這個境界強悍到,隻有最厲害的賭徒(或者數學家)才有資格、才有能力參與其中。

     怎麼說?如果你看了以下的規則如果不暈頭的話…… 詭陣 基礎規則: 1.參賽者四人,決勝負的規則以「梭哈」為基礎。

     2.拆開全新的四副牌,去除八張鬼牌,再經過徹底洗牌後,由四位參賽者随機選出五十二張牌,最後再加入兩張鬼牌。

    共計五十四張牌。

    (也就是說,裡頭可能有十六張七,或十六張老K,如此類推。

    ) 3.每個人都可以從廢棄的牌堆裡,挑選十張觀看。

    玩家得以自行決定要不要跟其它玩家公開分享這些信息,但不能私下交換情報。

    (也就是說,你至少可以知道哪十張牌不在「詭陣」之中。

    也由于每個人得到的信息不一樣,所以掌握的信息籌碼也不同。

    ) 4.鬼牌可以當作任何一種牌型,不限花色大小。

     5.擁有鬼牌的玩家可以放棄使用鬼牌的權力,強制命令特定玩家必須換掉某一張特殊指定的牌,透過發牌員重發(此權力包括換掉底牌)。

    此時用掉鬼牌的玩家則亦由發牌員手中取得新的一張牌(這種權力必須在最後開牌前使用,若執行強制換牌,則有跟注到底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