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十四外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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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當死者,輒從洞口投之,競無有出者。
(《河上楮談》)涪州諸處妖人王大虎等行抹臉兒法,其法先於家鑿地窖用製造迷藥,逢男女先念一咒,順臉一抹。
其人覺後有虎,左右皆水,唯前有路,不得不往,引納窖內二三日,用藥湯解之,轉遞夷方酉陽貸賣,違拗即投江中。
後迷一兄陶春益,賣與客船上,客醉,春益逃歸,白父與說,亦 迷縛將加害其婦,急控憲台行州密捕,皆獲焉,抵法如律,此害遂除耳。
(《河上楮談》)麻陽北城外有飛山廟。
天順中,浮梁李春宰邑時,有張長壽者因貧奉廟中香火,一日掘地獲窯銀數百錠,皆有“長壽”字,顧廟中無斧鑿,乃往從匠者借斧碎之,稍稍置衣食。
匠者詰其故,不能隱,告之邑宰,單而入之銀萬餘兩盡取為修理費。
今縣治及城,皆當時建也。
邑人雲:舊紅巾亂,有田姓者為魁,一夕從重慶劫長壽縣庫銀,故長壽物也,而發者姓名適與之合,是殆有神啟之輿。
(《河上楮談》)明氏存日,以長壽、墊江、大足為雞鵝食邑,所征谷以石計,後遂以定稅額,故三縣歲課獨重。
雲嘗條其事,上官以額久定,不便改第,稍為減別征,然後當有處也。
(《河上楮談》)晉郝隆為南蠻參軍,三月三日作詩曰:娵隅躍清池。
桓溫問何物,答曰:蠻名魚為娵隅。
桓曰:何為作蠻語?隆曰:千裡投公,始得一蠻府參軍,那得不作蠻語?(《世說》)白樂天謫忠州,入峽將過巫山,秭歸人繁知一先于神女祠粉壁人署之曰:忠州刺史今才子,行過巫山必有詩。
為報高唐神女道,速排雲雨候清詞。
居易睹題處暢然,邀繁生同濟遊詠焉。
(《詩話》)敬昭道為大理評事。
延和中,沂有反者,詿誤四百餘人,系在州獄,昭道據赦文而免之。
時宰切責大理:奈何赦反人家口?大理卿及正等失色,引昭道,怒而責之。
昭道以赦文對反覆詰難,至於五六,執政無以奪之,詿誤悉免。
擢監察禦史。
又先是夔州征人舒萬福等十人行次巴陵渡灘溺死。
道因使巴渝,至萬年驛,夢此十人祈哀至於再,乃召驛吏問之,吏對如所夢。
即募善遊者出其屍,具酒肴以酹之。
觀者莫不歔欷,乃移牒近縣,備槥櫝歸之故鄉,征人聞者,無不感仰。
(《太平廣記》)東川招討顧彥朗、弟彥暉兄弟先後襲鎮。
在蜀時,有術士朱洽者,常謂人曰:二顧雖位尊方鎮,生無第宅,死無墳墓。
人莫能論之。
或曰:二顧自天德軍小將際會立功,便除東川,弟兄疊據。
大顧薨,遺命焚骸,歸葬豐州。
事未果,至小顧狼狽之日,送終之禮又闕焉。
即朱氏言於斯驗矣。
(《北夢瑣言》)蜀禦史中丞牛希濟文學繁贍,超于時輩,自雲詞科可以俯拾,或夢一人,語曰:郎君分無科名,四十五以上方有官祿。
覺而異之。
旋遇喪亂,流寓於蜀,依季父。
又以氣直嗜酒,為季父所責。
旅寄巴南,又為時輩所排,十年不調。
為蜀主所知,召對除起居郎,累加至憲長,是知向者之夢何其神也。
(《北夢瑣言》)唐長孫無忌奏:別敕長流,以為永例。
後坐事敕長流黔南,至死不復回,此亦為法之弊。
(《朝野僉載》)唐太和五年,梓州人倪勤,以武略稱,因典涪州興教倉。
素持《金剛經》,倉有廳事面江,甚為勝概,乃設佛像而讀經。
其中六月九日,江水大漲,唯不至此廳下,益讀益勵,洎水退,周視數裡,室屋盡溺,唯此廳略不沾漬,倉亦無傷,人皆禮敬。
(《報應錄》)巴南宰韋氏常念《金剛經》,唐光化中,至泥溪遇一女人,著緋衣,挈二子偕行同登山嶺,行人相駐叫噪,見是赤貍大蟲三,子母也。
逡巡與韋分路而去,韋終不覺是持經之力也。
(《述異》)蘇長,武德中為巴州刺史,赴任至嘉陵江,風浪覆舟溺其家六十餘人,唯一妾常讀《法華經》,水入船中,妾頭戴經函,誓與俱溺,隨波氾濫,頃之著岸。
逐經函而出,開視其經,了無濕汙,獨存其命。
(《法苑殊林》) 宋太原人王球,字叔達,為涪陵太守,以元嘉元年於郡失守,系在刑獄,防鎖堅固。
球先精進用心尤至。
獄中百餘人並多饑餓,球每食皆分施之,日自持齋,至心念觀世音。
夜夢升高座見一沙門以一卷經與之,題名“光明按行品並諸菩薩”,名球得而披讀,忘第一菩薩名,第二觀音,第三勢至。
又見一車輪,沙門曰:此五道門也。
既覺,鎖斷脫。
球心知神力,彌增專志,因自釘治其鎖。
經三日而被原宥。
(《法苑珠林》)東川牙將者,其子常瘖,忽一日畫地告其父曰:某宿障深重,被茲業病,聞大聖院神通,欲捨身出家,依止供養,冀消除罪根耳。
父許之,由是虔潔焚修,夙夜無怠,經數載倏爾能言,抗音清辯,超於群輩。
後有跛童子者觀茲奇異,發願於大聖院,終身苦行,懴悔求福。
未逾期歲,忽能起行,筋骨自伸,步驟無礙。
事悉具本院碑,殿右東廡有瘖僧、跛童子二畫像並存焉。
(《太平廣記》)吉陽治在涪州南,溯黔江三十裡,有寺,設像靈應,古碑猶在,物業甚多,人莫敢犯。
涪州禆將藺庭
(《河上楮談》)涪州諸處妖人王大虎等行抹臉兒法,其法先於家鑿地窖用製造迷藥,逢男女先念一咒,順臉一抹。
其人覺後有虎,左右皆水,唯前有路,不得不往,引納窖內二三日,用藥湯解之,轉遞夷方酉陽貸賣,違拗即投江中。
後迷一兄陶春益,賣與客船上,客醉,春益逃歸,白父與說,亦 迷縛將加害其婦,急控憲台行州密捕,皆獲焉,抵法如律,此害遂除耳。
(《河上楮談》)麻陽北城外有飛山廟。
天順中,浮梁李春宰邑時,有張長壽者因貧奉廟中香火,一日掘地獲窯銀數百錠,皆有“長壽”字,顧廟中無斧鑿,乃往從匠者借斧碎之,稍稍置衣食。
匠者詰其故,不能隱,告之邑宰,單而入之銀萬餘兩盡取為修理費。
今縣治及城,皆當時建也。
邑人雲:舊紅巾亂,有田姓者為魁,一夕從重慶劫長壽縣庫銀,故長壽物也,而發者姓名適與之合,是殆有神啟之輿。
(《河上楮談》)明氏存日,以長壽、墊江、大足為雞鵝食邑,所征谷以石計,後遂以定稅額,故三縣歲課獨重。
雲嘗條其事,上官以額久定,不便改第,稍為減別征,然後當有處也。
(《河上楮談》)晉郝隆為南蠻參軍,三月三日作詩曰:娵隅躍清池。
桓溫問何物,答曰:蠻名魚為娵隅。
桓曰:何為作蠻語?隆曰:千裡投公,始得一蠻府參軍,那得不作蠻語?(《世說》)白樂天謫忠州,入峽將過巫山,秭歸人繁知一先于神女祠粉壁人署之曰:忠州刺史今才子,行過巫山必有詩。
為報高唐神女道,速排雲雨候清詞。
居易睹題處暢然,邀繁生同濟遊詠焉。
(《詩話》)敬昭道為大理評事。
延和中,沂有反者,詿誤四百餘人,系在州獄,昭道據赦文而免之。
時宰切責大理:奈何赦反人家口?大理卿及正等失色,引昭道,怒而責之。
昭道以赦文對反覆詰難,至於五六,執政無以奪之,詿誤悉免。
擢監察禦史。
又先是夔州征人舒萬福等十人行次巴陵渡灘溺死。
道因使巴渝,至萬年驛,夢此十人祈哀至於再,乃召驛吏問之,吏對如所夢。
即募善遊者出其屍,具酒肴以酹之。
觀者莫不歔欷,乃移牒近縣,備槥櫝歸之故鄉,征人聞者,無不感仰。
(《太平廣記》)東川招討顧彥朗、弟彥暉兄弟先後襲鎮。
在蜀時,有術士朱洽者,常謂人曰:二顧雖位尊方鎮,生無第宅,死無墳墓。
人莫能論之。
或曰:二顧自天德軍小將際會立功,便除東川,弟兄疊據。
大顧薨,遺命焚骸,歸葬豐州。
事未果,至小顧狼狽之日,送終之禮又闕焉。
即朱氏言於斯驗矣。
(《北夢瑣言》)蜀禦史中丞牛希濟文學繁贍,超于時輩,自雲詞科可以俯拾,或夢一人,語曰:郎君分無科名,四十五以上方有官祿。
覺而異之。
旋遇喪亂,流寓於蜀,依季父。
又以氣直嗜酒,為季父所責。
旅寄巴南,又為時輩所排,十年不調。
為蜀主所知,召對除起居郎,累加至憲長,是知向者之夢何其神也。
(《北夢瑣言》)唐長孫無忌奏:別敕長流,以為永例。
後坐事敕長流黔南,至死不復回,此亦為法之弊。
(《朝野僉載》)唐太和五年,梓州人倪勤,以武略稱,因典涪州興教倉。
素持《金剛經》,倉有廳事面江,甚為勝概,乃設佛像而讀經。
其中六月九日,江水大漲,唯不至此廳下,益讀益勵,洎水退,周視數裡,室屋盡溺,唯此廳略不沾漬,倉亦無傷,人皆禮敬。
(《報應錄》)巴南宰韋氏常念《金剛經》,唐光化中,至泥溪遇一女人,著緋衣,挈二子偕行同登山嶺,行人相駐叫噪,見是赤貍大蟲三,子母也。
逡巡與韋分路而去,韋終不覺是持經之力也。
(《述異》)蘇長,武德中為巴州刺史,赴任至嘉陵江,風浪覆舟溺其家六十餘人,唯一妾常讀《法華經》,水入船中,妾頭戴經函,誓與俱溺,隨波氾濫,頃之著岸。
逐經函而出,開視其經,了無濕汙,獨存其命。
(《法苑殊林》) 宋太原人王球,字叔達,為涪陵太守,以元嘉元年於郡失守,系在刑獄,防鎖堅固。
球先精進用心尤至。
獄中百餘人並多饑餓,球每食皆分施之,日自持齋,至心念觀世音。
夜夢升高座見一沙門以一卷經與之,題名“光明按行品並諸菩薩”,名球得而披讀,忘第一菩薩名,第二觀音,第三勢至。
又見一車輪,沙門曰:此五道門也。
既覺,鎖斷脫。
球心知神力,彌增專志,因自釘治其鎖。
經三日而被原宥。
(《法苑珠林》)東川牙將者,其子常瘖,忽一日畫地告其父曰:某宿障深重,被茲業病,聞大聖院神通,欲捨身出家,依止供養,冀消除罪根耳。
父許之,由是虔潔焚修,夙夜無怠,經數載倏爾能言,抗音清辯,超於群輩。
後有跛童子者觀茲奇異,發願於大聖院,終身苦行,懴悔求福。
未逾期歲,忽能起行,筋骨自伸,步驟無礙。
事悉具本院碑,殿右東廡有瘖僧、跛童子二畫像並存焉。
(《太平廣記》)吉陽治在涪州南,溯黔江三十裡,有寺,設像靈應,古碑猶在,物業甚多,人莫敢犯。
涪州禆將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