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府續志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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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總鎮府毀于火。
十四年十一月初六日,西市魁善坊午時火,至酉時止,毀民居一百二十餘煙。
十七年十二月,迎春,土牛頭無故自落,東嶽廟右邊金剛頭亦自落。
是月初十日,雷。
十八年五月,霪雨不止。
至六月初三日,山多崩裂,田畝淪沒,古山嶺頭有山忽移動,離其故處,山頂草木皆如故不動。
康熙元年四月二十五日,兩日并出,過橋者于水中見之。
是日晚,西北方星隕如雨。
六月二十一日,溪水暴漲,渾濁如膏,臭穢觸人,水中魚鼈盡死,近水居民泊船戶有拾死魚至百斤者。
少者亦不下十餘斤,田中鳅鳝蝦魚亦死。
七月初四日,月如雀口,一開一合,移時乃定。
本月二十四日日落時,複有一日中光,四圍稍蒙黑,如初磨鏡,前進者三,瞬息而沒。
二年三月十三夜,月圓如望,無纖毫缺陷。
本月二十六日,日量四圍,紅綠環繞如虹。
十一月初七夜,雷,桃李花。
三年八月初二日午時,郡庠銀杏樹乃數百年物,輪囷離奇,生聖殿階墀下,火無故從空中發,煙焰漲天,亟斧而以水沃之,愈沃愈熾,久之乃滅。
五年,邵武水北虞姓婦一産五子,四男一女,以月數未足,俱不生,置一竹筐中,棄而瘗之。
七年正月二十七、八、九三日晡後,有白氣見西南方,其長亘天,上大下銳。
七月二十四日辰時,白虹見西南方。
八月内,人家畜雞宰殺去,毛管下生小蟲如米蛀,頭嘴皆黑,人盡棄之。
是月無人敢食雞者。
十年五月内,大水為災,詳見建置類。
光澤順治三年春,江右山寇竊發,闖入境内,破壞城鄉。
伊時升平日久,民不知避,殺傷以萬計,婦女墜崖投河者,不知凡幾,然有未識姓名者,莫能為之表揚。
順治五年三月,金、渠倡亂,寇由泸溪、新城各道并進,盤踞鄉城,人民死亡始盡,田地荒蕪幾遍。
自三月至八月,民莫聊生,從耒變異,未有如是之慘者也。
順治六年大饑,順治七年大饑,順治八年大饑。
苦旱三年,人民流亡甚衆。
康熙元年六月,天甚晴朗,忽然洪水瀑漲,魚蝦驚竄,沿江居民出沒于層波巨浪中。
傳雲金坑龍井起水,摧陷光澤、邵武、新城等邑。
十年五月内,大水為災,詳見建置數。
泰甯明崇祯九年丙子七月,西街巷葉曰秀家出祟,樓上物件自出廳堂,廂内衣服,起火自焚,不延二處。
崇祯十六年癸未十一月,邑今餘蛟翔到泰、建交界之黃坪棟,獲強盜李子始兄弟三人斬之。
又帶歸範辟一人,于十二月二十八日枭于演武塲,泰之殺運肇矣。
丙戍年正月二十八夜四更初,城内外人皆聞鬼哭。
清自順治四年丁亥至丙申,民之苦于兵者十年,此十年内,一日猶如一年,咆哮城市,蹂躏場圃,抑價強取,活斃鄉民,米豆薪炭不入城,貨物不出市,一旦撤去,民以安堵,祥孰有大于此者。
全文載縣志。
康熙十年五月内,大水為災,詳見建置數。
建甯明崇祯十年戊寅夏五月六日,有蛟出于饒山,山崩水溢,漂流廬舍,死者數十人。
先是謝家窯有石洞,圓而不廣,常有雲氣出于其中。
至是日,有物畫出,陰雲四合,不見其形,初無他異。
離洞五裡,忽有黑水湧出平地,兩山對峙之處,巨木數萬章,悉拔根偃仆,山盡崩裂,巨石如廚、如櫃、如幾塌者,飄蕩波中,若浮苴梗。
又巨石長數丈,可曬谷八九石,亦漂流五裡。
自謝家窯至源口二十裡,田中巨石棋布,喬木合抱者為巨石剉戛,皆糜碎而中虛,黑水從居民屋内湧出,頃刻漂去廬舍,溺死數十人。
其死者或身首異處,或手足俱無,或髒腑皆虛。
其水條忽而湧,轉瞬而涸。
有鄉農在田間作務,攜女手而歸,餘波忽及父子颠,頃再起視,其水忽巳涸矣。
蛟至袁莊,乃入大河。
清順治五年戊子,江帥金聲桓、王得仁據南昌叛,各郡響應,鄉寇倚勢攻城,王用屢出破之。
三月十一日,寇焚水南,晚又焚比郊,共毀廬舍數千家。
用欲出救,署令孫志儒泥孤虛之說,力沮之。
四月十八夜,僞将歐陽芬率兵數千耒襲城,半巳登陴。
王用病初愈,鼓義而戰,殲數百人而城全。
芬破新城,保羅源,據其地,久之乃去。
閏四月初四日,江寇杜承芳率賊及鄉寇五六萬至城下,叛将劉鳳、劉龍為内應,以城降,縱兵大掠。
初九日,杜率大隊捆載而去,留僞将數人,賊兵數千駐城中,朘索百方。
城中膏血盡,乃遍掠近鄉。
環邑
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總鎮府毀于火。
十四年十一月初六日,西市魁善坊午時火,至酉時止,毀民居一百二十餘煙。
十七年十二月,迎春,土牛頭無故自落,東嶽廟右邊金剛頭亦自落。
是月初十日,雷。
十八年五月,霪雨不止。
至六月初三日,山多崩裂,田畝淪沒,古山嶺頭有山忽移動,離其故處,山頂草木皆如故不動。
康熙元年四月二十五日,兩日并出,過橋者于水中見之。
是日晚,西北方星隕如雨。
六月二十一日,溪水暴漲,渾濁如膏,臭穢觸人,水中魚鼈盡死,近水居民泊船戶有拾死魚至百斤者。
少者亦不下十餘斤,田中鳅鳝蝦魚亦死。
七月初四日,月如雀口,一開一合,移時乃定。
本月二十四日日落時,複有一日中光,四圍稍蒙黑,如初磨鏡,前進者三,瞬息而沒。
二年三月十三夜,月圓如望,無纖毫缺陷。
本月二十六日,日量四圍,紅綠環繞如虹。
十一月初七夜,雷,桃李花。
三年八月初二日午時,郡庠銀杏樹乃數百年物,輪囷離奇,生聖殿階墀下,火無故從空中發,煙焰漲天,亟斧而以水沃之,愈沃愈熾,久之乃滅。
五年,邵武水北虞姓婦一産五子,四男一女,以月數未足,俱不生,置一竹筐中,棄而瘗之。
七年正月二十七、八、九三日晡後,有白氣見西南方,其長亘天,上大下銳。
七月二十四日辰時,白虹見西南方。
八月内,人家畜雞宰殺去,毛管下生小蟲如米蛀,頭嘴皆黑,人盡棄之。
是月無人敢食雞者。
十年五月内,大水為災,詳見建置類。
光澤順治三年春,江右山寇竊發,闖入境内,破壞城鄉。
伊時升平日久,民不知避,殺傷以萬計,婦女墜崖投河者,不知凡幾,然有未識姓名者,莫能為之表揚。
順治五年三月,金、渠倡亂,寇由泸溪、新城各道并進,盤踞鄉城,人民死亡始盡,田地荒蕪幾遍。
自三月至八月,民莫聊生,從耒變異,未有如是之慘者也。
順治六年大饑,順治七年大饑,順治八年大饑。
苦旱三年,人民流亡甚衆。
康熙元年六月,天甚晴朗,忽然洪水瀑漲,魚蝦驚竄,沿江居民出沒于層波巨浪中。
傳雲金坑龍井起水,摧陷光澤、邵武、新城等邑。
十年五月内,大水為災,詳見建置數。
泰甯明崇祯九年丙子七月,西街巷葉曰秀家出祟,樓上物件自出廳堂,廂内衣服,起火自焚,不延二處。
崇祯十六年癸未十一月,邑今餘蛟翔到泰、建交界之黃坪棟,獲強盜李子始兄弟三人斬之。
又帶歸範辟一人,于十二月二十八日枭于演武塲,泰之殺運肇矣。
丙戍年正月二十八夜四更初,城内外人皆聞鬼哭。
清自順治四年丁亥至丙申,民之苦于兵者十年,此十年内,一日猶如一年,咆哮城市,蹂躏場圃,抑價強取,活斃鄉民,米豆薪炭不入城,貨物不出市,一旦撤去,民以安堵,祥孰有大于此者。
全文載縣志。
康熙十年五月内,大水為災,詳見建置數。
建甯明崇祯十年戊寅夏五月六日,有蛟出于饒山,山崩水溢,漂流廬舍,死者數十人。
先是謝家窯有石洞,圓而不廣,常有雲氣出于其中。
至是日,有物畫出,陰雲四合,不見其形,初無他異。
離洞五裡,忽有黑水湧出平地,兩山對峙之處,巨木數萬章,悉拔根偃仆,山盡崩裂,巨石如廚、如櫃、如幾塌者,飄蕩波中,若浮苴梗。
又巨石長數丈,可曬谷八九石,亦漂流五裡。
自謝家窯至源口二十裡,田中巨石棋布,喬木合抱者為巨石剉戛,皆糜碎而中虛,黑水從居民屋内湧出,頃刻漂去廬舍,溺死數十人。
其死者或身首異處,或手足俱無,或髒腑皆虛。
其水條忽而湧,轉瞬而涸。
有鄉農在田間作務,攜女手而歸,餘波忽及父子颠,頃再起視,其水忽巳涸矣。
蛟至袁莊,乃入大河。
清順治五年戊子,江帥金聲桓、王得仁據南昌叛,各郡響應,鄉寇倚勢攻城,王用屢出破之。
三月十一日,寇焚水南,晚又焚比郊,共毀廬舍數千家。
用欲出救,署令孫志儒泥孤虛之說,力沮之。
四月十八夜,僞将歐陽芬率兵數千耒襲城,半巳登陴。
王用病初愈,鼓義而戰,殲數百人而城全。
芬破新城,保羅源,據其地,久之乃去。
閏四月初四日,江寇杜承芳率賊及鄉寇五六萬至城下,叛将劉鳳、劉龍為内應,以城降,縱兵大掠。
初九日,杜率大隊捆載而去,留僞将數人,賊兵數千駐城中,朘索百方。
城中膏血盡,乃遍掠近鄉。
環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