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府續志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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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文于康熙二年重新修理。
棠愛祠在東隅鳳石坊大街。
原名報功祠。
順治六年,邵紳、米嘉穗以臬司周亮工、總鎮池鳳鳴、守陳诘、郡丞洪秉铨、司農葉培恕、令趙之琏俱有全城功,捐赀倡建,設主祀之。
光泰建三縣載縣志。
驿鋪 邵武,據前志凡三驿。
樵川水馬,在城東鐵冶街,明嘉靖六年毀,改建南隅下水寨。
萬曆十九年再毀。
清順治四年,令趙之琏建于今所。
及後奉文并歸縣治,其驿遂廢。
杯墩馬驿,萬曆年裁去,改為公館。
府前總鋪,東路入鋪,東北路五鋪,南路六鋪,西北路六鋪,通共二十六鋪。
更城外東廂三鋪,南廂八鋪,西關二鋪,北廂二鋪,入煙冊。
光澤,據前志凡二驿。
杉關馬驿,順治十六年九月裁。
杭川水驿,原在城西,于順治十七年正月裁并,歸縣治供應。
縣前總鋪,東路二鋪,西路七鋪,通共十鋪。
泰甯無驿,惟縣前總鋪,東路七鋪,西路四鋪,南路一鋪,通共十二鋪。
建甯無驿,惟縣前總鋪,東路一鋪,南路四鋪,通共六鋪。
論曰:廬舍相環,載之周禮,監潦監濯,尚稱盛制。
迨煩務而民勞,健督而力殚,在今之世,問前旌戾止,去迹留清者,有之乎?問掃廬以俟,而一肩行使,驅車覆名者,有之乎?問夙駕晨興,所攬惟風俗,所咨惟疾苦,不事他求者,有之乎?如其有之,則霜橋月店,歡動居行,将羽檄星轺,有如雲之望矣。
嗟乎!寒溪供憶,憫其遺者誰欤? 坊表 邵武自府前八坊起,通共一百二十坊。
更有屏翰三藩坊,崇祯十三年,守楊公汝翼為分守嶺南道恭政,邑人陳之美建于鳳石坊右。
歲月淹久,兵燹頻加,坊之存者,蓋亦鮮矣。
然美名也,故不忍削而不傳。
廣節坊、清甯坊,并為廣甯坊。
福民坊、中鎮坊,并為福鎮坊。
論曰:立坊之意可知,而并坊之意不可知。
雖然,何不可知?求者因坊以為斷,應者咫尺而煙疏,分之則不足,合之則猶将絕而補焉,以勉為之也。
蓋坊不可并,而名并也,無如何也,非初竟也。
光澤共三十一坊,泰甯十六坊,科第十五坊。
更有侍禦坊,在南門内。
天啟二年,令朱仁成為萬曆丁未進士江日彩立,祭酉毀。
恩榮坊,在縣前。
天啟五年,令伍維屏為萬曆丙辰進士都谏李春烨立。
通共三十三坊。
建甯共四十一坊。
津梁 邵武橋,合城内外都遠近通共一百二十八座。
長虹橋,舊為長春橋,在南石岐山下。
順治五年戊子寇警,防将魯雲龍燒之,以絕寇路。
自是行人病涉焉,已。
亥七月,郡守原公體蒙倡議創複,未幾解任去,未獲就功。
嗣此郡守汪公麗日與郡丞張公三異、總鎮王公??,率士民醵金竣其役,凡七載而而後落成。
仍循舊址,為梁一十五道,屋一百一十四間,廣二丈二尺,延一百五十五丈。
原首事典史金啟位,今募首義士甯正卿、池騰紫、朱象乾等,有郡丞張公三異碑記。
通泰橋在邑郊,跨白渚溪,為郡泰通津。
順治四年毀于寇,康熙六年丁未募衆重建。
比關浮橋即八景中北橋春舫,每為洪流沖蕩,破碎淪溺,雖承橋之人多疏,而嚴治無益。
郡守汪公率縣令王公凡二次捐修,欲民利涉。
康熙十年更水毀三舟,隋複修補渡共十八處。
光澤橋共三十座。
杭川橋于順治年間僧人募化重建,固江閩往來之沖也。
杉陽司稅即于纜口征收官渡四處,私渡五處,泰甯橋共三十九座。
更治内橋藏于衢下而不露者三座,官渡一處,私渡一處。
建甯橋共五十六座。
論日:甚矣久其業之難也。
創者欲深喻乎守之心,而守者或不及乎創之時。
他不具論,即綏安二橋,蓋亦可鑒曰:鎮安橋在朝天門外,跨河潭之上,宋紹定元年建,後圯。
元至正二十一年文建,明洪武三十年毀,永樂十八年文建,址崇八尺,屋如舊制。
翼以欄楯。
正統二年圯,随募建,更加崇廣。
嘉靖九年,二墩圯。
二十三年又建。
萬曆三十八年毀。
天啟四年又建。
崇祯三年毀,随建随圯。
崇祯十五年又建,未獲就功。
清順治十八年又建。
康熙十年二墩圯。
日聯雲:橋在青雲嶺畔,為邑城下關,謂得石梁架溪,既濟通行,且可聚一邑之氣。
萬曆四十一年建石址甫六,濤傾其半。
天啟四年又建。
清順治四年半圯。
康熙七年募建,僅成二墩,未獲就功。
九年,郡判柳公捐俸五十兩,付義士倡建十年,衆期其成矣。
五月,洪濤複,三墩圯。
二橋之建,知在何日。
乃由斯以觀,成之遲,不覺毀之速;成之勞,不覺毀之頻。
夫豈時非利欤?地或堆出于岸,而立基非善欤?抑人事多乖,苟利其赀者,有諸塗飾之巧,不勝浚削之工,故易敗欤?何以由來若是欤?噫!久其業之所以難也。
渡共六處。
棠愛祠在東隅鳳石坊大街。
原名報功祠。
順治六年,邵紳、米嘉穗以臬司周亮工、總鎮池鳳鳴、守陳诘、郡丞洪秉铨、司農葉培恕、令趙之琏俱有全城功,捐赀倡建,設主祀之。
光泰建三縣載縣志。
驿鋪 邵武,據前志凡三驿。
樵川水馬,在城東鐵冶街,明嘉靖六年毀,改建南隅下水寨。
萬曆十九年再毀。
清順治四年,令趙之琏建于今所。
及後奉文并歸縣治,其驿遂廢。
杯墩馬驿,萬曆年裁去,改為公館。
府前總鋪,東路入鋪,東北路五鋪,南路六鋪,西北路六鋪,通共二十六鋪。
更城外東廂三鋪,南廂八鋪,西關二鋪,北廂二鋪,入煙冊。
光澤,據前志凡二驿。
杉關馬驿,順治十六年九月裁。
杭川水驿,原在城西,于順治十七年正月裁并,歸縣治供應。
縣前總鋪,東路二鋪,西路七鋪,通共十鋪。
泰甯無驿,惟縣前總鋪,東路七鋪,西路四鋪,南路一鋪,通共十二鋪。
建甯無驿,惟縣前總鋪,東路一鋪,南路四鋪,通共六鋪。
論曰:廬舍相環,載之周禮,監潦監濯,尚稱盛制。
迨煩務而民勞,健督而力殚,在今之世,問前旌戾止,去迹留清者,有之乎?問掃廬以俟,而一肩行使,驅車覆名者,有之乎?問夙駕晨興,所攬惟風俗,所咨惟疾苦,不事他求者,有之乎?如其有之,則霜橋月店,歡動居行,将羽檄星轺,有如雲之望矣。
嗟乎!寒溪供憶,憫其遺者誰欤? 坊表 邵武自府前八坊起,通共一百二十坊。
更有屏翰三藩坊,崇祯十三年,守楊公汝翼為分守嶺南道恭政,邑人陳之美建于鳳石坊右。
歲月淹久,兵燹頻加,坊之存者,蓋亦鮮矣。
然美名也,故不忍削而不傳。
廣節坊、清甯坊,并為廣甯坊。
福民坊、中鎮坊,并為福鎮坊。
論曰:立坊之意可知,而并坊之意不可知。
雖然,何不可知?求者因坊以為斷,應者咫尺而煙疏,分之則不足,合之則猶将絕而補焉,以勉為之也。
蓋坊不可并,而名并也,無如何也,非初竟也。
光澤共三十一坊,泰甯十六坊,科第十五坊。
更有侍禦坊,在南門内。
天啟二年,令朱仁成為萬曆丁未進士江日彩立,祭酉毀。
恩榮坊,在縣前。
天啟五年,令伍維屏為萬曆丙辰進士都谏李春烨立。
通共三十三坊。
建甯共四十一坊。
津梁 邵武橋,合城内外都遠近通共一百二十八座。
長虹橋,舊為長春橋,在南石岐山下。
順治五年戊子寇警,防将魯雲龍燒之,以絕寇路。
自是行人病涉焉,已。
亥七月,郡守原公體蒙倡議創複,未幾解任去,未獲就功。
嗣此郡守汪公麗日與郡丞張公三異、總鎮王公??,率士民醵金竣其役,凡七載而而後落成。
仍循舊址,為梁一十五道,屋一百一十四間,廣二丈二尺,延一百五十五丈。
原首事典史金啟位,今募首義士甯正卿、池騰紫、朱象乾等,有郡丞張公三異碑記。
通泰橋在邑郊,跨白渚溪,為郡泰通津。
順治四年毀于寇,康熙六年丁未募衆重建。
比關浮橋即八景中北橋春舫,每為洪流沖蕩,破碎淪溺,雖承橋之人多疏,而嚴治無益。
郡守汪公率縣令王公凡二次捐修,欲民利涉。
康熙十年更水毀三舟,隋複修補渡共十八處。
光澤橋共三十座。
杭川橋于順治年間僧人募化重建,固江閩往來之沖也。
杉陽司稅即于纜口征收官渡四處,私渡五處,泰甯橋共三十九座。
更治内橋藏于衢下而不露者三座,官渡一處,私渡一處。
建甯橋共五十六座。
論日:甚矣久其業之難也。
創者欲深喻乎守之心,而守者或不及乎創之時。
他不具論,即綏安二橋,蓋亦可鑒曰:鎮安橋在朝天門外,跨河潭之上,宋紹定元年建,後圯。
元至正二十一年文建,明洪武三十年毀,永樂十八年文建,址崇八尺,屋如舊制。
翼以欄楯。
正統二年圯,随募建,更加崇廣。
嘉靖九年,二墩圯。
二十三年又建。
萬曆三十八年毀。
天啟四年又建。
崇祯三年毀,随建随圯。
崇祯十五年又建,未獲就功。
清順治十八年又建。
康熙十年二墩圯。
日聯雲:橋在青雲嶺畔,為邑城下關,謂得石梁架溪,既濟通行,且可聚一邑之氣。
萬曆四十一年建石址甫六,濤傾其半。
天啟四年又建。
清順治四年半圯。
康熙七年募建,僅成二墩,未獲就功。
九年,郡判柳公捐俸五十兩,付義士倡建十年,衆期其成矣。
五月,洪濤複,三墩圯。
二橋之建,知在何日。
乃由斯以觀,成之遲,不覺毀之速;成之勞,不覺毀之頻。
夫豈時非利欤?地或堆出于岸,而立基非善欤?抑人事多乖,苟利其赀者,有諸塗飾之巧,不勝浚削之工,故易敗欤?何以由來若是欤?噫!久其業之所以難也。
渡共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