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刊曆陽典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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曆陽興錄三十四卷坿補編六卷 同治六年和州官舍刊。

    獨山莫友芝檢。

     同治四年秋,智開權篆和州,時兵燹久,百度廢弛,圖籍多灰燼,政事稍暇,日以搜羅志乘為務。

    聞嘉道閑,州先輩陳夢湖少京兆篹曆陽典錄三十四卷,較州志為詳,因遍訪之藏書家,東西辏集,始成全帙。

    慮日久散佚,文獻無征,爰籌赀重盤,校雠至再。

    其書考核精詳,采取博贍,洵足廣一州之故聞也。

    越期竣工,始得補編六卷。

    憎不早見之,以分列各條中也,仍附秦于後雲。

    六年秋八月,新化遊智開。

     重刊曆陽典錄序 古之君子為學務實得諸已而有濟于時,窮則不得已而著于言,達則以其措諸躬者見之于政事之間,而無所為書。

    惟于經則抱殘守缺,發明蘊奧,于史則網羅放失,阙疑紀實,表幽潛,垂法戒,此則無窮達之異一也。

    郡邑通志亦史家之流。

    然史記一代之事,政繁體巨,其義例在紀其大,而不能纖悉必具。

    地志所載,止一方疆域形勢、城池、田賦、學校、營制、風俗、人物,一切因革損益,原流本末,皆可以博考詳稽,為一方之典策。

    使官斯土者得有所據,以敷因地制宜之政;生斯土者得有所考,以知前賢之事迹,而為興起效法之基。

    是尤濟世之君子所必盡心者也。

    後世郡邑志乘,皆官主之,纂修者學識意見不同,體例間多蕪雜,故博通之士,往往征文考獻,成一家言,既無瞻徇俗情,又言皆有本,故尤足以信今而傳後。

    和州陳子。

    犀府丞嘗纂輯曆陽典錄一書,于郡邑沿革、山川古迹、職官人物、史事、藝文,博稽經史子集,以及裨官野乘,凡五百八十餘種,間附辨論,淵博精鑿。

    經始于乾隆乙未、丙申間,補輯于道光已醜,蓋統前後五十餘年始成,洵一方之文獻也。

    粵賊之亂,版毀無存。

    新化遊子代刺史來牧是州,既政修人和,百廢具舉,爰遍搜典錄殘帙,為修補而重刊之,命予序其颠末。

    予惟書之傳否,蓋有天焉。

    往者吾友馬公實通判輯龍眠識略,以補桐城志書之遺,而正其誤,精博不遜。

    典錄未付梓,而通判殉節,稿本亦毀于賊。

    今陳先生此書,既得傳布于生前,複得刺史為刊行于兵燹之後,不誠曆陽人士之厚癷也哉!讀是錄者,睹前賢之事迹,與鄉先生、賢刺史之殚心國聞,當必有興起效法者夫。

    同治六年秋八月,桐城方宗誠謹撰于金陵寓舍。

    郡縣有志,猶國有史也。

    史主潔,挈大綱而巳,其他叢殘瑣細之事,雜見于故家遺老之紀載者,亦得與金匮石室之書并行于後世,故正史存,野史亦存,有專尊,無偏廢也。

    志火,然輿地、食貨、職官、選舉諸大端,志例所必載,外此或略焉。

    且即此數者,或本有狹于聞見,疏于考據,苟焉以成書者,則必有賴于文人學士,廣擭博采,勒為一家之言,許其所未悉,訂其所未核,而于是乎掌故乃備。

    曆陽陳庶常犀林嘗輯曆陽典錄一編,從事二十年,視其書雖雜采前說,而發凡起例,有史之體;視志較繁,而于事為括,是兩漢之荀悅。

    袁宏南北朝之崔鴻、蕭方等也,豈不當與志并行而不廢哉?犀林雲:曆陽舊志修于康熙初,自後三修而未成,此書出,而志即在是矣。

    他日開局名山,雖有具三長備三等之才,而拾遺編于煨燼,存什一于千百,獨能外于是書乎哉?乾隆乙酉夏日,東臯友人窦光鼐序。

     往時曆陽孟君瞻亭,以進士高第為吾鄉獻縣令,其弟聰士與餘為同年生,相與杯酒過從,暇辄讨論吾鄉典故,因慨然于其州志乘之久廢而不修也。

    乙酉,其鄉人陳太史犀林見餘京第,詢瞻亭昆仲近狀,巳相繼下世,為泫然久之,問其州之志,則仍如故也。

    嗚呼!瞻亭昆仲與餘交在丁酉、戊辰間,又十載,而剖符吾邑,距今巳四五十年。

    年矢每催,墓木成拱,追維疇曩,言論豐采,曠如隔世。

    而餘本皤然老矣,瞻亭昆仲之志迄未有成,此非守土者之責而誰責哉?太史因見示所輯曆陽典錄一編,考據博雅,辨論精核,閱之色然以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