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縣志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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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事成矣。
曹早起,至峽旁,果見二鴿聞岩上,乃抛杖及烏者,中尾飛去。
頃大雨如注,曹奔至家南,坐棗樹下。
雨止,其家迎看,乃坐逝矣。
鄉人于其地建石塔,塑像祀之,名其山曰塔山雲。
明嘉靖三十三年,海上倭亂,募兵,參将李逢時、許國以山東民??手六千人往,邑人袁安邦等率衆與焉,遇賊于新泾橋,敗之。
賊退據羅店,追及,斬八十餘人。
王延年字橦侶,邑之沣泉鄉人,諸生,工書畫,酒酣興到,潑墨淋漓,花卉竹石、人物山水,意至筆随,不承師授,天趣橫逸,賞鑒者謂可與吳小仙伯仲雲。
正德五年,城北居民蔡廣者,酷好佛,食蔬素,其妻妾妒惡,待姑如婢,诟詈不絕口。
一日,有傭在野,廣妻命婢往饷,婢奔歸曰:賊至矣。
廣妻曰:賊安在?婢曰:在家南林中,都戴鬼面。
且曰:蔡廣在家否?廣妻曰:汝破我罐,反吓我。
取鞭欲撻之,忽雷電大至,擊死廣妻于庭。
妾方在竈炊,倒揠于釜而死。
時廣在僧寺殿中,畫寝,神至寺庭,推殿斜,一神曰:姑免之,至今殿尚存微側耳。
既霁,廣至家,鄰人來望之,見一鐵胄在庭中,其大徑尺,厚亦數存,舉之不可起。
逾三日,大風拔木,揚沙石,方午而晦,咫尺不相見,移時乃息,失其鐵胄所在。
嘉靖初,廣猶存。
人或與之言其事,則面赤不敢語。
又數年始沒。
嘉靖十五年五月,雷擊死不孝子周從道,朱書其背二行,字畫若篆箱,人不可識。
崇祯九年石工邊某,邑西史家莊人,兄弟皆不孝。
邊每上山鑿石,其母饷之,稍遲,辄诟詈。
一日,雷擊死于石坑中,兄弟對坐,如鑿石狀,但其一帽落耳。
國朝順治戊子四月間,民間訛言雞兩翅生骨如爪,食之殺人。
驗之果有,轉相驚駭,且謂縣吏行查,畜者有罪,一時抛棄殆盡,月餘始寂。
然其實骨爪今昔皆同,縣亦未嘗行查,近雞禍也。
順治甲午秋,南窎橋莊東産靈芝數畝,紫色,光如漆,居人誤以為菌,競采之,則堅不可食。
王延祥,王勳之季子也。
勳初為其仲子聘李春明女,仲殇,複以女字祥。
祥既長,以為嫂也,不肯娶。
父母強之,不得已而娶。
十餘年,終不成合否之禮,女亦不怨。
祥,因棄家為僧,女乃更适。
丁姓。
劉必顯,字顯之,邑諸生。
少為文,見賞于韓州佐澹明。
末韓殉難許州,其子愈章往迎喪,劉請從。
中途寇阻,劉隻身冒險,間關千裡,扶韓柩而還。
鄉人義之,高司寇為之傳。
康熙二十六年,續修邑志于孝水西村之借鴿樓。
六月初五日,館中諸客晚餐後行野,見村西北近山外一山黛色而方巅,問之,土人雲:曰:所未有也。
俄而峰漸高,宛如曆下之?山,衆喧曰:此山市也。
俄而其山中斷,剨為削壁,對峙,迆南又矗起一高峰,皆黛色。
峰頂南向,祠宇林木,居山半坳。
峰北一高樹欹垂,漸類人形。
諸客索騎往觀之,比至近山則無有矣。
越初七日,又于其處,見三樓并現。
北樓傑構倚霄,翚飛張翼。
南二樓并立,有一人出樓門東望,罄折拜伏,如是者以十數乃已。
同觀者為王生敏入、蘇孝廉元行、劉生琮、康生枚與唐太史夢赉暨男太學生行學也。
仆從及裡人聚觀者又十數輩。
惟張明經绂以日暮入城,故所見小異。
續轶事 王孟震,明萬曆乙未進士,累官左通政,清剛正直,以忤魏珰被黜,家住三台山西三台莊中,清風兩袖,無以為子孫業,止遺紗帽一頂。
一再傳而子孫式微益甚。
迄今雖茆棚為居,而奉持維謹。
或有無知之輩,沭猴一試,辄頭痛不可禁,必其家人為之焚香秉燭,懇禱再三,乃得漸釋,故至今以為神,無敢慢易之者。
或疑公去世已遠,而靈憑一冠,于理似乎難信。
然公在時,以剛正見嫉,志郁勃不得自伸。
時而搔首國是,此冠與分其憂;時而抗疏發指,此冠與佐其烈。
則公存而冠不離公,公亡而靈寄于冠,固其所也。
靈爽有赫,豈其有異故哉? 淄城西太師莊張克和妻王氏,家赤貧,事舅姑,純孝懿行,孚于鄉裡。
姑病,氏療救萬方,卒不效,念獨有身可代耳。
于乾隆二年正月十六日晚候,舉家睡熟,氏秘起,設案燃燭,然禱于天,忽見其亡父王炜,環幾而行者三匝,睨其貌,且憂且喜,氏亦若忘乎其為陰靈也者。
孝思勃發,情極意懇,左手撮乳下肉,右手持利刃,用刀刲之,割肉三寸許,擲刀砉然,而王炜去矣,而克和覺矣。
覺而燭之,舉家驚駭,罔知所措,而氏舉止自如,手撚爐灰敷之,用肉祭天,血不流,創不痛。
自是姑病遂愈,而氏創尋亦平複。
邑令唐聞而嘉之,表其門曰孝懿可風。
迹其事有似不經者。
然惟孝格天,惟誠動物,人窮反本,故愚誠愚孝,情至事極,鬼神通之。
蓋氏身即父身,父之形見,即氏之誠見,無可詫異也。
錄此以為不孝者勸,并以為真孝者風。
淄川縣志卷八
曹早起,至峽旁,果見二鴿聞岩上,乃抛杖及烏者,中尾飛去。
頃大雨如注,曹奔至家南,坐棗樹下。
雨止,其家迎看,乃坐逝矣。
鄉人于其地建石塔,塑像祀之,名其山曰塔山雲。
明嘉靖三十三年,海上倭亂,募兵,參将李逢時、許國以山東民??手六千人往,邑人袁安邦等率衆與焉,遇賊于新泾橋,敗之。
賊退據羅店,追及,斬八十餘人。
王延年字橦侶,邑之沣泉鄉人,諸生,工書畫,酒酣興到,潑墨淋漓,花卉竹石、人物山水,意至筆随,不承師授,天趣橫逸,賞鑒者謂可與吳小仙伯仲雲。
正德五年,城北居民蔡廣者,酷好佛,食蔬素,其妻妾妒惡,待姑如婢,诟詈不絕口。
一日,有傭在野,廣妻命婢往饷,婢奔歸曰:賊至矣。
廣妻曰:賊安在?婢曰:在家南林中,都戴鬼面。
且曰:蔡廣在家否?廣妻曰:汝破我罐,反吓我。
取鞭欲撻之,忽雷電大至,擊死廣妻于庭。
妾方在竈炊,倒揠于釜而死。
時廣在僧寺殿中,畫寝,神至寺庭,推殿斜,一神曰:姑免之,至今殿尚存微側耳。
既霁,廣至家,鄰人來望之,見一鐵胄在庭中,其大徑尺,厚亦數存,舉之不可起。
逾三日,大風拔木,揚沙石,方午而晦,咫尺不相見,移時乃息,失其鐵胄所在。
嘉靖初,廣猶存。
人或與之言其事,則面赤不敢語。
又數年始沒。
嘉靖十五年五月,雷擊死不孝子周從道,朱書其背二行,字畫若篆箱,人不可識。
崇祯九年石工邊某,邑西史家莊人,兄弟皆不孝。
邊每上山鑿石,其母饷之,稍遲,辄诟詈。
一日,雷擊死于石坑中,兄弟對坐,如鑿石狀,但其一帽落耳。
國朝順治戊子四月間,民間訛言雞兩翅生骨如爪,食之殺人。
驗之果有,轉相驚駭,且謂縣吏行查,畜者有罪,一時抛棄殆盡,月餘始寂。
然其實骨爪今昔皆同,縣亦未嘗行查,近雞禍也。
順治甲午秋,南窎橋莊東産靈芝數畝,紫色,光如漆,居人誤以為菌,競采之,則堅不可食。
王延祥,王勳之季子也。
勳初為其仲子聘李春明女,仲殇,複以女字祥。
祥既長,以為嫂也,不肯娶。
父母強之,不得已而娶。
十餘年,終不成合否之禮,女亦不怨。
祥,因棄家為僧,女乃更适。
丁姓。
劉必顯,字顯之,邑諸生。
少為文,見賞于韓州佐澹明。
末韓殉難許州,其子愈章往迎喪,劉請從。
中途寇阻,劉隻身冒險,間關千裡,扶韓柩而還。
鄉人義之,高司寇為之傳。
康熙二十六年,續修邑志于孝水西村之借鴿樓。
六月初五日,館中諸客晚餐後行野,見村西北近山外一山黛色而方巅,問之,土人雲:曰:所未有也。
俄而峰漸高,宛如曆下之?山,衆喧曰:此山市也。
俄而其山中斷,剨為削壁,對峙,迆南又矗起一高峰,皆黛色。
峰頂南向,祠宇林木,居山半坳。
峰北一高樹欹垂,漸類人形。
諸客索騎往觀之,比至近山則無有矣。
越初七日,又于其處,見三樓并現。
北樓傑構倚霄,翚飛張翼。
南二樓并立,有一人出樓門東望,罄折拜伏,如是者以十數乃已。
同觀者為王生敏入、蘇孝廉元行、劉生琮、康生枚與唐太史夢赉暨男太學生行學也。
仆從及裡人聚觀者又十數輩。
惟張明經绂以日暮入城,故所見小異。
續轶事 王孟震,明萬曆乙未進士,累官左通政,清剛正直,以忤魏珰被黜,家住三台山西三台莊中,清風兩袖,無以為子孫業,止遺紗帽一頂。
一再傳而子孫式微益甚。
迄今雖茆棚為居,而奉持維謹。
或有無知之輩,沭猴一試,辄頭痛不可禁,必其家人為之焚香秉燭,懇禱再三,乃得漸釋,故至今以為神,無敢慢易之者。
或疑公去世已遠,而靈憑一冠,于理似乎難信。
然公在時,以剛正見嫉,志郁勃不得自伸。
時而搔首國是,此冠與分其憂;時而抗疏發指,此冠與佐其烈。
則公存而冠不離公,公亡而靈寄于冠,固其所也。
靈爽有赫,豈其有異故哉? 淄城西太師莊張克和妻王氏,家赤貧,事舅姑,純孝懿行,孚于鄉裡。
姑病,氏療救萬方,卒不效,念獨有身可代耳。
于乾隆二年正月十六日晚候,舉家睡熟,氏秘起,設案燃燭,然禱于天,忽見其亡父王炜,環幾而行者三匝,睨其貌,且憂且喜,氏亦若忘乎其為陰靈也者。
孝思勃發,情極意懇,左手撮乳下肉,右手持利刃,用刀刲之,割肉三寸許,擲刀砉然,而王炜去矣,而克和覺矣。
覺而燭之,舉家驚駭,罔知所措,而氏舉止自如,手撚爐灰敷之,用肉祭天,血不流,創不痛。
自是姑病遂愈,而氏創尋亦平複。
邑令唐聞而嘉之,表其門曰孝懿可風。
迹其事有似不經者。
然惟孝格天,惟誠動物,人窮反本,故愚誠愚孝,情至事極,鬼神通之。
蓋氏身即父身,父之形見,即氏之誠見,無可詫異也。
錄此以為不孝者勸,并以為真孝者風。
淄川縣志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