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澤縣志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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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志
古者分疆敷治,設險則有城池,莅政則有署宇。
澤宮為教化之本,事神亦成民之終,鋪遞橋道,無非因民之利。
當其始也,莫不蔔葉允臧,期于永久矣。
而曆年既遠,或存或圯,其事不三,然皆足見前人經畫之詳,防慮之周,所當審時度勢,修而複之,或因以通其變也。
若借口重用民力,而百務俱弛,廢者不舉,是傳舍其官者之所為。
不足尚矣。
志建置。
城池 縣城在平川地,周四裡一百六十七步,高二丈五尺,上闊一文,下闊二丈一尺,池闊一十二步,深三丈。
角樓四座,門三:東曰廣陽,南曰懷德,西曰安遠。
明正統中,知縣高文修築。
縣城未久,複傾圯。
景泰巾知縣陸通,成化中知縣梁骥,正德中知縣李文繡,嘉靖中知縣李承式,隆慶中,知縣宋之範各增修。
萬間,知縣陳來朝增置甕城,東門内攺名曰受生,外曰崇仁;南門内曰暢明,外曰順化;西門内曰悅物,外曰尚義。
國朝康熙十三年,東門樓雨水丹塌,知縣許來音重修。
又以城壕淤塞,于十四年募工開疏,一如舊制,起土培壘城台,因成夾牆三道,高八尺,底厚五尺,頂寬二尺。
三十年,知縣陳奕禧重修縣城。
四十五年,知縣蔣洪澍大加修築。
先是,縣城雖經有修理,率多簡略,甚或應厚就薄,以取平直而巳。
名曰增修,實損其舊。
是役因濠取土,且濬且築,下增厚五尺,上增厚二尺,且照祁州城。
制購買磚灰,以成雉堞,三時煥然攺觀,而皆按社。
撥夫官捐日食,故工成而民不擾。
及工竣後,濠内忽遍生蒲草,青蔥彌望,不知其何以能然,衆鹹異之。
黃今按:邑有城池,民之保障,所系綦重矣。
縣城在康熙二十年以前,制度仍為完備。
城上有門樓,有埤牆,有更鋪,有守具,城外堤上有更鋪,城内大小巷口皆有栅欄。
修城則本縣十五社民春月分界補葺,其後漸不如舊,遂至埤堄三空。
蔣令二修之後,竟難其繼。
近者坍塌日甚,畚插無聞,雨水沖齧,如懸崖斷岸,至不可往來。
總緣怵于勞民,不敢擅動人夫。
雖羽檄飛催,令設法捐修,亦僅抱空言,誠守土之深憂也。
公署 本縣治,在城中西北偏。
宋熙宗以後,縣分治并廢。
元祐初複置。
元順帝時,縣複廢。
洪武四年知縣閻毅始修複如制。
嘉靖中,知縣韓達重修,增置庫樓人。
今按:舊志謂縣署漢唐以來為州治,元攺為縣。
考沿革所據各史,縣并未嘗為州治也,故不敢仍其舊。
儒學公廨在文廟西,教谕在前,訓道在後。
典史公廨在縣治大門内大堂西,察院衙在縣治東,今攺建。
忠孝等祠及倉廒。
太仆寺在縣治西,隆慶初,知縣宋之範改修為書院,今廢。
僧會司在縣治西,興化寺。
陰陽學、醫學俱在縣治西,洪武以年,知縣顧誠建,今廢。
公所附 旌善亭在縣治東,今廢。
申明亭在縣治西,今廢。
稅課局在縣治東,洪武十七年,知縣姚思誠建,今廢。
監獄在邑治儀門内之西。
教塲在東門外半裡許,有演武亭三間。
恤政附 養濟院在申明亭南,明知縣陳來朝建。
漏澤園二,一在東城外,一在西城外,俱知縣陳來朝置。
學校 儒學在縣治東。
宋元祐三年,縣令許安石創建。
聖殿左右庑、講堂左右齋室。
元至順三年,縣令毛景謙,明洪武二十八年知縣李圭、永樂十四年知縣王源各重修。
成化十八年,知縣梁骥攺遷故址西南六十步重建。
正德十二年,知縣張廷舉,嘉靖四十五年知縣閻奉恩相繼重修。
國朝康熙四十二年,文兩殿宇破損,牆壁傾圯,先賢木主、祭器多缺,知縣蔣洪澍捐資修整,自正殿、兩庑、??星門一,一重新。
教谕芮而發、訓道董鈎率諸生修置祭器,補置木主如制。
廟制聖殿五間,兩庑各九間,戟門三間,學門左右各二間。
神路街有坊,兩榜有樹,直接南城上。
崇聖祠三間,在聖殿東。
名宦、鄉賢各三間,舊在戟門兩榜。
明知縣陳來朝改崇聖祠前。
明倫堂五間,齋房十二間。
儀門三間,在聖殿後。
敬二亭三間,在明倫堂後。
今廢。
尊經閣三間,在城上。
文昌祠三間。
明萬間,知縣陳來朝建于城上東南隅魁星塔右。
廟南向城外。
天啟間,知縣張元買置香火無糧地十畝。
國朝康熙三十一年,生員劉灏等倡捐攺建東城上,西向,俯臨塘池
澤宮為教化之本,事神亦成民之終,鋪遞橋道,無非因民之利。
當其始也,莫不蔔葉允臧,期于永久矣。
而曆年既遠,或存或圯,其事不三,然皆足見前人經畫之詳,防慮之周,所當審時度勢,修而複之,或因以通其變也。
若借口重用民力,而百務俱弛,廢者不舉,是傳舍其官者之所為。
不足尚矣。
志建置。
城池 縣城在平川地,周四裡一百六十七步,高二丈五尺,上闊一文,下闊二丈一尺,池闊一十二步,深三丈。
角樓四座,門三:東曰廣陽,南曰懷德,西曰安遠。
明正統中,知縣高文修築。
縣城未久,複傾圯。
景泰巾知縣陸通,成化中知縣梁骥,正德中知縣李文繡,嘉靖中知縣李承式,隆慶中,知縣宋之範各增修。
萬間,知縣陳來朝增置甕城,東門内攺名曰受生,外曰崇仁;南門内曰暢明,外曰順化;西門内曰悅物,外曰尚義。
國朝康熙十三年,東門樓雨水丹塌,知縣許來音重修。
又以城壕淤塞,于十四年募工開疏,一如舊制,起土培壘城台,因成夾牆三道,高八尺,底厚五尺,頂寬二尺。
三十年,知縣陳奕禧重修縣城。
四十五年,知縣蔣洪澍大加修築。
先是,縣城雖經有修理,率多簡略,甚或應厚就薄,以取平直而巳。
名曰增修,實損其舊。
是役因濠取土,且濬且築,下增厚五尺,上增厚二尺,且照祁州城。
制購買磚灰,以成雉堞,三時煥然攺觀,而皆按社。
撥夫官捐日食,故工成而民不擾。
及工竣後,濠内忽遍生蒲草,青蔥彌望,不知其何以能然,衆鹹異之。
黃今按:邑有城池,民之保障,所系綦重矣。
縣城在康熙二十年以前,制度仍為完備。
城上有門樓,有埤牆,有更鋪,有守具,城外堤上有更鋪,城内大小巷口皆有栅欄。
修城則本縣十五社民春月分界補葺,其後漸不如舊,遂至埤堄三空。
蔣令二修之後,竟難其繼。
近者坍塌日甚,畚插無聞,雨水沖齧,如懸崖斷岸,至不可往來。
總緣怵于勞民,不敢擅動人夫。
雖羽檄飛催,令設法捐修,亦僅抱空言,誠守土之深憂也。
公署 本縣治,在城中西北偏。
宋熙宗以後,縣分治并廢。
元祐初複置。
元順帝時,縣複廢。
洪武四年知縣閻毅始修複如制。
嘉靖中,知縣韓達重修,增置庫樓人。
今按:舊志謂縣署漢唐以來為州治,元攺為縣。
考沿革所據各史,縣并未嘗為州治也,故不敢仍其舊。
儒學公廨在文廟西,教谕在前,訓道在後。
典史公廨在縣治大門内大堂西,察院衙在縣治東,今攺建。
忠孝等祠及倉廒。
太仆寺在縣治西,隆慶初,知縣宋之範改修為書院,今廢。
僧會司在縣治西,興化寺。
陰陽學、醫學俱在縣治西,洪武以年,知縣顧誠建,今廢。
公所附 旌善亭在縣治東,今廢。
申明亭在縣治西,今廢。
稅課局在縣治東,洪武十七年,知縣姚思誠建,今廢。
監獄在邑治儀門内之西。
教塲在東門外半裡許,有演武亭三間。
恤政附 養濟院在申明亭南,明知縣陳來朝建。
漏澤園二,一在東城外,一在西城外,俱知縣陳來朝置。
學校 儒學在縣治東。
宋元祐三年,縣令許安石創建。
聖殿左右庑、講堂左右齋室。
元至順三年,縣令毛景謙,明洪武二十八年知縣李圭、永樂十四年知縣王源各重修。
成化十八年,知縣梁骥攺遷故址西南六十步重建。
正德十二年,知縣張廷舉,嘉靖四十五年知縣閻奉恩相繼重修。
國朝康熙四十二年,文兩殿宇破損,牆壁傾圯,先賢木主、祭器多缺,知縣蔣洪澍捐資修整,自正殿、兩庑、??星門一,一重新。
教谕芮而發、訓道董鈎率諸生修置祭器,補置木主如制。
廟制聖殿五間,兩庑各九間,戟門三間,學門左右各二間。
神路街有坊,兩榜有樹,直接南城上。
崇聖祠三間,在聖殿東。
名宦、鄉賢各三間,舊在戟門兩榜。
明知縣陳來朝改崇聖祠前。
明倫堂五間,齋房十二間。
儀門三間,在聖殿後。
敬二亭三間,在明倫堂後。
今廢。
尊經閣三間,在城上。
文昌祠三間。
明萬間,知縣陳來朝建于城上東南隅魁星塔右。
廟南向城外。
天啟間,知縣張元買置香火無糧地十畝。
國朝康熙三十一年,生員劉灏等倡捐攺建東城上,西向,俯臨塘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