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經部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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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類二
△《詩集傳名物鈔》·八卷(内府藏本)
元許謙撰。
謙有《讀書叢說》,已着錄。
謙雖受學于王柏,而醇正則遠過其師。
研究諸經,亦多明古義。
故是書所考名物音訓,頗有根據,足以補《集傳》之阙遺。
惟王柏作《二南相配圖》,移《甘棠》、《何彼襛矣》于《王風》,而去《野有死麕》,使《召南》亦十有一篇,适如《周南》之數。
師心自用,竄亂聖經,殊不可訓。
而謙笃守師說,列之卷中,猶未免門戶之見。
至柏所删《國風》三十二篇,謙疑而未敢遽信,正足見其是非之公。
吳師道作是書《序》,乃反謂已放之鄭聲,何為尚存而不削,于謙深緻不滿。
是則以不狂為狂,非謙之失矣。
卷末譜作詩時世,其例本之康成,其說則改從《集傳》,蓋淵源授受,各尊所聞。
然書中實多采用陸德明《釋文》及孔穎達《正義》,亦未嘗株守一家。
名之曰《鈔》,蓋以此雲。
△《詩傳通釋》·二十卷(内府藏本) 元劉瑾撰。
瑾字公瑾,安福人。
其學問淵源出于朱子。
故是書大旨在于發明《集傳》,與輔廣《詩童子問》相同。
陳啟源作《毛詩稽古編》,于二家多所駁诘。
然廣書皆循文演義,故所駁惟訓解之辭。
瑾書兼辨訂故實,故所駁多考證之語。
如注《何彼襛矣》,以齊桓公為襄公之子。
注《魏風》以魏為七國之魏。
注《陟岵》,謂毛《傳》先出,《爾雅》後出。
注《綢缪》,謂心宿之象,三星鼎立。
注《鹿鳴之什》,謂上下通用,止《小雅》二《南》,其《大雅》獨為天子之樂。
注《節南山》,以家父即《春秋》之家父,師尹即《春秋》之尹氏(案此項安世之說,見朱善《詩解頤》,瑾襲之而隐其名也。
)注《楚茨》,誤讀鄭康成《玉藻注》,以楚茨為即采齊。
注《甫田》,誤讀毛《傳》車梁,以為即《小戎》之梁辀。
注《殷武》,杜撰殷廟之昭穆,及祧廟世次。
皆一經指摘,無可置辭。
故啟源譏胡廣修《詩經大全》,收瑾說太濫(案《大全》即用瑾此書為藍本,故全用其說。
啟源未以二書相較,故有此語。
謹附訂于此)。
然徵實之學不足,而研究義埋究有淵源。
議論亦頗笃實,于詩人美刺之旨尚有所發明,未可徑廢。
至《周頌·豐年篇》,朱子《詩辨說》既駁其誤,而《集傳》乃用《序》說,自相矛盾。
又三夏見于《周禮》,呂叔玉注以《時邁》、《執競》、《思文》當之,朱子既用其說,乃又謂成康是二王谥,《執競》是昭王後詩,則不應篇名先見《周禮》。
瑾一一回護,亦為啟源所糾。
然漢儒務守師傳,唐疏皆遵注義。
此書既專為朱《傳》而作,其委曲遷就,固勢所必然,亦無庸過為責備也。
△《詩傳旁通》·十五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元梁益撰。
益字友直,号庸齋,江陰人。
自署三山者,以其先福州人也。
嘗舉江浙鄉試,不及仕宦,教授鄉裡以終。
事迹附載《元史·儒學傳·陸文圭傳》内。
朱子《詩傳》,詳于作《詩》之意,而名物訓诂僅舉大凡。
蓋是書仿孔、賈諸疏證明注文之例,凡《集傳》所引故實,一一引據出處,辨析源委。
因杜文瑛先有《語孟旁通》,體例相似,故亦以《旁通》為名。
其中如聖人之耦,則引《西漢書》劉歆論董仲舒語。
“見堯于羹,見舜于牆”則引《後漢書·李固傳》以明出典。
或朱子所未詳者,亦旁引諸說以補之。
如五緎、五總,引陸佃之語。
三單,引鄭《箋》羨卒、孔《疏》副丁之類。
亦間有與朱子之說稍異者。
如“頃筐塈之”,《集傳》音“許器切”,《大雅》“民之攸塈”,《集傳》音“許既切”者,從陸德明《經典釋文》。
益則引《禮部韻》,謂“許既切”者,在《未韻》,音饩,注雲:“取也”。
“許器切”者,在至韻,音洎,作“巨至切”。
朱子之音與《禮部韻》不同雲雲。
是是非非,絕不堅持門戶。
視胡炳文等之攀附高名,言言附合,相去遠矣。
卷首為類目,末一卷則其叙說。
内一條論秦造父封趙,因錄羅泌《國姓紀原》之文,自謂此于《詩傳》雖無所系,而宋氏有國,其姓亦當知,故通之。
則冗贅之文,汗漫無理,可已而不已者也。
前有至正四年太平路總管府推官濱州翟思忠《序》,明朱睦《授經圖》遂以《詩傳旁通》為思忠作,殊為疏舛。
今從朱彜尊《經義考》所辨(案彜尊所引乃陸元輔之言),附訂正焉。
△《詩經疏義》·二十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元朱公遷撰。
公遷字克升,樂平人。
《江西通志》載其至正間為處州學正,何英《後序》則稱以特恩授校官,得主金華郡庠。
二說互異。
考《樂平縣志》載公遷“以至正辛巳領浙江鄉試,教婺州,改處州。
”然則英《序》舉其始,《通志》要其終耳。
是書為發明朱子《集傳》而作,如注有疏,故曰《疏義》。
其後同裡王逢及逢之門人何英,又采衆說以補之。
逢所補題曰《輯錄》,英所補題曰《增釋》。
雖遞相附益,其宗旨一也。
其說墨守朱子,不逾尺寸,而亦間有所辨證。
如《卷耳篇》内,朱子誤用毛《傳》舊說,以崔嵬為土山戴石,公遷則引《爾雅》、《說文》,明其當為石戴土。
又《七月》之詩,朱子本《月令》以流火在六月,公遷推驗歲差,謂《公劉》時當五六月之交。
皆足以補《集傳》之阙。
又《集傳》所引典故,一一詳其出處。
即所引舊說,原本不着其名者,如《衛風》之趙子注為趙伯循,《小雅·斯千篇》之或曰注為曾氏之類,皆一一考訂。
雖于宏旨無關,亦足見其用心不苟也。
書成于至正丁亥。
正統甲子英始取逢所授遺稿重加增訂,題曰《詩傳義》,詳釋發明,以授書林葉氏刊行之。
而闆心又标《詩傳會通》,未喻其故。
今仍從公遷舊名,題曰《詩經疏義》,以不沒其始焉。
△《詩疑問》·七卷、附《詩辨說》·一卷(内府藏本) 元朱倬撰。
倬字孟章,建昌新城人。
至正二年進士。
官遂安縣尹。
壬辰秋,寇至,吏卒逃散,倬獨坐公所以待盡。
及寇焚廨舍,乃赴水死。
蓋亦忠節之士,《元史》遺漏未載。
國朝納喇性德作是書《序》,始據《新安文獻志》汪叡所作《哀辭》,為表章其始末。
其書略舉詩篇大旨發問,而各以所注列于下,亦有阙而不注者。
劉錦文《序》稱“其間有問無答者,豈真以為疑哉?在乎學者深思而自得之耳”,又稱“舊本先後無緒,今為之論定,使語同而旨小異者,因得以互觀焉”,是此本乃錦文所重編,非倬之舊。
其有問無答者,或亦傳寫佚脫,而錦文曲為之辭欤?末有趙惪《詩辨說》一卷。
惪,宋宗室,舉進士,入元隐居豫章東湖。
其書與倬書略相類,殆後人以倬忠烈,惪高隐,其人足以相配,故合而編之欤?倬書七卷,附以惪書為八卷。
朱睦《授經圖》、焦竑《經籍志》乃皆作六卷,疑為傳寫之訛。
或倬原書六卷,劉錦文重編之時析為七卷,亦未可定也。
△《詩缵緒》·十八卷(永樂大典本) 元劉玉汝撰。
玉汝始末未詳。
惟以周霆震《石初集》考之,知其為廬陵人,字成之,嘗舉鄉貢進士。
所作《石初集序》,末題“洪武癸醜”,則明初尚存也。
此書諸家書目皆未着錄,獨《永樂大典》頗載其文。
其大旨專以發明朱子《集傳》,故名曰《缵緒》。
體例與輔廣《童子問》相近。
凡《集傳》中一二字之斟酌,必求其命意所在。
或存此說而遺彼說,或宗主此論而兼用彼論,無不尋繹其所以然。
至論比興之例,謂有有取義之興,有無取義之興,有一句興通章,有數句興一句,有興兼比、賦兼比之類。
明用韻之法,如曰隔句為韻,連章為韻,疊句為韻,重韻為韻之類。
論《風》、《雅》之殊,如曰有腔調不同,有詞義不同之類。
于朱子比興、葉韻之說,皆能反覆體究,縷析條分。
雖未必盡合詩人之旨,而于《集傳》一家之學,則可謂有所闡明矣。
明以來諸家詩解,罕引其說,則亡佚已久。
今就《永樂大典》所載,依《經》排纂,正其脫訛,定為一十八卷。
△《詩演義》·十五卷(浙江範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元梁寅撰。
寅有《周易參義》,已着錄。
是書推演朱子《詩傳》之義,故以《演義》為名。
前有《自序》雲:“此書為幼學而作,博稽訓诂以啟其塞,根之義理以達其機,隐也使之顯,略也使之詳。
”今考其書,大抵淺顯易見,切近不支。
元儒之學,主于笃實,猶勝虛談高論,橫生臆解者也。
朱彜尊《經義考》載此書作八卷,注曰“未見”。
此本至《小雅·苕之華篇》止,以下皆阙,而已有一十五卷,則八卷之說,殊為未确。
蓋彜尊未睹此本,但據傳聞錄之,卷數訛異,其亦有由矣。
△《詩解頤》·四卷(内府藏本) 明朱善撰。
善字備萬,号一齋,豐城人。
洪武中官至文淵閣大學士。
事迹附見《明史·劉三吾傳》。
是編不載《經》文,但以《詩》之篇題标目。
大抵推衍朱子《集傳》為說,亦有阙而不說者,則并其篇目略之。
其說不甚訓诂字句,惟意主借《詩》以立訓。
故反覆發明,務在闡興觀群怨之旨,溫柔敦厚之意,而于興衰治亂,尤推求源本,剀切着明。
在經解中為别體,而實較諸儒之争競異同者為有裨于人事。
其論《何彼襛矣》為後人誤編于《召南》,蓋沿王柏之謬說不足為據。
其論《二子乘舟》,謂“壽可謂之悌弟、伋不可謂之孝子”,律以“大杖則逃”之文,固責備賢者之意。
實則申生自缢,《春秋》無貶。
尚論古人,亦未可若是苛也。
然論其大旨,要歸醇正,不失為儒者之言。
其于“太王翦商”一條,引金履祥之言,補《集傳》所未備。
其據宣王在位四十六年,謂“節彼南山”之申伯蹶父、皇父尹氏,皆非當日之舊人,駁項安世之說,亦時有考據。
《明史》載其引據往史,駁律禁姑舅、兩姨為婚之說,極為典核。
知其研思典籍,具有發明。
蓋元儒笃實之風,明初尤有存焉,非後來空談高論者比也。
△《詩經大全》·二十卷(通行本) 明胡廣等奉敕撰。
亦永樂中所修《五經大全》之一也。
自北宋以前,說《詩》者無異學。
歐陽修、蘇轍以後,别解漸生。
鄭樵、周孚以後,争端大起。
紹興、紹熙之間,左右佩劍,相笑不休。
迄宋末年,乃古義黜而新學立。
故有元一代之說《詩》者,無非朱《傳》之箋疏。
至延祐行科舉法,遂定為功令,而明制因之。
廣等是書,亦主于羽翼朱《傳》,遵憲典也。
然元人笃守師傳,有所闡明,皆由心得。
明則靖難以後,蓍儒
謙有《讀書叢說》,已着錄。
謙雖受學于王柏,而醇正則遠過其師。
研究諸經,亦多明古義。
故是書所考名物音訓,頗有根據,足以補《集傳》之阙遺。
惟王柏作《二南相配圖》,移《甘棠》、《何彼襛矣》于《王風》,而去《野有死麕》,使《召南》亦十有一篇,适如《周南》之數。
師心自用,竄亂聖經,殊不可訓。
而謙笃守師說,列之卷中,猶未免門戶之見。
至柏所删《國風》三十二篇,謙疑而未敢遽信,正足見其是非之公。
吳師道作是書《序》,乃反謂已放之鄭聲,何為尚存而不削,于謙深緻不滿。
是則以不狂為狂,非謙之失矣。
卷末譜作詩時世,其例本之康成,其說則改從《集傳》,蓋淵源授受,各尊所聞。
然書中實多采用陸德明《釋文》及孔穎達《正義》,亦未嘗株守一家。
名之曰《鈔》,蓋以此雲。
△《詩傳通釋》·二十卷(内府藏本) 元劉瑾撰。
瑾字公瑾,安福人。
其學問淵源出于朱子。
故是書大旨在于發明《集傳》,與輔廣《詩童子問》相同。
陳啟源作《毛詩稽古編》,于二家多所駁诘。
然廣書皆循文演義,故所駁惟訓解之辭。
瑾書兼辨訂故實,故所駁多考證之語。
如注《何彼襛矣》,以齊桓公為襄公之子。
注《魏風》以魏為七國之魏。
注《陟岵》,謂毛《傳》先出,《爾雅》後出。
注《綢缪》,謂心宿之象,三星鼎立。
注《鹿鳴之什》,謂上下通用,止《小雅》二《南》,其《大雅》獨為天子之樂。
注《節南山》,以家父即《春秋》之家父,師尹即《春秋》之尹氏(案此項安世之說,見朱善《詩解頤》,瑾襲之而隐其名也。
)注《楚茨》,誤讀鄭康成《玉藻注》,以楚茨為即采齊。
注《甫田》,誤讀毛《傳》車梁,以為即《小戎》之梁辀。
注《殷武》,杜撰殷廟之昭穆,及祧廟世次。
皆一經指摘,無可置辭。
故啟源譏胡廣修《詩經大全》,收瑾說太濫(案《大全》即用瑾此書為藍本,故全用其說。
啟源未以二書相較,故有此語。
謹附訂于此)。
然徵實之學不足,而研究義埋究有淵源。
議論亦頗笃實,于詩人美刺之旨尚有所發明,未可徑廢。
至《周頌·豐年篇》,朱子《詩辨說》既駁其誤,而《集傳》乃用《序》說,自相矛盾。
又三夏見于《周禮》,呂叔玉注以《時邁》、《執競》、《思文》當之,朱子既用其說,乃又謂成康是二王谥,《執競》是昭王後詩,則不應篇名先見《周禮》。
瑾一一回護,亦為啟源所糾。
然漢儒務守師傳,唐疏皆遵注義。
此書既專為朱《傳》而作,其委曲遷就,固勢所必然,亦無庸過為責備也。
△《詩傳旁通》·十五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元梁益撰。
益字友直,号庸齋,江陰人。
自署三山者,以其先福州人也。
嘗舉江浙鄉試,不及仕宦,教授鄉裡以終。
事迹附載《元史·儒學傳·陸文圭傳》内。
朱子《詩傳》,詳于作《詩》之意,而名物訓诂僅舉大凡。
蓋是書仿孔、賈諸疏證明注文之例,凡《集傳》所引故實,一一引據出處,辨析源委。
因杜文瑛先有《語孟旁通》,體例相似,故亦以《旁通》為名。
其中如聖人之耦,則引《西漢書》劉歆論董仲舒語。
“見堯于羹,見舜于牆”則引《後漢書·李固傳》以明出典。
或朱子所未詳者,亦旁引諸說以補之。
如五緎、五總,引陸佃之語。
三單,引鄭《箋》羨卒、孔《疏》副丁之類。
亦間有與朱子之說稍異者。
如“頃筐塈之”,《集傳》音“許器切”,《大雅》“民之攸塈”,《集傳》音“許既切”者,從陸德明《經典釋文》。
益則引《禮部韻》,謂“許既切”者,在《未韻》,音饩,注雲:“取也”。
“許器切”者,在至韻,音洎,作“巨至切”。
朱子之音與《禮部韻》不同雲雲。
是是非非,絕不堅持門戶。
視胡炳文等之攀附高名,言言附合,相去遠矣。
卷首為類目,末一卷則其叙說。
内一條論秦造父封趙,因錄羅泌《國姓紀原》之文,自謂此于《詩傳》雖無所系,而宋氏有國,其姓亦當知,故通之。
則冗贅之文,汗漫無理,可已而不已者也。
前有至正四年太平路總管府推官濱州翟思忠《序》,明朱睦《授經圖》遂以《詩傳旁通》為思忠作,殊為疏舛。
今從朱彜尊《經義考》所辨(案彜尊所引乃陸元輔之言),附訂正焉。
△《詩經疏義》·二十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元朱公遷撰。
公遷字克升,樂平人。
《江西通志》載其至正間為處州學正,何英《後序》則稱以特恩授校官,得主金華郡庠。
二說互異。
考《樂平縣志》載公遷“以至正辛巳領浙江鄉試,教婺州,改處州。
”然則英《序》舉其始,《通志》要其終耳。
是書為發明朱子《集傳》而作,如注有疏,故曰《疏義》。
其後同裡王逢及逢之門人何英,又采衆說以補之。
逢所補題曰《輯錄》,英所補題曰《增釋》。
雖遞相附益,其宗旨一也。
其說墨守朱子,不逾尺寸,而亦間有所辨證。
如《卷耳篇》内,朱子誤用毛《傳》舊說,以崔嵬為土山戴石,公遷則引《爾雅》、《說文》,明其當為石戴土。
又《七月》之詩,朱子本《月令》以流火在六月,公遷推驗歲差,謂《公劉》時當五六月之交。
皆足以補《集傳》之阙。
又《集傳》所引典故,一一詳其出處。
即所引舊說,原本不着其名者,如《衛風》之趙子注為趙伯循,《小雅·斯千篇》之或曰注為曾氏之類,皆一一考訂。
雖于宏旨無關,亦足見其用心不苟也。
書成于至正丁亥。
正統甲子英始取逢所授遺稿重加增訂,題曰《詩傳義》,詳釋發明,以授書林葉氏刊行之。
而闆心又标《詩傳會通》,未喻其故。
今仍從公遷舊名,題曰《詩經疏義》,以不沒其始焉。
△《詩疑問》·七卷、附《詩辨說》·一卷(内府藏本) 元朱倬撰。
倬字孟章,建昌新城人。
至正二年進士。
官遂安縣尹。
壬辰秋,寇至,吏卒逃散,倬獨坐公所以待盡。
及寇焚廨舍,乃赴水死。
蓋亦忠節之士,《元史》遺漏未載。
國朝納喇性德作是書《序》,始據《新安文獻志》汪叡所作《哀辭》,為表章其始末。
其書略舉詩篇大旨發問,而各以所注列于下,亦有阙而不注者。
劉錦文《序》稱“其間有問無答者,豈真以為疑哉?在乎學者深思而自得之耳”,又稱“舊本先後無緒,今為之論定,使語同而旨小異者,因得以互觀焉”,是此本乃錦文所重編,非倬之舊。
其有問無答者,或亦傳寫佚脫,而錦文曲為之辭欤?末有趙惪《詩辨說》一卷。
惪,宋宗室,舉進士,入元隐居豫章東湖。
其書與倬書略相類,殆後人以倬忠烈,惪高隐,其人足以相配,故合而編之欤?倬書七卷,附以惪書為八卷。
朱睦《授經圖》、焦竑《經籍志》乃皆作六卷,疑為傳寫之訛。
或倬原書六卷,劉錦文重編之時析為七卷,亦未可定也。
△《詩缵緒》·十八卷(永樂大典本) 元劉玉汝撰。
玉汝始末未詳。
惟以周霆震《石初集》考之,知其為廬陵人,字成之,嘗舉鄉貢進士。
所作《石初集序》,末題“洪武癸醜”,則明初尚存也。
此書諸家書目皆未着錄,獨《永樂大典》頗載其文。
其大旨專以發明朱子《集傳》,故名曰《缵緒》。
體例與輔廣《童子問》相近。
凡《集傳》中一二字之斟酌,必求其命意所在。
或存此說而遺彼說,或宗主此論而兼用彼論,無不尋繹其所以然。
至論比興之例,謂有有取義之興,有無取義之興,有一句興通章,有數句興一句,有興兼比、賦兼比之類。
明用韻之法,如曰隔句為韻,連章為韻,疊句為韻,重韻為韻之類。
論《風》、《雅》之殊,如曰有腔調不同,有詞義不同之類。
于朱子比興、葉韻之說,皆能反覆體究,縷析條分。
雖未必盡合詩人之旨,而于《集傳》一家之學,則可謂有所闡明矣。
明以來諸家詩解,罕引其說,則亡佚已久。
今就《永樂大典》所載,依《經》排纂,正其脫訛,定為一十八卷。
△《詩演義》·十五卷(浙江範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元梁寅撰。
寅有《周易參義》,已着錄。
是書推演朱子《詩傳》之義,故以《演義》為名。
前有《自序》雲:“此書為幼學而作,博稽訓诂以啟其塞,根之義理以達其機,隐也使之顯,略也使之詳。
”今考其書,大抵淺顯易見,切近不支。
元儒之學,主于笃實,猶勝虛談高論,橫生臆解者也。
朱彜尊《經義考》載此書作八卷,注曰“未見”。
此本至《小雅·苕之華篇》止,以下皆阙,而已有一十五卷,則八卷之說,殊為未确。
蓋彜尊未睹此本,但據傳聞錄之,卷數訛異,其亦有由矣。
△《詩解頤》·四卷(内府藏本) 明朱善撰。
善字備萬,号一齋,豐城人。
洪武中官至文淵閣大學士。
事迹附見《明史·劉三吾傳》。
是編不載《經》文,但以《詩》之篇題标目。
大抵推衍朱子《集傳》為說,亦有阙而不說者,則并其篇目略之。
其說不甚訓诂字句,惟意主借《詩》以立訓。
故反覆發明,務在闡興觀群怨之旨,溫柔敦厚之意,而于興衰治亂,尤推求源本,剀切着明。
在經解中為别體,而實較諸儒之争競異同者為有裨于人事。
其論《何彼襛矣》為後人誤編于《召南》,蓋沿王柏之謬說不足為據。
其論《二子乘舟》,謂“壽可謂之悌弟、伋不可謂之孝子”,律以“大杖則逃”之文,固責備賢者之意。
實則申生自缢,《春秋》無貶。
尚論古人,亦未可若是苛也。
然論其大旨,要歸醇正,不失為儒者之言。
其于“太王翦商”一條,引金履祥之言,補《集傳》所未備。
其據宣王在位四十六年,謂“節彼南山”之申伯蹶父、皇父尹氏,皆非當日之舊人,駁項安世之說,亦時有考據。
《明史》載其引據往史,駁律禁姑舅、兩姨為婚之說,極為典核。
知其研思典籍,具有發明。
蓋元儒笃實之風,明初尤有存焉,非後來空談高論者比也。
△《詩經大全》·二十卷(通行本) 明胡廣等奉敕撰。
亦永樂中所修《五經大全》之一也。
自北宋以前,說《詩》者無異學。
歐陽修、蘇轍以後,别解漸生。
鄭樵、周孚以後,争端大起。
紹興、紹熙之間,左右佩劍,相笑不休。
迄宋末年,乃古義黜而新學立。
故有元一代之說《詩》者,無非朱《傳》之箋疏。
至延祐行科舉法,遂定為功令,而明制因之。
廣等是書,亦主于羽翼朱《傳》,遵憲典也。
然元人笃守師傳,有所闡明,皆由心得。
明則靖難以後,蓍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