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經部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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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類一 《詩》有四家,毛氏獨傳,唐以前無異論,宋以後則衆說争矣。

    然攻漢學者意不盡在于經義,務勝漢儒而已。

    伸漢學者意亦不盡在于經義,憤宋儒之诋漢儒而已。

    各挾一不相下之心,而又濟以不平之氣,激而過當,亦其勢然欤!夫解《春秋》者惟《公羊》多駁,其中高子、沈子之說,殆轉相附益。

    要其大義數十,傳自聖門者,不能廢也。

    《詩序》稱子夏,而所引高子、孟仲子乃戰國時人,固後來攙續之明證。

    即成伯玙等所指篇首一句經師口授,亦未必不失其真。

    然去古未遠,必有所受。

    意其真赝相半,亦近似《公羊》。

    全信全疑,均為偏見。

    今參稽衆說,務協其平。

    苟不至程大昌之妄改舊文,王柏之橫删聖籍者,論有可采,并錄存之以消融數百年之門戶。

    至于鳥獸草木之名,訓诂聲音之學,皆事須考證,非可空談。

    今所采輯,則尊漢學者居多焉。

     △《詩序》·二卷(内府藏本) 案《詩序》之說,紛如聚訟。

    以為《大序》子夏作,《小序》子夏、毛公合作者,鄭玄《詩譜》也。

    以為子夏所序《詩》即今《毛詩序》者,王肅《家語注》也。

    以為衛宏受學謝曼卿、作《詩序》者,《後漢書·儒林傳》也。

    以為子夏所創,毛公及衛宏又加潤益者,《隋書·經籍志》也。

    以為子夏不序《詩》者,韓愈也。

    以為子夏惟裁初句,以下出于毛公者,成伯玙也。

    以為詩人所自制者,王安石也。

    以《小序》為國史之舊文,以《大序》為孔子作者,明道程子也。

    以首句即為孔子所題者,王得臣也。

    以為毛《傳》初行尚未有《序》,其後門人互相傳授,各記其師說者,曹粹中也。

    以為村野妄人所作,昌言排擊而不顧者,則倡之者鄭樵、王質,和之者朱子也。

    然樵所作《詩辨妄》一出,周孚即作《非鄭樵詩辨妄》一卷,摘其四十二事攻之。

    質所作《詩總聞》,亦不甚行于世。

    朱子同時如呂祖謙、陳傅良、葉适皆以同志之交,各持異議。

    黃震笃信朱學,而所作《日鈔》,亦申《序》說。

    馬端臨作《經籍考》,于他書無所考辨,惟《詩序》一事,反覆攻诘至數千言。

    自元明以至今日,越數百年,儒者尚各分左右袒也。

    豈非說經之家第一争诟之端乎?考鄭玄之釋《南陔》曰:“子夏序《詩》,篇義各編,遭戰國至秦而《南陔》六詩亡。

    毛公作《傳》,各引其《序》冠之篇首,故《詩》雖亡而義猶在也。

    ”程大昌《考古編》亦曰:“今六《序》兩語之下,明言有義無辭,知其為秦火之後見《序》而不見《詩》者所為。

    ”朱鶴齡《毛詩通義序》,又舉《宛丘篇序》首句與毛《傳》異辭,其說皆足為《小序》首句原在毛前之明證。

    邱光庭《兼明書》舉《鄭風·出其東門篇》,謂毛《傳》與《序》不符。

    曹粹中《放齋詩說》亦舉《召南·羔羊》、《曹風·鸤鸠》、《衛風·君子偕老》三篇,謂《傳》意《序》意不相應。

    《序》若出于毛,安得自相違戾?其說尤足為續申之語出于毛後之明證。

    觀蔡邕本治《魯詩》,而所作《獨斷》,載《周頌》三十一篇之《序》,皆隻有首二句,與《毛序》文有詳略,而大旨略同。

    蓋子夏五傳至孫卿,孫卿授毛亨,毛亨授毛苌,是《毛詩》距孫卿再傳。

    申培師浮邱伯,浮邱伯師孫卿,是《魯詩》距孫卿亦再傳。

    故二家之《序》大同小異,其為孫卿以來遞相授受者可知。

    其所授受隻首二句,而以下出于各家之演說,亦可知也。

    且《唐書·藝文志》稱“《韓詩》,蔔商序,韓嬰注,二十二卷”,是《韓詩》亦有《序》,其《序》亦稱出子夏矣。

    而《韓》詩遺說之傳于今者往往與毛迥異,豈非傳其學者遞有增改之故哉?今參考諸說,定《序》首二語為毛苌以前經師所傳,以下續申之詞為毛苌以下弟子所附,仍錄冠《詩》部之首,明淵源之有自。

    并錄朱子之《辨說》,着門戶所由分。

    蓋數百年朋黨之争,茲其發端矣。

    《隋志》有顧歡《毛詩集解叙義》一卷,雷次宗《毛詩序義》二卷,劉炫《毛詩集小序》一卷,劉巘《毛詩序義疏》一卷,(案序叙二字互見,蓋史之駁文,今仍其舊)《唐志》則作蔔商《詩序》二卷。

    今以朱子所辨,其文較繁,仍析為二卷。

    若其得失,則諸家之論詳矣,各具本書,茲不複贅焉。

     △《毛詩正義》·四十卷(内府藏本) 漢毛亨傳,鄭玄箋,唐孔穎達疏。

    案《漢書·藝文志》《毛詩》二十九卷,《毛詩故訓傳》三十卷。

    然但稱毛公,不着其名。

    《後漢書·儒林傳》始雲:“趙人毛長傳《詩》,是為《毛詩》。

    ”其長字不從“”。

    《隋書·經籍志》載《毛詩》二十卷,漢河間太守毛苌傳,鄭氏箋。

    于是《詩傳》始稱毛苌。

    然鄭玄《詩譜》曰:“魯人大毛公為訓诂,傳于其家,河間獻王得而獻之,以小毛公為博士。

    ”陸玑《毛詩草木蟲魚疏》亦雲:“孔子删《詩》授蔔商,商為之序,以授魯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魯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趙人荀卿,荀卿授魯國毛亨,毛亨作《訓诂傳》以授趙國毛苌。

    時人謂亨為大毛公,苌為小毛公。

    ”據是二書,則作《傳》者乃毛亨,非毛苌,故孔氏《正義》亦雲大毛公為其《傳》,由小毛公而題毛也。

    《隋志》所雲,殊為舛誤。

    而流俗沿襲,莫之能更。

    朱彜尊《經義考》乃以《毛詩》二十九卷題毛亨撰,注曰“佚”。

    《毛詩訓故傳》三十卷題毛苌撰,注曰“存”。

    意主調停,尤為于古無據。

    今參稽衆說,定作《傳》者為毛亨。

    以鄭氏後漢人,陸氏三國吳人,并傳授《毛詩》,淵源有自,所言必不誣也。

    鄭氏發明毛義,自命曰《箋》。

    《博物志》曰:“毛公嘗為北海郡守,康成是此郡人,故以為敬。

    ”推張華所言,蓋以為公府用記,郡将用箋之意。

    然康成生于漢末,乃修敬于四百年前之太守,殊無所取。

    案《說文》曰:“箋,表識書也。

    ”鄭氏《六藝論》雲:“注《詩》宗毛為主。

    毛義若隐略,則更表明。

    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識别(案此論今佚,此據《正義》所引)。

    ”然則康成特因《毛傳》而表識其傍,如今人之簽記,積而成帙,故謂之《箋》,無庸别曲說也。

    自鄭《箋》既行,齊、魯、韓三家遂廢(案此陸德明《經典釋文》之說)。

    然《箋》與《傳》義亦時有異同。

    魏王肅作《毛詩注》、《毛詩義駁》、《毛詩奏事》、《毛詩問難》諸書,以申毛難鄭。

    歐陽修引其釋《衛風·擊鼓》五章,謂“鄭不如王”(見《詩本義》)。

    王基又作《毛詩駁》,以申鄭難王。

    王應麟引其駁《芣苡》一條,謂“王不及鄭”(見《困學紀聞》,亦載《經典釋文》)。

    晉孫毓作《毛詩異同評》,複申王說。

    陳統作《難孫氏毛詩評》,又明鄭義(并見《經典釋文》)。

    袒分左右,垂數百年。

    至唐貞觀十六年,命孔穎達等因鄭箋為正義,乃論歸一定,無複歧途。

    毛傳二十九卷,《隋志》附以鄭箋作二十卷,疑為康成所并。

    穎達等以疏文繁重,又析為四十卷。

    其書以劉焯《毛詩義疏》、劉炫《毛詩述義》為稿本,故能融貫群言,包羅古義,終唐之世,人無異詞。

    惟王谠《唐語林》記劉禹錫聽施士匄講《毛詩》所說“維鹈在梁”、“陟彼岵兮”、“勿翦勿拜”、“維北有鬥”四義,稱毛未注,然未嘗有所诋排也。

    至宋鄭樵,恃其才辨,無故而發難端,南渡諸儒始以掊擊毛、鄭為能事。

    元延祐科舉條制,《詩》雖兼用古注疏,其時門戶已成,講學者迄不遵用。

    沿及明代,胡廣等竊劉瑾之書作《詩經大全》,着為令典,于是專宗朱《傳》,漢學遂亡。

    然朱子從鄭樵之說,不過攻《小序》耳。

    至于《詩》中訓诂,用毛、鄭者居多。

    後儒不考古書,不知《小序》自《小序》,《傳》、《箋》自《傳》、《箋》,哄然佐鬥,遂并毛鄭而棄之。

    是非惟不知毛、鄭為何語,殆并朱子之《傳》亦不辨為何語矣。

    我國家經學昌明,一洗前明之固陋。

    乾隆四年皇上特命校刊《十三經注疏》,頒布學宮,鼓箧之儒,皆骎骎乎研求古學。

    今特錄其書與《小序》同冠《詩類》之首,以昭六義淵源,其來有自;孔門師授,端緒炳然,終不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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