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經部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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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類二 △《書纂言》·四卷(内府藏本) 元吳澄撰。

    澄有《易纂言》,已着錄,是編其《書》解也。

    《古文尚書》自貞觀敕作《正義》以後,終唐世無異說。

    宋吳棫作《書裨傳》,始稍稍掊擊,《朱子語錄》亦疑其僞。

    然言性、言心、言學之語,宋人據以立教者,其端皆發自古文,故亦無肯輕議者。

    其考定今文、古文,自陳振孫《尚書說》始。

    其分編今文、古文,自趙孟頫《書古今文集注》始。

    其專釋今文,則自澄此書始。

    《自序》謂“晉世晚出之書,别見于後。

    ”然此四卷以外,實未釋古文一篇。

    朱彜尊《經義考》以為權詞,其說是也。

    考漢代治《尚書》者伏生今文,傳為大小夏侯、歐陽三家。

    孔安國古文,别傳都尉朝、庸生、胡常,自為一派。

    是今文、古文本各為師說。

    澄專釋今文,尚為有合于古義,非王柏《詩疑》舉曆代相傳之古經,肆意刊削者比。

    惟其颠倒錯簡,皆以意自為,且不明言所以改竄之故,與所作《易纂言》體例迥殊。

    是則不可以為訓,讀者取所長而無效所短可矣。

     △《尚書集傳纂疏》·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元陳栎撰。

    栎字壽翁,号定宇,休甯人。

    宋亡之後,隐居三十八年。

    至延祐甲寅,年六十三,複出應試,中浙江鄉試。

    以病不及會試。

    越二年,上書幹執政,不報,遂終于家,年八十有三。

    事迹具《元史·儒學傳》。

    董鼎《書傳纂注》所稱新安陳氏,即其人也。

    是編以疏通蔡《傳》之意,故命曰《疏》。

    以纂輯諸家之說,故命曰《纂》。

    又以蔡《傳》本出朱子指授,故第一卷特标朱子訂正之目。

    每條之下,必以朱子之說冠于諸家之前,間附己意,則題曰“愚謂”以别之。

    考栎别有《書說折衷》,成于此書之前,今已散佚,惟其《序》尚載定宇集中,稱:“朱子說《書》,通其可通,不強通其所難通,而蔡氏于難通罕阙焉。

    宗師說者固多,異之者亦不少。

    予因訓子,遂掇朱子大旨及諸家之得《經》本義者,句釋于下。

    異同之說,低一字折衷之。

    ”則栎之說《書》,亦未嘗株守蔡《傳》。

    而是書之作,乃于蔡《傳》有所增補,無所駁正,與其舊說迥殊。

    《自序》稱“聖朝科舉興行,諸經《四書》一是以朱子為宗,書宗蔡《傳》,固亦宜然”雲雲,蓋延祐設科以後,功令如斯,故不敢有所出入也。

     △《讀書叢說》·六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元許謙撰。

    謙字益之,金華人。

    延祐中以講學名一時,儒者所稱白雲先生是也。

    事迹具《元史·儒學傳》。

    自蔡沈《書集傳》出,解經者大抵樂其簡易,不複參考諸書。

    謙獨博核事實,不株守一家,故稱《叢說》。

    如蔡氏釋《堯典》本張子“天左旋,處其中者順之,少遲則反右”之說。

    不知左旋者東西旋,右旋者南北旋,截然殊緻,非以遲而成右也。

    日東出西沒,随大氣而左,以成晝夜,非日之自行。

    其自行則冬至後由南斂北,夏至後由北發南,以成寒暑。

    月之随大氣而左,及其自行亦如之。

    謙雖不能盡攻其失,然《七政疑》一條,謂七政與天同西行,恐錯亂紛雜,泛然無統,可謂不苟同矣。

    舊說《洛诰》“我乃蔔澗水東、瀍水西”為王城,據《召诰》、《洛诰》,周公皆乙卯至洛,在召公得蔔經營攻位五日位成之後,是王城無庸再蔔。

    謙謂:“此時王城已定,但蔔處殷民之地,故先河朔黎水,以近殷舊都,民遷之便。

    次及澗東、瀍西,次及瀍東,皆以洛與此地相對定墨,而皆惟洛食。

    瀍澗流至洛,所經已遠,不知周公所蔔者何處。

    ”又《呂刑》稱“惟作五虐之刑曰法,爰始淫為劓、刵、椓、黥”,舊說以為其刑造自有苗。

    謙謂苗乃專以刑為治國之法,乃始過用其刑,非創造刑也。

    如此之類,亦頗不為習聞所囿。

    至于說六律五聲,漫錄《律呂新書》;說唐虞之修五禮,漫錄《周官·大宗伯》之文;說《酒诰》太史、内史,漫錄《周官太宰》六典、八法、八則、八柄之文,殊屬泛衍。

    書内載其師金履祥說為多,卷首《書紀年》一篇,即據履祥《通鑒前編》起算。

    其間得失雜出,亦不盡确。

    然宋末元初說經者多尚虛談,而謙于《詩》考名物,于《書》考典制,猶有先儒笃實之遺,是足貴也。

    其書與《詩名物鈔》、《四書叢說》并刊于至正六年,其版久佚。

    此本為浙江吳玉墀家所藏,其第二卷中脫四頁,第三卷中脫兩頁,第五卷、第六卷各脫四頁。

    勘驗别本,亦皆相同。

    今亦無從校補,姑仍其舊焉。

     △《尚書輯錄纂注》·六卷(内府藏本) 元董鼎撰。

    鼎字季亨,鄱陽人。

    朱子之學授于黃榦,鼎族兄夢程嘗從榦遊,鼎又從夢程聞緒論,故《自叙》謂得朱子之再傳。

    是編雖以蔡沈《集傳》為宗,而《集傳》之後續以《朱子語錄》及他書所載朱子語,謂之《輯錄》。

    又采諸說之相發明者附列于末,謂之《纂注》。

    《自序》稱“《集傳》既為朱子所訂定,則與自着無異。

    ”又稱“荟萃成朱子之一經,則仍以朱子為主也。

    ”考蔡沈《書集傳序》,惟稱二典、三谟嘗經先生點定,故陳栎作《書集傳纂疏》,惟《虞書》首标朱子,而《夏書》以下則不然。

    其凡例曰:“首卷有朱子訂定四字,不忘本也。

    自二卷起去四字,紀實也。

    ”吳澄作是書《序》,亦稱朱子訂定蔡《傳》僅至“百官若帝之初”而止。

    此書《大禹谟》“正月朔旦”條下,鼎并附注其說,是鼎于此書源委本自分明。

    其稱《集傳》為朱子所訂定,似未免假借。

    然澄《序》又稱:“《集傳》自《周書洪範》後浸覺疏脫,師說甚明而不用者有焉。

    疑其着述未竟而人為增補,或草稿初成而未及修改。

    ”所舉《金縢》、《召诰》、《洛诰》諸條,皆顯相舛異。

    又稱“鼎作是書,有同有異,俱有所裨。

    如解《西伯戡黎》則從吳棫,解《多士》則從陳栎,解《金縢》則兼存鄭、孔二義,不以蔡《傳》之從鄭為然”雲雲,然則鼎于《集傳》蓋不免有所未惬。

    恐人以源出朱子為疑,故特引朱子之說補其阙失。

    其舉《集傳》歸之朱子,猶曰以朱翼朱,則不以異蔡為嫌耳,非其考之不審也。

     △《尚書通考》·十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元黃鎮成撰。

    鎮成字元鎮,邵武人。

    以薦授江南儒學提舉,未上而卒。

    其書徵引舊說以考四代之名物典章,亦間附以論斷,頗為詳備。

    其中如論閏月而牽及後代司天之書,論律而旁引京房之法,論樂而胪陳自漢至宋之樂名,皆與《經》義無關,失之泛濫。

    其他四仲、五品、五教、九疇、六府、三事之類,皆經有明文而複登圖譜。

    别無發明,亦為冗瑣。

    又全書皆數典之文,而“曰若稽古”一條獨參訓诂,尤為例不純。

    似乎随筆記錄之稿,未經刊潤成書者。

    然《書》本以道政事,而儒者以大經大法為粗迹,類引之而言心。

    王應麟《困學紀聞》曰:“《仲虺之诰》,言仁之始也。

    《湯诰》,言性之始也。

    《太甲》,言誠之始也。

    《說命》,言學之始也。

    ”然則删書錄此四篇,果僅因此四語乎?鎮成此編雖頗嫌蕪雜,然猶為以實用求書,不以空言求書者。

    其《自序》有曰:“求帝王之心易,考帝王之事難。

    ”可謂知說經難易之故矣。

     △《書蔡傳旁通》·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元陳師凱撰。

    師凱家彭蠡,故自題曰“東彙澤”。

    其始末則不可得詳。

    此書成于至治辛酉。

    以鄱陽董鼎《尚書輯錄纂注》本以羽翼蔡《傳》,然多采先儒問答,斷以己意。

    大抵辨論義理,而于天文、地理、律曆、禮樂、兵刑、龜策、《河圖》、《洛書》、道德、性命、官職、封建之屬皆在所略。

    遇《傳》文片言之赜,隻字之隐,讀者不免嗫嚅龃龉。

    因作是編,于名物度數蔡《傳》所稱引而未詳者,一一博引繁稱,析其端委。

    其蔡《傳》岐誤之處,則不複糾正。

    蓋如孔穎達諸經《正義》主于發揮注文,不主于攻駁注文也。

    然不能以回護注文之故廢孔氏之《疏》,則亦不能以回護蔡《傳》之故廢師凱之書矣。

    知其有所遷就而節取所長可也。

     △《讀書管見》·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元王充耘撰。

    黃虞稷《千頃堂書目》稱充耘字與耕,而原《序》及梅鹗《跋》并稱“耕野”,疑虞稷誤也。

    吉水人。

    元統甲戌進士,授承務郎,同知永新州事。

    後棄官養母,着書授徒,因成是編。

    所說與蔡氏多異同。

    其中如謂《堯典》乃《舜典》之緣起,本為一篇,故曰《虞書》;謂“九族既睦”,既當訓盡;謂“象以典刑”為各象其罪而加之,非垂象之意;謂“同為逆河”以海潮逆入而得名:皆非故為異說者。

    至于《洪範》錯簡之說,《伊訓》改正不改月之辨,尚未能糾正。

    所附《周不改月惟魯史改月》一條,尤為強辭。

    大醇小疵,别白觀之可也。

    又《禹貢篇》“峄陽孤桐”一條,語不可解。

    梅鹗《跋》稱此書得之西臯王氏,寫者草草,其末尤甚。

    此條疑亦當時所訛脫。

    今無别本可校,姑仍其舊焉。

     △《書義斷法》·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元陳悅道撰。

    其自題曰鄒次,不知何許人。

    書首冠以“科場備用”四字,蓋亦當時坊本為科舉經義而設者也。

    其書不全載經文,僅摘錄其可以命題者載之。

    逐句诠解,各标舉作文之窾要。

    蓋王充耘《書義矜式》如今之程墨,而此書則如今之講章。

    後來學者,揣摩拟題,不讀全經,實自此濫觞。

    錄而存之,知科舉之學流為剽竊,已非一朝一夕之故。

    猶《易類》錄王宗傳,《禮類》錄俞庭椿,着履霜堅冰,其來有漸,不可不紀其始也。

    書末原附《作義要訣》一卷,為新安倪士毅所輯。

    分《冒題》、《原題》、《講題》、《結題》四則。

    又《作文訣》數則。

    尚具見當日程式。

    以世有别本,且論文之作不可附麗于《經部》,故着錄于《詩文評類》,而此則從删焉。

     △《尚書纂傳》·四十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元王天與撰。

    天與字立大,梅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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