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爵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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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敬重,臨陣就能為全軍所信賴。
37、凡陳,行惟疏,戰惟密,兵惟雜,人教厚,靜乃治。
威利章,相守義,則人勉。
慮多成則人服。
時中服厥次治。
物既章,目乃明。
慮既定,心乃強。
進退無疑見敵無謀,聽誅。
無诳其名,無變其旗。
[譯文] 一般布陣,軍隊的行列既要求疏散[以便使用兵器];又要求密集[以便于戰鬥]。
兵器要多種多樣配合使用,士卒要訓練有素,要沉着鎮靜,陣形才能保持嚴整。
威令鮮明準确,上下遵守信義,就能人人奮勉。
謀劃屢次成功就能使人信服。
人人心悅誠服,事情就能依次辦好。
旗幟鮮明,部隊才看得清楚。
作戰計謀既經确定,決心就應堅定。
對那些進退不定,遇敵無謀的人,應予以懲罰。
[臨陣的時候],不要随意亂用金鼓,不要輕易改變旗号,[以免引起錯覺和迷亂。
] 38、凡事善則長,因古則行。
誓作章,入乃強,滅曆祥。
滅厲之道:一曰義。
被之以信,臨之以強,成基一天下之形,人莫不就,是謂兼用其人。
一曰權。
成其溢,奪其好,我自其外,使自其内。
[譯文] 凡是好的事情就能保特長久,按照古法辦事就能順利推行。
戰鬥誓詞鮮明有力,士氣就會旺盛,就能消滅一切敵人。
消滅敵人的方法:一是用道義。
就是以誠信感召敵人,以威力懾服敵人,造成統一天下的形勢,使人人心悅誠服,這就能争取敵國的人為我所用。
二是用權謀。
就是設法助長敵人的驕橫,奪取敵人的要害,用兵力從外部向它進攻;用間諜從内部策應。
39、一曰人,二曰正,三曰辭,四曰巧,五曰火,六曰水,七曰兵,是謂七政。
榮、利、恥、死,是謂四守。
容色積威,不過改意。
凡此道也。
[譯文] 一是廣羅人才,二是嚴肅法紀,三是注重宣傳,四是講求技巧。
五是善用火攻,六是習于水戰,七是改善兵器,這是七種軍國大政。
榮譽、利祿、恥辱、刑罰,這是四種令人遵守法紀的手段。
和顔悅色地講道理或嚴厲地予以管教,都不過是為了使人改惡從善。
所有這些都是治軍的方法。
39、唯仁有親。
有仁無信,反敗厥身。
[譯文] 隻有仁愛,才能使人親近。
但是隻講仁愛而不許信義,反會使自已遭到失敗。
40、人人,正正,辭辭,火火。
[譯文] 用人要知人善任,正人必先正己,言辭必須嚴正,火攻必須用得适宜。
41、凡戰之道:既作其氣,因發其政。
假之以色,道之以辭。
因懼而戒,因欲而事,蹈敵制地,以職命之,是謂戰法。
[譯文] 一般作戰的原則:已經鼓舞了士氣,接着就要頒布紀律。
對待士卒要和顔悅色,教導士卒要言辭懇切。
利用他們畏懼的心理而告誡他們,利用他們的欲望而使用他們,進入敵境就要控制有利地形,并按将士的職位分派他們任務,這就是戰法。
42、凡人之形;由衆之求,試以名行,必善行之。
若行不行,身以将之。
若行而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謂之法。
[譯文] 凡是要求人們執行的規章制度,都應來源予大衆的要求。
在試行中檢驗其是否名副其實[卓有成效]。
并力求妥善地、徹衆地予以執行。
如果有可以做到而沒有做到的,将帥就要親自帶頭去做。
如果一切都做到了,就進而要求部隊牢記這些準則,經過多次反複執行,就形成了規章制度,這些符合人們要求的規章制度,就叫做“法”。
43、凡治亂之道,一曰仁,二曰信,三曰直,四曰一,五曰義,六曰變,七曰專。
[譯文] 治亂的方法,一是仁愛,二是信用,三是正立,四是統一,五是道義,六是權變,七是集中指揮。
44、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五曰禦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宜無淫服。
[譯文] 建立法制,一要使人能接受。
二要法令嚴明,三要有法必依,四要雷厲風行,五要規定各級服制,六要用顔色區别等級,七要使官吏按規定着裝,不得混亂。
45、凡軍,使法在己曰專。
與下畏法曰法。
軍無小聽,戰無小利,日成,行微曰道。
[譯文] 治軍,執行法令完全由将帥作主的叫做“專”。
上下都一緻遵守的才能叫做“法”。
[軍隊要聽從統一的指揮号令]而不要聽信非正式的傳說。
作戰時不要貪圖小利,計劃要能計日成功,行動要求隐密莫測,這才是治軍之道。
46、凡戰,正不行則事專,不服則法。
不相信則一,若怠則動之,若疑則變之,若人不信上,則行其不複。
自古之政也。
[譯文] 一般作戰時,用正常的辦法行不通就要用專斷,不服從的就用軍法制裁。
如果互不相信就要使之統一認識,如果軍心懈怠就應加以鼓舞,如果下級産生疑懼就設法改變這種情況,如果下級不信任上級命令,更要堅決執行而不輕易改變。
這些都是從古以來治軍作戰的方法。
37、凡陳,行惟疏,戰惟密,兵惟雜,人教厚,靜乃治。
威利章,相守義,則人勉。
慮多成則人服。
時中服厥次治。
物既章,目乃明。
慮既定,心乃強。
進退無疑見敵無謀,聽誅。
無诳其名,無變其旗。
[譯文] 一般布陣,軍隊的行列既要求疏散[以便使用兵器];又要求密集[以便于戰鬥]。
兵器要多種多樣配合使用,士卒要訓練有素,要沉着鎮靜,陣形才能保持嚴整。
威令鮮明準确,上下遵守信義,就能人人奮勉。
謀劃屢次成功就能使人信服。
人人心悅誠服,事情就能依次辦好。
旗幟鮮明,部隊才看得清楚。
作戰計謀既經确定,決心就應堅定。
對那些進退不定,遇敵無謀的人,應予以懲罰。
[臨陣的時候],不要随意亂用金鼓,不要輕易改變旗号,[以免引起錯覺和迷亂。
] 38、凡事善則長,因古則行。
誓作章,入乃強,滅曆祥。
滅厲之道:一曰義。
被之以信,臨之以強,成基一天下之形,人莫不就,是謂兼用其人。
一曰權。
成其溢,奪其好,我自其外,使自其内。
[譯文] 凡是好的事情就能保特長久,按照古法辦事就能順利推行。
戰鬥誓詞鮮明有力,士氣就會旺盛,就能消滅一切敵人。
消滅敵人的方法:一是用道義。
就是以誠信感召敵人,以威力懾服敵人,造成統一天下的形勢,使人人心悅誠服,這就能争取敵國的人為我所用。
二是用權謀。
就是設法助長敵人的驕橫,奪取敵人的要害,用兵力從外部向它進攻;用間諜從内部策應。
39、一曰人,二曰正,三曰辭,四曰巧,五曰火,六曰水,七曰兵,是謂七政。
榮、利、恥、死,是謂四守。
容色積威,不過改意。
凡此道也。
[譯文] 一是廣羅人才,二是嚴肅法紀,三是注重宣傳,四是講求技巧。
五是善用火攻,六是習于水戰,七是改善兵器,這是七種軍國大政。
榮譽、利祿、恥辱、刑罰,這是四種令人遵守法紀的手段。
和顔悅色地講道理或嚴厲地予以管教,都不過是為了使人改惡從善。
所有這些都是治軍的方法。
39、唯仁有親。
有仁無信,反敗厥身。
[譯文] 隻有仁愛,才能使人親近。
但是隻講仁愛而不許信義,反會使自已遭到失敗。
40、人人,正正,辭辭,火火。
[譯文] 用人要知人善任,正人必先正己,言辭必須嚴正,火攻必須用得适宜。
41、凡戰之道:既作其氣,因發其政。
假之以色,道之以辭。
因懼而戒,因欲而事,蹈敵制地,以職命之,是謂戰法。
[譯文] 一般作戰的原則:已經鼓舞了士氣,接着就要頒布紀律。
對待士卒要和顔悅色,教導士卒要言辭懇切。
利用他們畏懼的心理而告誡他們,利用他們的欲望而使用他們,進入敵境就要控制有利地形,并按将士的職位分派他們任務,這就是戰法。
42、凡人之形;由衆之求,試以名行,必善行之。
若行不行,身以将之。
若行而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謂之法。
[譯文] 凡是要求人們執行的規章制度,都應來源予大衆的要求。
在試行中檢驗其是否名副其實[卓有成效]。
并力求妥善地、徹衆地予以執行。
如果有可以做到而沒有做到的,将帥就要親自帶頭去做。
如果一切都做到了,就進而要求部隊牢記這些準則,經過多次反複執行,就形成了規章制度,這些符合人們要求的規章制度,就叫做“法”。
43、凡治亂之道,一曰仁,二曰信,三曰直,四曰一,五曰義,六曰變,七曰專。
[譯文] 治亂的方法,一是仁愛,二是信用,三是正立,四是統一,五是道義,六是權變,七是集中指揮。
44、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五曰禦其服,六曰等其色,七曰百官宜無淫服。
[譯文] 建立法制,一要使人能接受。
二要法令嚴明,三要有法必依,四要雷厲風行,五要規定各級服制,六要用顔色區别等級,七要使官吏按規定着裝,不得混亂。
45、凡軍,使法在己曰專。
與下畏法曰法。
軍無小聽,戰無小利,日成,行微曰道。
[譯文] 治軍,執行法令完全由将帥作主的叫做“專”。
上下都一緻遵守的才能叫做“法”。
[軍隊要聽從統一的指揮号令]而不要聽信非正式的傳說。
作戰時不要貪圖小利,計劃要能計日成功,行動要求隐密莫測,這才是治軍之道。
46、凡戰,正不行則事專,不服則法。
不相信則一,若怠則動之,若疑則變之,若人不信上,則行其不複。
自古之政也。
[譯文] 一般作戰時,用正常的辦法行不通就要用專斷,不服從的就用軍法制裁。
如果互不相信就要使之統一認識,如果軍心懈怠就應加以鼓舞,如果下級産生疑懼就設法改變這種情況,如果下級不信任上級命令,更要堅決執行而不輕易改變。
這些都是從古以來治軍作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