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筆談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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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棣之華,偏其反而”者。
常棣今人謂之郁李。
《豳詩》雲:“六月食郁及癋。
”注雲:“郁,棣屬,即白栘也。
”以其似棣,故曰棣屬。
又謂之車下李,又謂之唐棣,即郁李也。
郁、蹷同音。
注謂之蹷迒,蓋其實似蹷,蹷即含桃也。
《晉宮閣銘》曰:“華林園中有車下李三百一十四株,迒李一株。
”車下李,即郁也,唐棣也,白栘也;迒李,即郁李也,迒也,常棣也;與蒲栘全無交涉。
《本草》續添“郁李一名車下李”,此亦誤也。
《晉宮閣銘》引華林園所種車下李與迒李,自是二物。
常棣字或作棠棣,亦誤耳。
今小木中卻有棣棠,葉似棣,黃花綠莖而無實,人家亭檻中多種之。
杜若即今之高良姜,後人不識,又别出高良姜條,如赤箭再出天麻條,天名精再也地崧條,燈籠草再也苦條,如此之類極多。
或因主療不同,蓋古人所書主療,皆多未盡,後人用久,漸見其功,主療浸廣。
諸藥例皆如此,豈獨杜若也。
後人又取高良姜中小者為杜若,正如用天麻、蘆頭為赤箭也。
又有用北地山姜為杜若者。
杜若,古人以為香草,北地山姜,何嘗有香?高良姜花成穗,芳華可愛,土人用鹽梅汁淹以為菹,南人亦謂之山姜花,又曰豆蔻花。
《本草圖經》雲:“杜若苗似山姜,花黃赤,子赤色,大如棘子,中似豆蔻,出峽山、嶺南北。
”正是高良姜,其子乃紅蔻也,騷人比之蘭、芷。
然藥品中名實錯亂者至多,人人自主一說,亦莫能堅決。
不患多記,以廣異同。
鈎吻,《本草》“一名野葛”,主療甚多。
注釋者多端:或雲可入藥用;或雲有大毒,食之殺人。
餘嘗到閩中,土人以野葛毒人及自殺。
或誤食者,但半葉許入口即死,以流水服之,毒尤速,往往投杯已卒矣。
經官司勘鞫者極多,灼然如此。
餘嘗令人完取一株觀之,其草蔓生,如葛;其藤色赤,節粗,似鶴膝;葉圓有尖,如杏葉,而光厚似柿葉;三葉為一枝,如廕豆之類,如生節間,皆相對;花黃細,戢戢然一如茴香花,生于節葉之間。
《酉陽雜俎》言“花似栀子稍大”,謬說也。
根皮亦赤。
閩人呼為吻莽,亦謂之野葛;嶺南人謂之胡蔓;俗謂斷腸草。
此草人間至毒之物,不入藥用。
恐《本草》所出,别是一物,非此鈎吻也。
餘見《千金》、《外台》藥方中,時有用野葛者,特宜仔細,不可取其名而誤用。
正如侯夷魚與魚同謂之河豚,不可不審也。
黃镮,即今之朱藤也,天下皆有。
葉如槐,其花穗懸,紫色,如葛花。
可作菜食,火不熟亦有小毒。
京師人家園圃中作大架種之,謂之紫藤花者是也。
實如皂莢,《蜀都賦》所謂“青珠黃镮”者,黃镮即此藤之根也。
古今皆種以為亭檻之飾。
今人采其莖,于槐榦上接之,僞為矮槐。
其根入藥用,能吐人。
栾有二種:樹生,其實可作數珠者,謂之木栾,即《本草》栾花是也。
叢生,可為杖棰者,謂之牡栾,又名黃荊即《本草》牧荊是也。
此兩種之外,唐人《補本草》又有栾荊一條,遂與二栾相亂。
栾花出《神農正經》,牡荊見于《前漢·郊祀志》,從來甚久。
栾荊特出唐人新附,自是一物,非古人所謂栾荊也。
紫荊,陳藏器雲:“樹似黃荊,葉小,無桠。
夏秋子熟,正圓如小珠。
”大誤也。
紫荊與黃荊葉叢生,小木,葉如麻葉,三桠而小。
紫荊稍大,圓葉,實如樗英,著樹連冬不脫,人家園亭多種之。
六朝以前醫方,唯有枳實,無枳殼,故《本草》亦隻有枳實。
後人用枳之小嫩者為枳實,大者為枳殼,主療各有所宜,遂别出枳殼一條,以附枳實之後。
然兩條主療,亦相出入。
古人言枳實者,便是枳殼,《本草》中枳實産療,便是枳殼主療。
後人即别出枳殼條,便合于枳實條内摘出枳殼主療。
别為一條;舊條内隻合留枳實主療。
後人以《神農本經》不敢摘破,不免兩條相犯,互有出入。
餘按,《神農本經》枳實條内稱:“主大風在皮膚中,如麻豆苦癢,除寒熱結,止痢,長肌肉,利五髒,益氣輕身,安胃氣,止溏洩,明目。
”盡是枳殼之功,皆當摘入枳殼條。
後來别見主療,如通利關節、勞氣、咳嗽、背膊悶倦,散瘤結、胸脅痰滞,逐水,消脹滿、大腸風,止痛之類,皆附益之,隻為枳殼條。
舊枳實條内稱:“除胸脅痰癖,逐停水,破結實,消脹滿、心下急、痞痛、逆氣。
”皆是枳實之功,宜存于本條,别有主療亦附益之可也。
如此,二條始分,各見所主,不至甚相亂。
常棣今人謂之郁李。
《豳詩》雲:“六月食郁及癋。
”注雲:“郁,棣屬,即白栘也。
”以其似棣,故曰棣屬。
又謂之車下李,又謂之唐棣,即郁李也。
郁、蹷同音。
注謂之蹷迒,蓋其實似蹷,蹷即含桃也。
《晉宮閣銘》曰:“華林園中有車下李三百一十四株,迒李一株。
”車下李,即郁也,唐棣也,白栘也;迒李,即郁李也,迒也,常棣也;與蒲栘全無交涉。
《本草》續添“郁李一名車下李”,此亦誤也。
《晉宮閣銘》引華林園所種車下李與迒李,自是二物。
常棣字或作棠棣,亦誤耳。
今小木中卻有棣棠,葉似棣,黃花綠莖而無實,人家亭檻中多種之。
杜若即今之高良姜,後人不識,又别出高良姜條,如赤箭再出天麻條,天名精再也地崧條,燈籠草再也苦條,如此之類極多。
或因主療不同,蓋古人所書主療,皆多未盡,後人用久,漸見其功,主療浸廣。
諸藥例皆如此,豈獨杜若也。
後人又取高良姜中小者為杜若,正如用天麻、蘆頭為赤箭也。
又有用北地山姜為杜若者。
杜若,古人以為香草,北地山姜,何嘗有香?高良姜花成穗,芳華可愛,土人用鹽梅汁淹以為菹,南人亦謂之山姜花,又曰豆蔻花。
《本草圖經》雲:“杜若苗似山姜,花黃赤,子赤色,大如棘子,中似豆蔻,出峽山、嶺南北。
”正是高良姜,其子乃紅蔻也,騷人比之蘭、芷。
然藥品中名實錯亂者至多,人人自主一說,亦莫能堅決。
不患多記,以廣異同。
鈎吻,《本草》“一名野葛”,主療甚多。
注釋者多端:或雲可入藥用;或雲有大毒,食之殺人。
餘嘗到閩中,土人以野葛毒人及自殺。
或誤食者,但半葉許入口即死,以流水服之,毒尤速,往往投杯已卒矣。
經官司勘鞫者極多,灼然如此。
餘嘗令人完取一株觀之,其草蔓生,如葛;其藤色赤,節粗,似鶴膝;葉圓有尖,如杏葉,而光厚似柿葉;三葉為一枝,如廕豆之類,如生節間,皆相對;花黃細,戢戢然一如茴香花,生于節葉之間。
《酉陽雜俎》言“花似栀子稍大”,謬說也。
根皮亦赤。
閩人呼為吻莽,亦謂之野葛;嶺南人謂之胡蔓;俗謂斷腸草。
此草人間至毒之物,不入藥用。
恐《本草》所出,别是一物,非此鈎吻也。
餘見《千金》、《外台》藥方中,時有用野葛者,特宜仔細,不可取其名而誤用。
正如侯夷魚與魚同謂之河豚,不可不審也。
黃镮,即今之朱藤也,天下皆有。
葉如槐,其花穗懸,紫色,如葛花。
可作菜食,火不熟亦有小毒。
京師人家園圃中作大架種之,謂之紫藤花者是也。
實如皂莢,《蜀都賦》所謂“青珠黃镮”者,黃镮即此藤之根也。
古今皆種以為亭檻之飾。
今人采其莖,于槐榦上接之,僞為矮槐。
其根入藥用,能吐人。
栾有二種:樹生,其實可作數珠者,謂之木栾,即《本草》栾花是也。
叢生,可為杖棰者,謂之牡栾,又名黃荊即《本草》牧荊是也。
此兩種之外,唐人《補本草》又有栾荊一條,遂與二栾相亂。
栾花出《神農正經》,牡荊見于《前漢·郊祀志》,從來甚久。
栾荊特出唐人新附,自是一物,非古人所謂栾荊也。
紫荊,陳藏器雲:“樹似黃荊,葉小,無桠。
夏秋子熟,正圓如小珠。
”大誤也。
紫荊與黃荊葉叢生,小木,葉如麻葉,三桠而小。
紫荊稍大,圓葉,實如樗英,著樹連冬不脫,人家園亭多種之。
六朝以前醫方,唯有枳實,無枳殼,故《本草》亦隻有枳實。
後人用枳之小嫩者為枳實,大者為枳殼,主療各有所宜,遂别出枳殼一條,以附枳實之後。
然兩條主療,亦相出入。
古人言枳實者,便是枳殼,《本草》中枳實産療,便是枳殼主療。
後人即别出枳殼條,便合于枳實條内摘出枳殼主療。
别為一條;舊條内隻合留枳實主療。
後人以《神農本經》不敢摘破,不免兩條相犯,互有出入。
餘按,《神農本經》枳實條内稱:“主大風在皮膚中,如麻豆苦癢,除寒熱結,止痢,長肌肉,利五髒,益氣輕身,安胃氣,止溏洩,明目。
”盡是枳殼之功,皆當摘入枳殼條。
後來别見主療,如通利關節、勞氣、咳嗽、背膊悶倦,散瘤結、胸脅痰滞,逐水,消脹滿、大腸風,止痛之類,皆附益之,隻為枳殼條。
舊枳實條内稱:“除胸脅痰癖,逐停水,破結實,消脹滿、心下急、痞痛、逆氣。
”皆是枳實之功,宜存于本條,别有主療亦附益之可也。
如此,二條始分,各見所主,不至甚相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