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異事異疾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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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等閑以數十錢買之。
是時秭歸适又有邑民為人所殺,求賊甚急。
民之子見遙所操杖,識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執遙驗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備至。
遙實買杖,而鬻仗者已不見,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诘其行止來曆,勢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
卒不知鬻杖者何人。
市人千萬,而遙适值之,因緣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至和中,交趾獻麟,如牛而大,通身皆大麟,首有一角。
考之記傳,與麟不類,當時有謂之山犀者。
然犀不言有麟,莫知其的。
回诏欲謂之麟,則慮夷獠見欺;不謂之麟,則未有以質之;止謂之“異獸”,最為慎重有體。
今以餘觀之,殆天祿也。
按《漢書》:“靈帝中平三年,鑄天祿、蝦?于平門外。
”注雲:“天祿,獸名。
今鄧州南陽縣北《宗資碑》旁兩獸,镌其膊,一曰天祿,一曰辟邪。
”元豐中,餘過鄧境,聞此石獸尚在,使人墨其所刻天祿、辟邪字觀之,似緣似隸。
其獸有角鬣,大鱗如手掌。
南豐曾阜為南陽令,題宗資碑陰雲:“二獸膜之所刻獨在,制作精巧,高七八尺,尾鬣皆鱗甲,莫知何象而名此也。
”今詳其形,甚類交趾所獻異獸,知其必天祿也。
錢塘有聞人紹者,常寶一劍。
以十大釘陷柱中,揮劍一削,十釘皆截,隐如秤衡,而劍镴無纖迹。
用力屈之如鈎,縱之铿然有聲,復直如弦。
關中種谔亦畜一劍,可以屈置盒中,縱之復直。
張景陽《七命》論劍曰:“若其靈寶,則舒屈無方。
”蓋自古有此一類,非常鐵能為也。
嘉祐中,伯兄為衛尉丞,吳僧持一寶鑒來雲:“齋戒照之,當見前途吉兇。
”伯兄如其言,乃以水濡其鑒,鑒不甚明,仿佛見如人衣绯衣而坐。
是時伯兄為京寺丞,衣綠,無緣遽有绯衣。
不數月,英宗即位,覃恩賜绯。
後數年,僧至京師,蔡景繁時為禦史,嘗照之,見已著貂蟬,甚自喜。
不數日,攝官奉祠,遂假蟬冕。
景繁終于承議郎,乃知鑒之所蔔,唯知近事耳。
三司使宅,本印經院,熙甯中,更造三司宅。
處薛師政經始,宅成,日官周琮曰:“此宅前河,後直太社,不利居者。
”始自元厚之,自拜日入居之。
不久,厚之谪去,而曾子宣繼之。
子宣亦谪去,子厚居之。
子厚又逐,而餘為三司使,亦以罪去。
李奉世繼為之,而奉世又谪。
皆不緣三司職事,悉以他坐褫削。
奉世去,發厚卿主計,而三司官廢,宅毀為官寺,厚卿亦不終任。
《嶺表異物志》記鳄魚甚詳。
餘少時到閩中,時王舉直知潮州,釣得一鳄,其大如船,畫以為圖,而自序其下。
大體其形如鼍,但喙長等其身,牙如鋸齒。
有黃、蒼二色,或時有白者。
尾有三鈎,極铦利,遇鹿豕即以尾戟之以食。
生卵甚多,或為魚,或為鼍、鼋其為鳄者不過一二。
土人設鈎于大豕之身,筏而流之水中,鳄尾而食之,則為所斃。
嘉祐中,海州漁人獲一物,魚身而首如虎,亦作虎文;有兩短足在肩,指爪皆虎也;長八、九尺。
視人辄淚下。
舁至郡中,數日方死。
有父老雲:“昔年曾見之,謂之‘海蠻師’。
”然書傳小說未嘗載。
邕州交寇之後,城壘方完,有定水精舍泥佛,辄自動搖,晝夜不息,如此逾月。
時新經兵亂,人情甚懼。
有司不敢隐,具以上聞,遂有诏令,置道場禳謝,動亦不己。
時劉初知邕州,惡其惑衆,乃舁像投江中。
至今亦無他異。
洛中地内多宿藏,凡置第宅未經掘者,例出掘錢。
張文孝左丞始以數千缗買洛大第,價已定,又求掘錢甚多,文孝必欲得之。
累增至千餘缗方售,人皆以為妄費。
及營建廬舍,土中得一石匣,不甚大,而刻镂精妙,皆為花鳥異形,頂有篆字二十餘,書法古怪,無人能讀。
發匣,得共金數百兩。
鬻之,金價正如買第之直,斸掘錢亦在其數,不差一錢。
觀其窾識文畫,皆非近古所有。
數已前定,則雖欲無妄費,安可得也?熙甯九年,恩州武成縣有旋風自東南來,望之插天如羊角,大木盡拔。
俄頃旋風卷入雲霄中。
既而漸近,乃經縣城,官舍民居略盡。
悉卷入雲中。
縣令兒女奴婢,卷去復墜地,死傷者數人。
民間死傷亡失者,不可勝計。
縣城悉為丘墟,遂移今縣。
宋次道《春明退朝錄》言:“天聖中,青州盛冬濃霜,屋瓦皆成面花之狀。
”此事五代時已嘗有之,餘亦自兩見如此。
慶曆中,京師集禧觀渠中,冰紋皆成花果林木。
元豐末,餘到秀州,人家屋瓦上冰亦成花。
每瓦一枝,正如畫家所為折枝,有大花似牡丹、芍藥者。
細藥如海棠、萱草輩者,皆有枝葉,無毫發不具,氣象生下,雖巧筆不能為。
以紙搨之,無異石刻。
熙甯中,河州雨雹,大者如雞卵,小者如蓮芡,悉如人蓮芡,悉如人頭,耳目口鼻皆具,無異镌刻。
次年,王師平河州,蕃戎授首者甚衆,豈克勝之符豫告邪?
是時秭歸适又有邑民為人所殺,求賊甚急。
民之子見遙所操杖,識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執遙驗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備至。
遙實買杖,而鬻仗者已不見,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诘其行止來曆,勢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殺人之罪遂敗。
卒不知鬻杖者何人。
市人千萬,而遙适值之,因緣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至和中,交趾獻麟,如牛而大,通身皆大麟,首有一角。
考之記傳,與麟不類,當時有謂之山犀者。
然犀不言有麟,莫知其的。
回诏欲謂之麟,則慮夷獠見欺;不謂之麟,則未有以質之;止謂之“異獸”,最為慎重有體。
今以餘觀之,殆天祿也。
按《漢書》:“靈帝中平三年,鑄天祿、蝦?于平門外。
”注雲:“天祿,獸名。
今鄧州南陽縣北《宗資碑》旁兩獸,镌其膊,一曰天祿,一曰辟邪。
”元豐中,餘過鄧境,聞此石獸尚在,使人墨其所刻天祿、辟邪字觀之,似緣似隸。
其獸有角鬣,大鱗如手掌。
南豐曾阜為南陽令,題宗資碑陰雲:“二獸膜之所刻獨在,制作精巧,高七八尺,尾鬣皆鱗甲,莫知何象而名此也。
”今詳其形,甚類交趾所獻異獸,知其必天祿也。
錢塘有聞人紹者,常寶一劍。
以十大釘陷柱中,揮劍一削,十釘皆截,隐如秤衡,而劍镴無纖迹。
用力屈之如鈎,縱之铿然有聲,復直如弦。
關中種谔亦畜一劍,可以屈置盒中,縱之復直。
張景陽《七命》論劍曰:“若其靈寶,則舒屈無方。
”蓋自古有此一類,非常鐵能為也。
嘉祐中,伯兄為衛尉丞,吳僧持一寶鑒來雲:“齋戒照之,當見前途吉兇。
”伯兄如其言,乃以水濡其鑒,鑒不甚明,仿佛見如人衣绯衣而坐。
是時伯兄為京寺丞,衣綠,無緣遽有绯衣。
不數月,英宗即位,覃恩賜绯。
後數年,僧至京師,蔡景繁時為禦史,嘗照之,見已著貂蟬,甚自喜。
不數日,攝官奉祠,遂假蟬冕。
景繁終于承議郎,乃知鑒之所蔔,唯知近事耳。
三司使宅,本印經院,熙甯中,更造三司宅。
處薛師政經始,宅成,日官周琮曰:“此宅前河,後直太社,不利居者。
”始自元厚之,自拜日入居之。
不久,厚之谪去,而曾子宣繼之。
子宣亦谪去,子厚居之。
子厚又逐,而餘為三司使,亦以罪去。
李奉世繼為之,而奉世又谪。
皆不緣三司職事,悉以他坐褫削。
奉世去,發厚卿主計,而三司官廢,宅毀為官寺,厚卿亦不終任。
《嶺表異物志》記鳄魚甚詳。
餘少時到閩中,時王舉直知潮州,釣得一鳄,其大如船,畫以為圖,而自序其下。
大體其形如鼍,但喙長等其身,牙如鋸齒。
有黃、蒼二色,或時有白者。
尾有三鈎,極铦利,遇鹿豕即以尾戟之以食。
生卵甚多,或為魚,或為鼍、鼋其為鳄者不過一二。
土人設鈎于大豕之身,筏而流之水中,鳄尾而食之,則為所斃。
嘉祐中,海州漁人獲一物,魚身而首如虎,亦作虎文;有兩短足在肩,指爪皆虎也;長八、九尺。
視人辄淚下。
舁至郡中,數日方死。
有父老雲:“昔年曾見之,謂之‘海蠻師’。
”然書傳小說未嘗載。
邕州交寇之後,城壘方完,有定水精舍泥佛,辄自動搖,晝夜不息,如此逾月。
時新經兵亂,人情甚懼。
有司不敢隐,具以上聞,遂有诏令,置道場禳謝,動亦不己。
時劉初知邕州,惡其惑衆,乃舁像投江中。
至今亦無他異。
洛中地内多宿藏,凡置第宅未經掘者,例出掘錢。
張文孝左丞始以數千缗買洛大第,價已定,又求掘錢甚多,文孝必欲得之。
累增至千餘缗方售,人皆以為妄費。
及營建廬舍,土中得一石匣,不甚大,而刻镂精妙,皆為花鳥異形,頂有篆字二十餘,書法古怪,無人能讀。
發匣,得共金數百兩。
鬻之,金價正如買第之直,斸掘錢亦在其數,不差一錢。
觀其窾識文畫,皆非近古所有。
數已前定,則雖欲無妄費,安可得也?熙甯九年,恩州武成縣有旋風自東南來,望之插天如羊角,大木盡拔。
俄頃旋風卷入雲霄中。
既而漸近,乃經縣城,官舍民居略盡。
悉卷入雲中。
縣令兒女奴婢,卷去復墜地,死傷者數人。
民間死傷亡失者,不可勝計。
縣城悉為丘墟,遂移今縣。
宋次道《春明退朝錄》言:“天聖中,青州盛冬濃霜,屋瓦皆成面花之狀。
”此事五代時已嘗有之,餘亦自兩見如此。
慶曆中,京師集禧觀渠中,冰紋皆成花果林木。
元豐末,餘到秀州,人家屋瓦上冰亦成花。
每瓦一枝,正如畫家所為折枝,有大花似牡丹、芍藥者。
細藥如海棠、萱草輩者,皆有枝葉,無毫發不具,氣象生下,雖巧筆不能為。
以紙搨之,無異石刻。
熙甯中,河州雨雹,大者如雞卵,小者如蓮芡,悉如人蓮芡,悉如人頭,耳目口鼻皆具,無異镌刻。
次年,王師平河州,蕃戎授首者甚衆,豈克勝之符豫告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