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藝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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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韻之學,本出于西域。
漢人訓字,止曰“讀如某字”,未用反切。
然古語已有二聲合為一字者,如“不可”為“叵”,“何不”為“盍”,“如是”為“爾”,“而已”為“耳”“之乎”為“諸”之類,以西域二合之音,蓋切字之原也。
如“朿”字文從而、犬,亦切音也。
殆與聲俱生,莫知從來。
今切韻之法,先類其字,各歸其母,唇音、舌音各八,牙音、喉音各四,齒音十,半齒半舌音二,凡三十六,分為五音,天下之聲總于是矣。
每聲復有四等,謂清、次清、濁、平也,如颠、天、田、年、邦、駉、龐、厖之類是也。
皆得之自然,非人為之。
如幫字橫調之為五音,幫、當、剛、臧、央是也。
幫,宮之清。
當,商之清。
剛,角之清。
藏,徵之清。
央,羽之清。
縱調之為四等,幫、滂、傍、茫是也。
幫,宮之清。
滂,宮之次清。
傍,宮之濁。
茫,宮之不清不濁。
就本音本等調之為四聲,幫、牓傍、博是也。
幫,宮清之平。
牓宮清之上,傍,宮清之去,博,宮清之入。
四等之聲,多有聲無字者,如封、峰、逢,止有三字;邕、胸,止有兩字;竦,火,欲,以,皆止有一字。
五音亦然,滂、湯、康、蒼,止有四字。
四聲,則有無聲,亦有無字者。
如“蕭”字、“肴”字,全韻皆無入聲。
此皆聲之類也。
所謂切韻者,上字為切,下字為韻。
切須歸本母,韻須歸本等。
切歸本母,謂之音和,如德紅為東之類,德與東同一母也。
字有重、中重、輕、中輕。
本等聲盡泛入别等,謂之類隔。
雖隔等,須以其類,謂唇與唇類,齒與齒類,如武延為綿、符兵為平之類是也。
韻歸本等,如冬與東字母皆屬端字,冬乃端字中第一等聲,故都宗切,宗字第一等韻也。
以其歸精字,故精徵音第一等聲;東字乃端字中第三等聲,故德紅切,紅字第三等韻也,以其歸匣字,故匣羽音第三等聲。
又有互用借聲。
類例頗多。
大都自沈約為四聲,音韻愈密。
然梵學則有華、竺之異,南渡之後,又雜以吳音,故音韻厖駁,師法多門。
至于所分五音,法亦不一。
如樂家所用,則随律命之,本無定音,常以濁者為宮,稍清為商,最清為角,清濁不常為徵,羽。
切韻家則定以唇、齒、牙、舌、喉為宮、商、角、徵、羽。
其間雙有半徵、半商者,如來、日二字是也。
皆不論清濁。
五行家則以韻類清濁參配,今五姓是也。
梵學則喉、牙、齒、舌、唇之外,又有折、攝二聲。
折聲自臍輪起至唇上發。
如?浮金反。
字之類是也。
攝字鼻音,如歆字鼻中發之類是也。
字母則有四十二,曰阿、多、波、者、那、囉、拖、婆、茶、沙、冣、哆、也、瑟吒、二合。
迦、娑、麽、伽、他、社、鎖、呼、拖、前一拖輕呼,此一拖重呼。
奢、佉、叉、二合。
娑多、二合。
壤、曷攞多、二合。
婆、上聲。
車、娑麽、二合。
诃婆、縒、伽、上聲。
吒、拏娑頗、二合。
娑迦、二合。
也娑、二合。
室者、二合。
佗、陀。
為法不同,各有理緻。
雖先王所不言,然不害有此理。
曆世浸久,學者日深,自當造微耳。
幽州僧行均集佛書中字為切韻訓诂,凡十六萬字,分四卷,号《龍龛手鏡》,燕僧智光為之序,甚有詞辯。
契丹重熙二年集。
契丹書禁甚嚴,傳入中國者法皆死。
熙甯中有人自虜中得之,入傅欽之家。
蒲傳正帥浙西,取以镂版。
其序末舊雲:“重熙二年五月序。
”蒲公削去之。
觀其字音韻次序,皆有理法,後世殆不以其為燕人也。
古人文章,自應律度,未以音韻為主。
自沈約增崇韻學,其論文則日:“欲使宮羽相變,低昂殊節。
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
一簡之内。
音韻尺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
妙達此旨,始可言文。
”自後浮巧之語,體制漸多,如傍犯、蹉對、蹉,音千過反。
假對、雙聲、疊韻之類。
詩又有正格、偏格,類例極多。
故有三十四格、十九圖,四聲、八病之類。
今略舉數事。
如徐陵雲:“陪遊馺娑,騁纖腰于結風;長樂鴛鴦,奏新聲
漢人訓字,止曰“讀如某字”,未用反切。
然古語已有二聲合為一字者,如“不可”為“叵”,“何不”為“盍”,“如是”為“爾”,“而已”為“耳”“之乎”為“諸”之類,以西域二合之音,蓋切字之原也。
如“朿”字文從而、犬,亦切音也。
殆與聲俱生,莫知從來。
今切韻之法,先類其字,各歸其母,唇音、舌音各八,牙音、喉音各四,齒音十,半齒半舌音二,凡三十六,分為五音,天下之聲總于是矣。
每聲復有四等,謂清、次清、濁、平也,如颠、天、田、年、邦、駉、龐、厖之類是也。
皆得之自然,非人為之。
如幫字橫調之為五音,幫、當、剛、臧、央是也。
幫,宮之清。
當,商之清。
剛,角之清。
藏,徵之清。
央,羽之清。
縱調之為四等,幫、滂、傍、茫是也。
幫,宮之清。
滂,宮之次清。
傍,宮之濁。
茫,宮之不清不濁。
就本音本等調之為四聲,幫、牓傍、博是也。
幫,宮清之平。
牓宮清之上,傍,宮清之去,博,宮清之入。
四等之聲,多有聲無字者,如封、峰、逢,止有三字;邕、胸,止有兩字;竦,火,欲,以,皆止有一字。
五音亦然,滂、湯、康、蒼,止有四字。
四聲,則有無聲,亦有無字者。
如“蕭”字、“肴”字,全韻皆無入聲。
此皆聲之類也。
所謂切韻者,上字為切,下字為韻。
切須歸本母,韻須歸本等。
切歸本母,謂之音和,如德紅為東之類,德與東同一母也。
字有重、中重、輕、中輕。
本等聲盡泛入别等,謂之類隔。
雖隔等,須以其類,謂唇與唇類,齒與齒類,如武延為綿、符兵為平之類是也。
韻歸本等,如冬與東字母皆屬端字,冬乃端字中第一等聲,故都宗切,宗字第一等韻也。
以其歸精字,故精徵音第一等聲;東字乃端字中第三等聲,故德紅切,紅字第三等韻也,以其歸匣字,故匣羽音第三等聲。
又有互用借聲。
類例頗多。
大都自沈約為四聲,音韻愈密。
然梵學則有華、竺之異,南渡之後,又雜以吳音,故音韻厖駁,師法多門。
至于所分五音,法亦不一。
如樂家所用,則随律命之,本無定音,常以濁者為宮,稍清為商,最清為角,清濁不常為徵,羽。
切韻家則定以唇、齒、牙、舌、喉為宮、商、角、徵、羽。
其間雙有半徵、半商者,如來、日二字是也。
皆不論清濁。
五行家則以韻類清濁參配,今五姓是也。
梵學則喉、牙、齒、舌、唇之外,又有折、攝二聲。
折聲自臍輪起至唇上發。
如?浮金反。
字之類是也。
攝字鼻音,如歆字鼻中發之類是也。
字母則有四十二,曰阿、多、波、者、那、囉、拖、婆、茶、沙、冣、哆、也、瑟吒、二合。
迦、娑、麽、伽、他、社、鎖、呼、拖、前一拖輕呼,此一拖重呼。
奢、佉、叉、二合。
娑多、二合。
壤、曷攞多、二合。
婆、上聲。
車、娑麽、二合。
诃婆、縒、伽、上聲。
吒、拏娑頗、二合。
娑迦、二合。
也娑、二合。
室者、二合。
佗、陀。
為法不同,各有理緻。
雖先王所不言,然不害有此理。
曆世浸久,學者日深,自當造微耳。
幽州僧行均集佛書中字為切韻訓诂,凡十六萬字,分四卷,号《龍龛手鏡》,燕僧智光為之序,甚有詞辯。
契丹重熙二年集。
契丹書禁甚嚴,傳入中國者法皆死。
熙甯中有人自虜中得之,入傅欽之家。
蒲傳正帥浙西,取以镂版。
其序末舊雲:“重熙二年五月序。
”蒲公削去之。
觀其字音韻次序,皆有理法,後世殆不以其為燕人也。
古人文章,自應律度,未以音韻為主。
自沈約增崇韻學,其論文則日:“欲使宮羽相變,低昂殊節。
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
一簡之内。
音韻尺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
妙達此旨,始可言文。
”自後浮巧之語,體制漸多,如傍犯、蹉對、蹉,音千過反。
假對、雙聲、疊韻之類。
詩又有正格、偏格,類例極多。
故有三十四格、十九圖,四聲、八病之類。
今略舉數事。
如徐陵雲:“陪遊馺娑,騁纖腰于結風;長樂鴛鴦,奏新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