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兄、弟、姑姊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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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初,世宗複琇官爵。
凱大喜,置酒集諸親曰:“吾所以數年之中抱病忍死者,顧門戶計爾。
逝者不追,今願畢矣。
”遂以其年卒。
唐英公李勣,貴為仆射,其姊病,必親為燃火煮粥,火焚其須鬓。
姊曰:“仆射妾多矣,何為自苦如是?”曰:“豈為無人耶?顧今姊年老,勣亦老,雖欲久為姊煮粥,複可得乎?”若此,可謂能愛矣! 夫兄弟至親,一體而分,同氣異息。
《詩》雲:“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又雲:“兄弟阋于牆,外禦其侮。
”言兄弟同休戚,不可與他人議之也。
若己之兄弟且不能愛,何況他人?己不愛人,人誰愛己?人皆莫之愛,而患難不至者,未之有也。
《詩》雲“毋獨斯畏”,此之謂也。
兄弟,手足也。
今有人斷其左足,以益右手,庸何利乎?虺一身兩口,争食相龁,遂相殺也。
争利而害,何異于虺乎? 《顔氏家訓》論兄弟曰:“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後裾,食則同案,衣則傳服,學則連業,遊則共方,雖有悖亂之人,不能不相愛也。
及其壯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雖有笃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
娣姒之比兄弟,則疏薄矣。
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猶方底而圓蓋,必不合也。
唯友悌深至,不為旁人之所移者,可免夫。
兄弟之際,異于他人,望深雖易怨,比他親則易弭。
譬猶居室,一穴則塞之,一隙則塗之,無頹毀之慮。
如雀鼠之不恤,風雨之不防,壁陷楹淪,無可救矣。
仆妾之為雀鼠,妻子之為風雨,甚哉!兄弟不睦,則子侄不愛。
子侄不愛,則群從疏薄。
群從疏薄,則童仆為仇敵矣。
如此,則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誰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歡愛,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将數萬之師,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親也?娣姒者,多争之地也。
所以然者,以其當公務而就私情,處重責而懷薄義也。
若能恕己而行,換子而撫,則此患不生矣。
人之事兄不同于事父,何怨愛弟不如愛子乎?是反照而不明矣。
吳太伯及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曆之兄也。
季曆賢,而有聖子昌,太王欲立季曆以及昌。
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荊蠻,文身斷發,示不可用,以避季曆。
季曆果立,是為王季,而昌為文王。
太伯之奔荊蠻,自号句吳。
荊蠻義之,從而歸之千餘家,立為吳太伯。
子曰:“太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 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
父欲立叔齊。
及父卒,叔齊讓伯夷。
伯夷曰:“父命也。
”遂逃去。
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
國人立其中子。
宋宣公舍其子與夷而立穆公。
穆公疾,複舍其子馮而立與夷。
君子曰:“宣公可謂知人矣!主穆公,其子飨之,命以義夫!” 吳王壽夢卒,有子四人,長曰諸樊,次曰餘祭,次曰夷昧,次曰季劄。
季劄賢,而壽夢欲立之。
季劄讓,不可,于是乃立長子諸樊。
諸樊卒,有命授弟餘祭,欲傳以次,必緻國于季劄而止。
季劄終逃去,不受。
漢扶陽侯韋腎病笃,長子太常丞弘坐宗廟事系獄,罪未決。
室家問賢當為後者。
賢恚恨,不肯言。
于是賢門下生博士義倩等與室家計,共矯賢令,使家丞上書言大行,以大河都尉玄成為後。
賢薨,玄成在官聞喪,又言當為嗣,玄成深知其非賢雅意,即陽為病狂,卧便利中,笑語昏亂。
征至長安,既葬,當襲爵,以病狂不應召。
大洪胪奏狀,章下丞相禦史案驗,遂以玄成實不病劾奏之。
有诏勿劾,引拜,玄成不得已受爵。
宣帝高其節,時上欲淮陽憲王為嗣,然因太子起于細微,又早失母,故不忍也。
久之,上欲感風憲王,輔以禮讓之臣,乃召拜玄成為淮陽中尉。
陵陽侯丁綝卒,子鴻當襲封,上書讓國于弟成,不報。
既葬,挂衰绖于冢廬而逃去。
鴻與九江人鮑駿相友善,及鴻亡封,與駿遇于東海,陽狂不識駿。
駿乃止而讓之曰:“春秋之義,不以家事廢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滅之基,可謂智乎?”鴻感語垂涕,乃還就國。
居巢侯劉般卒,子恺當襲爵,讓于弟憲,遁逃避封。
久之,章和中,有司奏請絕恺國。
肅宗美其義,特優假之,恺猶不出。
積十餘歲,至永元十年,有司複奏之。
侍中賈逵上書稱:“恺有伯夷之節,宜蒙矜宥,全其先公,以增聖朝尚德之美。
”和帝納之,下诏曰:“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聽憲嗣爵。
遭事之宜,後不得以為比。
”乃征恺,拜為郎。
後魏高涼王孤,平文皇帝之第四子也,多才藝,有志略。
烈帝元年,國有内難,昭成為質于後趙。
烈帝臨崩,顧命迎立昭成。
及崩,群臣鹹以新有大故,昭成來,未可果,宜立長君。
次弟屈,剛猛多變,不如孤之寬和柔順。
于是大人梁蓋等殺屈,共推孤為嗣。
孤不肯,乃自詣邺奉迎,請身留為質。
石季龍義而從之。
昭成即王位,乃分國半部以與之。
然兄弟之際,宜相與盡誠,若徒事形迹,則外雖友愛而内實乖離矣。
宋祠部尚書蔡廓,奉兄軌如父,家
凱大喜,置酒集諸親曰:“吾所以數年之中抱病忍死者,顧門戶計爾。
逝者不追,今願畢矣。
”遂以其年卒。
唐英公李勣,貴為仆射,其姊病,必親為燃火煮粥,火焚其須鬓。
姊曰:“仆射妾多矣,何為自苦如是?”曰:“豈為無人耶?顧今姊年老,勣亦老,雖欲久為姊煮粥,複可得乎?”若此,可謂能愛矣! 夫兄弟至親,一體而分,同氣異息。
《詩》雲:“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又雲:“兄弟阋于牆,外禦其侮。
”言兄弟同休戚,不可與他人議之也。
若己之兄弟且不能愛,何況他人?己不愛人,人誰愛己?人皆莫之愛,而患難不至者,未之有也。
《詩》雲“毋獨斯畏”,此之謂也。
兄弟,手足也。
今有人斷其左足,以益右手,庸何利乎?虺一身兩口,争食相龁,遂相殺也。
争利而害,何異于虺乎? 《顔氏家訓》論兄弟曰:“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後裾,食則同案,衣則傳服,學則連業,遊則共方,雖有悖亂之人,不能不相愛也。
及其壯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雖有笃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
娣姒之比兄弟,則疏薄矣。
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猶方底而圓蓋,必不合也。
唯友悌深至,不為旁人之所移者,可免夫。
兄弟之際,異于他人,望深雖易怨,比他親則易弭。
譬猶居室,一穴則塞之,一隙則塗之,無頹毀之慮。
如雀鼠之不恤,風雨之不防,壁陷楹淪,無可救矣。
仆妾之為雀鼠,妻子之為風雨,甚哉!兄弟不睦,則子侄不愛。
子侄不愛,則群從疏薄。
群從疏薄,則童仆為仇敵矣。
如此,則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誰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歡愛,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将數萬之師,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親也?娣姒者,多争之地也。
所以然者,以其當公務而就私情,處重責而懷薄義也。
若能恕己而行,換子而撫,則此患不生矣。
人之事兄不同于事父,何怨愛弟不如愛子乎?是反照而不明矣。
吳太伯及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曆之兄也。
季曆賢,而有聖子昌,太王欲立季曆以及昌。
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荊蠻,文身斷發,示不可用,以避季曆。
季曆果立,是為王季,而昌為文王。
太伯之奔荊蠻,自号句吳。
荊蠻義之,從而歸之千餘家,立為吳太伯。
子曰:“太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 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也。
父欲立叔齊。
及父卒,叔齊讓伯夷。
伯夷曰:“父命也。
”遂逃去。
叔齊亦不肯立而逃之。
國人立其中子。
宋宣公舍其子與夷而立穆公。
穆公疾,複舍其子馮而立與夷。
君子曰:“宣公可謂知人矣!主穆公,其子飨之,命以義夫!” 吳王壽夢卒,有子四人,長曰諸樊,次曰餘祭,次曰夷昧,次曰季劄。
季劄賢,而壽夢欲立之。
季劄讓,不可,于是乃立長子諸樊。
諸樊卒,有命授弟餘祭,欲傳以次,必緻國于季劄而止。
季劄終逃去,不受。
漢扶陽侯韋腎病笃,長子太常丞弘坐宗廟事系獄,罪未決。
室家問賢當為後者。
賢恚恨,不肯言。
于是賢門下生博士義倩等與室家計,共矯賢令,使家丞上書言大行,以大河都尉玄成為後。
賢薨,玄成在官聞喪,又言當為嗣,玄成深知其非賢雅意,即陽為病狂,卧便利中,笑語昏亂。
征至長安,既葬,當襲爵,以病狂不應召。
大洪胪奏狀,章下丞相禦史案驗,遂以玄成實不病劾奏之。
有诏勿劾,引拜,玄成不得已受爵。
宣帝高其節,時上欲淮陽憲王為嗣,然因太子起于細微,又早失母,故不忍也。
久之,上欲感風憲王,輔以禮讓之臣,乃召拜玄成為淮陽中尉。
陵陽侯丁綝卒,子鴻當襲封,上書讓國于弟成,不報。
既葬,挂衰绖于冢廬而逃去。
鴻與九江人鮑駿相友善,及鴻亡封,與駿遇于東海,陽狂不識駿。
駿乃止而讓之曰:“春秋之義,不以家事廢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絕父不滅之基,可謂智乎?”鴻感語垂涕,乃還就國。
居巢侯劉般卒,子恺當襲爵,讓于弟憲,遁逃避封。
久之,章和中,有司奏請絕恺國。
肅宗美其義,特優假之,恺猶不出。
積十餘歲,至永元十年,有司複奏之。
侍中賈逵上書稱:“恺有伯夷之節,宜蒙矜宥,全其先公,以增聖朝尚德之美。
”和帝納之,下诏曰:“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聽憲嗣爵。
遭事之宜,後不得以為比。
”乃征恺,拜為郎。
後魏高涼王孤,平文皇帝之第四子也,多才藝,有志略。
烈帝元年,國有内難,昭成為質于後趙。
烈帝臨崩,顧命迎立昭成。
及崩,群臣鹹以新有大故,昭成來,未可果,宜立長君。
次弟屈,剛猛多變,不如孤之寬和柔順。
于是大人梁蓋等殺屈,共推孤為嗣。
孤不肯,乃自詣邺奉迎,請身留為質。
石季龍義而從之。
昭成即王位,乃分國半部以與之。
然兄弟之際,宜相與盡誠,若徒事形迹,則外雖友愛而内實乖離矣。
宋祠部尚書蔡廓,奉兄軌如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