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女、孫、伯叔父、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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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繭,織纴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

    觀于祭祀,納酒漿笾豆菹醢,禮相助奠。

    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

    古者婦人先嫁三月,祖廟未毀,教于公宮;祖廟既毀,教于宗室。

    教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教成祭之牲用魚,芼之以藻,所以成婦順也。

     曹大家《女戒》曰:今之君子徒知訓其男,檢其書傳,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禮義之不可不存。

    但教男而不教女,不亦蔽于彼此之教乎?《禮》:八歲始教之書,十五而志于學矣!獨不可依此以為教哉。

    夫雲婦德,不必才明絕異也;婦言,不必辯口利辭也;婦容,不必顔色美麗也;婦功,不必工巧過人也。

    清閑、貞靜、守節、整齊,行已有恥,動靜有法,是謂婦德。

    擇辭而說,不道惡語,時然後言,不厭于人,是謂婦言。

    盥浣塵穢,服飾鮮潔,沐浴以時,身不垢辱,是謂婦容。

    專心紡績,不好戲笑,潔齋酒食,以奉賓客,是謂婦功。

    此四者,女之大德,而不可乏者也。

    然為之甚易,唯在存心耳。

    凡人,不學則不知禮義。

    不知禮義,則善惡是非之所在皆莫之識也。

    于是乎有身為暴亂而不自知其非也,禍辱将及而不知其危也。

    然則為人,皆不可以不學,豈男女之有異哉?是故女子在家,不可以不讀《孝經》、《論語》及《詩》、《禮》,略通大義。

    其女功,則不過桑麻織績、制衣裳、為酒食而已。

    至于刺繡華巧,管弦歌詩,皆非女子所宜習也。

    古之賢女無不好學,左圖右史,以自儆戒。

     漢和熹鄧皇後,六歲能史書,十二通《詩》、《論語》。

    諸兄每讀經傳,辄下意難問,志在典籍,不問居家之事。

    母常非之,曰:“汝不習女工,以供衣服,乃更務學,甯當舉博士耶?”後重違母言,晝修婦業,暮誦經典,家人号曰“諸生”。

    其餘班婕妤、曹大家之徒,以學顯當時,名垂後來者多矣。

     漢珠崖令女名初,年十三。

    珠崖多珠,繼母連大珠以為系臂。

    及令死,當還葬。

    法,珠入于關者,死。

    繼母棄其系臂珠,其男年九歲,好而取之,置母鏡奁中,皆莫之知。

    遂與家室奉喪歸,至海關。

    海關候吏搜索,得珠十枚于鏡奁中。

    吏曰:“嘻!此值法,無可奈何,誰當坐者?”初在左右,心恐繼母去置奁中,乃曰:“初坐之。

    ”吏曰:“其狀如何?”初對曰:“君子不幸,夫人解系臂去之。

    初心惜之,取置夫人鏡奁中,夫人不知也。

    ”吏将初劾之。

    繼母意以為實,然憐之。

    因謂吏曰:“願且待,幸無劾兒。

    兒誠不知也。

    兒珠,妾系臂也。

    君不幸,妾解去之,心不忍棄,且置鏡奁中。

    迫奉喪,忽然忘之。

    妾當坐之。

    ”初固曰:“實初取之。

    ”繼母又曰:“兒但讓耳,實妾取之。

    ”因涕泣不能自禁。

    女亦曰:“夫人哀初之孤,強名之以活,初身,夫人實不知也。

    ”又因哭泣,泣下交頸。

    送喪者盡哭哀恸,傍人莫不為酸鼻揮涕。

    關吏執筆劾,不能就一字。

    關候垂泣,終日不忍決,乃曰:“母子有義如此,吾甯生之,不忍加文。

    母子相讓,安知孰是?”遂棄珠而遣之。

    既去,乃知男獨取之。

     宋會稽寒人陳氏,有女無男。

    祖父母年八九十,老無所知。

    父笃癃疾,母不安其室。

    遇歲饑,三女相率于西湖采菱莼,更日至市貨賣,未嘗虧怠,鄉裡稱為義門,多欲娶為婦。

    長女自傷茕獨,誓不肯行。

    祖父母尋相繼卒,三女自營殡葬,為庵舍居墓側。

     又諸暨東洿裡屠氏女,父失明,母痼疾,親戚相棄,鄉裡不容。

    女移父母,遠住纻舍,晝采樵,夜紡績,以供養。

    父母俱卒,親營殡葬,負土成墳。

    鄉裡多欲娶之,女以無兄弟,誓守墳墓不嫁。

     唐孝女王和子者,徐州人,其父及兄為防狄卒,戍泾州。

    元和中,吐蕃寇邊,父兄戰死,無子,母先亡。

    和子年十七,聞父兄殁于邊,披發徒跣缞裳,獨往泾州,行丐,取父兄之喪歸徐營葬,植松柏,剪發壞形,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