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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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也戶而聽,忾然必有聞乎其歎息之聲。

    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聲不絕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

    緻愛則存,緻悫則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齊齊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飨之也。

    《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思。

    ” 此其大略也。

     孟蜀太子賓客李鄲,年七十餘,享祖考,猶親滌器。

    人或代之,不從,以為無以達追慕之意。

    此可謂祭則緻其嚴矣。

     《經》曰: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

    《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

    ” 樂正子春下堂而傷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

    門弟子曰:“夫子之足瘳矣,數月不出,猶有憂色,何也?”樂正子春曰:“善,如爾之問也!善,如爾之問也!吾聞諸曾子,曾子聞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惟人為大。

    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

    故君子頃步而弗敢忘孝也,今予忘孝之道,予是以有憂色也。

    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

    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徑,舟而不遊,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反于身。

    不辱其身,不羞其親,可謂孝矣。

    ” 或曰:親有危難則如之何?亦憂身而不救乎?曰:非謂其然也。

    孝子奉父母之遺體,平居一毫不敢傷也;及其徇仁蹈義,雖赴湯火無所辭,況救親于危難乎!古以死徇其親者多矣。

     晉末烏程人潘綜遭孫恩亂,攻破村邑。

    綜與父骠共走避賊,骠年老行遲,賊轉逼。

    骠語綜:“我不能去,汝走可脫,幸勿俱死。

    ”骠困乏坐地,綜迎賊叩頭曰:“父年老,乞賜生命。

    ”賊至,骠亦請賊曰:“兒少自能走,今為老子不去。

    孝子不惜死,可活此兒。

    ”賊因斫骠,綜乃抱父于腹下。

    賊斫綜頭面,凡四創,綜當時悶絕。

    有一賊從傍來會曰:“卿舉大事,此兒以死救父,雲何可殺?殺孝子不祥。

    ”賊乃止,父子并得免。

     齊射聲校尉庾道愍所生母漂流交州,道愍尚在襁褓。

    及長,知之,求為廣州綏甯府佐。

    至府,而去交州尚遠,乃自負擔,冒崄自達。

    及至州,尋求母,經年不獲,日夜悲泣。

    嘗入村,日暮雨驟,乃寄止一家。

     有妪負薪自外還,道愍心動,因訪之,乃其母也。

    于是俯伏号泣。

    遠近赴之,莫不揮淚。

     梁湘州主簿吉翂,父天監初為原鄉令,為吏所誣,逮詣廷尉。

    翂年十五,号泣衢路,祈請公卿。

    行人見者,皆為隕涕。

    其父理雖清白,而恥為吏訊,乃虛自引咎,罪當大辟。

    翂乃撾登聞鼓,乞代父命。

    武帝嘉異之,尚以其童稚,疑受教于人,敕廷尉蔡法度嚴加脅誘,取其款實。

     法度乃還寺,盛陳徽纆,厲色問曰:“爾求代父死,敕已相許,便應伏法。

    然刀鋸至劇,審能死不。

    且爾童孺,志不及此,必人所教,姓名是誰?若有悔異,亦相聽許。

    ”對曰:“囚雖蒙弱,豈不知死可畏憚?顧諸弟幼藐,唯囚為長,不忍見父極刑,自延視息。

    所以内斷胸臆,上幹萬乘。

    今欲殉身不測,委骨泉壤。

    此非細故,奈何受人教耶?”法度知不可屈撓,乃更和顔誘,語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釋。

    亮觀君神儀明秀,足稱佳童。

    今若轉辭,幸父子同濟。

    奚以此妙年,苦求湯镬?”曰:“凡鲲鲕蝼蟻,尚惜其生,況在人!斯豈願齑粉。

    但父挂深劾,必正刑書。

    故思殒仆,冀延父命。

    ”翂初見囚,獄掾依法備加桎梏。

    法度矜之,命脫其二械,更令著一小者。

    翂弗聽,曰:“翂求代父死,死囚豈可減乎?”竟不脫械。

    法度以聞,帝乃宥其父子。

    丹陽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并諸鄉居,欲于歲首,舉充純孝。

    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也。

    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有面目當其此舉,則是因父買名,一何甚辱!”拒之而止。

    此其章章尤著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