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卷第十二 食貨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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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流而之齊,故國八歲而無籍,陰裡之謀也。

     桓公曰:「吾欲殺商賈之利,而益農夫之事,為此有道乎?」管子對曰:「請重粟之價,若是則田野大闢,而農夫勸其事矣。

    請以令使卿藏千鍾,大夫藏五百鍾,列大夫藏百鍾,列大夫,中大夫也。

    富商蓄賈藏五十鍾,內可以為國委,於偽反。

    外可以益農夫矣。

    」 桓公曰:「崢丘之戰,崢丘,地名,未聞,一說即葵丘。

    人多稱貸負息以給上之急,寡人欲復業產,業產者,本業也。

    此何以洽?」洽,通也。

    言百姓為戎事失其本業,今欲復之,何以通於此也。

    管子曰:「唯繆數為可耳。

    」繆讀曰謬,假此術以陳其事也。

    令表稱貸之家,表,旌也皆堊白其門而高其閭,亦所以貴重之。

    使八使者式璧而聘之,以給鹽菜之用。

    令使者齎石璧而與,仍存問之,謙言鹽菜之用。

    稱貸之家皆齊首稽顙問曰:「何以得此?」使者曰:「君令曰:寡人聞之,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

    』寡人有崢丘之戰,吾聞子假貸吾貧萌,萌與氓同。

    使有以給,子之力也。

    」稱貸之家皆折其券而削其書,舊執之券皆折毀之,所書之債皆削除之,不用。

    發其積藏,出其財物以振貧。

    國中大給,崢丘之謀也。

     桓公曰:「魯梁之於齊也,蜂螫也。

    螫音屍亦反。

    言魯梁二國,常為齊患也。

    吾欲下魯梁,何行而可?」管子對曰:「魯梁之民俗為綈,徒奚反,繒之厚者謂之綈。

    公服綈,令左右服之,人從而服之,因令齊勿敢為,必仰於魯梁,則是魯梁釋其農事而作綈矣。

    」桓公即為服於泰山之陽,魯梁二國在泰山之南,故為服於此,近其境也,欲魯梁人速知之。

    十日而服之。

    管子告魯梁之賈人曰:「子為我緻綈千匹,賜子金三百斤,子十至而金三千斤,則是魯梁不賦於人,財用足也。

    」魯梁之君聞之,則教其人為綈,十三月,魯梁郭中之人,道路揚塵,十步不相見,絏繑而踵相隨,絏繑謂連續也。

    絏,息列反。

    繑,丘喬反。

    車轂齺、騎連伍而行。

    齺,齧也,士角反。

    言其車轂往來相齧,而騎東西連而行,皆趨綈利耳。

    管子曰:「魯梁可下矣。

    公宜服帛,率民去綈,閉關無與魯梁通使。

    」後十月,魯梁人餓餒相及,相及,猶相繼。

    應聲之正,無以給上。

    應聲之正,謂急速之賦。

    正音征。

    魯梁之君即令其人去綈修農,穀不可以三月而得。

    魯梁之人糴十百,穀鬥千錢,齊糶十錢。

    穀鬥十錢。

    周月,魯梁之民歸齊者十之六。

     管子曰:「夫人予音與則憙,奪則怒,先王知其然,故見予之形,見,賢遍反。

    而不見奪之理,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故民愛可洽於上也。

    洽,通也。

    租籍者,所以強求,在工商曰租籍。

    強音其兩反。

    租稅者,所慮而請也。

    在農曰租稅。

    慮,猶計也。

    請,求也。

    王霸之君,去丘呂反其所以強求,廢其所慮而請,故天下樂雅教反從也。

    春賦以斂繒帛,夏貸以收秋實,蓋方春蠶,家闕乏,而賦與之,約收其繒帛也。

    方夏,農人闕乏,亦賦與之,約取其穀實也。

    是故人無廢事,而國無失利也。

    人之所乏,君悉與之,則豪富商人不得擅其利。

    凡五穀者,萬物之主也。

    穀貴則萬物必賤,穀賤則萬物必貴。

    兩者為敵,則不俱平,故人君禦穀物之秩相勝,而操事於其不平之閒,秩,積也。

    食為人天,故五穀之要,可與萬物為敵,其價常不俱平。

    所以人君視兩事之委積,可彼此相勝,輕重於其閒,則國利不散也。

    故萬民無籍而國利歸於君也。

    夫以室廡籍謂之毀成,小曰室,大曰廡,音武。

    是使人毀壞廬室。

    以六畜籍謂之止生,畜,許救反。

    是使人不競牧養也。

    以田畝籍謂之禁耕,是止其耕稼也。

    以正人籍謂之離情,正數之人,若丁壯也。

    離情,謂離心也。

    以正戶籍謂之養贏。

    贏謂大賈蓄家也。

    正數之戶既避其籍,則至浮浪為大賈蓄家之所役屬,增其利耳。

    五者不可畢用,故王者偏行而不盡。

    故天子籍於幣,諸侯籍於食。

    中歲之穀,石十錢,大男食四石,月有四十之籍;大女食三石,月有三十之籍;吾子食二石,月有二十之籍。

    歲兇穀石二十,則大男有八十之籍,大女有六十之籍,吾子有四十之籍。

    六十為大男,五十為大女,吾子為小男小女也。

    按古之石,準今之三鬥三升三合。

    平歲每石稅十錢,兇歲稅二十者,非必稅其人,謂於操事輕重之閒,約收其利也。

    是人君非發號令收嗇而戶籍也,彼人君守其本委謹,而男女諸君吾子無不服籍者也。

    」嗇,斂也。

    委,所委積之物也。

    謹,嚴也。

    言人君不用下令稅斂於人,但嚴守利途,輕重在我,則無所逃其稅也。

     齊之北澤燒火,獵而行火曰燒,式照反。

    光照堂下。

    管子入賀曰:「田野闢,農夫必有百倍之利矣。

    」是歲租稅九月而具。

    桓公問管子曰:「此何故也?」對曰:「萬乘、千乘之國,不能無薪而炊,今北澤燒,莫之續,則是農夫得居裝而賣其薪蕘,大曰薪,小曰蕘。

    一束十倍,則春有以事耜,夏有以決芸,耘同。

    此租稅所以九月而具也。

    」 桓公問管子曰:「終身有天下而勿失,有道乎?」對曰:「請勿施於天下,獨施之於吾國。

    國之廣狹,壤之肥墝,有數;終歲食餘,有數。

    彼守國者,守穀而已矣。

    曰某縣之壤廣若幹,某縣之壤狹若幹,國之廣狹肥磽,人之所食多少,其數君素皆知之。

    則必積委幣,委,蓄也。

    各於縣州裡積蓄錢幣,所謂萬室之邑,必有萬鍾之藏,藏鏹千萬;千室之邑,必有千鍾之藏,藏鏹百萬。

    於是縣州裡受公錢。

    公錢即積委之幣。

    泰秋國穀去參之一。

    去,減也,丘呂反。

    君下令謂郡縣屬大夫裡邑,皆籍粟入若幹,穀重一也,以藏於上者,一其穀價而收藏之。

    國穀三分則二分在上矣。

    言先貯幣於縣邑,當秋時,下令收糴也。

    則魏李悝行平糴之法,上熟糴三捨一,中熟糴二捨一,下熟中分之,蓋出於此。

    今言去三之一者,約中熟為準耳。

    泰春國穀倍重數也,泰夏賦穀以理田土,泰秋田穀之存子者若幹,今上斂穀以幣,人曰無幣,以穀,則人之三有歸於上矣。

    言當春穀貴之時,計其價以穀賦與人,秋則斂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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