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卷第十二 食貨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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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重平糴 常平 義倉○ 周 戰國 漢 後漢 晉 宋 齊 後魏 北齊 後周 隋 大唐 太公為周立九府圜法,解在錢幣篇。

    太公退又行之於齊。

     至管仲相桓公,通輕重之權曰:「歲有兇穰,故穀有貴賤;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

    上令急於求米,則民重米;緩於求米,則民輕米。

    所緩則賤,所急則貴。

    人君不理,則畜賈遊於市,謂賈人之多蓄積也。

    乘民之不給,百倍其本矣。

    給,足也,以十取百。

    故萬乘之國必有萬金之賈,千乘之國必有千金之賈者,利有所并也。

    國多失利,則臣不盡忠,士不盡死矣。

    計本量委則足矣,委,積也。

    然而民有飢餓者,穀有所藏也。

    謂富人多藏穀也。

    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

    民輕之之時,官為斂糴;民重之之時,官為散之。

    凡輕重斂散之以時,即準平,守準平,使萬室之邑必有萬鍾之藏,藏鏹千萬;六斛四鬥為鍾。

    鏹,錢貫。

    千室之邑必有千鍾之藏,藏鏹百萬。

    春以奉耕,夏以奉耘,奉謂供奉。

    耒耜、器械、種饟、糧食必取贍焉。

    故大賈畜家不得豪奪吾民矣。

    」豪謂輕侮之。

     管子曰:「夫物多則賤,寡則貴,散則輕,聚則重。

    人君知其然,故視國之羨羨,餘也,羊見反。

    不足而禦其財物。

    穀賤則以幣與食,布帛賤則以幣與衣,視物之輕重而禦之以準,故貴賤可調,而君得其利,則古之理財賦,未有不通其術焉。

    」穀賤以幣與食,布帛賤以幣與衣者,「與」當為「易」,隨其所賤而以幣易取之,則輕重貴賤由君上也。

    周易損卦六五雲:「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沙門一行注曰:「十朋者,國之守龜,象社稷之臣,能執承順之道,以奉其君。

    龜之為物,則生人之重寶,為國之本,損而奉上,則國以之存;損而益下,則人以之存。

    言於法,則調盈虛禦輕重中和之要,若伊尹、太公、管仲之所執。

    」夫龜者,上達神祇之情,下乃不言而信於人也。

    斯故往昔用之為幣,則一行深知其道矣。

     齊桓公問於管子曰:「自燧人以來,其大會可得而聞乎?」對曰:「燧人以來,未有不以輕重為天下也。

    共工之王,帝共工氏,繼女媧有天下。

    水處什之七,陸處什之三,乘天勢以隘制天下。

    至於黃帝之王,謹逃其爪牙,不利其器。

    藏祕鋒芒,不以示人,行機權之道,使人日用而不知。

    燒山林,破增藪,焚沛澤,沛,大澤也。

    一說水草兼處曰沛。

    逐禽獸,實以益人,然後天下可得而牧也。

    至於堯舜之王,所以化海內者,北用禺氏之玉,禺氏,西北戎名,玉之所出。

    南貴江漢之珠,其勝禽獸之仇,以大夫隨之。

    」勝猶益也。

    禽獸之仇者,使其逐禽獸,如從仇讎也。

    以大夫隨之者,使其大夫散邑粟財物,隨山澤之人,求其禽獸之皮。

    公曰:「何謂也?」對曰:「令諸侯之子將委質者,諸國君之子,若衛公子開方、魯公子季友之類。

    皆以雙武之皮,雙武之皮以為裘。

    卿大夫豹飾,卿大夫,上大夫也。

    袖謂之飾。

    列大夫豹幨,列大夫,中大夫也。

    襟謂之幨,音昌詹反。

    大夫散其邑粟與其財物,以市武豹之皮,故山林之人刺其猛獸,刺音七亦反。

    若從親戚之仇。

    此君冕服於朝,而猛獸勝於外,大夫以散其財物,萬人得受其流,此堯舜之數也。

    」言堯舜嘗用此數。

     管子曰:「夫富能奪,貧能與,乃可以為天下。

    富者能奪,抑其利,貧者能贍,恤其乏,乃可君人。

    國有十年之蓄因之蓄積,常餘十年。

    而不足於食,皆以其技能冀君之祿也。

    故人君挾其食,據有餘而制不足,故人無不繫於上也。

    食者,人之司命,言人君唯以食能制其事,所以人無不繫於號令。

    且君引錣錣,籌也,丁劣反。

    量用,耕田發草,上得其數矣。

    人之所食,人有若幹步畝之數,計本量委委,積。

    則足矣。

    然而人有飢餓不食音嗣者何也?穀有所藏也。

    言一國之內耕墾之數,君悉知。

    凡人計口授田,家族多少,足以自給。

    而人乏於食者,謂豪富之家收藏其穀故。

    然則人君不能散積聚,均羨餘也。

    不足,則君雖強本趨耕,本則務農。

    趨讀為促。

    乃使人下相役耳,惡音烏能以為理?」人君若不能散豪富之積,均有餘以贍不足,雖務農事,督促播植,適所以益令豪富驅役細人,終不能緻理,所謂須有制度於其閒,兼輕重之術。

     管子曰:「利出於一孔者,凡言利者,不必貨利,慶賞威刑皆是。

    其國無敵;出二孔者,其兵不詘,詘與屈同。

    屈,窮也,求物反。

    出三孔者,不可以舉兵;出四孔者,其國必亡。

    先王知其然,故塞人之養,養,利也。

    羊向反。

    隘其利途。

    故予之在君,予音與。

    奪之在君,貧之在君,富之在君,故人之戴上如日月,親君若父母。

    凡將為國,不通於輕重,不可以守人,不能調通人利,不可以語制為大理。

    分地若一,強者能守;分財若一,智者能收。

    智有什倍人之功,以一取什。

    愚有不賡賡猶償也。

    音庚。

    本之事,然而人君不能調,故人有相百倍之生也。

    夫人富則不可以祿使也,貧則不可以罰威也。

    法令之不行,萬人之不理,貧富之不齊也。

    且天下者處茲行茲,謂塞利途。

    若此而天下可一也。

    夫天下者,使之不使,用之不用。

    故善為天下者,無曰使之,使不得不使;無曰用之,用不得不用。

    使其不知其所以然,若巨橋之粟貴糴,則設重泉戍之類是。

    故善為國者,天下下我高,天下輕我重,天下多我寡,然後可以朝天下。

    」常以數傾之,若服魯梁綈之類是。

     桓公問曰:「不籍而贍國,為之有道乎?」管子曰:「軌守其時,有官天財,何求於人。

    泰春、泰夏、泰秋、泰冬,泰猶當也。

    令之所止,令之所發,令之所止,令之所發,謂山澤之所禁發。

    此物之高下之時,此人之所以相并兼之時也。

    君素為四備以守之,泰春人之且所用者,泰夏人之且所用者,泰秋人之且所用者,泰冬人之且所用者,皆已廩之矣。

    」廩,藏也。

    言四時人之所要,皆先備之,所謂耒耜、器械、種饟、糧食必取贍焉,則豪人大賈不得擅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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