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國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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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子監
祭酒一人 司業二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錄事一人 府七人 史十三人 亭長六人 掌固八人
國子博士二人
助教二人 學生三百人 典學四人 廟幹二人 掌固四人
太學博士三人
助教三人 學生五百人 典學四人 掌固六人
四門博士三人
助教三人 學生五百人 俊士八百人 典學四人 掌固六人
國子直講四人
大成十人
律學博士一人
助教一人 學生五十人 典學二人
書學博士二人
學生三十人 典學二人
筭學博士二人
○學生三十人 典學二人
國子監:祭酒一人,從三品;(《周禮》:"師氏以三德、三行教國子:一曰至德,二曰敏德,三曰孝德,一曰孝行,二曰友行,三曰順行。
凡國之貴遊子弟學焉。
"又:"保氏養國子以道,教之六藝,謂禮、樂、射、禦、書、數。
"漢官儀雲:"漢置博士祭酒一人,秩六百石。
"後漢以博士聰明有威重者一人為祭酒。
《韋昭辨釋名》曰:"祭酒者,凡宴飨必尊長老,以酒祭先,故曰祭酒。
"徐廣曰:"古人具馔,則賓中長者舉酒祭地,示有先也。
"魏因之。
晉武帝立國子學,置祭酒一人。
《晉令》曰:"祭酒博士當為訓範,總統學中衆事。
"傅暢《諸公贊》雲:"裴頠為國子祭酒,奏立國子太學,起講堂,築門阙,刻石寫五經。
"《百官志》:"祭酒,皂朝服,介帻,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官品第三。
"東晉及宋、齊并同。
梁置國子祭酒一人,班第十三,比列曹尚書。
陳國子祭酒秩中二千石,品第三。
後魏初,第四品上;太和二十二年,增為從第三品。
北齊改為國子寺,祭酒一人,從三品。
後周阙。
隋初,國子寺祭酒隸太常,從三品。
開皇十三年複置國子學。
仁壽元年罷國子,唯置太學。
大業三年,改為國子監,依舊置祭酒一人。
皇朝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大司成,鹹亨中複舊。
光宅元年改為成均監祭酒,神龍元年複舊。
)司業二人,從四品下。
(《禮記》曰:"樂正司業,父師司成。
"秦、漢已來無聞。
隋大業三年,置司業一人,從四品;皇朝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少司成,鹹亨中複舊。
垂拱中增置二人。
)國子監祭酒、司業之職,掌邦國儒學訓導之政令,有六學焉:一曰國子,二曰太學,三曰四門,四曰律學,五曰書學,六曰筭學。
凡春、秋二分之月,上丁釋奠于先聖孔宣父,以先師顔回配,七十二弟子及先儒二十二賢從祀焉。
(舊《令》唯祀十哲及二十二賢。
開元八年,敕列曾參于十哲之次,并七十二子并許從祀。
其名曆已具于祠部。
)祭以太牢,樂用登歌、軒縣、六佾之舞。
若與大祭祀相遇,則改用中丁。
祭酒為初獻,司業為亞獻,博士為終獻。
若皇太子釋奠則贊相禮儀,祭酒為之亞獻。
皇帝視學,皇太子齒胄,則執經講義焉。
凡釋奠之日,則集諸生執經論議,奏請京文武七品以上清官并與觀焉。
凡教授之經,以《周易》、《尚書》、《周禮》、《儀禮》、《禮記》、《毛詩》、《春秋左氏傳》、《公羊傳》、《谷梁傳》各為一經;《孝經》、《論語》、《老子》,學者兼習之。
(諸教授正業:《周易》,《鄭玄》、王弼《注》;《尚書》,孔安國、鄭玄《注》;《三禮》、《毛詩》,鄭玄《注》;《左傳》,服虔、杜預《注》;《公羊》,何休《注》;《谷梁》,範甯《注》;《論語》,鄭玄、何晏《注》;《孝經》、《老子》,并開元禦《注》。
舊《令》:《孝經》,孔安國、鄭玄《注》;《老子》,河上公《注》。
其《禮記》、《左傳》為大經,《毛詩》、《周禮》、《儀禮》為中經,《周易》、《尚書》、《公羊》、《谷梁》為小經。
)每歲終,考其學官訓導功業之多少;而為之殿最。
丞一人,從六品下;(隋大業三年置國子丞三人,從六品。
皇朝省置一人。
)主簿一人,從七品下;(北齊國子寺置主簿員,隋置一人,皇朝因之。
)錄事一人,從九品下。
(北齊國子寺有錄事
凡國之貴遊子弟學焉。
"又:"保氏養國子以道,教之六藝,謂禮、樂、射、禦、書、數。
"漢官儀雲:"漢置博士祭酒一人,秩六百石。
"後漢以博士聰明有威重者一人為祭酒。
《韋昭辨釋名》曰:"祭酒者,凡宴飨必尊長老,以酒祭先,故曰祭酒。
"徐廣曰:"古人具馔,則賓中長者舉酒祭地,示有先也。
"魏因之。
晉武帝立國子學,置祭酒一人。
《晉令》曰:"祭酒博士當為訓範,總統學中衆事。
"傅暢《諸公贊》雲:"裴頠為國子祭酒,奏立國子太學,起講堂,築門阙,刻石寫五經。
"《百官志》:"祭酒,皂朝服,介帻,進賢兩梁冠,佩水蒼玉,官品第三。
"東晉及宋、齊并同。
梁置國子祭酒一人,班第十三,比列曹尚書。
陳國子祭酒秩中二千石,品第三。
後魏初,第四品上;太和二十二年,增為從第三品。
北齊改為國子寺,祭酒一人,從三品。
後周阙。
隋初,國子寺祭酒隸太常,從三品。
開皇十三年複置國子學。
仁壽元年罷國子,唯置太學。
大業三年,改為國子監,依舊置祭酒一人。
皇朝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大司成,鹹亨中複舊。
光宅元年改為成均監祭酒,神龍元年複舊。
)司業二人,從四品下。
"秦、漢已來無聞。
隋大業三年,置司業一人,從四品;皇朝因之。
龍朔二年改為少司成,鹹亨中複舊。
垂拱中增置二人。
)國子監祭酒、司業之職,掌邦國儒學訓導之政令,有六學焉:一曰國子,二曰太學,三曰四門,四曰律學,五曰書學,六曰筭學。
凡春、秋二分之月,上丁釋奠于先聖孔宣父,以先師顔回配,七十二弟子及先儒二十二賢從祀焉。
開元八年,敕列曾參于十哲之次,并七十二子并許從祀。
其名曆已具于祠部。
)祭以太牢,樂用登歌、軒縣、六佾之舞。
若與大祭祀相遇,則改用中丁。
祭酒為初獻,司業為亞獻,博士為終獻。
若皇太子釋奠則贊相禮儀,祭酒為之亞獻。
皇帝視學,皇太子齒胄,則執經講義焉。
凡釋奠之日,則集諸生執經論議,奏請京文武七品以上清官并與觀焉。
凡教授之經,以《周易》、《尚書》、《周禮》、《儀禮》、《禮記》、《毛詩》、《春秋左氏傳》、《公羊傳》、《谷梁傳》各為一經;《孝經》、《論語》、《老子》,學者兼習之。
舊《令》:《孝經》,孔安國、鄭玄《注》;《老子》,河上公《注》。
其《禮記》、《左傳》為大經,《毛詩》、《周禮》、《儀禮》為中經,《周易》、《尚書》、《公羊》、《谷梁》為小經。
)每歲終,考其學官訓導功業之多少;而為之殿最。
丞一人,從六品下;
皇朝省置一人。
)主簿一人,從七品下;
)錄事一人,從九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