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中書省集賢院史館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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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省 中書令二人 中書侍郎二人 中書舍人六人 主書四人 主事四人 令史二十五人 書令史五十人 傳制十人 亭長十八人 掌固二十四人 修補制敕匠五十人 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騎常侍二人 右補阙二人 右拾遺二人 起居舍人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 集賢殿書院 學士 直學士 侍講學士 修撰官 校理官 中使一人 孔目官一人 知書官八人 書直及寫禦書一百人 拓書手六人 畫直八人 裝書直十四人二 造筆直四人 典四人 史館 史官 亭長二人 掌固六人 熟紙匠六人 匦使院 知匦使一人 判官一人 典二人 中書令二人,正三品。

    (《周官》:"内史掌王之八柄,掌書王命。

    "蓋中書之任也。

    漢中書谒者令、丞屬少府。

    自武帝遊宴後庭,故用宦者。

    司馬遷被腐刑之後為中書令,即其任也。

    不言"谒者",省文也。

    宣帝時任中尚書官弘恭、石顯,皆宦者,恭為令,願為仆射。

    元帝即位,恭死,願代為中書令。

    元帝以中人無外黨,遂委以政事,事無大小,皆因決白、貴幸傾朝,公卿已下畏之,重足一迹。

    成帝改中書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罷中書宦官,更以士人為之。

    《漢舊儀》雲:"領贊尚書出入奏事,秩千石。

    "後漢省。

    獻帝時,魏武為魏王,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此又中書之任也。

    魏黃初,改秘書令典尚書奏事為中書令,又置監與令各一人,秩并千石,以秘書左丞劉放為中書監,右丞孫資為中書令,二人用事,權自此重矣。

    魏制監右于令,故孟康自中書令遷中書監,時以為美也。

    魏中書典尚書奏事,若密诏下州郡及邊将,則不由尚書。

    晉氏監、令并第三品,秩千石,銅印、墨绶,進賢兩梁冠,绛朝服,佩水蒼玉,轺車。

    監、令掌贊诏命,記會時事,典作文書。

    舊尚書并掌诏奏,既有中書官,而诏悉由中書也。

    故荀勖從中書監為尚書令,人賀之,乃發恚曰:"奪我鳳皇池,何賀之有?"東晉朝更重其職,多以諸公領之。

    中興之後,以中書之任并入散騎省,後複置之。

    宋、齊置監、令,品秩并同晉氏。

    梁監增秩至中二千石,令秩增二千石,監、令并增至二品;後定十八班,監班第十五,令班第十三信。

    陳氏監、令品秩依梁;中書分為二十一局,各掌尚書諸曹,總國機要,而尚書唯聽受而已。

    後魏置監、令各一人。

    孝文初,定命中書監正第一品,中書令正第二品中;太和末,監從第二品,令正第三品。

    北齊依魏。

    後周依《周官》,春官府置内史中大夫二人,掌王言,蓋比中書監、令之任;後又增為上大夫。

    隋氏改中書省為内史省,置内史省監、令各一人;尋廢監,置令二人,正第三品。

    文帝廢三公府寮,令中書令與侍中知政事,遂為宰相之職。

    炀帝十二年,改為内書省,武德初,為内史省;三年,改為中書省。

    龍朔二年,改省為西台,令為右相;鹹亨元年複舊。

    光宅二年,改中書為鳳閣,令為内史;神龍元年複舊。

    開元元年改為紫微令,五年複舊。

    ) 中書令之職,掌軍國之政令,緝熙帝載,統和天人。

    入則告之,出則奉之,以厘萬邦,以度百揆,蓋以佐天子而執大政者也。

    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冊書,(立後建嫡,封樹藩屏,寵命尊賢,臨軒備禮則用之。

    )二曰制書,(行大賞罰,授大官爵,厘年舊政,赦宥降虜則用之。

    )三曰慰勞制書,(褒贊賢能,勸勉勤勞則用之。

    )四曰發日敕,(謂禦畫發敕也。

    增減官員,廢置州縣,徵發兵馬,除免官爵,授六品已下官,處流已上罪,用庫物五百段、錢二百千、倉糧五百石、奴婢二十人、馬五十疋、牛五十頭、羊五百口已上則用之。

    )五曰敕旨,(謂百司承旨而馬程式,奏事請施行者。

    )六曰論事敕書,(慰谕公卿,誡約臣下則用之。

    )七曰敕牒。

    (随事承旨,不易舊典則用之。

    )皆宣署申覆而施行焉。

    (《尚書》有典、谟、訓、诰、誓、命之書,皆帝王诏制記于簡策者也。

    蔡邕《獨斷》稱:"漢制,天子之書,一曰策書。

    二曰制書。

    三曰诏書,四曰戒敕。

    策者,以簡為之,其制長三尺,短者半之,其次一長一短兩編,下附篆書,題年、月、曰、稱'皇帝曰',以命諸侯王、三公。

    制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