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六 宗廟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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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時享(薦新)
有虞氏四時之祭名:春曰礿(礿,薄也。
春物未成,其祭品鮮薄。
又雲新菜可礿),夏曰禘(禘者,次第也。
夏時物雖未成,宜依時次第而祭之),秋曰嘗(新榖熟而嘗之),冬曰烝(烝,進也。
冬物成,進其品也)。
其祭尚氣,《郊特牲》雲"血、腥、焰祭,用氣也"(尚,謂貴,而祭祀之時先薦用氣物也。
血,謂祭初以血诏神於室。
腥,謂朝踐薦腥肉於堂。
焰,謂沈肉於湯,次腥亦薦於堂。
以血、腥、焰三者而祭,是用氣也。
以其并未熟,故雲用氣也)。
法先迎牲,殺之取血,告於室,以降其神,然後用樂而行祭事。
其祭貴首。
夔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
虞賓在位,群後德讓(戛擊,是作用之名,非樂器。
故以戛擊為柷敔。
搏拊形如鼓,以韋為之,實之以糠,擊之以節樂。
球,玉磬。
以合堂上之樂。
此舜廟内堂上之樂。
以下雲"下管",故知此在堂上也。
所謂虞賓,丹朱王者後,以故稱賓)。
下管鼗鼓,合止柷敔(堂上下樂,各有柷敔。
上言戛擊,以作用言,此以器言,互相備)。
笙镛以間,鳥獸跄跄(吹笙擊鐘,相間而作,鳥獸化德,相率而舞)。
箫《韶》九成,鳳凰來儀(《韶》,舜樂名。
言箫見細器之備。
成,猶終也。
每曲一終,必變更奏,故《經》言九成,《傳》言九奏,《周禮》謂之九變,其實一也。
備樂九終,而緻靈鳥)。
夏氏時祭之名,因有虞。
其祭貴心,用昏。
殷礿禘烝嘗,亦因虞、夏之制。
《王制》雲:"春礿,夏禘,秋嘗,冬烝(鄭元雲"此夏、殷之法。
")。
"其祭尚聲。
《郊特牲》雲:"殷人尚聲,臭味未成。
滌蕩其聲,樂三阕,然後出迎牲。
聲音之号,所以诏告於天地之間也(疏曰"殷人尚聲"者,先奏樂也。
"臭味未成",謂未殺牲也。
"滌蕩",猶搖動也。
既尚聲,故未殺牲,而先搖動樂聲,以求神也。
"樂三阕,然後出迎牲"者,阕,止也,奏樂三遍止,乃迎牲入殺之。
"聲音之号,所以诏告於天地之間也"者,解以先奏樂之義,言天地之間虛豁亦陽也,言鬼神在天地之間,聲是陽,故用樂之音聲号呼告於天地之間,庶神明聞之而來,是先求陽之義也)。
"其祭貴肝,用日出。
傳"樂以迎來,哀以送往,故禘有樂而嘗無樂"。
(迎來而樂,樂親之将來也。
送去而哀,哀其享否不可知也。
小言之,則為一祭之間,孝子不知鬼神之期。
推而廣之,放其去來於陰陽。
放,方往反。
疏曰:一祭比於一年,其事為小,故雲"小言之,為一祭之間",既不知鬼神之來去期節,故祭初似若來,故樂;祭末似去,故哀。
據孝子之心,雖春有樂及鐘鼓送屍,孝子之心祭末猶哀也。
雲"推而廣之,放其去來於陰陽"者,解經雲"故禘有樂,而嘗無樂"二句也,言推此一祭而廣論一年,放神之去來似陰陽二氣。
但陽主生長,春夏陽來似神來,故春夏祭有樂。
秋冬陰,象神去,故秋冬祭無樂。
然周禮四時之祭皆有樂,殷則烝嘗祭亦有樂。
故那詩雲"庸鼓有儖,萬舞有奕",下雲"顧子烝嘗",則殷秋冬亦有樂者。
熊氏雲,殷秋冬但有管弦之樂。
又雲烝嘗全無樂。
故其義已具《郊特牲》)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謂夏、殷時禮也)。
礿、禘,陽義也;嘗、烝,陰義也。
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盛也,故曰莫重於禘、嘗(疏曰:"禘祭在夏,夏為炎暑,故為陽盛。
嘗祭在秋之時,陰功成就,故為陰盛。
")。
古者於禘也,發爵賜服,順陽義也;於嘗也,出田邑,發秋政,順陰義也(疏曰:"爵命是生養之事,故屬陽。
國地是土地之事,故屬陰也。
")。
故記曰:"嘗之日,發公室,示賞也。
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艾,音刈。
疏曰:以記錄之前,先有此記之文,故作記者載此前記之文,所以言"記曰"也。
此記雲嘗祭之日,發出公室貨财以示賞也。
"草刈則墨"者,謂初秋草堪艾給炊爨之時,則行小刑之墨。
人君未發行秋政,則民不敢艾草也)。
" 《陳氏禮書》曰:"商禮春曰礿,夏曰禘,而五年之禘為大禘。
《詩 頌》'長發,大禘'是也。
周禮春曰祠,夏曰礿,而五年之禘不稱大焉。
《詩 頌》'雍,禘太祖'是也。
" 周祭,春曰祠(祠之言食),夏祭曰礿(新菜可礿),秋祭曰嘗,冬祭曰烝。
以禘為殷祭之名,其祭尚臭。
《郊特牲》曰:"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陰達於淵泉。
灌以圭璋,用玉氣也。
既灌,然後迎牲,緻陰氣也。
蕭合黍稷,臭陽達於牆屋,故既奠,然後焫蕭合膻芗(焫,如悅反。
膻,音馨。
芗,音香。
灌,謂以圭瓒酌鬯,始獻神也。
已,乃逆牲於廷殺之,天子諸侯之禮也。
奠,謂薦熟時也。
《特牲饋食》所雲"祝酌奠於鉶南"是也。
蕭,芗蒿也。
染以脂,合黍稷燒之。
《詩》雲"取蕭祭脂"疏曰:"周人尚臭"者,周禮變於殷,故先求陰尚臭也。
臭,謂鬯氣也。
未殺牲,先酌鬯酒灌地以求神,是尚臭也。
郁,郁金草也。
鬯,謂鬯酒煮郁金草和之,其氣芬芳,調鬯,故雲"郁合鬯"也。
用郁鬯灌地,是用臭氣求陰達於淵泉也。
"灌以圭璋,用玉氣也"者。
王肅雲:"以圭璋為瓒之柄也",瓒所以〈奭鬥〉鬯也,玉氣潔潤,灌用玉瓒,亦求神之官也。
玉氣,亦是尚臭也。
"既灌,然後迎牲"者,先求神後迎牲也。
先灌,是先求陰也。
"蕭合黍稷"者,周人後求陽也,取蕭草及牲脂膋合黍稷燒之也,此謂饋食時也。
"臭陽達於牆屋"者,謂以蕭合黍稷之臭氣求陽達於牆屋也)。
"其祭貴肺,用朝及闇。
傳:凡祭慎諸此,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故祭求諸陰陽之義也。
殷人先求諸陽,周人先求諸陰。
《陳氏禮書》曰:"《祭義》曰'夏後氏祭其暗,商人祭其陽,周人祭日,以朝及暗'。
《檀弓》曰'夏後氏大事用昏,商人大事用日中,周人大事用日出'。
然則《春秋》書之大事於太廟。
《傳》稱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則祭亦大事也。
夏尚黑,用昏,故祭其闇。
商尚白,用日中,故祭其陽。
周尚赤,用日出,故祭以朝及闇(鄭氏謂陽讀為"日雨日暘"之暘。
以朝及闇,謂終日有事)。
蓋三代正朔之所尚:正,則夏以建寅,商以建醜,周以建子;朔,則夏以平旦,商以雞鳴,周以夜半,是皆夏據其末,商、周探其本,則祭之早晏亦若此也。
《少牢》大夫之祭,宗人請期,曰'旦明行事'。
子路祭於季氏質明而始行事,晏朝而退,孔子取之。
此周禮也。
然禮與其失於晏也,甯早,則周雖未明之時,祭之可也,故曰'以朝及闇'。
《周官》雞人凡國事為期,則告之時,宗伯祭之日,告時於王。
蓋雞人告於宗伯,宗伯告於王,然後行事。
" 朱子曰:"《儀禮》所存惟《少牢饋食》、《特牲饋食》禮,是大夫、士禮兼,又隻是有饋食。
若天子祭,便合有初間祭腥等事。
如所謂建設朝事,燔燎膻芗。
若附《儀禮》,此等皆無入頭處。
意欲将《周禮》中天子祭禮逐項作一總腦,卻以《禮記》附,如疏中有說天子處,皆編出。
因雲某已衰老,其間合要理會文字,皆起得個頭在,及見其成,不見其成,皆未可知。
萬一不及見此書之成,諸公千萬勉力整理得成,此書所系甚大。
" 大宗伯之職:"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以肆獻祼享先王,以饋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嘗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示音祇。
肆,他曆反。
祼,古亂反。
禴,馀若反。
宗廟之祭,有此六享。
肆獻祼、饋食在四時之上,則是祫也,禘也。
肆者,進所解牲體,謂薦熟時也。
獻,獻禮,謂薦血腥也。
祼之言灌,灌以郁鬯,謂始獻屍求神時也。
《郊特牲》曰:"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故祭所以求諸陰陽之義也。
殷人先求諸陽,周人先求諸陰",灌是也。
祭必先灌,雨後薦腥、薦熟,於祫逆言之者,與下其文,明六享俱然。
祫,言肆獻祼;禘,言饋食者,著有黍稷,互相備也。
疏曰:雲"祭必先灌,乃後薦腥、薦熟,於祫逆言之者,與下共文,明六享俱然"者,如向所說先灌訖,王始迎牲;次腥其俎,腥其俎訖,乃焰;焰祭訖,始迎屍入室,乃有黍稷,是其順也。
今此經先言肆,肆是饋獻節;次言獻,獻是朝踐節;後言灌,灌是最在先之事,是於祫逆言之也。
言"與下共文,明六享俱然"者,既從下向上為文,即是於下五享與上祫祭皆有灌、獻、肆三事矣,故雲"六享俱然") 黃氏曰:先儒以肆為肆解牲體,獻為獻醴,肆獻祼,謂灌而後薦腥、薦熟,差次薦獻之節固如此。
然《典瑞》"祼圭有瓒,以肆先王",《司尊彜》"郁齊獻酌",則肆獻皆用祼而為名也。
若以為祼而後肆獻故以為名,則義猶得通。
然《小宗伯》"王崩太肆,以秬鬯渳";《太祝》"大喪,始崩,以肆鬯,渳屍",不可亦為肆解牲體矣。
是則肆獻專為祼,但不知其義為何如也。
先儒又以肆獻饋食為禘祫宗廟四時之祭,其外有禘祫禘,追遠祫,合食宜,為廟祭之首。
然天子之禮亡,今諸儒所言祭祀之節,皆雜出經傳,意類推次,難遽信也。
宗廟之祭,皆有牲體,皆有黍稷,而獨以肆獻為祫,饋食為禘,不知其義何以為據。
楊氏曰:愚按《典瑞》"祼圭有瓒,以肆先王",《司尊彜》"郁齊獻酌",則肆獻祼,即祼也。
祭以祼,為重祼,所以降神,《祭統》雲"祭之屬莫重於祼"是也。
祭以饋熟為正,正祭之時,祝官以祝辭告於主,《郊特牲》雲"直祭祝於主"是也。
凡四時之祭皆然,舉其要,故在四時之上。
仲春之月,天子乃鮮羔開冰,先薦寝廟(鮮,當作獻。
獻羔,謂祭司寒也,祭司寒而出冰,先薦於宗廟,乃後賦之)。
孟夏之月,農乃登麥,天子乃以彘嘗麥,先薦寝廟(登,進也。
麥新氣尤盛,以彘食之,散其熱也。
彘,水畜也)。
仲夏之月,農乃登黍,天子乃以雛嘗黍羞,以含桃先薦寝廟(此嘗雛也,而雲以嘗黍,不以牲主榖也。
必以黍者,黍,火,榖氣之主也。
雛,雞也。
疏雲:"如鄭此言黍非新成,直取舊黍,與雛同薦之,故下孟秋雲'農乃登黍'。
注雲,黍稷於是始熟,明仲夏未熟。
蔡氏以為此時黍新熟,今蟬鳴黍是也,非鄭義也。
按《月令》諸月無薦果之文,此獨羞含桃者,以此果先成,異於馀物,故特記之,其實諸果亦時薦。
")。
孟秋之月,農乃登榖,天子嘗新,先薦寝廟。
仲秋,以犬嘗麻,先薦寝廟。
季秋,以犬嘗稻,先薦寝廟。
季冬,命漁師始漁,天子親往,乃嘗魚,先薦寝廟。
長樂陳氏曰:"先儒謂廟藏神主,而祭以四時;寝藏衣冠幾杖之具,而祭之以新物。
然《國語》曰'大寒取名魚、登水禽,嘗寝廟'。
《月令》四時新物皆先薦寝廟。
蓋有寝者薦於寝,無寝者薦於廟,非謂薦止於寝也。
" 嚴陵方氏曰:"既曰寝,又曰廟,何也?蓋王者之於祖祢,以人道事之則有寝,以神道事之則有廟。
天子七廟,而《周官》隸仆止掌五寝者,以二祧将毀,先除其寝,事有漸故也。
祭,神道也;薦,人道也。
" 傳:始殺而嘗(建酉之月,陰氣始殺,嘉榖始熟,故薦嘗於宗廟),閉蟄而烝(建亥之月,昆蟲閉戶,萬物皆成,可薦者衆,故烝祭宗廟。
《春秋》桓公五年《左氏傳》)。
中夏,教茇舍。
遂以苗田,如蒐之法,獻禽以享礿(中,音仲。
夏同。
茇,蒲末反。
茇舍,草止之也。
夏田為苗擇取不孕任者。
礿,宗廟之夏祭也。
冬夏,田主於祭宗廟,陰陽始起,象神之在内。
疏曰:以草釋茇,以止釋舍,軍有草止之法雲。
冬夏,田主於祭宗廟,陰陽始起,象神之在内者。
仲冬一陽生,仲夏一陰生,是陰陽在内,故神象之而行祭也。
此祭因田獵獻禽為祭,若正祭自在孟月)。
中冬,教大閱,遂以狩田,入獻禽以享烝(冬田曰狩,言守取之無所擇也。
入以禽祭宗廟。
《夏官 大司馬》)。
《易 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
居既濟之時而處尊位,物皆濟矣,将何為焉?其所務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沁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
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是以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也)。
"桓十四年秋八月壬申,禦廪災。
乙亥,嘗(禦廪,藏公所親耕,以奉粢盛之倉也。
天火曰災。
既戒日緻齊,禦廪雖災,苟不害嘉榖,則祭不應廢,故書以示法)。
仲尼嘗,奉薦而進,其親也悫,其行也趨趨以數(趨,音促。
數,色角反。
嘗,秋祭也。
親,謂身親執事。
數,速也。
疏曰:"奉薦而進,其親也悫"者,悫,謂質悫,謂仲尼奉薦進屍之時,其身執事,其行貌悫質少威儀。
其行步促促速疾少威儀,舉足而數也。
群見《宗廟祭祀總義》)。
戊辰,王在新邑,烝祭歲,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洛诰》)。
桓公八年正月已卯,烝。
《榖梁子》曰:"烝,冬事也。
春興之,志不時也。
夏,五月丁醜,烝。
烝,冬事也,春夏興之,黩祀也,志不敬也。
"《公羊子》曰:"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烝。
常事不書,此何以書?譏亟也(亟,數也)。
亟則黩,黩則不敬。
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黩。
疏則怠,怠則忘。
士不及茲四者,則冬不裘,夏不葛(裘葛者,禦寒暑之美服。
士則公事不得及此四時祭者,則不敢美其衣服,蓋思念親之至也)。
"襄公十五年冬,十有一月,晉侯周卒。
十六年正月,葬晉悼公。
平公即位烝,於曲沃(平公,悼公子彪。
曲沃,晉祖廟。
烝,冬祭也。
諸侯五月而葬,既葬卒哭,作主,然後烝嘗於廟。
今晉逾月葬,作主而烝祭,《傳》言晉将有溴梁之會,故速葬)。
《陳氏禮書》曰:君子以義處禮,則祭不至於數煩;以仁處禮,則祭不至於疏怠。
凄怆發於霜露之既降,怵惕生於雨露之既濡,此所以有四時之享也。
然四時之享,皆前期十日而齋戒,前祭一日而省視,祭之日,禮交動乎上,樂交應乎下。
自再祼以至九獻,其禮非一舉。
自緻神以至送屍,其樂非一次。
以一日而曆七廟,則日固不足,而強有力者亦莫善其事矣。
若日享一廟,前祭視牲,後祭又繹,則彌月之間亦莫既其事矣。
考之經傳,蓋天子之禮,春則特祭,夏秋冬則合享。
特祭各於其廟,合享同於太廟。
《王制》曰"天子特礿,祫禘,祫嘗,祫烝。
諸侯礿特,禘一,特一祫"。
是天子春特而三時皆祫,諸侯亦春特而冬皆祫。
其異於天子者,禘一,特一祫而已。
禘一,特一祫,而嘗烝皆祫,是始年再祫,次年三祫也。
天子言特礿,諸侯言礿特。
天子言祫禘、祫嘗、祫烝,諸侯言嘗祫、烝祫。
此特變文而已,非有異也(鄭氏曰:"天子先祫而後時祭,諸侯先時祭而後祫,凡祫之歲,春一礿而已。
"孔穎達雲:"皇氏讀虞夏祫祭,每年為之。
"又雲:"三時祫者,夏秋冬或一祫焉。
"按《禘祫志》雲,祫於秋於冬皆夏,則夏商三時俱商祭,皇氏之說非也,其言皆無所據)。
《楚茨》之詩,始言"以往烝嘗",終言"神具醉止"。
《儀禮》"大夫三廟,筮止丁亥之一日而言,薦歲事於皇祖"。
《禮記》雲"嘗禘之禮,所以仁昭穆"。
則會群神於烝嘗而具醉者,祫也。
合三廟於一日而薦於皇祖者,亦祫也。
嘗禘所以仁昭穆,亦祫也。
祫,有三年之祫,有時祭之祫。
時祭,小祫也(《士虞禮》曰:"薦此祫事,則時祭謂之祫,宜矣。
")。
三年之祫,大祫也。
時祭有小禮,有大禮。
小禮,春也。
大禮,夏秋冬也。
《公羊傳》曰:"大事者何?大祫也。
"則明時祭之祫為小祫矣。
《禮記》曰"大嘗",《周禮》曰"大烝",則春祀為小禮矣。
蓋小祫止於未毀廟之主,大祫已及於毀廟之主。
《禮記》曰"周旅酬六屍"。
又曰"祫於太廟,祝迎四廟之主"。
夫天子旅酬止於六屍,諸侯迎主止於四廟,非小祫而何? 又曰"《周禮 大宗伯》'以肆獻祼、饋食享先王,以春祠、夏禴、秋嘗、冬烝享先王'。
《祭法》'王立七廟,一壇一墠。
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曰祖考廟,皆月祭之。
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
'諸侯五廟,一壇一墠。
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皆月祭之。
顯考廟,祖考廟,享嘗乃止'。
然則《周禮》有時祭無月祭,《祭法》有月祭無時祭。
《周語》祭公謀父曰:'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
日祭,月祀,時享,歲貢。
'《楚語》射觀父曰:'先王日祭、月享、時類、歲祀。
諸侯舍日,卿、大夫舍月,士、庶人舍時。
'韋元成、韋昭之徒則曰:'天子日祭於祖考,月祭於曾高,時享於二祧,歲貢於壇墠。
'此與漢法日祭於寝,月祭於廟,時祭於便殿,其事相類。
而甸、侯、賓、要、荒五服之制,與《禹貢》相合,蓋夏商之禮如此,故左邱明、荀卿、司馬遷皆得以傳之也。
《周禮 小宗伯》'凡天地之大災,類社稷宗廟為位'。
則類於宗廟者無常時,與所謂王時類者異矣。
《王制》'庶人春薦韭,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
韭以卵,麥以魚,黍以豚,稻以雁'。
則薦於四時者有常物,與所謂庶人舍時者異矣。
然則《玉藻》言'天子聽朔於南門之外,諸侯聽朔於太廟',《春秋》文公六年書'閏月,不告朔,猶朝於廟',《論語》曰'子貢欲去告朔之饩羊';鄭氏釋《玉藻》謂天子聽朔於明堂,以特牲告其帝神,配以文王、武王。
釋《論語》謂人君每月告朔有祭,謂之朝享。
然周禮朝享非謂告朔,而聽朔於明堂,以特牲告其帝及神,配以文王、武王。
無所經見,要之,告朔於廟,饩以特牲,謂之月祭,此先王之禮也。
魯文公不行告朔之禮,但身至廟拜谒而已,故《春秋》譏之。
《榖梁》言'天子告朔於諸侯,諸侯受於祢廟,禮也',又曰'閏月不以告朔,然受朔於祢',則異於《玉藻》。
閏月不告朔,則異於《左氏》(《左氏》曰:"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
不告閏朔,棄時政也。
")。
《祭法》諸侯月祭不及祖考,其說與《榖梁》同,不知何據然邪。
" 右四時祭義。
《國語 楚語》曰:"古者先王日祭,月享,時類,歲祀(日祭於祖考,月祭於高曾,時類及二祧,歲祀於壇墠也)。
卿、大夫舍月(有時祭也)。
"《周語》"穆王将征犬戎(犬戎,西戎之别名。
征荒服),祭公謀父谏曰:'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翟荒服。
甸服者祭(供日祭也。
此采地之君,其見無數),侯服者祀(供月祀也。
堯、舜及周,侯服皆歲見),賓服者享(供時享也。
享,獻也。
《周禮》,甸圻二歲而見,男圻三歲而見,衛圻五歲而見。
其見也,必以所貢助祭於廟,《孝經》所謂"四海之内,各以其職來祭"),要服者貢(供歲貢也。
要服六歲一見),荒服者王(王,王事天子也。
《周禮》九州之外謂之蕃國,世一見,各以其所貴寶為贽,《詩》曰"自彼氐、羌,莫敢不來王")。
日祭(祭於祖,考,謂上食也)、月祀(月祀於高、曾)、時享(時享於二祧)、歲貢(歲貢於壇墠)、終王(終,謂世終也。
惟嗣王及即位而來見),先王之訓也。
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序成,謂上五者次序也)。
今自大畢、伯仕之終也(大畢、伯仕,犬戎氏之二君。
終,卒也),犬戎時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
其無乃非先王之訓乎!'" 朱子曰:"《左氏》雲特祀於寝,而《國語》有日祭之文(韋昭曰,謂日上食於祖祢。
漢事亦然),是主複寝,猶日上食矣。
"又曰:"《國語》日祭、月祀、時享,既與《周禮》祀天神地祇、享人鬼之名不合。
韋昭又謂日上食於祖祢,月祀於高、曾,時享於二祧,
春物未成,其祭品鮮薄。
又雲新菜可礿),夏曰禘
夏時物雖未成,宜依時次第而祭之),秋曰嘗
冬物成,進其品也)。
其祭尚氣,《郊特牲》雲"血、腥、焰祭,用氣也"
血,謂祭初以血诏神於室。
腥,謂朝踐薦腥肉於堂。
焰,謂沈肉於湯,次腥亦薦於堂。
以血、腥、焰三者而祭,是用氣也。
以其并未熟,故雲用氣也)。
法先迎牲,殺之取血,告於室,以降其神,然後用樂而行祭事。
其祭貴首。
夔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
虞賓在位,群後德讓
故以戛擊為柷敔。
搏拊形如鼓,以韋為之,實之以糠,擊之以節樂。
球,玉磬。
以合堂上之樂。
此舜廟内堂上之樂。
以下雲"下管",故知此在堂上也。
所謂虞賓,丹朱王者後,以故稱賓)。
下管鼗鼓,合止柷敔
上言戛擊,以作用言,此以器言,互相備)。
笙镛以間,鳥獸跄跄
箫《韶》九成,鳳凰來儀
言箫見細器之備。
成,猶終也。
每曲一終,必變更奏,故《經》言九成,《傳》言九奏,《周禮》謂之九變,其實一也。
備樂九終,而緻靈鳥)。
夏氏時祭之名,因有虞。
其祭貴心,用昏。
殷礿禘烝嘗,亦因虞、夏之制。
《王制》雲:"春礿,夏禘,秋嘗,冬烝
")。
"其祭尚聲。
《郊特牲》雲:"殷人尚聲,臭味未成。
滌蕩其聲,樂三阕,然後出迎牲。
聲音之号,所以诏告於天地之間也
"臭味未成",謂未殺牲也。
"滌蕩",猶搖動也。
既尚聲,故未殺牲,而先搖動樂聲,以求神也。
"樂三阕,然後出迎牲"者,阕,止也,奏樂三遍止,乃迎牲入殺之。
"聲音之号,所以诏告於天地之間也"者,解以先奏樂之義,言天地之間虛豁亦陽也,言鬼神在天地之間,聲是陽,故用樂之音聲号呼告於天地之間,庶神明聞之而來,是先求陽之義也)。
"其祭貴肝,用日出。
傳"樂以迎來,哀以送往,故禘有樂而嘗無樂"。
送去而哀,哀其享否不可知也。
小言之,則為一祭之間,孝子不知鬼神之期。
推而廣之,放其去來於陰陽。
放,方往反。
疏曰:一祭比於一年,其事為小,故雲"小言之,為一祭之間",既不知鬼神之來去期節,故祭初似若來,故樂;祭末似去,故哀。
據孝子之心,雖春有樂及鐘鼓送屍,孝子之心祭末猶哀也。
雲"推而廣之,放其去來於陰陽"者,解經雲"故禘有樂,而嘗無樂"二句也,言推此一祭而廣論一年,放神之去來似陰陽二氣。
但陽主生長,春夏陽來似神來,故春夏祭有樂。
秋冬陰,象神去,故秋冬祭無樂。
然周禮四時之祭皆有樂,殷則烝嘗祭亦有樂。
故那詩雲"庸鼓有儖,萬舞有奕",下雲"顧子烝嘗",則殷秋冬亦有樂者。
熊氏雲,殷秋冬但有管弦之樂。
又雲烝嘗全無樂。
故其義已具《郊特牲》)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
礿、禘,陽義也;嘗、烝,陰義也。
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盛也,故曰莫重於禘、嘗
嘗祭在秋之時,陰功成就,故為陰盛。
")。
古者於禘也,發爵賜服,順陽義也;於嘗也,出田邑,發秋政,順陰義也
國地是土地之事,故屬陰也。
")。
故記曰:"嘗之日,發公室,示賞也。
草艾則墨,未發秋政,則民弗敢草也
疏曰:以記錄之前,先有此記之文,故作記者載此前記之文,所以言"記曰"也。
此記雲嘗祭之日,發出公室貨财以示賞也。
"草刈則墨"者,謂初秋草堪艾給炊爨之時,則行小刑之墨。
人君未發行秋政,則民不敢艾草也)。
" 《陳氏禮書》曰:"商禮春曰礿,夏曰禘,而五年之禘為大禘。
《詩 頌》'長發,大禘'是也。
周禮春曰祠,夏曰礿,而五年之禘不稱大焉。
《詩 頌》'雍,禘太祖'是也。
" 周祭,春曰祠
以禘為殷祭之名,其祭尚臭。
《郊特牲》曰:"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陰達於淵泉。
灌以圭璋,用玉氣也。
既灌,然後迎牲,緻陰氣也。
蕭合黍稷,臭陽達於牆屋,故既奠,然後焫蕭合膻芗
膻,音馨。
芗,音香。
灌,謂以圭瓒酌鬯,始獻神也。
已,乃逆牲於廷殺之,天子諸侯之禮也。
奠,謂薦熟時也。
《特牲饋食》所雲"祝酌奠於鉶南"是也。
蕭,芗蒿也。
染以脂,合黍稷燒之。
《詩》雲"取蕭祭脂"疏曰:"周人尚臭"者,周禮變於殷,故先求陰尚臭也。
臭,謂鬯氣也。
未殺牲,先酌鬯酒灌地以求神,是尚臭也。
郁,郁金草也。
鬯,謂鬯酒煮郁金草和之,其氣芬芳,調鬯,故雲"郁合鬯"也。
用郁鬯灌地,是用臭氣求陰達於淵泉也。
"灌以圭璋,用玉氣也"者。
王肅雲:"以圭璋為瓒之柄也",瓒所以〈奭鬥〉鬯也,玉氣潔潤,灌用玉瓒,亦求神之官也。
玉氣,亦是尚臭也。
"既灌,然後迎牲"者,先求神後迎牲也。
先灌,是先求陰也。
"蕭合黍稷"者,周人後求陽也,取蕭草及牲脂膋合黍稷燒之也,此謂饋食時也。
"臭陽達於牆屋"者,謂以蕭合黍稷之臭氣求陽達於牆屋也)。
"其祭貴肺,用朝及闇。
傳:凡祭慎諸此,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故祭求諸陰陽之義也。
殷人先求諸陽,周人先求諸陰。
《陳氏禮書》曰:"《祭義》曰'夏後氏祭其暗,商人祭其陽,周人祭日,以朝及暗'。
《檀弓》曰'夏後氏大事用昏,商人大事用日中,周人大事用日出'。
然則《春秋》書之大事於太廟。
《傳》稱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則祭亦大事也。
夏尚黑,用昏,故祭其闇。
商尚白,用日中,故祭其陽。
周尚赤,用日出,故祭以朝及闇
以朝及闇,謂終日有事)。
蓋三代正朔之所尚:正,則夏以建寅,商以建醜,周以建子;朔,則夏以平旦,商以雞鳴,周以夜半,是皆夏據其末,商、周探其本,則祭之早晏亦若此也。
《少牢》大夫之祭,宗人請期,曰'旦明行事'。
子路祭於季氏質明而始行事,晏朝而退,孔子取之。
此周禮也。
然禮與其失於晏也,甯早,則周雖未明之時,祭之可也,故曰'以朝及闇'。
《周官》雞人凡國事為期,則告之時,宗伯祭之日,告時於王。
蓋雞人告於宗伯,宗伯告於王,然後行事。
" 朱子曰:"《儀禮》所存惟《少牢饋食》、《特牲饋食》禮,是大夫、士禮兼,又隻是有饋食。
若天子祭,便合有初間祭腥等事。
如所謂建設朝事,燔燎膻芗。
若附《儀禮》,此等皆無入頭處。
意欲将《周禮》中天子祭禮逐項作一總腦,卻以《禮記》附,如疏中有說天子處,皆編出。
因雲某已衰老,其間合要理會文字,皆起得個頭在,及見其成,不見其成,皆未可知。
萬一不及見此書之成,諸公千萬勉力整理得成,此書所系甚大。
" 大宗伯之職:"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以肆獻祼享先王,以饋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嘗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肆,他曆反。
祼,古亂反。
禴,馀若反。
宗廟之祭,有此六享。
肆獻祼、饋食在四時之上,則是祫也,禘也。
肆者,進所解牲體,謂薦熟時也。
獻,獻禮,謂薦血腥也。
祼之言灌,灌以郁鬯,謂始獻屍求神時也。
《郊特牲》曰:"魂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故祭所以求諸陰陽之義也。
殷人先求諸陽,周人先求諸陰",灌是也。
祭必先灌,雨後薦腥、薦熟,於祫逆言之者,與下其文,明六享俱然。
祫,言肆獻祼;禘,言饋食者,著有黍稷,互相備也。
疏曰:雲"祭必先灌,乃後薦腥、薦熟,於祫逆言之者,與下共文,明六享俱然"者,如向所說先灌訖,王始迎牲;次腥其俎,腥其俎訖,乃焰;焰祭訖,始迎屍入室,乃有黍稷,是其順也。
今此經先言肆,肆是饋獻節;次言獻,獻是朝踐節;後言灌,灌是最在先之事,是於祫逆言之也。
言"與下共文,明六享俱然"者,既從下向上為文,即是於下五享與上祫祭皆有灌、獻、肆三事矣,故雲"六享俱然") 黃氏曰:先儒以肆為肆解牲體,獻為獻醴,肆獻祼,謂灌而後薦腥、薦熟,差次薦獻之節固如此。
然《典瑞》"祼圭有瓒,以肆先王",《司尊彜》"郁齊獻酌",則肆獻皆用祼而為名也。
若以為祼而後肆獻故以為名,則義猶得通。
然《小宗伯》"王崩太肆,以秬鬯渳";《太祝》"大喪,始崩,以肆鬯,渳屍",不可亦為肆解牲體矣。
是則肆獻專為祼,但不知其義為何如也。
先儒又以肆獻饋食為禘祫宗廟四時之祭,其外有禘祫禘,追遠祫,合食宜,為廟祭之首。
然天子之禮亡,今諸儒所言祭祀之節,皆雜出經傳,意類推次,難遽信也。
宗廟之祭,皆有牲體,皆有黍稷,而獨以肆獻為祫,饋食為禘,不知其義何以為據。
楊氏曰:愚按《典瑞》"祼圭有瓒,以肆先王",《司尊彜》"郁齊獻酌",則肆獻祼,即祼也。
祭以祼,為重祼,所以降神,《祭統》雲"祭之屬莫重於祼"是也。
祭以饋熟為正,正祭之時,祝官以祝辭告於主,《郊特牲》雲"直祭祝於主"是也。
凡四時之祭皆然,舉其要,故在四時之上。
仲春之月,天子乃鮮羔開冰,先薦寝廟
獻羔,謂祭司寒也,祭司寒而出冰,先薦於宗廟,乃後賦之)。
孟夏之月,農乃登麥,天子乃以彘嘗麥,先薦寝廟
麥新氣尤盛,以彘食之,散其熱也。
彘,水畜也)。
仲夏之月,農乃登黍,天子乃以雛嘗黍羞,以含桃先薦寝廟
必以黍者,黍,火,榖氣之主也。
雛,雞也。
疏雲:"如鄭此言黍非新成,直取舊黍,與雛同薦之,故下孟秋雲'農乃登黍'。
注雲,黍稷於是始熟,明仲夏未熟。
蔡氏以為此時黍新熟,今蟬鳴黍是也,非鄭義也。
按《月令》諸月無薦果之文,此獨羞含桃者,以此果先成,異於馀物,故特記之,其實諸果亦時薦。
")。
孟秋之月,農乃登榖,天子嘗新,先薦寝廟。
仲秋,以犬嘗麻,先薦寝廟。
季秋,以犬嘗稻,先薦寝廟。
季冬,命漁師始漁,天子親往,乃嘗魚,先薦寝廟。
長樂陳氏曰:"先儒謂廟藏神主,而祭以四時;寝藏衣冠幾杖之具,而祭之以新物。
然《國語》曰'大寒取名魚、登水禽,嘗寝廟'。
《月令》四時新物皆先薦寝廟。
蓋有寝者薦於寝,無寝者薦於廟,非謂薦止於寝也。
" 嚴陵方氏曰:"既曰寝,又曰廟,何也?蓋王者之於祖祢,以人道事之則有寝,以神道事之則有廟。
天子七廟,而《周官》隸仆止掌五寝者,以二祧将毀,先除其寝,事有漸故也。
祭,神道也;薦,人道也。
" 傳:始殺而嘗
《春秋》桓公五年《左氏傳》)。
中夏,教茇舍。
遂以苗田,如蒐之法,獻禽以享礿
夏同。
茇,蒲末反。
茇舍,草止之也。
夏田為苗擇取不孕任者。
礿,宗廟之夏祭也。
冬夏,田主於祭宗廟,陰陽始起,象神之在内。
疏曰:以草釋茇,以止釋舍,軍有草止之法雲。
冬夏,田主於祭宗廟,陰陽始起,象神之在内者。
仲冬一陽生,仲夏一陰生,是陰陽在内,故神象之而行祭也。
此祭因田獵獻禽為祭,若正祭自在孟月)。
中冬,教大閱,遂以狩田,入獻禽以享烝
入以禽祭宗廟。
《夏官 大司馬》)。
《易 既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
居既濟之時而處尊位,物皆濟矣,将何為焉?其所務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沁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
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是以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也)。
"桓十四年秋八月壬申,禦廪災。
乙亥,嘗
天火曰災。
既戒日緻齊,禦廪雖災,苟不害嘉榖,則祭不應廢,故書以示法)。
仲尼嘗,奉薦而進,其親也悫,其行也趨趨以數
數,色角反。
嘗,秋祭也。
親,謂身親執事。
數,速也。
疏曰:"奉薦而進,其親也悫"者,悫,謂質悫,謂仲尼奉薦進屍之時,其身執事,其行貌悫質少威儀。
其行步促促速疾少威儀,舉足而數也。
群見《宗廟祭祀總義》)。
戊辰,王在新邑,烝祭歲,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
桓公八年正月已卯,烝。
《榖梁子》曰:"烝,冬事也。
春興之,志不時也。
夏,五月丁醜,烝。
烝,冬事也,春夏興之,黩祀也,志不敬也。
"《公羊子》曰:"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烝。
常事不書,此何以書?譏亟也
亟則黩,黩則不敬。
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黩。
疏則怠,怠則忘。
士不及茲四者,則冬不裘,夏不葛
士則公事不得及此四時祭者,則不敢美其衣服,蓋思念親之至也)。
"襄公十五年冬,十有一月,晉侯周卒。
十六年正月,葬晉悼公。
平公即位烝,於曲沃
曲沃,晉祖廟。
烝,冬祭也。
諸侯五月而葬,既葬卒哭,作主,然後烝嘗於廟。
今晉逾月葬,作主而烝祭,《傳》言晉将有溴梁之會,故速葬)。
《陳氏禮書》曰:君子以義處禮,則祭不至於數煩;以仁處禮,則祭不至於疏怠。
凄怆發於霜露之既降,怵惕生於雨露之既濡,此所以有四時之享也。
然四時之享,皆前期十日而齋戒,前祭一日而省視,祭之日,禮交動乎上,樂交應乎下。
自再祼以至九獻,其禮非一舉。
自緻神以至送屍,其樂非一次。
以一日而曆七廟,則日固不足,而強有力者亦莫善其事矣。
若日享一廟,前祭視牲,後祭又繹,則彌月之間亦莫既其事矣。
考之經傳,蓋天子之禮,春則特祭,夏秋冬則合享。
特祭各於其廟,合享同於太廟。
《王制》曰"天子特礿,祫禘,祫嘗,祫烝。
諸侯礿特,禘一,特一祫"。
是天子春特而三時皆祫,諸侯亦春特而冬皆祫。
其異於天子者,禘一,特一祫而已。
禘一,特一祫,而嘗烝皆祫,是始年再祫,次年三祫也。
天子言特礿,諸侯言礿特。
天子言祫禘、祫嘗、祫烝,諸侯言嘗祫、烝祫。
此特變文而已,非有異也
"孔穎達雲:"皇氏讀虞夏祫祭,每年為之。
"又雲:"三時祫者,夏秋冬或一祫焉。
"按《禘祫志》雲,祫於秋於冬皆夏,則夏商三時俱商祭,皇氏之說非也,其言皆無所據)。
《楚茨》之詩,始言"以往烝嘗",終言"神具醉止"。
《儀禮》"大夫三廟,筮止丁亥之一日而言,薦歲事於皇祖"。
《禮記》雲"嘗禘之禮,所以仁昭穆"。
則會群神於烝嘗而具醉者,祫也。
合三廟於一日而薦於皇祖者,亦祫也。
嘗禘所以仁昭穆,亦祫也。
祫,有三年之祫,有時祭之祫。
時祭,小祫也
")。
三年之祫,大祫也。
時祭有小禮,有大禮。
小禮,春也。
大禮,夏秋冬也。
《公羊傳》曰:"大事者何?大祫也。
"則明時祭之祫為小祫矣。
《禮記》曰"大嘗",《周禮》曰"大烝",則春祀為小禮矣。
蓋小祫止於未毀廟之主,大祫已及於毀廟之主。
《禮記》曰"周旅酬六屍"。
又曰"祫於太廟,祝迎四廟之主"。
夫天子旅酬止於六屍,諸侯迎主止於四廟,非小祫而何? 又曰"《周禮 大宗伯》'以肆獻祼、饋食享先王,以春祠、夏禴、秋嘗、冬烝享先王'。
《祭法》'王立七廟,一壇一墠。
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曰祖考廟,皆月祭之。
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
'諸侯五廟,一壇一墠。
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皆月祭之。
顯考廟,祖考廟,享嘗乃止'。
然則《周禮》有時祭無月祭,《祭法》有月祭無時祭。
《周語》祭公謀父曰:'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
日祭,月祀,時享,歲貢。
'《楚語》射觀父曰:'先王日祭、月享、時類、歲祀。
諸侯舍日,卿、大夫舍月,士、庶人舍時。
'韋元成、韋昭之徒則曰:'天子日祭於祖考,月祭於曾高,時享於二祧,歲貢於壇墠。
'此與漢法日祭於寝,月祭於廟,時祭於便殿,其事相類。
而甸、侯、賓、要、荒五服之制,與《禹貢》相合,蓋夏商之禮如此,故左邱明、荀卿、司馬遷皆得以傳之也。
《周禮 小宗伯》'凡天地之大災,類社稷宗廟為位'。
則類於宗廟者無常時,與所謂王時類者異矣。
《王制》'庶人春薦韭,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
韭以卵,麥以魚,黍以豚,稻以雁'。
則薦於四時者有常物,與所謂庶人舍時者異矣。
然則《玉藻》言'天子聽朔於南門之外,諸侯聽朔於太廟',《春秋》文公六年書'閏月,不告朔,猶朝於廟',《論語》曰'子貢欲去告朔之饩羊';鄭氏釋《玉藻》謂天子聽朔於明堂,以特牲告其帝神,配以文王、武王。
釋《論語》謂人君每月告朔有祭,謂之朝享。
然周禮朝享非謂告朔,而聽朔於明堂,以特牲告其帝及神,配以文王、武王。
無所經見,要之,告朔於廟,饩以特牲,謂之月祭,此先王之禮也。
魯文公不行告朔之禮,但身至廟拜谒而已,故《春秋》譏之。
《榖梁》言'天子告朔於諸侯,諸侯受於祢廟,禮也',又曰'閏月不以告朔,然受朔於祢',則異於《玉藻》。
閏月不告朔,則異於《左氏》
不告閏朔,棄時政也。
")。
《祭法》諸侯月祭不及祖考,其說與《榖梁》同,不知何據然邪。
" 右四時祭義。
《國語 楚語》曰:"古者先王日祭,月享,時類,歲祀
卿、大夫舍月
"《周語》"穆王将征犬戎
征荒服),祭公謀父谏曰:'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蠻、夷要服,戎、翟荒服。
甸服者祭
此采地之君,其見無數),侯服者祀
堯、舜及周,侯服皆歲見),賓服者享
享,獻也。
《周禮》,甸圻二歲而見,男圻三歲而見,衛圻五歲而見。
其見也,必以所貢助祭於廟,《孝經》所謂"四海之内,各以其職來祭"),要服者貢
要服六歲一見),荒服者王
《周禮》九州之外謂之蕃國,世一見,各以其所貴寶為贽,《詩》曰"自彼氐、羌,莫敢不來王")。
日祭
惟嗣王及即位而來見),先王之訓也。
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
今自大畢、伯仕之終也
終,卒也),犬戎時以其職來王,天子曰:予必以不享征之,且觀之兵。
其無乃非先王之訓乎!'" 朱子曰:"《左氏》雲特祀於寝,而《國語》有日祭之文
漢事亦然),是主複寝,猶日上食矣。
"又曰:"《國語》日祭、月祀、時享,既與《周禮》祀天神地祇、享人鬼之名不合。
韋昭又謂日上食於祖祢,月祀於高、曾,時享於二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