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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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寶司
國初設符璽郎、秩正七品。
後置尚寶司、陞正三品衙門。
設卿少卿、丞。
職專寶璽符牌等事。
洪武元年、改正五品衙門。
皇太子寶不設官、即以本司兼管雲 禦寶二十四顆 舊製十七顆 皇帝奉天之寶 皇帝之寶 皇帝行寶 皇帝信寶 天子之寶 天子行寶 天子信寶 制誥之寶敕命之寶 廣運之寶 禦前之寶 皇帝尊親之寶 皇帝親親之寶 敬天勤民之寶 表章經史之寶 欽文之璽 丹符出驗四方 嘉靖十八年、新製七顆 奉天承運大明天子寶 大明受命之寶 巡狩天下之寶 垂訓之寶 命德之寶 討罪安民之寶敕正萬民之寶 皇太子寶一顆 凡誥敕等項寫完、合用某寶。
本司官會尚寶監官、於皇極門用 凡諸王將軍、並文武官員誥敕寫完。
本司官於禦前奏請寶用 凡各衙門勘合用盡、預編完某字號勘合、並底簿、用寶訖。
勘合本司收貯、底簿付尚寶監官繳進 凡吏部選過文職。
貼黃、三年一次。
底簿、每年一次。
俱年終、奏行本司用寶。
先期具手本送司、會同吏科給事中一員、於本司查對明白、本司奏請寶用 凡兵部每次選過武職、貼黃底簿。
並三年一次、清理武職大小貼黃簿。
俱奏行本司用寶。
先期具手本送司、會同兵科給事中一員、於本司查對明白。
本司奏請寶用 凡用 禦寶。
俱預編某字號勘合一百道、底簿一扇。
用盡再編。
其勘合本司收貯、底簿付尚寶監繳進 凡遇慶賀大禮。
先期一日、本司官于禦前奏請寶捧。
是日、設寶案于中極殿、皇極殿。
至期、本司官二員、各捧寶于禦前、分行至皇極殿、東西相向立、俟上陞座、西立者過東、各置寶于案。
禮畢、仍捧寶分行至中極殿、置案上而出。
其餘司官、俱于殿內之東侍立 凡每歲 駕詣 郊壇、行大祀禮。
本司官、例于承天門外乘馬、從寶後行。
禮畢、仍從寶回至承天門外下馬 凡郊祀。
本司隨寶供事官、各帶班匠二名牽馬。
仍行錦衣衛、關領天字號隨駕牌二面、給與懸帶。
事畢、隨即交還 凡寶色。
合用銀硃、奏行工部淘洗送用。
油、行順天府宛大二縣上納。
蜜、瓷器、行光祿寺支給。
熟艾、白芨、皂莢等物、行太醫院取用 凡每年終、本司奏行欽天監擇日洗寶。
至期、尚寶監官關香物入水、捧寶於皇極門洗淨、入匣 凡每年終、本司具本年用過寶總數、於禦前奏進 凡東宮用寶。
本司官會同尚寶監官、於文華殿用 凡祀享 郊、廟、社稷、及看牲、視學、耕耤。
公侯伯勳、衛、錦衣衛並金吾等二十衛官、扈 駕巡綽、各赴本司領金牌縣帶 凡每日、五府都督一員、率領旗手等二十衛帶刀千百戶一員、夜巡 內皇城、點閘鋪軍。
各赴本司領金牌、並申字十七號令牌一面 凡每三日、金吾等二十衛、各輪官四員、計每班四十員、領金牌隨朝巡綽、畢。
仍赴司點閘 凡侯伯駙馬一員、專管府軍前衛帶刀官二十員、每日上直。
又侯伯一員、專管圍子手將軍、每夜上宿。
又中軍都督府都督一員、專管大旗下五軍官員將軍六百二十五人。
都督一員、專管勇士。
又都指揮一員、專管傳令刀手。
又侯伯駙馬一員、專管大漢將軍。
又錦衣衛、當駕官指揮一員、千戶二員、百戶十員、三日輪班上直。
各赴本司關領金牌。
其金牌之制、面上鑄仁義禮智信五字號、下鑄守衛二篆字。
背鑄凡守
後置尚寶司、陞正三品衙門。
設卿少卿、丞。
職專寶璽符牌等事。
洪武元年、改正五品衙門。
皇太子寶不設官、即以本司兼管雲 禦寶二十四顆 舊製十七顆 皇帝奉天之寶 皇帝之寶 皇帝行寶 皇帝信寶 天子之寶 天子行寶 天子信寶 制誥之寶敕命之寶 廣運之寶 禦前之寶 皇帝尊親之寶 皇帝親親之寶 敬天勤民之寶 表章經史之寶 欽文之璽 丹符出驗四方 嘉靖十八年、新製七顆 奉天承運大明天子寶 大明受命之寶 巡狩天下之寶 垂訓之寶 命德之寶 討罪安民之寶敕正萬民之寶 皇太子寶一顆 凡誥敕等項寫完、合用某寶。
本司官會尚寶監官、於皇極門用 凡諸王將軍、並文武官員誥敕寫完。
本司官於禦前奏請寶用 凡各衙門勘合用盡、預編完某字號勘合、並底簿、用寶訖。
勘合本司收貯、底簿付尚寶監官繳進 凡吏部選過文職。
貼黃、三年一次。
底簿、每年一次。
俱年終、奏行本司用寶。
先期具手本送司、會同吏科給事中一員、於本司查對明白、本司奏請寶用 凡兵部每次選過武職、貼黃底簿。
並三年一次、清理武職大小貼黃簿。
俱奏行本司用寶。
先期具手本送司、會同兵科給事中一員、於本司查對明白。
本司奏請寶用 凡用 禦寶。
俱預編某字號勘合一百道、底簿一扇。
用盡再編。
其勘合本司收貯、底簿付尚寶監繳進 凡遇慶賀大禮。
先期一日、本司官于禦前奏請寶捧。
是日、設寶案于中極殿、皇極殿。
至期、本司官二員、各捧寶于禦前、分行至皇極殿、東西相向立、俟上陞座、西立者過東、各置寶于案。
禮畢、仍捧寶分行至中極殿、置案上而出。
其餘司官、俱于殿內之東侍立 凡每歲 駕詣 郊壇、行大祀禮。
本司官、例于承天門外乘馬、從寶後行。
禮畢、仍從寶回至承天門外下馬 凡郊祀。
本司隨寶供事官、各帶班匠二名牽馬。
仍行錦衣衛、關領天字號隨駕牌二面、給與懸帶。
事畢、隨即交還 凡寶色。
合用銀硃、奏行工部淘洗送用。
油、行順天府宛大二縣上納。
蜜、瓷器、行光祿寺支給。
熟艾、白芨、皂莢等物、行太醫院取用 凡每年終、本司奏行欽天監擇日洗寶。
至期、尚寶監官關香物入水、捧寶於皇極門洗淨、入匣 凡每年終、本司具本年用過寶總數、於禦前奏進 凡東宮用寶。
本司官會同尚寶監官、於文華殿用 凡祀享 郊、廟、社稷、及看牲、視學、耕耤。
公侯伯勳、衛、錦衣衛並金吾等二十衛官、扈 駕巡綽、各赴本司領金牌縣帶 凡每日、五府都督一員、率領旗手等二十衛帶刀千百戶一員、夜巡 內皇城、點閘鋪軍。
各赴本司領金牌、並申字十七號令牌一面 凡每三日、金吾等二十衛、各輪官四員、計每班四十員、領金牌隨朝巡綽、畢。
仍赴司點閘 凡侯伯駙馬一員、專管府軍前衛帶刀官二十員、每日上直。
又侯伯一員、專管圍子手將軍、每夜上宿。
又中軍都督府都督一員、專管大旗下五軍官員將軍六百二十五人。
都督一員、專管勇士。
又都指揮一員、專管傳令刀手。
又侯伯駙馬一員、專管大漢將軍。
又錦衣衛、當駕官指揮一員、千戶二員、百戶十員、三日輪班上直。
各赴本司關領金牌。
其金牌之制、面上鑄仁義禮智信五字號、下鑄守衛二篆字。
背鑄凡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