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五十九
關燈
小
中
大
公服。
從中道入。
先於月臺上朢闕設香案。
禮生引新官至香案前、行五拜三叩頭禮。
畢。
上廳公座。
皂隸排衙。
報時辰。
擡書案至前、吏房將公座呈押 ○一參見禮。
先從皂隸、次吏典、各行兩拜禮。
新官坐受。
次合屬官參見、亦行兩拜禮。
新官拱手荅禮。
次首領官見、行兩拜禮。
新官起身拱手荅禮。
次佐貳官、行兩拜禮。
新官出公座荅禮。
如是佐貳官到任、先受所屬並首領官行禮。
後至長官前行兩拜禮。
長官出公座荅禮。
畢。
諭僚屬曰、朝廷設官置吏。
欲其敬神恤民。
親賢遠姦。
興利除害。
某不敏、忝茲重任。
尚賴一二僚屬、及邑中長者、匡其不逮。
庶免後艱。
其四境之內、利有當興、弊有當革者、某等當共竭力為之、以安黎庶。
諭畢。
署押公文。
各房吏典、將該管應有已未完結事件施行等項、逐一□寫須知、呈報新官署押文書。
如係長官、則交割印信倉庫匙鑰等件畢。
照依各房呈報須知事目、逐一發落署判公事畢。
將所祭牲酒、與官屬父老享飲而退。
其九年考滿。
仍具牲酒、率官屬父老人等辭廟緻祭。
就以祭物出郊餞別而去。
其祝文及所諭之言、禮生代說亦可 ○宣德十年奏準、各布政司、按察司、府州縣、新官到任。
於本處城隍廟、會請應祀諸神。
用豬羊二牲總祀 庶人禮 凡民庶以齒為先後。
緻仕官序爵。
爵同序齒。
至處親族、則不論爵 洪武五年令、凡鄉黨序齒。
民間士農工商人等平居相見、及歲時宴會揖拜之禮、幼者先施。
坐次之列、長者居上。
如佃戶見佃主、不論序齒、並行以少事長之禮。
若親屬、不拘主佃、止行親屬禮 ○十二年令、內外官緻仕居鄉、惟於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禮。
於其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
若筵宴、則設別席。
不許坐於無官者之下。
如與同緻仕官會則序爵、爵同序齒。
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須荅禮。
庶民則以官禮謁見。
敢有淩侮者、論如律 ○二十六年定、凡民間子孫弟姪甥婿見尊長、生徒見師範、奴婢見家長、久別行四拜禮。
尋常近別行揖禮。
其餘親戚長幼、照依等第、久別行兩拜禮。
尋常近別行揖禮。
平交同
從中道入。
先於月臺上朢闕設香案。
禮生引新官至香案前、行五拜三叩頭禮。
畢。
上廳公座。
皂隸排衙。
報時辰。
擡書案至前、吏房將公座呈押 ○一參見禮。
先從皂隸、次吏典、各行兩拜禮。
新官坐受。
次合屬官參見、亦行兩拜禮。
新官拱手荅禮。
次首領官見、行兩拜禮。
新官起身拱手荅禮。
次佐貳官、行兩拜禮。
新官出公座荅禮。
如是佐貳官到任、先受所屬並首領官行禮。
後至長官前行兩拜禮。
長官出公座荅禮。
畢。
諭僚屬曰、朝廷設官置吏。
欲其敬神恤民。
親賢遠姦。
興利除害。
某不敏、忝茲重任。
尚賴一二僚屬、及邑中長者、匡其不逮。
庶免後艱。
其四境之內、利有當興、弊有當革者、某等當共竭力為之、以安黎庶。
諭畢。
署押公文。
各房吏典、將該管應有已未完結事件施行等項、逐一□寫須知、呈報新官署押文書。
如係長官、則交割印信倉庫匙鑰等件畢。
照依各房呈報須知事目、逐一發落署判公事畢。
將所祭牲酒、與官屬父老享飲而退。
其九年考滿。
仍具牲酒、率官屬父老人等辭廟緻祭。
就以祭物出郊餞別而去。
其祝文及所諭之言、禮生代說亦可 ○宣德十年奏準、各布政司、按察司、府州縣、新官到任。
於本處城隍廟、會請應祀諸神。
用豬羊二牲總祀 庶人禮 凡民庶以齒為先後。
緻仕官序爵。
爵同序齒。
至處親族、則不論爵 洪武五年令、凡鄉黨序齒。
民間士農工商人等平居相見、及歲時宴會揖拜之禮、幼者先施。
坐次之列、長者居上。
如佃戶見佃主、不論序齒、並行以少事長之禮。
若親屬、不拘主佃、止行親屬禮 ○十二年令、內外官緻仕居鄉、惟於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禮。
於其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
若筵宴、則設別席。
不許坐於無官者之下。
如與同緻仕官會則序爵、爵同序齒。
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須荅禮。
庶民則以官禮謁見。
敢有淩侮者、論如律 ○二十六年定、凡民間子孫弟姪甥婿見尊長、生徒見師範、奴婢見家長、久別行四拜禮。
尋常近別行揖禮。
其餘親戚長幼、照依等第、久別行兩拜禮。
尋常近別行揖禮。
平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