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奏議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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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人民。
至宣德年間,棄交阯布政司,安南遂侵占本州如昔、貼浪二都四峒之地。
授澌凜峒黃金廣、古森峒黃寬、金勒峒黃子嬌、了葛峒黃建皆為懷遠將軍,(「授澌凜峒黃金廣古森峒黃寬......皆為懷遠將軍」,「授」字原作「援」,據文意改。
)子孫世襲經略僉事。
黃伯銀乃黃金廣之孫,黃福添乃黃寬之孫。
葛陽原土官黃奇,河州土官黃福內,古弘土官黃結,羅浮原土官黃資,葛西原土官黃子銀,其祖皆四峒之民,陷入安南,與世襲巡檢,守把葛陽等各鄉村也。
安南得四峒之地,遂以貼浪都地置新安州。
又改萬寧縣為萬寧州,徙治如昔都。
又移永安州於本州,如昔、時羅、貼浪三都兼界境土,皆以固守疆圉,防戍侵越也。
本州舊管中和城東,新立永樂、如昔、時羅、貼浪等十都。
既失如昔、貼浪二都,以二都餘民歸併作貼浪一都,不及半裡,州民有遺恨。
每新官到,輒來告言。
臣查得正統六年,巡按廣東監察禦史朱曾奉璽書親至本州時羅都,(「巡按廣東監察禦史朱曾奉璽書親至本州時羅都」,「朱曾」,原作「朱魯」,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改。
)出榜登山建旗,招黃金廣等不至,因名其山曰招遠。
尚有刻石及榜文見在。
景泰四年,思牙峒長黃應彬等,又因前項土地人民彼安南侵占,糧差負累,具本赴京奏差戶部吉侍郎前來勘處。
後因地方有事,事懸未結,奏案見在。
以是觀之,則黃伯銀等先朝之所争而不可得,今則不招而自至,實由我皇上聖德覃敷,無遠弗屆,故陷夷舊民聞風相率而至也。
臣訪得黃伯銀等父祖雖歸安南,世襲偽官,然入國則服夷服,至家仍衣華衣;當官則稱萬寧新安州,歲時祭報猶稱大明廣東廉州府欽州貼浪、如昔都,其心實未嘗一日忘中國。
臣前具奏,安南事情已嘗言之。
今其告稱各人父祖時常思憶祖宗鄉土,無由歸還,今願率一十九村人民一千二百餘口願復業,歸順本朝,復為中國良民,非虛語也。
臣聞聖人在上,外夷內夏,以及昆蟲草木,無不各得其所。
夷而進於中國,則華之;中國陷於夷狄,則匡之。
故孔子稱管仲之功曰:「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
微管仲吾其披髮左袵矣。
」黃伯銀等久淪夷狄,短髮跣足百有餘年。
父祖子孫時思鄉土,誠我皇上之所必匡,孔聖之所必憫也。
目今有事安南,黃伯銀等首先來歸,求復鄉土。
臣謂宜乘此時宜,責安南使歸我侵土,還我人民。
將黃伯銀等厚加撫集,以慰百年懷土之思。
仍量與一官,以為遠人慕義之勸。
將見遐邇聞風,四郊響應,王師所至,必有壺漿倒戈之民,兵不血刃,而大功可成矣!如蒙允臣所奏,乞下廷臣集議,從長施行。
國家之幸,遠人之幸也!等因。
俱奉聖旨:「兵部看了來說。
欽此!」欽遵。
通抄送司,案呈到部為照。
逆庸父子,蠻土賊臣,夷裔小醜。
乘機危亂,輒肆兇姦,敷虐夷民,篡逼國主,僭稱大號,偽置官屬。
甚至幹犯不法,擅作大誥,表天闕輒用王章,罪大惡極,死有餘辜。
近該本部等衙門會議,題奉欽依,遣總督參贊官前去兩廣、雲南地方,居中調度,節制撫鎮等官,相機行事,及招諭彼國,動調土兵,分道進剿。
今總督侍郎蔡經將調度兵糧等項事宜,及知州林希元又將走報夷情并陷夷舊民歸正復業等情,各具奏前來。
臣等反覆參詳,仰見天威遠加,蠻邦震懾,義勇争奮,夷心已搖,逆庸父子勢漸窮促。
合就正名討罪,刈彼兇殘,于以慰一方來蘇之望,解夷民倒懸之危。
但事體重大,宜集眾思,合候命下。
本部將各官所奏,會同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堂上官及六科、十三道掌印官,逐一從長議處,具奏定奪。
緣係欽奉敕諭,及走報夷情,請急處兵糧以討安南,(「請急處兵糧以討安南」,原脫「糧」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補。
)并陷夷舊民歸正復業。
及奉欽依,「兵部看了來說」,事理未敢擅便等因。
嘉靖十七年四月初四日,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張瓚等具題。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張瓚等具題」,原空「瓚」字,據清皇明修文備史本補。
) 本月初六日,奉聖旨:「是。
便會官逐一議處來說。
欽此!」欽遵。
臣等會同後軍都督府掌府事、太師兼太子太師武定侯郭勛等,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許讚等,議得征討安南,事體重大,謹遵奉明旨,逐一議處,合就開立條件,伏乞聖裁。
緣係欽奉敕諭,并走報夷情,請急處兵以討安南,陷夷舊民歸正復業。
及奉欽依,「是。
便會官逐一議處來說」。
事理未敢擅便,開坐謹題請旨。
計開: 一,總督軍務總兵官、鹹寧侯仇鸞請制敕佩印而行,乞欽定名號,下禮部查給。
如無另行鑄造,參贊軍務、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毛伯溫請給敕書鑄給關防。
其餘將領,查照原擬題奉,欽點官員,左副總兵江桓,參將楊鼎、田茂,遊擊樊泰、蕭鼎,前往雲南領軍;右副總兵牛桓,右參將孫繼武、高誼,遊擊湯慶、陳偉,前往兩廣領軍。
各請敕行事,悉聽總兵、參贊官節制調用,敢有違拗不聽約束,聽總督、參贊官指實參奏,從重治罪。
內孫繼武、蕭鼎近俱為事革任,合於原推未點官員內,將程鑒補孫繼武充右參將,邵艦補蕭鼎充遊擊,伏乞聖裁。
其總督、參贊、副參、遊擊等官,合用符驗旗牌,行令各該衙門請給施行。
(「行令各該衙門請給施行」,此句原脫「行」字以下九字,今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補。
) 一,查得永樂年間征進事例,合用漢、土官軍,近在兩廣、雲南,遠則四川、福建、湖廣、江西,并各處狼兵、土兵、苗兵、鈎刀手等兵。
及近日雲南巡撫都禦史汪文盛開報,老撾、車裡、八百等宣慰司及歸順、廣陵等州土兵并武文淵等兵,隨其地裡遠近,官軍多寡,悉聽總督、參贊官隨宜調取。
其經過住劄地方,責令該管官員嚴加禁約,不許擾害地方,緻失人心。
一,總督與參贊官職等,閫外重寄,凡一應用兵進止事宜,悉聽便宜行事。
除兩廣、雲南總兵、總督有事計議而行,其餘副參以下并各該地方撫鎮、三司等官,俱聽節制;三司以下官員聽從委用,敢有推避,指名參奏治罪。
一,奉旨點差紀功科道等官,移文各該衙門,徑自請敕。
查照原擬地方,遵奉施行。
一,軍餉錢糧,戶部查照兵馬經過住劄去處,多方處置糧料草束,以備緊急支用,毋緻臨敵缺乏。
其督餉文職大臣并所屬官員,仍查照欽定官員,及各該地方請敕前去,遵奉施行。
一,進兵之日,先行傳諭各該關隘要害去處,嚴加把截,以防奔逸;仍行附近軍衞有司等衙門,謹守城池;海道備倭官嚴巡海洋,以備不虞。
一,賞賜軍前所急用不可缺者。
其銀牌、段絹并賞賜銀兩,行總督、參贊官到彼徑自查處施行。
一,賞罰所以激勵人心者。
各該將士有能擒斬渠魁或有名從賊,悉聽總督、參贊等官從重議加陞賞,其餘首級,查照見行事例。
中間如有故違節制,臨陣退縮,聽總督、參贊等官以軍法從事。
一,漢土官軍經過住劄處所,須預備鍋、甕、槽、■〈金算斤〉等物,以便應用。
工部轉行各該地方撫按等官,俱要預委能幹官員,將一應鍋、甕、槽、■〈金算斤〉等物整理齊備,以待官軍到日應用,不許遲誤。
一,各處調用漢土官軍,先令各該撫巡等官會查在官銀兩,俱照各處征進事例,量給犒賞路費,其將領、土官頭目務要加厚,以勵人心。
一,參贊尚書毛伯溫先條奏六事,皆切於軍務,已經本部議擬覆題,合聽總督、參贊官查照施行。
其餘未盡事宜,并別有長策可行,俱聽總督、參贊官應便宜者便宜舉行,應奏請者奏請定奪。
等因。
嘉靖十七年四月十三日,兵部等衙門、太子太保、尚書等官張瓚等會題。
(「兵部等衙門太子太保尚書等官張瓚等會題」,原脫「瓚」字,據上下文文意補。
) 本月十五日,奉聖旨:「安南此事,識體達道者則見得分曉。
朕聞卿士大夫私相作論,謂不必整理他。
你部裏二三次會議,也不見力主何處為正。
既都不協心國事,且罷仇鸞、毛伯溫,著在京別用。
欽此!」 禦製送毛伯溫南征詩:大將征夷瞻氣豪,腰懸秋水鴈翎刀。
風吹金鼓山河動,電閃旌旗日月高。
天上麒麟原有種,穴中螻蟻莫能逃。
太平頒詔回轅日,親與將軍脫戰袍。
嘉靖□年□月□日。
附錄: 安南奏議一卷(左都禦史張若溎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嘉靖中安南莫登庸簒國國主之孫黎寧遣其臣鄭惟僚等赴京告難乞興師問罪廷議請討之衆論不一已而中罷至十七年詔由前議以鹹寧侯仇鸞總督軍務兵部尙書毛伯溫爲叅贊尅日進師而兩廣總督張經上疏頗以爲難兵部不能決奏請廷議議上帝責諸臣不能協心謀國復罷不行而留鸞伯溫別用是書所載乃兵部尙書張瓚等會題疏稿及所奉詔旨也(四庫全書總目史部雜史類存目)
至宣德年間,棄交阯布政司,安南遂侵占本州如昔、貼浪二都四峒之地。
授澌凜峒黃金廣、古森峒黃寬、金勒峒黃子嬌、了葛峒黃建皆為懷遠將軍,(「授澌凜峒黃金廣古森峒黃寬......皆為懷遠將軍」,「授」字原作「援」,據文意改。
)子孫世襲經略僉事。
黃伯銀乃黃金廣之孫,黃福添乃黃寬之孫。
葛陽原土官黃奇,河州土官黃福內,古弘土官黃結,羅浮原土官黃資,葛西原土官黃子銀,其祖皆四峒之民,陷入安南,與世襲巡檢,守把葛陽等各鄉村也。
安南得四峒之地,遂以貼浪都地置新安州。
又改萬寧縣為萬寧州,徙治如昔都。
又移永安州於本州,如昔、時羅、貼浪三都兼界境土,皆以固守疆圉,防戍侵越也。
本州舊管中和城東,新立永樂、如昔、時羅、貼浪等十都。
既失如昔、貼浪二都,以二都餘民歸併作貼浪一都,不及半裡,州民有遺恨。
每新官到,輒來告言。
臣查得正統六年,巡按廣東監察禦史朱曾奉璽書親至本州時羅都,(「巡按廣東監察禦史朱曾奉璽書親至本州時羅都」,「朱曾」,原作「朱魯」,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改。
)出榜登山建旗,招黃金廣等不至,因名其山曰招遠。
尚有刻石及榜文見在。
景泰四年,思牙峒長黃應彬等,又因前項土地人民彼安南侵占,糧差負累,具本赴京奏差戶部吉侍郎前來勘處。
後因地方有事,事懸未結,奏案見在。
以是觀之,則黃伯銀等先朝之所争而不可得,今則不招而自至,實由我皇上聖德覃敷,無遠弗屆,故陷夷舊民聞風相率而至也。
臣訪得黃伯銀等父祖雖歸安南,世襲偽官,然入國則服夷服,至家仍衣華衣;當官則稱萬寧新安州,歲時祭報猶稱大明廣東廉州府欽州貼浪、如昔都,其心實未嘗一日忘中國。
臣前具奏,安南事情已嘗言之。
今其告稱各人父祖時常思憶祖宗鄉土,無由歸還,今願率一十九村人民一千二百餘口願復業,歸順本朝,復為中國良民,非虛語也。
臣聞聖人在上,外夷內夏,以及昆蟲草木,無不各得其所。
夷而進於中國,則華之;中國陷於夷狄,則匡之。
故孔子稱管仲之功曰:「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賜。
微管仲吾其披髮左袵矣。
」黃伯銀等久淪夷狄,短髮跣足百有餘年。
父祖子孫時思鄉土,誠我皇上之所必匡,孔聖之所必憫也。
目今有事安南,黃伯銀等首先來歸,求復鄉土。
臣謂宜乘此時宜,責安南使歸我侵土,還我人民。
將黃伯銀等厚加撫集,以慰百年懷土之思。
仍量與一官,以為遠人慕義之勸。
將見遐邇聞風,四郊響應,王師所至,必有壺漿倒戈之民,兵不血刃,而大功可成矣!如蒙允臣所奏,乞下廷臣集議,從長施行。
國家之幸,遠人之幸也!等因。
俱奉聖旨:「兵部看了來說。
欽此!」欽遵。
通抄送司,案呈到部為照。
逆庸父子,蠻土賊臣,夷裔小醜。
乘機危亂,輒肆兇姦,敷虐夷民,篡逼國主,僭稱大號,偽置官屬。
甚至幹犯不法,擅作大誥,表天闕輒用王章,罪大惡極,死有餘辜。
近該本部等衙門會議,題奉欽依,遣總督參贊官前去兩廣、雲南地方,居中調度,節制撫鎮等官,相機行事,及招諭彼國,動調土兵,分道進剿。
今總督侍郎蔡經將調度兵糧等項事宜,及知州林希元又將走報夷情并陷夷舊民歸正復業等情,各具奏前來。
臣等反覆參詳,仰見天威遠加,蠻邦震懾,義勇争奮,夷心已搖,逆庸父子勢漸窮促。
合就正名討罪,刈彼兇殘,于以慰一方來蘇之望,解夷民倒懸之危。
但事體重大,宜集眾思,合候命下。
本部將各官所奏,會同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堂上官及六科、十三道掌印官,逐一從長議處,具奏定奪。
緣係欽奉敕諭,及走報夷情,請急處兵糧以討安南,(「請急處兵糧以討安南」,原脫「糧」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補。
)并陷夷舊民歸正復業。
及奉欽依,「兵部看了來說」,事理未敢擅便等因。
嘉靖十七年四月初四日,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張瓚等具題。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張瓚等具題」,原空「瓚」字,據清皇明修文備史本補。
) 本月初六日,奉聖旨:「是。
便會官逐一議處來說。
欽此!」欽遵。
臣等會同後軍都督府掌府事、太師兼太子太師武定侯郭勛等,太子太保、吏部尚書許讚等,議得征討安南,事體重大,謹遵奉明旨,逐一議處,合就開立條件,伏乞聖裁。
緣係欽奉敕諭,并走報夷情,請急處兵以討安南,陷夷舊民歸正復業。
及奉欽依,「是。
便會官逐一議處來說」。
事理未敢擅便,開坐謹題請旨。
計開: 一,總督軍務總兵官、鹹寧侯仇鸞請制敕佩印而行,乞欽定名號,下禮部查給。
如無另行鑄造,參贊軍務、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毛伯溫請給敕書鑄給關防。
其餘將領,查照原擬題奉,欽點官員,左副總兵江桓,參將楊鼎、田茂,遊擊樊泰、蕭鼎,前往雲南領軍;右副總兵牛桓,右參將孫繼武、高誼,遊擊湯慶、陳偉,前往兩廣領軍。
各請敕行事,悉聽總兵、參贊官節制調用,敢有違拗不聽約束,聽總督、參贊官指實參奏,從重治罪。
內孫繼武、蕭鼎近俱為事革任,合於原推未點官員內,將程鑒補孫繼武充右參將,邵艦補蕭鼎充遊擊,伏乞聖裁。
其總督、參贊、副參、遊擊等官,合用符驗旗牌,行令各該衙門請給施行。
(「行令各該衙門請給施行」,此句原脫「行」字以下九字,今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清皇明修文備史本補。
) 一,查得永樂年間征進事例,合用漢、土官軍,近在兩廣、雲南,遠則四川、福建、湖廣、江西,并各處狼兵、土兵、苗兵、鈎刀手等兵。
及近日雲南巡撫都禦史汪文盛開報,老撾、車裡、八百等宣慰司及歸順、廣陵等州土兵并武文淵等兵,隨其地裡遠近,官軍多寡,悉聽總督、參贊官隨宜調取。
其經過住劄地方,責令該管官員嚴加禁約,不許擾害地方,緻失人心。
一,總督與參贊官職等,閫外重寄,凡一應用兵進止事宜,悉聽便宜行事。
除兩廣、雲南總兵、總督有事計議而行,其餘副參以下并各該地方撫鎮、三司等官,俱聽節制;三司以下官員聽從委用,敢有推避,指名參奏治罪。
一,奉旨點差紀功科道等官,移文各該衙門,徑自請敕。
查照原擬地方,遵奉施行。
一,軍餉錢糧,戶部查照兵馬經過住劄去處,多方處置糧料草束,以備緊急支用,毋緻臨敵缺乏。
其督餉文職大臣并所屬官員,仍查照欽定官員,及各該地方請敕前去,遵奉施行。
一,進兵之日,先行傳諭各該關隘要害去處,嚴加把截,以防奔逸;仍行附近軍衞有司等衙門,謹守城池;海道備倭官嚴巡海洋,以備不虞。
一,賞賜軍前所急用不可缺者。
其銀牌、段絹并賞賜銀兩,行總督、參贊官到彼徑自查處施行。
一,賞罰所以激勵人心者。
各該將士有能擒斬渠魁或有名從賊,悉聽總督、參贊等官從重議加陞賞,其餘首級,查照見行事例。
中間如有故違節制,臨陣退縮,聽總督、參贊等官以軍法從事。
一,漢土官軍經過住劄處所,須預備鍋、甕、槽、■〈金算斤〉等物,以便應用。
工部轉行各該地方撫按等官,俱要預委能幹官員,將一應鍋、甕、槽、■〈金算斤〉等物整理齊備,以待官軍到日應用,不許遲誤。
一,各處調用漢土官軍,先令各該撫巡等官會查在官銀兩,俱照各處征進事例,量給犒賞路費,其將領、土官頭目務要加厚,以勵人心。
一,參贊尚書毛伯溫先條奏六事,皆切於軍務,已經本部議擬覆題,合聽總督、參贊官查照施行。
其餘未盡事宜,并別有長策可行,俱聽總督、參贊官應便宜者便宜舉行,應奏請者奏請定奪。
等因。
嘉靖十七年四月十三日,兵部等衙門、太子太保、尚書等官張瓚等會題。
(「兵部等衙門太子太保尚書等官張瓚等會題」,原脫「瓚」字,據上下文文意補。
) 本月十五日,奉聖旨:「安南此事,識體達道者則見得分曉。
朕聞卿士大夫私相作論,謂不必整理他。
你部裏二三次會議,也不見力主何處為正。
既都不協心國事,且罷仇鸞、毛伯溫,著在京別用。
欽此!」 禦製送毛伯溫南征詩:大將征夷瞻氣豪,腰懸秋水鴈翎刀。
風吹金鼓山河動,電閃旌旗日月高。
天上麒麟原有種,穴中螻蟻莫能逃。
太平頒詔回轅日,親與將軍脫戰袍。
嘉靖□年□月□日。
附錄: 安南奏議一卷(左都禦史張若溎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嘉靖中安南莫登庸簒國國主之孫黎寧遣其臣鄭惟僚等赴京告難乞興師問罪廷議請討之衆論不一已而中罷至十七年詔由前議以鹹寧侯仇鸞總督軍務兵部尙書毛伯溫爲叅贊尅日進師而兩廣總督張經上疏頗以爲難兵部不能決奏請廷議議上帝責諸臣不能協心謀國復罷不行而留鸞伯溫別用是書所載乃兵部尙書張瓚等會題疏稿及所奉詔旨也(四庫全書總目史部雜史類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