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法心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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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及他闆木權造。
壕唇外掘陷馬坑一重,闊二十五步。
每坑鹿角槍三根,鐵頭入土令堅。
近壕布棘城一重,闊二十五步。
車營法 凡車營法,車每五十步一乘,每百步取一乘為戰車。
車中出戰隊。
其車子營及外營橫排,牛在當中,拒馬槍在外。
仍連車轅為左右廂和門。
木柵法 凡木柵,因敵所逼,不及築城壘,或因山河險勢,多石少土,不任版築,乃建木為柵。
方圓高下,隨勢深埋,木根重復,彌縫其闕。
內重短為閣道。
外柱一重長出四尺為女墻,皆泥塗之。
柵外掘壕闊二丈,深一丈。
木柵裏每百步造戰樓一具,置望樓以遠探望。
太白營篇 經曰:參七星,伐三星。
連肩足十星,為十將軍。
西方白虎之宿也,主殺伐。
此星明而軍起。
秋冬草木搖落,有如軍威,故兵出而法嚴。
凡一將守一千人,十將守一萬人,每幕十人。
守地一萬六千尺,積尺得二千六百六十六步餘四尺,積步得七裡餘一百四十六步四尺。
營內有地一十八頃七十畝餘一百四十三步五尺三寸三分。
地主居坎為地主門,和德居艮為和德門。
高叢居震為高叢門,大炅居巽為大炅門。
大威居離為大威門,大武居坤為大武門。
大簇居兌為大簇門,陰德居乾為陰德門。
四種為開門,四維為闔門。
門處置牙旗遊隊,四維門置鋪。
偏將居壘門內,以禁出入、察奸邪。
十將旗幡圖禽五色五行例 右一將,行得水,黑幡幟旗,圖熊,額白腳青。
右二將,行得火,赤幡幟旗,圖鴞,額白腳黃。
右三將,行得木,青幡幟旗,圖熊,額白腳青。
右四將,行得金,白幡幟旗,圖狼,額白腳黑。
右五將,行得土,黃幡幟旗,圖虎,額白腳青。
左一將,行得水,黑幡幟旗,圖熊,額青腳白。
左二將,行得火,赤幡幟旗,圖鴞,額青腳黃。
左三將,行得木,青幡幟旗,圖熊,額青腳赤。
左四將,行得金,白幡幟旗,圖狼,額赤腳黑。
左五將,行得土,黃幡幟旗,圖虎,額赤腳白。
中營二千人為左右決勝軍,大將衛五百。
為幕二百五十人。
守地四千尺,積尺得六百六十步四尺,積步得一裡三百六十步四尺。
以營四面乘之,一面得地一百六十八步餘四尺。
其中營小營每面加四十三步一尺三寸三分,通成二百二十二步一尺三寸三分。
每幕相去五尺四寸四分。
營內有地二頃四畝,餘一百五十七步一尺五寸九分。
休門主一居子,生門主八居艮。
傷門主三居卯,杜門主四居巽。
景門主九居午,死門主二居坤。
驚門主七居酉,開門主六居乾。
陰陽隊篇 經曰:陽隊起,一至九;陰隊起,九至一。
隊有五十人,五人為火長。
一隊九人,不失四十五人之數。
卒間容卒,相去二步。
隊間容隊,相去一十八步,前後一十步。
其隊前後亦如之。
所謂隊間容隊,陣間容陣,曲間容曲者是也。
凡一隊布地三十六步,一陣二十二隊,布陣地九百九十三步。
方圓、曲斜、長短皆如之。
火長不預教習,其技器械亦在分數之內。
甲三十領六分,戰袍二十領四分,槍五十根十分,牌十具二分,弩十張二分,陌刀十張二分,箭四十副八分,佩刀四十口八分,棓十具二分。
天勝草教法 凡教兵者,兩面門旗,紅旗一口,青、白、皂旗各一口。
須從陣隊展去四十步,每一隊相合,地分兩間各六十步,去五旗各八十步,兩隊相合一十八步。
此六甲營隊。
中軍隊四角置大鼓一面,打三下,獲獸,陣鼓前納交便打一下。
經曰:古之諸侯畋獵者,上以供祭祀,下以習武事。
太古之時,人食鳥獸之肉,衣鳥獸之皮。
後世人民眾多,禽獸寡少,衣食不足,於是神農教其播植,導其紡績,以代禽獸之命。
自此以後禽獸盈山林,害禾稼,人民苦之。
於是王公秋冬無事,萬物畢成,蟄蟲已伏,乃具卒乘從,禽於山澤,以教兵令。
庶知部分、進退之儀耳。
一人守圍地三尺,一十二將守地三萬六千尺,得步六千。
五裡餘六十步圍中徑,闊得地五裡餘二十步。
以左、右決勝將教其決左、右將,各主士卒隊伍為行列,皆以金鼓、旌旗為節制也。
共初起圍張翼,隨山林地勢,不管遠近、部分,其合圍地。
虞侯先擇地訖。
以善弧矢者為圍中騎,其步卒槍幡守圍。
有漏禽獸者坐。
守圍使大獸公之,小獸私之,以觀進止。
教旗篇 經曰:春秋末,并為戰國。
增進武之禮,以為戲樂,用相誇競。
而秦更名曰角觝。
故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為危。
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振旅理兵,所以不忘戰也。
宣父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今邊軍更名曰教旗,使士卒識金鼓、別旗幟、知行列、諳部分,乃一軍之節制也。
凡教旗於平原曠野,登高遠視處,以大將居其上,南向,左右置鼓一十二面,角一二十具,左右豎立五色旗,大纛居前,列旗次之。
而監軍使、禦史、裨將、左右衙官,隊如偃月形為後騎。
下臨平野,使士卒目見旗旌、耳聞金鼓、心存號令。
乃命十將、左右決勝將,總十二將,一萬二千人。
兵刃精新,甲馬幡旗分為左右廂,各以兵馬使為長,班布其次。
陣間容陣,隊間容隊,曲間容曲。
以長參短,以短參長。
回軍轉陣,以前為後,以後為前。
進無奔進,退無趨走。
孫子所謂「紛紛紜紜,鬥亂不可亂;混混沌沌,形圓而不可敗」者,奇正是也。
以正合,以奇勝。
聽音視麾,乍合而乍離。
於是三令五申,白旗點鼓音,如動則左右廂徐合。
教弩篇 經曰:弩者,怒也。
言其聲勢威向如怒,故以名其弩也。
其穿則洞堅,自近攻遠。
古有黃連、百竹、八檐、雙弓之名。
今有絞車弩射七百步,攻城拔壘用之。
擘張弩射三百步,步戰用之。
馬弩射二百步,馬戰用之。
張弩遲,臨敵不過一二放,所以戰陣不便於弩。
非弩不利於戰,而將不明於弩也。
夫弩不離於短兵,當別為隊,攢箭注射,則前無列兵,後無橫陣。
以陣中張,陣外射,番次轉回,張而復出射,射而復入也。
凡張弓,後左廂丁字立,當弩八字立。
高擡手,垂衫襟,左手承撞,右手迎上,當心看張,張有闊狹,左■[月坒]右轉,還復當心,安箭高舉射。
賊若遠,高擡弩頭;賊若近,平身放。
若左右有賊,回身放。
賊在高處,擡頭放。
若依此法,射乃百發百中。
壕唇外掘陷馬坑一重,闊二十五步。
每坑鹿角槍三根,鐵頭入土令堅。
近壕布棘城一重,闊二十五步。
車營法 凡車營法,車每五十步一乘,每百步取一乘為戰車。
車中出戰隊。
其車子營及外營橫排,牛在當中,拒馬槍在外。
仍連車轅為左右廂和門。
木柵法 凡木柵,因敵所逼,不及築城壘,或因山河險勢,多石少土,不任版築,乃建木為柵。
方圓高下,隨勢深埋,木根重復,彌縫其闕。
內重短為閣道。
外柱一重長出四尺為女墻,皆泥塗之。
柵外掘壕闊二丈,深一丈。
木柵裏每百步造戰樓一具,置望樓以遠探望。
太白營篇 經曰:參七星,伐三星。
連肩足十星,為十將軍。
西方白虎之宿也,主殺伐。
此星明而軍起。
秋冬草木搖落,有如軍威,故兵出而法嚴。
凡一將守一千人,十將守一萬人,每幕十人。
守地一萬六千尺,積尺得二千六百六十六步餘四尺,積步得七裡餘一百四十六步四尺。
營內有地一十八頃七十畝餘一百四十三步五尺三寸三分。
地主居坎為地主門,和德居艮為和德門。
高叢居震為高叢門,大炅居巽為大炅門。
大威居離為大威門,大武居坤為大武門。
大簇居兌為大簇門,陰德居乾為陰德門。
四種為開門,四維為闔門。
門處置牙旗遊隊,四維門置鋪。
偏將居壘門內,以禁出入、察奸邪。
十將旗幡圖禽五色五行例 右一將,行得水,黑幡幟旗,圖熊,額白腳青。
右二將,行得火,赤幡幟旗,圖鴞,額白腳黃。
右三將,行得木,青幡幟旗,圖熊,額白腳青。
右四將,行得金,白幡幟旗,圖狼,額白腳黑。
右五將,行得土,黃幡幟旗,圖虎,額白腳青。
左一將,行得水,黑幡幟旗,圖熊,額青腳白。
左二將,行得火,赤幡幟旗,圖鴞,額青腳黃。
左三將,行得木,青幡幟旗,圖熊,額青腳赤。
左四將,行得金,白幡幟旗,圖狼,額赤腳黑。
左五將,行得土,黃幡幟旗,圖虎,額赤腳白。
中營二千人為左右決勝軍,大將衛五百。
為幕二百五十人。
守地四千尺,積尺得六百六十步四尺,積步得一裡三百六十步四尺。
以營四面乘之,一面得地一百六十八步餘四尺。
其中營小營每面加四十三步一尺三寸三分,通成二百二十二步一尺三寸三分。
每幕相去五尺四寸四分。
營內有地二頃四畝,餘一百五十七步一尺五寸九分。
休門主一居子,生門主八居艮。
傷門主三居卯,杜門主四居巽。
景門主九居午,死門主二居坤。
驚門主七居酉,開門主六居乾。
陰陽隊篇 經曰:陽隊起,一至九;陰隊起,九至一。
隊有五十人,五人為火長。
一隊九人,不失四十五人之數。
卒間容卒,相去二步。
隊間容隊,相去一十八步,前後一十步。
其隊前後亦如之。
所謂隊間容隊,陣間容陣,曲間容曲者是也。
凡一隊布地三十六步,一陣二十二隊,布陣地九百九十三步。
方圓、曲斜、長短皆如之。
火長不預教習,其技器械亦在分數之內。
甲三十領六分,戰袍二十領四分,槍五十根十分,牌十具二分,弩十張二分,陌刀十張二分,箭四十副八分,佩刀四十口八分,棓十具二分。
天勝草教法 凡教兵者,兩面門旗,紅旗一口,青、白、皂旗各一口。
須從陣隊展去四十步,每一隊相合,地分兩間各六十步,去五旗各八十步,兩隊相合一十八步。
此六甲營隊。
中軍隊四角置大鼓一面,打三下,獲獸,陣鼓前納交便打一下。
經曰:古之諸侯畋獵者,上以供祭祀,下以習武事。
太古之時,人食鳥獸之肉,衣鳥獸之皮。
後世人民眾多,禽獸寡少,衣食不足,於是神農教其播植,導其紡績,以代禽獸之命。
自此以後禽獸盈山林,害禾稼,人民苦之。
於是王公秋冬無事,萬物畢成,蟄蟲已伏,乃具卒乘從,禽於山澤,以教兵令。
庶知部分、進退之儀耳。
一人守圍地三尺,一十二將守地三萬六千尺,得步六千。
五裡餘六十步圍中徑,闊得地五裡餘二十步。
以左、右決勝將教其決左、右將,各主士卒隊伍為行列,皆以金鼓、旌旗為節制也。
共初起圍張翼,隨山林地勢,不管遠近、部分,其合圍地。
虞侯先擇地訖。
以善弧矢者為圍中騎,其步卒槍幡守圍。
有漏禽獸者坐。
守圍使大獸公之,小獸私之,以觀進止。
教旗篇 經曰:春秋末,并為戰國。
增進武之禮,以為戲樂,用相誇競。
而秦更名曰角觝。
故國雖大,好戰必亡;天下雖安,忘戰為危。
故春蒐、夏苗、秋獮、冬狩,振旅理兵,所以不忘戰也。
宣父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今邊軍更名曰教旗,使士卒識金鼓、別旗幟、知行列、諳部分,乃一軍之節制也。
凡教旗於平原曠野,登高遠視處,以大將居其上,南向,左右置鼓一十二面,角一二十具,左右豎立五色旗,大纛居前,列旗次之。
而監軍使、禦史、裨將、左右衙官,隊如偃月形為後騎。
下臨平野,使士卒目見旗旌、耳聞金鼓、心存號令。
乃命十將、左右決勝將,總十二將,一萬二千人。
兵刃精新,甲馬幡旗分為左右廂,各以兵馬使為長,班布其次。
陣間容陣,隊間容隊,曲間容曲。
以長參短,以短參長。
回軍轉陣,以前為後,以後為前。
進無奔進,退無趨走。
孫子所謂「紛紛紜紜,鬥亂不可亂;混混沌沌,形圓而不可敗」者,奇正是也。
以正合,以奇勝。
聽音視麾,乍合而乍離。
於是三令五申,白旗點鼓音,如動則左右廂徐合。
教弩篇 經曰:弩者,怒也。
言其聲勢威向如怒,故以名其弩也。
其穿則洞堅,自近攻遠。
古有黃連、百竹、八檐、雙弓之名。
今有絞車弩射七百步,攻城拔壘用之。
擘張弩射三百步,步戰用之。
馬弩射二百步,馬戰用之。
張弩遲,臨敵不過一二放,所以戰陣不便於弩。
非弩不利於戰,而將不明於弩也。
夫弩不離於短兵,當別為隊,攢箭注射,則前無列兵,後無橫陣。
以陣中張,陣外射,番次轉回,張而復出射,射而復入也。
凡張弓,後左廂丁字立,當弩八字立。
高擡手,垂衫襟,左手承撞,右手迎上,當心看張,張有闊狹,左■[月坒]右轉,還復當心,安箭高舉射。
賊若遠,高擡弩頭;賊若近,平身放。
若左右有賊,回身放。
賊在高處,擡頭放。
若依此法,射乃百發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