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法心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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陣法總說
夫善師者不陣,善陣者不戰。
此言伐謀制變,先聲後實。
《軍志》素定,奪敵人之心,不待旗壘之相麾,兵矢之相接,而勝負之勢決於前矣。
其次則立部曲,度權謀,先偏後伍,彌縫其闕,用以乘機而佐勝,千古以來未之或改。
大要在士卒訓練,兵器堅良,號令以申之,賞罰以督之。
因山川形勢之宜,講步騎離合之要。
不囂不隘,常以按陣而居,常以我逸而待彼勞,常以我治而待彼亂,常以我近而待彼遠,常以我飽而待彼饑。
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不動如山,難知如陰,振動如雷,侵掠如火,此則制勝之道也。
兵法曰:「以正合,以奇勝。
」然則正者,陣也;奇者,無方以用變也。
奇不得正,雖銳而無恃;正不得奇,雖整而無功。
故必相交用,而後能百戰百勝矣。
故曰:「治眾如治寡」,非令教不能;「鬥眾如鬥寡」,非刑名不輯。
三軍之眾,可使受敵而無敗兵,非奇正不能成功。
故有天陣、地陣、人陣,以象三才。
有直陣、銳陣、曲陣、方陣、圓陣,以法五行。
則其體易明,其習易成。
古之兵法雲:「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不相見,故為旌旗。
金鼓、旌旗,所以一人之耳目。
耳目既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
」勇怯並用,出生入死,誰與我敵哉? 若夫金鼓、旌旗,將之指揮,軍之號令。
若鳴一鼓,舉黑旗,則為曲陣。
鳴二鼓,舉赤旗,則為銳陣。
鳴三鼓,舉青旗,則為直陣。
鳴四鼓,舉白旗,則為方陣。
鳴五鼓,舉黃旗,則為圓陣。
此號令之略也。
凡卒一人居地廣縱各二步。
以十人為列,十列為隊,則廣縱各二十步。
陣間容陣,隊間容隊,曲間容曲,此為行列之法也。
前禦其前,後禦其後,左防其左,右防其右。
行必魚貫,立必雁行,長以參短,短以參長。
回軍轉陣,以後為前,以前為後。
進無速奔,退無趨走。
四頭八尾,觸處為首。
敵衝其中,兩頭俱救。
此則教習之詳也。
然則陳兵誓眾者,何可忽而不務耶?或曰:武夫介士,出於閭井,非有明達之資,強敏之性,而令心存進退,耳聽金鼓,手知擊刺,足趨眼視,隨旗變陣,焱馳電發,俄頃之際,事目繁多,則心迷意亂,勞而無暇。
安能乘便奮銳、獵敵爭勝哉?若但使聞鼓而知進,聞金而知退,辨旌旗之指麾,習器械之便利,詳明三四,不必遍知,亦足勒兵示法,殺敵緻果。
玆誠一端之論,但可施於妄戰之人、市人之合。
若乃提卒十萬,深入賊境,大軍在前,堅城未下,欲戰則勝負未決,欲攻則利害難知。
自非整飾車徒,部分營壘,或先據地之要害,或先扼敵之襟喉,蛇盤月偃,中權後勁,疇能收萬全之勝?至如平原大野,深林險道,前丘後澤,乘高趨下,領兵擁眾,呼吸俟命,若無施設,敢問何以處之?然知議者之言粗而不精也。
或曰:唐.李筌有言號能嚴兵者。
其說曰:「兵,猶水也。
水因器以制形,兵因敵以制勝。
若能與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
則戰陣無圖而自明矣。
而庸將自以教習之法,為戰敵之陣,不亦謬夫是乎?」不然。
李筌之八陣法者,合一離八,則染而無章;四正四奇,則定而不變,自膠其柱,而謂瑟無五音,其愚而妄決矣。
昔諸葛忠武侯,推演八陣,得其新意。
以巴蜀弱卒數萬,東屯渭水,天下振動,司馬宣王以眾抗之,堅壁不敢出。
會亮死,僅能取勝。
馬隆以步卒三千人,按八陣之法,轉戰千裡,破數萬之眾,以復涼州。
今謂二人為庸將可乎?謂不為戰陣之陣可乎?此筌之不足為準也。
爰有古今陣法,另繪其圖,以存梗概,俾將帥度宜而行之。
若沿古以便今,聞一而悟十,觸類以長,此又當審之明哲。
要之,與孫、吳暗合為極緻耳。
歷代陣法沿襲者各殊,蓋施於古者也。
黃石公曰:「國之利器,不可示人。
」兵家之法,不可妄傳。
用兵之術,防身之寶,萬金勿傳。
宜藏秘之,始有靈應焉。
行軍體要 黃石公曰:夫欲行軍,先令五騎在前二、三裡,各持一色旗號。
主將或前或後,不令士卒知處。
若遇草木深暗,則舉青旗。
若遇丘陵險阻,則舉紅旗。
若遇城邑窄狹,則舉紫旗。
若遇伏兵,則舉白旗。
若遇坡塘泥水,則舉黑旗。
蓋令後人知之,可預備也。
夫山林之戰,勿涉其高;草木之戰,勿涉其深;水中之戰,勿涉其流;平地之戰,勿備其虛。
此則將軍之略備矣。
守營軍士,不許肆意求安,擅自釋兵卸甲。
倘有警急,卒難措手。
務要披執器械,面外而坐,遞相食息。
遇夜巡更,以防不測也。
太公曰:善為將者,莫若獨為神謀,語奸不入。
邇來諸將觀其風色、氣象,可戰則戰,不可戰則偃旗息鼓,堅壁守之,奚以陣為?殊不知用陣以速其部伍,用眾如用一。
使其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以求萬全之議也。
下營擇地 夫下營之法,擇地為先。
地之善者,左有草澤,右有流泉,背山險,向易平,通達樵牧,謂之四備。
大約軍之所居,就高去下,向陽背陰,養生處實,無以水火為慮。
居山在陽,居水避卑,不居惡地,謂天井、天牢之類。
不居無障塞,謂四通八達之道,受敵益多。
不居深草,恐有潛襲,或被火燒。
不居水衝,恐有漲溢,或被決壅。
不居無水及死水,恐渴飲緻病。
不居無出路,謂四面地隘,恐被圍難解,及運糧阻絕。
不居無草萊,恐軍乏薪。
不居下濕,恐人多疫病,軍馬不利。
不居廢軍故城,久無人居者,急疾無因守。
不居冢墓間,與鬼神共處。
春夏居高,以防暴水;秋冬不居清澗深阜,慮有延潦。
兵法亦曰:山中之高,謂之天柱。
澤中之高,謂之地柱。
高中之下,謂之天獄。
下中之下,謂之地獄。
斥鹵之地,草木不生,謂之飛鋒。
故村墟落,荒城古寨,謂之虛耗。
大谷之口,謂之天竈。
祜涸之處,謂之洞泉。
穹窿鰲背,四面平坦,謂之沃焦,亦名龜背。
神祠社木,謂之天社。
丘陵之上,大山之口,謂之死地。
大山之端,謂之龍頭。
葦深林密,謂之天羅。
地空闊處,謂之天陣。
立墓之處,謂之宿屍。
無藏五谷之處,謂之天空。
凡遇此地,并去無留。
常令我遠敵近,我近敵背,則此利而彼害矣。
夫軍欲交戰,必擇地。
前平後高,土實草淺,寬平去處,須用馬軍;山川險阻,則宜步軍。
春則背東,夏則背南,秋則背西,冬則背北,此取其風順也。
早不向東,午不向南,晚不向西,取其避日也。
夫兵之情形,疾速乘人之不意,
此言伐謀制變,先聲後實。
《軍志》素定,奪敵人之心,不待旗壘之相麾,兵矢之相接,而勝負之勢決於前矣。
其次則立部曲,度權謀,先偏後伍,彌縫其闕,用以乘機而佐勝,千古以來未之或改。
大要在士卒訓練,兵器堅良,號令以申之,賞罰以督之。
因山川形勢之宜,講步騎離合之要。
不囂不隘,常以按陣而居,常以我逸而待彼勞,常以我治而待彼亂,常以我近而待彼遠,常以我飽而待彼饑。
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不動如山,難知如陰,振動如雷,侵掠如火,此則制勝之道也。
兵法曰:「以正合,以奇勝。
」然則正者,陣也;奇者,無方以用變也。
奇不得正,雖銳而無恃;正不得奇,雖整而無功。
故必相交用,而後能百戰百勝矣。
故曰:「治眾如治寡」,非令教不能;「鬥眾如鬥寡」,非刑名不輯。
三軍之眾,可使受敵而無敗兵,非奇正不能成功。
故有天陣、地陣、人陣,以象三才。
有直陣、銳陣、曲陣、方陣、圓陣,以法五行。
則其體易明,其習易成。
古之兵法雲:「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不相見,故為旌旗。
金鼓、旌旗,所以一人之耳目。
耳目既一,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
」勇怯並用,出生入死,誰與我敵哉? 若夫金鼓、旌旗,將之指揮,軍之號令。
若鳴一鼓,舉黑旗,則為曲陣。
鳴二鼓,舉赤旗,則為銳陣。
鳴三鼓,舉青旗,則為直陣。
鳴四鼓,舉白旗,則為方陣。
鳴五鼓,舉黃旗,則為圓陣。
此號令之略也。
凡卒一人居地廣縱各二步。
以十人為列,十列為隊,則廣縱各二十步。
陣間容陣,隊間容隊,曲間容曲,此為行列之法也。
前禦其前,後禦其後,左防其左,右防其右。
行必魚貫,立必雁行,長以參短,短以參長。
回軍轉陣,以後為前,以前為後。
進無速奔,退無趨走。
四頭八尾,觸處為首。
敵衝其中,兩頭俱救。
此則教習之詳也。
然則陳兵誓眾者,何可忽而不務耶?或曰:武夫介士,出於閭井,非有明達之資,強敏之性,而令心存進退,耳聽金鼓,手知擊刺,足趨眼視,隨旗變陣,焱馳電發,俄頃之際,事目繁多,則心迷意亂,勞而無暇。
安能乘便奮銳、獵敵爭勝哉?若但使聞鼓而知進,聞金而知退,辨旌旗之指麾,習器械之便利,詳明三四,不必遍知,亦足勒兵示法,殺敵緻果。
玆誠一端之論,但可施於妄戰之人、市人之合。
若乃提卒十萬,深入賊境,大軍在前,堅城未下,欲戰則勝負未決,欲攻則利害難知。
自非整飾車徒,部分營壘,或先據地之要害,或先扼敵之襟喉,蛇盤月偃,中權後勁,疇能收萬全之勝?至如平原大野,深林險道,前丘後澤,乘高趨下,領兵擁眾,呼吸俟命,若無施設,敢問何以處之?然知議者之言粗而不精也。
或曰:唐.李筌有言號能嚴兵者。
其說曰:「兵,猶水也。
水因器以制形,兵因敵以制勝。
若能與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
則戰陣無圖而自明矣。
而庸將自以教習之法,為戰敵之陣,不亦謬夫是乎?」不然。
李筌之八陣法者,合一離八,則染而無章;四正四奇,則定而不變,自膠其柱,而謂瑟無五音,其愚而妄決矣。
昔諸葛忠武侯,推演八陣,得其新意。
以巴蜀弱卒數萬,東屯渭水,天下振動,司馬宣王以眾抗之,堅壁不敢出。
會亮死,僅能取勝。
馬隆以步卒三千人,按八陣之法,轉戰千裡,破數萬之眾,以復涼州。
今謂二人為庸將可乎?謂不為戰陣之陣可乎?此筌之不足為準也。
爰有古今陣法,另繪其圖,以存梗概,俾將帥度宜而行之。
若沿古以便今,聞一而悟十,觸類以長,此又當審之明哲。
要之,與孫、吳暗合為極緻耳。
歷代陣法沿襲者各殊,蓋施於古者也。
黃石公曰:「國之利器,不可示人。
」兵家之法,不可妄傳。
用兵之術,防身之寶,萬金勿傳。
宜藏秘之,始有靈應焉。
行軍體要 黃石公曰:夫欲行軍,先令五騎在前二、三裡,各持一色旗號。
主將或前或後,不令士卒知處。
若遇草木深暗,則舉青旗。
若遇丘陵險阻,則舉紅旗。
若遇城邑窄狹,則舉紫旗。
若遇伏兵,則舉白旗。
若遇坡塘泥水,則舉黑旗。
蓋令後人知之,可預備也。
夫山林之戰,勿涉其高;草木之戰,勿涉其深;水中之戰,勿涉其流;平地之戰,勿備其虛。
此則將軍之略備矣。
守營軍士,不許肆意求安,擅自釋兵卸甲。
倘有警急,卒難措手。
務要披執器械,面外而坐,遞相食息。
遇夜巡更,以防不測也。
太公曰:善為將者,莫若獨為神謀,語奸不入。
邇來諸將觀其風色、氣象,可戰則戰,不可戰則偃旗息鼓,堅壁守之,奚以陣為?殊不知用陣以速其部伍,用眾如用一。
使其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以求萬全之議也。
下營擇地 夫下營之法,擇地為先。
地之善者,左有草澤,右有流泉,背山險,向易平,通達樵牧,謂之四備。
大約軍之所居,就高去下,向陽背陰,養生處實,無以水火為慮。
居山在陽,居水避卑,不居惡地,謂天井、天牢之類。
不居無障塞,謂四通八達之道,受敵益多。
不居深草,恐有潛襲,或被火燒。
不居水衝,恐有漲溢,或被決壅。
不居無水及死水,恐渴飲緻病。
不居無出路,謂四面地隘,恐被圍難解,及運糧阻絕。
不居無草萊,恐軍乏薪。
不居下濕,恐人多疫病,軍馬不利。
不居廢軍故城,久無人居者,急疾無因守。
不居冢墓間,與鬼神共處。
春夏居高,以防暴水;秋冬不居清澗深阜,慮有延潦。
兵法亦曰:山中之高,謂之天柱。
澤中之高,謂之地柱。
高中之下,謂之天獄。
下中之下,謂之地獄。
斥鹵之地,草木不生,謂之飛鋒。
故村墟落,荒城古寨,謂之虛耗。
大谷之口,謂之天竈。
祜涸之處,謂之洞泉。
穹窿鰲背,四面平坦,謂之沃焦,亦名龜背。
神祠社木,謂之天社。
丘陵之上,大山之口,謂之死地。
大山之端,謂之龍頭。
葦深林密,謂之天羅。
地空闊處,謂之天陣。
立墓之處,謂之宿屍。
無藏五谷之處,謂之天空。
凡遇此地,并去無留。
常令我遠敵近,我近敵背,則此利而彼害矣。
夫軍欲交戰,必擇地。
前平後高,土實草淺,寬平去處,須用馬軍;山川險阻,則宜步軍。
春則背東,夏則背南,秋則背西,冬則背北,此取其風順也。
早不向東,午不向南,晚不向西,取其避日也。
夫兵之情形,疾速乘人之不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