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古算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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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今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在鬥十度七百分度之四百八十。
以章歲為母,朔月行定分九千,朔日定小餘一萬,日法二萬,章歲七百,亦名行分法。
今不取加時日度。
問:天正朔夜半之時月在何處?(推朔夜半月度,舊術要須加時日度。
自古先儒雖複修撰改制,意見甚衆,并未得算妙,有理不盡,考校尤難。
臣每日夜思量,常以此理屈滞,恐後代無人知者。
今奉敕造曆,因即改制,為此新術。
舊推日度之術,巳得朔夜半日度,仍須更求加時日度,然知月處。
臣今作新術,但得朔夜半日度,不須加時日度,即知月處。
此新術比于舊術,一年之中十二倍省功,使學者易知) 答曰:在鬥四度七百分度之五百三十。
術曰(推朔夜半月度,新術不複加時日度,有定小餘乃可用之):以章歲減朔月行定分,餘以乘朔日定小餘,滿日法而一,為先行分。
不盡者,半法已上收成一,已下者棄之。
若先行分滿日行分而一,為度分,以減朔日夜半日所在度分,若度分不足減,加往宿度;其分不足減者,退一度為行分而減之,餘即朔日夜半月行所在度及分也(凡入曆當月行定分,即是月一日之行分。
但此定分滿章歲而一,為度。
凡日一日行一度。
然則章歲者,即是日之一日行分也。
今按:《九章·均輸篇》有犬追兔術,與此術相似。
彼問:犬走一百走,兔走七十步,令免先走七十五步,犬始追之,問幾何步追及?答曰:二百五十步追及。
彼術曰:以兔走減犬走,餘者為法。
又以犬走乘兔先走,為實。
實如法而一,即得追及步數。
此術亦然。
何者?假令月行定分九千,章歲七百,即是日行七百分,月行九千分。
令日月行數相減,餘八千三百分者,是日先行之數。
然月始追之,必用一日而相及也。
令定小餘者,亦是日月相及之日分。
假令定小餘一萬,即相及定分,此乃無對為數。
其日法者,亦是相及之分。
此又同數,為有八千三百,是先行分也。
斯則異矣。
但用日法除之,即四千一百五十,即先行分。
故以夜半之時日在月前、月在日後,以日月相去之數四千一百五十減日行所在度分,即月夜半所在度分也)。
假令太史造仰觀台,上廣袤少,下廣袤多。
上下廣差二丈,上下袤差四丈,上廣袤差三丈,高多上廣一十一丈,甲縣差一千四百一十八人,乙縣差三千二百二十二人,夏程人功常積七十五尺,限五日役台畢。
羨道從台南面起,上廣多下廣一丈二尺,少袤一百四尺,高多袤四丈。
甲縣一十三鄉,乙縣四十三鄉,每鄉别均賦常積六千三百尺,限一日役羨道畢。
二縣差到人共造仰觀台,二縣鄉人共造羨道,皆從先給甲縣,以次與乙縣。
台自下基給高,道自初登給袤。
問:台道廣、高、袤及縣别給高、廣、袤各幾何? 答曰: 台高一十八丈 上廣七丈, 下廣九丈, 上袤一十丈, 下袤一十四丈; 甲縣給高四丈五尺, 上廣八丈五尺, 下廣九丈, 上袤一十三丈, 下袤一十四丈; 乙縣給高一十三丈五尺, 上廣七丈, 下廣八丈五尺, 上袤一十丈, 下袤一十三丈; 羨道高一十八丈, 上廣三丈六尺, 下廣二丈四尺, 袤一十四丈; 甲縣鄉人給高九丈, 上廣三丈, 下廣二丈四尺, 袤七丈; 乙縣鄉人給高九丈, 上廣三丈六尺, 下廣三丈, 袤七丈。
術曰:以程功尺數乘二縣人,又以限日乘之,為台積。
又以上下袤差乘上下廣差,三而一,為隅陽幂。
以乘截高,為隅陽截積。
又半上下廣差,乘斬上袤,為隅頭幂。
以乘截高,為隅頭截積。
并二積,以減台積,餘為實。
以上下廣差并上下袤差,半之,為正數,加截上袤,以乘截高,所得增隅陽幂加隅頭幂,為方法。
又并截高及截上袤與正數,為廉法,從。
開立方除之,即得上廣。
各加差,得台下廣及上下袤、高。
求均給積尺受廣袤,術曰:以程功尺數乘乙縣人,又以限日乘之,為乙積。
三因之,又以高幂乘之,以上下廣差乘袤差而一,為實。
又以台高乘上廣,廣差而一,為上廣之高。
又以台高乘上袤,袤差而一,為上袤之高。
又以上廣之高乘上袤之高,三之,為方法。
又并兩高,三之,二而一,為廉法,從。
開立方除之,即乙高。
以減本高,餘即甲高。
此是從下給台甲高。
又以廣差乘乙高,以本高而一,所得加上廣,即甲上廣。
又以袤差乘乙高,如本高而一,所得加上袤,即甲上袤。
其上廣、袤即乙下廣、袤,台上廣、袤即乙上廣、袤。
其後求廣、袤,有增損者,皆放此(此應六因乙積,台高再乘,上下廣差乘袤差而一。
又以台高乘上廣,廣差而一,為上廣之高。
又以台高乘上袤,袤差而一,為上袤之高。
以上廣之高乘上袤之高,為小幂二。
因下袤之高,為中幂一。
凡下袤、下廣之高,即是截高與上袤與上廣之高相連并數。
然此有中幂定有小幂一。
又有上廣之高乘截高,為幂一。
又下廣之高乘下袤之高,為大幂二。
乘上袤之高為中幂一。
其大幂之中又小幂一,複有上廣、上袤之高各乘截高,為中幂各一。
又截高自乘,為幂一。
其中幂之内有小幂一。
又上袤之高乘截高,為幂一。
然則截高自相乘,為幂二,小幂六。
又上廣、上袤之高各三,以乘截高,為幂六。
令皆半之,故以三乘小幂。
又上廣、上袤之高各三,令但半之,各得一又二分之一,故三之,二而一,諸幂乘截高為積尺)。
求羨道廣、袤、高,術曰:以均賦常積乘二縣五十六鄉,又六因,為積。
又以道上廣多下廣數加上廣少袤,為下廣少袤。
又以高多袤加下廣少袤,為下廣少高。
以乘下廣少袤,為隅陽幂。
又以下廣少上廣乘之,為鼈隅積。
以減積,餘三而一,為實。
并下
以章歲為母,朔月行定分九千,朔日定小餘一萬,日法二萬,章歲七百,亦名行分法。
今不取加時日度。
問:天正朔夜半之時月在何處?(推朔夜半月度,舊術要須加時日度。
自古先儒雖複修撰改制,意見甚衆,并未得算妙,有理不盡,考校尤難。
臣每日夜思量,常以此理屈滞,恐後代無人知者。
今奉敕造曆,因即改制,為此新術。
舊推日度之術,巳得朔夜半日度,仍須更求加時日度,然知月處。
臣今作新術,但得朔夜半日度,不須加時日度,即知月處。
此新術比于舊術,一年之中十二倍省功,使學者易知) 答曰:在鬥四度七百分度之五百三十。
術曰(推朔夜半月度,新術不複加時日度,有定小餘乃可用之):以章歲減朔月行定分,餘以乘朔日定小餘,滿日法而一,為先行分。
不盡者,半法已上收成一,已下者棄之。
若先行分滿日行分而一,為度分,以減朔日夜半日所在度分,若度分不足減,加往宿度;其分不足減者,退一度為行分而減之,餘即朔日夜半月行所在度及分也(凡入曆當月行定分,即是月一日之行分。
但此定分滿章歲而一,為度。
凡日一日行一度。
然則章歲者,即是日之一日行分也。
今按:《九章·均輸篇》有犬追兔術,與此術相似。
彼問:犬走一百走,兔走七十步,令免先走七十五步,犬始追之,問幾何步追及?答曰:二百五十步追及。
彼術曰:以兔走減犬走,餘者為法。
又以犬走乘兔先走,為實。
實如法而一,即得追及步數。
此術亦然。
何者?假令月行定分九千,章歲七百,即是日行七百分,月行九千分。
令日月行數相減,餘八千三百分者,是日先行之數。
然月始追之,必用一日而相及也。
令定小餘者,亦是日月相及之日分。
假令定小餘一萬,即相及定分,此乃無對為數。
其日法者,亦是相及之分。
此又同數,為有八千三百,是先行分也。
斯則異矣。
但用日法除之,即四千一百五十,即先行分。
故以夜半之時日在月前、月在日後,以日月相去之數四千一百五十減日行所在度分,即月夜半所在度分也)。
假令太史造仰觀台,上廣袤少,下廣袤多。
上下廣差二丈,上下袤差四丈,上廣袤差三丈,高多上廣一十一丈,甲縣差一千四百一十八人,乙縣差三千二百二十二人,夏程人功常積七十五尺,限五日役台畢。
羨道從台南面起,上廣多下廣一丈二尺,少袤一百四尺,高多袤四丈。
甲縣一十三鄉,乙縣四十三鄉,每鄉别均賦常積六千三百尺,限一日役羨道畢。
二縣差到人共造仰觀台,二縣鄉人共造羨道,皆從先給甲縣,以次與乙縣。
台自下基給高,道自初登給袤。
問:台道廣、高、袤及縣别給高、廣、袤各幾何? 答曰: 台高一十八丈 上廣七丈, 下廣九丈, 上袤一十丈, 下袤一十四丈; 甲縣給高四丈五尺, 上廣八丈五尺, 下廣九丈, 上袤一十三丈, 下袤一十四丈; 乙縣給高一十三丈五尺, 上廣七丈, 下廣八丈五尺, 上袤一十丈, 下袤一十三丈; 羨道高一十八丈, 上廣三丈六尺, 下廣二丈四尺, 袤一十四丈; 甲縣鄉人給高九丈, 上廣三丈, 下廣二丈四尺, 袤七丈; 乙縣鄉人給高九丈, 上廣三丈六尺, 下廣三丈, 袤七丈。
術曰:以程功尺數乘二縣人,又以限日乘之,為台積。
又以上下袤差乘上下廣差,三而一,為隅陽幂。
以乘截高,為隅陽截積。
又半上下廣差,乘斬上袤,為隅頭幂。
以乘截高,為隅頭截積。
并二積,以減台積,餘為實。
以上下廣差并上下袤差,半之,為正數,加截上袤,以乘截高,所得增隅陽幂加隅頭幂,為方法。
又并截高及截上袤與正數,為廉法,從。
開立方除之,即得上廣。
各加差,得台下廣及上下袤、高。
求均給積尺受廣袤,術曰:以程功尺數乘乙縣人,又以限日乘之,為乙積。
三因之,又以高幂乘之,以上下廣差乘袤差而一,為實。
又以台高乘上廣,廣差而一,為上廣之高。
又以台高乘上袤,袤差而一,為上袤之高。
又以上廣之高乘上袤之高,三之,為方法。
又并兩高,三之,二而一,為廉法,從。
開立方除之,即乙高。
以減本高,餘即甲高。
此是從下給台甲高。
又以廣差乘乙高,以本高而一,所得加上廣,即甲上廣。
又以袤差乘乙高,如本高而一,所得加上袤,即甲上袤。
其上廣、袤即乙下廣、袤,台上廣、袤即乙上廣、袤。
其後求廣、袤,有增損者,皆放此(此應六因乙積,台高再乘,上下廣差乘袤差而一。
又以台高乘上廣,廣差而一,為上廣之高。
又以台高乘上袤,袤差而一,為上袤之高。
以上廣之高乘上袤之高,為小幂二。
因下袤之高,為中幂一。
凡下袤、下廣之高,即是截高與上袤與上廣之高相連并數。
然此有中幂定有小幂一。
又有上廣之高乘截高,為幂一。
又下廣之高乘下袤之高,為大幂二。
乘上袤之高為中幂一。
其大幂之中又小幂一,複有上廣、上袤之高各乘截高,為中幂各一。
又截高自乘,為幂一。
其中幂之内有小幂一。
又上袤之高乘截高,為幂一。
然則截高自相乘,為幂二,小幂六。
又上廣、上袤之高各三,以乘截高,為幂六。
令皆半之,故以三乘小幂。
又上廣、上袤之高各三,令但半之,各得一又二分之一,故三之,二而一,諸幂乘截高為積尺)。
求羨道廣、袤、高,術曰:以均賦常積乘二縣五十六鄉,又六因,為積。
又以道上廣多下廣數加上廣少袤,為下廣少袤。
又以高多袤加下廣少袤,為下廣少高。
以乘下廣少袤,為隅陽幂。
又以下廣少上廣乘之,為鼈隅積。
以減積,餘三而一,為實。
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