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天清録全文
關燈
小
中
大
● 古琴辨
○ 斷紋
古琴以斷紋為證。
琴不歴五百歲不斷。
愈久則斷愈多。
然斷有數等。
有蛇腹斷。
有紋橫截琴面,相去或一寸或二寸,節節相似如蛇腹下紋。
有細紋斷。
如髪千百條,亦停勻,多在琴之兩旁,而近嶽處則無之。
有面與底皆斷者。
又有梅花斷。
其紋如梅花頭,此為極古,非千餘載不能有也。
蓋漆器無斷紋而琴獨有之者,蓋他器用布漆,琴則不用。
他器安閒,而琴日夜為絃所激,又嵗久桐腐而漆相離破。
斷紋隱處雖腐,磨礪至再重加光漆,其紋愈見,然真斷紋如劍鋒,偽則否。
○ 偽斷紋 偽作者,用信州薄連紙光漆一層於上,加灰。
紙斷則有紋。
或於冬日以猛火烘琴極熱,用雪罨激烈之。
或用小刀刻畫於上,雖可眩俗眼,然決無劍鋒,亦易辨。
○ 古琴様制 古琴惟夫子、列子二様。
若太古琴或以一段木為之,並無脅腰,惟加嶽,亦無焦尾,安焦尾處則橫嵌堅木以承絃。
而夫子、列子様亦皆肩垂而濶,非若今聳而狹也。
惟此二様乃合古制。
近世雲和様,於嶽之外刻作雲頭捲,而下通身如壺瓶。
此或以夫子様周(徧/遍)皆作竹節形,名竹節様。
其異様不一,皆非古制。
又於第四絃下安徽以求異曰:“此外國琴”。
尤可笑也。
○ 古琴陰陽材 古琴陰陽材者:葢桐木靣陽日照者為陽,不靣日者為陰。
如不信,但取新舊桐木置之水上,陽靣浮之陰必沈,雖反復之再三,不易也。
更有一驗,古今琴士所未嘗言“陽材琴:旦濁而暮清,晴濁而雨清,陰材琴:旦清而暮濁,晴清而雨濁”。
此乃靈物與造化同機,緘非他物比也。
○ 取古材造琴 古琴最難得於精金美玉。
得古材者,命良工旋製之斯可矣。
自昔論擇材者曰:“紙甑、水槽、木魚、鼓腔、敗棺、古梁柱、榱桷”。
然梁柱恐為重物壓損紋理,敗棺少用桐木,紙甑水槽患其薄而受濕氣太多,惟木魚鼔腔晨夕近鐘鼓,為金聲所入,最為良材。
然亦有敲損之患。
别有《擇材往監》今陳述之雲:“昔[吳]錢忠懿王能琴,遣使以亷訪為名而實物色良琴。
使者至天台宿山寺,夜聞瀑布聲正在簷外,晨起視之,瀑下淙石處正對一屋柱,而柱且向日,私念曰:若是桐木則良琴處在是矣。
以刀削之果桐也。
即賂寺僧易之,取陽靣一琴材馳驛以聞,乞俟一年斵成,獻忠懿,一曰洗凡,二曰清絶,遂為曠代之寶。
後錢氏納土太宗朝,二琴歸禦府。
南渡初,流轉至霅州葉夢得上之”。
此乃擇材之良法,大抵桐材既堅而又歴千餘年,木液已盡,復多風日吹曝之,金石水聲感入之,所處在空曠清幽蕭散之地,而不聞塵凡喧雜之聲,取以制琴,烏得不與造化為妙,以此觀之,安琴之室亦當如是,不宜近塵穢婦女喧雜之地也。
○ 製琴不當用俗工 工人供斤削之役,若繩墨尺寸,厚薄方圓必善琴。
高士主之,仍不得促辦每一事,如槽腹、琴靣之類,一事畢方治一事,必相度審思之。
既斵削去,則不復可增,度造一琴并漆,必三月或半年方辦。
合底靣必用膠漆,如皮紙厚,合訖置琴於卓上,橫厚木於卓下,夾卓以篾絲縛之,依法匣訖,候一月方解。
底灰必雜以金銅細屑或磁器屑,薄如連紙,候極乾再上一次。
靣灰用極細骨灰如薄連紙,止一上並一月方乾。
靣上糙漆僅取遮灰,光漆糙底,灰漆差厚無害。
又,徽者繩也,凖繩墨以定聲,尤宜留意。
豈俗工所能哉。
製造之法,諸琴書備載,宜擇其善者參用之。
○ 擇琴不必泥名 今人見琴池沼中有雷文張越字,便以為至寶。
殊不知雷張皆開元天寶時人,去今能幾何,若得古材,依法留心斵之。
雷張未必過也,惟求其是而已矣。
○ 製琴不必求竒 湖南有範氏曽守土,號範連州,自能斵琴。
今有一琴在折彥質參政家。
其琴靣乃用方二三寸許小桐木片,以膠漆輳成之,名曰百衲。
彈之則與尋常低下,琴無異此何益哉。
木不成段,聲必不應。
又為漆所礙,其窒塞可知。
折氏至今寶之,尤可笑。
今人或以琴材短不及或自嶽之外别用桐木接之,亦不可也。
○ 古琴色 古琴漆色歴年既久,漆光退盡。
惟黯黯如海舶所貨烏木,此最竒古。
而或者以其無光,磨而再漆之,不惟頓失古意且滯琴之聲,此大戒也。
○ 純陽琴 底靣俱用桐,謂之純陽琴。
古無此製,近世為之。
取其暮夜陰雨之際,聲不沈黙必不能逹,逺葢聲不實也。
○ 擇琴底 今人多擇靣不擇底。
縱依法製之,琴亦不清。
葢靣以取聲,底以匱聲。
底木不堅,聲必散逸。
法當取五七百年舊梓木,鋸開以指甲掐之,堅不可入者方是。
○ 桐木不宜太鬆 桐木太鬆而理疎,琴聲多泛而虛。
宜擇■實而紋理條條如絲線,細宻條達不邪曲者,此十分良材。
亦以掐不入為竒。
其掐得入而麄疎柔脆者,多是花桐。
乃今用作漆器胎素者,非梧桐也。
今人多誤用之。
○ 桐木紫色 桐木年久,木液去盡。
紫色透裏,全無白色。
更加細密,方稱良材。
○ 燻爆琴材 古人以桐梓久浸水中,又取以懸竈上,或吹曝以風日。
百種用意,終不如自然者。
蓋萬物在天地間必歴年多,然後受陰陽氣足而成材。
自壯而衰,衰而老,老而死。
陰陽之氣去盡,然後反本還元,復與太虛同體,其竒好處,乃與造化同功。
此豈人力所能緻哉?豈吹曝所能成哉? ○ 桐木多等 有梧桐生子如簸箕。
有花桐:春來開花如玉簮而微紅,號折桐花。
青櫻桐:其實頗堪,以醡油。
有刺桐:其木身皆生刺,大如釘鍖(音斟)。
○ 梓木多等 有楸梓:鋸開色微紫黒,用以為琴底者也。
有黃心梓:其理正類櫧木而極細,黃白不堪,若作器用難朽,非琴材也。
漆木亦類梓,蓋取其漆液堅凝,古人亦以備材料湏,不經取漆而老大者方可用。
○ 琴腹 製琴腹宜安,鳳足處須小阨之,過足則復寛之。
葢聲過阨則不直達,過阨寛則復悠揚而出,所以韻長乃唐雷文秘法。
此論琴腹橫廣也,靣底皆然,於阨處空鑿足。
○ 琴足 琴足宜用棗心、黃楊、及烏木,葢取其堅實。
足之下須令平如鐡切,忌尖與凹,足之柄與琴之鑿必小大相當,毋差毫釐。
若柄小而以紙副之,琴聲必泛。
嶽軫、焦尾亦宜用此三等,木切不可以金、玉、犀、象為飾,多誨盜併為琴害矣。
○ 雷張槽腹法 雷張,製槽腹有妙訣。
於琴底悉窪微令如仰瓦。
葢謂於龍池鳳沼之,絃徽令有唇。
餘處悉窪之,正如今銅錢之背,穿眼處有絃,凸起令聲。
有闗閉既取其靣底,若如瓦相合而池沼之,唇又關閉不直達,故聲有所匱而不散,豈論琴腹堅深也。
餘嘗見畢文簡公張越琴,於池沼間以指探之,果如此。
○ 琴受土氣 人之愛琴者殁,則戒子孫蔵之塜,間或有用石匣者。
復出而為世用,多是聲沈闇闇然。
葢以受土氣多,濕氣勝耳。
法當用大甑蒸之,以去濕氣,一蒸未透再多蒸之,於風日處挂曝經月,聲復矣。
○ 浦江古琴 ■〈婺,牙代矛〉州浦江一士大夫家,發地得琴,長大有斷紋。
紹興間獻之禦府,為巨璫所阻。
曰“此墟墓中物,豈宜進禦府”。
遂給還其家,至今寶之。
雖聲帯濁,而以作廣陵等大曲,彈愈久而聲方出。
此琴若用前蒸曝法,當無比矣。
○ 琴靣有穿孔 南昌一士家有古琴。
靣上三穿孔,然皆不當絃不礙聲,號曰“玲瓏玉”。
有達官以千緡市之而去。
紹興諸暨一士大夫家有一穿孔琴,亦不當絃。
今已轉徙他處。
○ 琴案 琴案:須作維摩様,庶案腳。
不礙人膝,連靣高二尺八寸,可入膝於案下而身向前,宜石靣為第一,次用堅木。
厚者為靣,再三加灰,漆亦令厚,四腳令壯,更平不假坫扱,則與石案無異。
永州石案靣固佳,然太薄,闆須厚一寸半許乃佳。
若用木靣,須二寸以上,若得大栢大■〈朿上束下〉木,不用膠合,以漆合之尤妙。
又見今人作琴桌,僅容一琴。
須濶可容四琴,長過琴三之一,試以案較琴聲便可見。
琴案上切不可置香爐雜物於前,吳自強《雲山集》雲:“於案靣作小水槽不必爾也”。
○ 琴室 前輩或埋甕於地,上鳴琴,此説恐妄傳。
蓋彈琴之室宜實不宜虛,最宜重樓之下。
蓋上有樓闆,則聲不散,其下空曠,清幽則聲透徹。
若高堂大廈則聲散,小閣密室則聲不達,園囿亭榭尤非所宜,若必幽人逸士於高林大木或岩洞石室之下。
清曠之地,更有泉石之勝,則琴聲愈清,與廣寒月殿何異。
○ 掛琴 掛琴不宜箸壁,有土氣。
惟紙糊格及漆格上當風處為妙。
然須無人往來,小兒、婦女、貓犬所不到處,當掛時加袋以障塵。
匣之則去袋。
葢袋能引濕氣,梅月須早入匣,以厚紙糊縫,安樓上陰涼處。
琴匣之制須低矮窄小,僅可容此琴,葢令容受于口,仍釘鉸加鎻。
若令僮僕抱琴,勿橫抱,多前遇物觸損雲牙。
不若於袋上作大襻,豎肩背後則不損,然襻須■不可寛。
○ 露下彈琴 露下彈琴而聲不泛,葢陽材也。
若鐘鳴雞唱,霜清月皎,以陽琴鼔之,聲更清徹。
陰材則不然。
○ 彈琴盥手 未彈琴先盥手。
手澤能膩絃損聲,夏月尤甚。
唯早晚差涼宜弄琴,正午炎熱非惟汗汚,天氣太燥亦難為絃,若陰涼處無害。
○ 焚香彈琴 惟取香清而煙少者。
若濃煙撲鼻,大敗佳興。
當用水沈、蓬萊,忌用龍
琴不歴五百歲不斷。
愈久則斷愈多。
然斷有數等。
有蛇腹斷。
有紋橫截琴面,相去或一寸或二寸,節節相似如蛇腹下紋。
有細紋斷。
如髪千百條,亦停勻,多在琴之兩旁,而近嶽處則無之。
有面與底皆斷者。
又有梅花斷。
其紋如梅花頭,此為極古,非千餘載不能有也。
蓋漆器無斷紋而琴獨有之者,蓋他器用布漆,琴則不用。
他器安閒,而琴日夜為絃所激,又嵗久桐腐而漆相離破。
斷紋隱處雖腐,磨礪至再重加光漆,其紋愈見,然真斷紋如劍鋒,偽則否。
○ 偽斷紋 偽作者,用信州薄連紙光漆一層於上,加灰。
紙斷則有紋。
或於冬日以猛火烘琴極熱,用雪罨激烈之。
或用小刀刻畫於上,雖可眩俗眼,然決無劍鋒,亦易辨。
○ 古琴様制 古琴惟夫子、列子二様。
若太古琴或以一段木為之,並無脅腰,惟加嶽,亦無焦尾,安焦尾處則橫嵌堅木以承絃。
而夫子、列子様亦皆肩垂而濶,非若今聳而狹也。
惟此二様乃合古制。
近世雲和様,於嶽之外刻作雲頭捲,而下通身如壺瓶。
此或以夫子様周(徧/遍)皆作竹節形,名竹節様。
其異様不一,皆非古制。
又於第四絃下安徽以求異曰:“此外國琴”。
尤可笑也。
○ 古琴陰陽材 古琴陰陽材者:葢桐木靣陽日照者為陽,不靣日者為陰。
如不信,但取新舊桐木置之水上,陽靣浮之陰必沈,雖反復之再三,不易也。
更有一驗,古今琴士所未嘗言“陽材琴:旦濁而暮清,晴濁而雨清,陰材琴:旦清而暮濁,晴清而雨濁”。
此乃靈物與造化同機,緘非他物比也。
○ 取古材造琴 古琴最難得於精金美玉。
得古材者,命良工旋製之斯可矣。
自昔論擇材者曰:“紙甑、水槽、木魚、鼓腔、敗棺、古梁柱、榱桷”。
然梁柱恐為重物壓損紋理,敗棺少用桐木,紙甑水槽患其薄而受濕氣太多,惟木魚鼔腔晨夕近鐘鼓,為金聲所入,最為良材。
然亦有敲損之患。
别有《擇材往監》今陳述之雲:“昔[吳]錢忠懿王能琴,遣使以亷訪為名而實物色良琴。
使者至天台宿山寺,夜聞瀑布聲正在簷外,晨起視之,瀑下淙石處正對一屋柱,而柱且向日,私念曰:若是桐木則良琴處在是矣。
以刀削之果桐也。
即賂寺僧易之,取陽靣一琴材馳驛以聞,乞俟一年斵成,獻忠懿,一曰洗凡,二曰清絶,遂為曠代之寶。
後錢氏納土太宗朝,二琴歸禦府。
南渡初,流轉至霅州葉夢得上之”。
此乃擇材之良法,大抵桐材既堅而又歴千餘年,木液已盡,復多風日吹曝之,金石水聲感入之,所處在空曠清幽蕭散之地,而不聞塵凡喧雜之聲,取以制琴,烏得不與造化為妙,以此觀之,安琴之室亦當如是,不宜近塵穢婦女喧雜之地也。
○ 製琴不當用俗工 工人供斤削之役,若繩墨尺寸,厚薄方圓必善琴。
高士主之,仍不得促辦每一事,如槽腹、琴靣之類,一事畢方治一事,必相度審思之。
既斵削去,則不復可增,度造一琴并漆,必三月或半年方辦。
合底靣必用膠漆,如皮紙厚,合訖置琴於卓上,橫厚木於卓下,夾卓以篾絲縛之,依法匣訖,候一月方解。
底灰必雜以金銅細屑或磁器屑,薄如連紙,候極乾再上一次。
靣灰用極細骨灰如薄連紙,止一上並一月方乾。
靣上糙漆僅取遮灰,光漆糙底,灰漆差厚無害。
又,徽者繩也,凖繩墨以定聲,尤宜留意。
豈俗工所能哉。
製造之法,諸琴書備載,宜擇其善者參用之。
○ 擇琴不必泥名 今人見琴池沼中有雷文張越字,便以為至寶。
殊不知雷張皆開元天寶時人,去今能幾何,若得古材,依法留心斵之。
雷張未必過也,惟求其是而已矣。
○ 製琴不必求竒 湖南有範氏曽守土,號範連州,自能斵琴。
今有一琴在折彥質參政家。
其琴靣乃用方二三寸許小桐木片,以膠漆輳成之,名曰百衲。
彈之則與尋常低下,琴無異此何益哉。
木不成段,聲必不應。
又為漆所礙,其窒塞可知。
折氏至今寶之,尤可笑。
今人或以琴材短不及或自嶽之外别用桐木接之,亦不可也。
○ 古琴色 古琴漆色歴年既久,漆光退盡。
惟黯黯如海舶所貨烏木,此最竒古。
而或者以其無光,磨而再漆之,不惟頓失古意且滯琴之聲,此大戒也。
○ 純陽琴 底靣俱用桐,謂之純陽琴。
古無此製,近世為之。
取其暮夜陰雨之際,聲不沈黙必不能逹,逺葢聲不實也。
○ 擇琴底 今人多擇靣不擇底。
縱依法製之,琴亦不清。
葢靣以取聲,底以匱聲。
底木不堅,聲必散逸。
法當取五七百年舊梓木,鋸開以指甲掐之,堅不可入者方是。
○ 桐木不宜太鬆 桐木太鬆而理疎,琴聲多泛而虛。
宜擇■實而紋理條條如絲線,細宻條達不邪曲者,此十分良材。
亦以掐不入為竒。
其掐得入而麄疎柔脆者,多是花桐。
乃今用作漆器胎素者,非梧桐也。
今人多誤用之。
○ 桐木紫色 桐木年久,木液去盡。
紫色透裏,全無白色。
更加細密,方稱良材。
○ 燻爆琴材 古人以桐梓久浸水中,又取以懸竈上,或吹曝以風日。
百種用意,終不如自然者。
蓋萬物在天地間必歴年多,然後受陰陽氣足而成材。
自壯而衰,衰而老,老而死。
陰陽之氣去盡,然後反本還元,復與太虛同體,其竒好處,乃與造化同功。
此豈人力所能緻哉?豈吹曝所能成哉? ○ 桐木多等 有梧桐生子如簸箕。
有花桐:春來開花如玉簮而微紅,號折桐花。
青櫻桐:其實頗堪,以醡油。
有刺桐:其木身皆生刺,大如釘鍖(音斟)。
○ 梓木多等 有楸梓:鋸開色微紫黒,用以為琴底者也。
有黃心梓:其理正類櫧木而極細,黃白不堪,若作器用難朽,非琴材也。
漆木亦類梓,蓋取其漆液堅凝,古人亦以備材料湏,不經取漆而老大者方可用。
○ 琴腹 製琴腹宜安,鳳足處須小阨之,過足則復寛之。
葢聲過阨則不直達,過阨寛則復悠揚而出,所以韻長乃唐雷文秘法。
此論琴腹橫廣也,靣底皆然,於阨處空鑿足。
○ 琴足 琴足宜用棗心、黃楊、及烏木,葢取其堅實。
足之下須令平如鐡切,忌尖與凹,足之柄與琴之鑿必小大相當,毋差毫釐。
若柄小而以紙副之,琴聲必泛。
嶽軫、焦尾亦宜用此三等,木切不可以金、玉、犀、象為飾,多誨盜併為琴害矣。
○ 雷張槽腹法 雷張,製槽腹有妙訣。
於琴底悉窪微令如仰瓦。
葢謂於龍池鳳沼之,絃徽令有唇。
餘處悉窪之,正如今銅錢之背,穿眼處有絃,凸起令聲。
有闗閉既取其靣底,若如瓦相合而池沼之,唇又關閉不直達,故聲有所匱而不散,豈論琴腹堅深也。
餘嘗見畢文簡公張越琴,於池沼間以指探之,果如此。
○ 琴受土氣 人之愛琴者殁,則戒子孫蔵之塜,間或有用石匣者。
復出而為世用,多是聲沈闇闇然。
葢以受土氣多,濕氣勝耳。
法當用大甑蒸之,以去濕氣,一蒸未透再多蒸之,於風日處挂曝經月,聲復矣。
○ 浦江古琴 ■〈婺,牙代矛〉州浦江一士大夫家,發地得琴,長大有斷紋。
紹興間獻之禦府,為巨璫所阻。
曰“此墟墓中物,豈宜進禦府”。
遂給還其家,至今寶之。
雖聲帯濁,而以作廣陵等大曲,彈愈久而聲方出。
此琴若用前蒸曝法,當無比矣。
○ 琴靣有穿孔 南昌一士家有古琴。
靣上三穿孔,然皆不當絃不礙聲,號曰“玲瓏玉”。
有達官以千緡市之而去。
紹興諸暨一士大夫家有一穿孔琴,亦不當絃。
今已轉徙他處。
○ 琴案 琴案:須作維摩様,庶案腳。
不礙人膝,連靣高二尺八寸,可入膝於案下而身向前,宜石靣為第一,次用堅木。
厚者為靣,再三加灰,漆亦令厚,四腳令壯,更平不假坫扱,則與石案無異。
永州石案靣固佳,然太薄,闆須厚一寸半許乃佳。
若用木靣,須二寸以上,若得大栢大■〈朿上束下〉木,不用膠合,以漆合之尤妙。
又見今人作琴桌,僅容一琴。
須濶可容四琴,長過琴三之一,試以案較琴聲便可見。
琴案上切不可置香爐雜物於前,吳自強《雲山集》雲:“於案靣作小水槽不必爾也”。
○ 琴室 前輩或埋甕於地,上鳴琴,此説恐妄傳。
蓋彈琴之室宜實不宜虛,最宜重樓之下。
蓋上有樓闆,則聲不散,其下空曠,清幽則聲透徹。
若高堂大廈則聲散,小閣密室則聲不達,園囿亭榭尤非所宜,若必幽人逸士於高林大木或岩洞石室之下。
清曠之地,更有泉石之勝,則琴聲愈清,與廣寒月殿何異。
○ 掛琴 掛琴不宜箸壁,有土氣。
惟紙糊格及漆格上當風處為妙。
然須無人往來,小兒、婦女、貓犬所不到處,當掛時加袋以障塵。
匣之則去袋。
葢袋能引濕氣,梅月須早入匣,以厚紙糊縫,安樓上陰涼處。
琴匣之制須低矮窄小,僅可容此琴,葢令容受于口,仍釘鉸加鎻。
若令僮僕抱琴,勿橫抱,多前遇物觸損雲牙。
不若於袋上作大襻,豎肩背後則不損,然襻須■不可寛。
○ 露下彈琴 露下彈琴而聲不泛,葢陽材也。
若鐘鳴雞唱,霜清月皎,以陽琴鼔之,聲更清徹。
陰材則不然。
○ 彈琴盥手 未彈琴先盥手。
手澤能膩絃損聲,夏月尤甚。
唯早晚差涼宜弄琴,正午炎熱非惟汗汚,天氣太燥亦難為絃,若陰涼處無害。
○ 焚香彈琴 惟取香清而煙少者。
若濃煙撲鼻,大敗佳興。
當用水沈、蓬萊,忌用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