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林玉露卷之二 乙編

關燈
>往來京師,見章惇,自言能殺元城。

    惇大喜,即除本路轉運判官。

    其人驅車速還。

    【其人驅車速還 「速」,明活字本作「遠」。

    】及境,郡守遣人告元城。

    元城略處置後事,與客笑談飲酒以待之。

    至夜半,忽聞鐘聲,問之,則其人已嘔血死矣。

    【其人已嘔血死矣 「已」,諸本作「忽」。

    】秦檜晚年,嘗一夕秉燭獨入小閣,治文書至夜半。

    【至夜半 「半」,諸本作「分」。

    】蓋欲盡殺張德遠、胡邦衡諸君子凡十一人。

    區處既定,隻俟明早奏行之。

    四更忽得疾,數日而卒。

    檜父嘗為靜江府古縣令,守帥胡舜陟欲為檜父立祠於縣,以為逢迎計。

    縣令高登,剛正士也,堅不奉命。

    舜陟大怒,文緻其罪,【文緻其罪 「文」,諸本作「交」。

    】送獄鍛鍊,備極慘毒,登幾不能堪。

    未數日,舜陟忽殂,登乃獲免。

    近時大理評事胡夢昱,以直言貶象郡,過桂林,帥錢宏祖欲害之。

    未及有所施行,亦暴亡。

    嗚呼!謂天不佑忠賢,可乎? 齊人歸女樂 朱文公雲:「齊人歸女樂,說者謂愛女樂必怠於政事,【說者謂愛女樂必怠於政事 「愛」,諸本作「受」。

    】故孔子遂行。

    然以史記觀之,又似夫子懼其讒毀而去。

    如曰「彼婦之口,可以出走」是已。

    魯仲連論帝秦之害,亦曰:「彼又將使其子女讒妾為諸侯妃,處梁之宮,梁君安得晏然而已乎?」想當時列國多此等事,故夫子不得不星夜急走。

    餘謂齊人但欲蠱魯君之心,君心既蠱,則所謂怠於政事、聽讒嫉賢之事,自然色色有之。

    楊誠齋雲:「人主之治天下,必先正其治之之主,【必先正其治之之主人 前「之」字明活字本作「人」。

    】人臣之相其君,必先正其人主之主。

    而小人敵國之欲傾人之國也,必先敗其人主之主而已。

    」齊人懲於夾谷而謀魯也,不以齊謀魯也,以魯謀魯也。

    魯以女樂罷朝而孔子行,則先敗其用孔子之主也,孰謂用孔子之主,【孰謂用孔子之主 「謂」,原誤作「為」,據諸本改。

    】非魯君之心乎? 張魏公討苗劉 苗傅、劉正彥之亂,張魏公在秀州,謀舉勤王之師。

    苗、劉偽詔至,大赦,厚犒諸軍。

    公潛於府庫中尋舊詔書,令人馳往十數裡外,【令人馳往十數裡外 「馳」,明活字本作「持」。

    】易其詔。

    既至,令僚屬宣詔,但為撫諭之詞,略張於譙樓,旋即斂之。

    大犒諸軍,群情賴以不搖。

    時張俊亦在秀州,【張俊亦在秀州 「亦在」,明活字本作「至」。

    案,考宋史卷三六九張俊傳,俊後至,故似以「至」為是。

    】公深結之。

    會韓世忠舟師亦至,公與世忠對哭。

    因饗俊、世忠將士,【因饗俊、世忠將士 「俊」,原誤作「浚」,據諸本改。

    】呼諸將校至前,抗聲問曰:「今日之事,【今日之事 宋史卷三六一張浚傳作「今日之舉」。

    】孰逆孰順?」皆對曰:「賊逆我順。

    」又曰:「若浚此舉違天悖人,可取浚頭歸苗傅,不然,一有退縮,悉以軍法從事!」眾皆感憤。

    遂勒兵行次臨平,逆黨屯拒不得前。

    世忠等搏戰,大破之。

    傅、正彥遁入閩,追獲斬首。

    拜公知樞密院事,時年纔三十三。

    【時年纔三十三 「三十三」,諸本作「三十二」。

    】 贈頭陀詩 楊誠齋贈抄經頭陀詩雲:【贈抄經頭陀 楊萬裡朝天集題作「送德輪行者」。

    】「刺血抄經奈若何,【刺血抄經奈若何 「刺」,朝天集作「瀝」,義長。

    案,「瀝血抄經」,蓋本韓愈詩「瀝血以書辭」。

    】十年依舊一頭陀。

    袈裟未著言多事,【袈裟未著言多事 「言」,朝天集作「愁」。

    】著了袈裟事更多。

    」今世儒生,竭半生之精力,以應舉覓官。

    幸而得之,便指為富貴安逸之媒,非特於學問切己事不知盡心,而書冊亦幾絕交。

    如韓昌黎所謂「牆角君看短檠棄」,陳後山所謂「一登吏部選,筆硯隨掃除」者多矣。

    是未知著了袈裟之事更多也。

    【是未知著了袈裟之事更多也 「之」字疑衍。

    】餘同年李南金登第後,畫師以冠裳寫其真。

    南金題詩雲:「落魄江湖十二年,布衫闊袖裹風煙。

    如今各樣新裝束,【如今各樣新裝束 「各」,原作「個」,審詩義,似以「各」為長,據諸本改。

    】典卻清狂賣卻顛。

    」雖一時戲語,然知紳裳之束縛,非韋布比,而加意檢束,亦自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