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雜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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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盡,身膏草野。

    若蒙上天賜以白金十星,足為身後之備,志願足矣。

    ”小道士乃取白蠟鑄成小铤,俟其夕禱,即遙擲其旁。

    虛靜得之驚異,伏謝再三,不複細視,姑謹藏之,語其徒曰:“人之誠悃,常患不至爾。

    雖天道高遠,而聽甚卑,無不從人者。

    ”小道士複欲戲之,因又密求視其所獲。

    請之既數,不免示之。

    小道士即懷之疾走衆中,示群道士,相與笑其狂昧。

    久之不至,虛靜從而執之,且熟視其物,曰:“此白臘耳,非我所獲者!”喧哓不置,必欲訟之官府。

    小道士家素饒于财,衆道士勸谕之曰:“汝若緻訟,則所費不止此,不若如數償之。

    ”遂真有所獲。

    雖虛靜一時非意之禱,而造物者宛曲取付,蓋亦巧矣。

     撞鐘畫像作追薦 餘仲兄馬氏嫂之母,符離高氏女。

    年二十,以産乳殁。

    其父朝議君念之深切,夜夢女告之曰:“無他作冥助,第呼畫人狀我,并令像與我身等,召鄰僧,使糊鐘間,祝撞鐘人,及多許之金,令晨昏聲鐘時呼我名氏而忏祝之,俟此像忽自脫落。

    了無損動,即我超生之兆也。

    ”朝議君曉起語家人,為呼畫人及召寺僧,如其言委之。

    不數月,忽夢女铢衣寶冠,稱乘功德,今當生樂處矣。

    泣謝而去。

    夢覺未及語,而寺僧扣門,以脫像為示,果無少損處雲。

     張山人谑 紹聖間,朝廷貶責元祐大臣及禁毀元祐學術文字。

    有言司馬溫公神道碑乃蘇轼撰述,合行除毀。

    于是州牒巡尉,毀拆碑樓及碎碑。

    張山人聞之,曰:“不須如此行遣,隻消令山人帶一個玉冊官,去碑額上添镌兩個‘不合’字,便了也。

    ”碑額本雲“忠清粹德之碑”雲。

     酒 谑 宗室趙子正監永靜軍,耽酒嗜書劄,而喜人奉己。

    有過客執觚而前,正遇趙于案間揮翰自得。

    客自旁視再三,而歎美其妙。

    趙舉首視之,曰:“汝亦知書耶?”客曰:“小人亦嘗留心字畫,切觀太保之書,雖王右軍複有不及者。

    ”趙诟之曰:“汝玩我耶?”曰:“某嘗觀《法書》雲:王書一字,入木八分。

    今太保之書,一落筆則入木十分,豈不為過于右軍耶?”坐人皆賞其機中,為之絕倒,趙亦笑而遣之。

     木中有字 三衢毛氏,庭中一木忽中裂而紋成衍字,如以濃墨書染者,體作顔平原書。

    會其子始生,因以名之。

    後衍登進士第,官至龍圖閣而終。

    又晉江尤氏,其鄰朱氏圃中有柿木高出屋上,一夕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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