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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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何以男子跪拜?而婦人不跪?”趙不能對,遍詢禮官,無知者。
王贻孫,祁公溥之子也,為言古詩“長跪問故夫”,即婦人亦跪也,唐天後朝婦人始拜而不跪,趙問所出,因以太和中幽州從事張建章《渤海國記》所載為證,大重之,事具《國史王贻孫傳》及他雜說。
葉氏《燕語》正舉此,且雲:“天聖初,明肅太後垂簾,欲被衮冕,親祠南郊,大臣争,莫能得。
薛簡肅公問:‘即服衮冕,陛下當為男子拜乎?婦人拜乎?’議遂格。
禮九拜,雖男子亦不跪,贻孫之言蓋陋矣,簡肅亦适幸其言偶中,使當時有以贻孫所陳密啟者,則亦無及矣。
”汪聖錫端明作《燕語證誤》又雲:“《漢書周昌傳》呂後見昌,為跪謝,周宣帝诏命婦皆執笏,其拜宗廟及天台皆俛伏,則其時婦人已不跪矣。
”故特有是诏,雲始於則天,非也。
明肅乃谒太廟,非郊祀也。
九拜有稽首,有頓首,非皆不跪也。
不跪雖有之,蓋拜之輕者爾。
今餘觀歐公所為《簡肅墓志》及《湘山野錄》,皆雲:後欲以衮冕谒太廟,謂親祠南郊,誠《燕語》之誤,宜汪氏引宋子京《谒廟賦》以證。
至程氏《考古編》又因贻孫之說考其詳,雲:“按後周天元靜帝大象二年,诏内外命婦皆執笏,其拜宗廟及天台,皆俛伏如男子,據此特令於廟朝跪,則他拜不跪矣。
張建章所著武後時婦拜始不跪,豈至此始?并與廟朝跪禮而去之,而紀之不詳耶?周昌谏高帝,呂後見昌為跪謝。
《戰國策》:蘇秦過洛,其嫂蛇行匍匐四拜,自跪而謝。
《隋志》皇帝冊後,後先拜後起,則唐以前婦拜皆跪伏也。
”又朱文公《語錄》:“或問:‘禮,婦人吉拜,雖君賜肅拜,則古人女子拜亦伏地。
’曰:‘古有女子伏拜者,乃太祖問範質之侄杲:古者女子拜如何?杲遂舉古樂府雲:‘長跪問故夫’,以為古婦女皆伏拜,自則天欲為自尊之計,始不用伏拜。
看來此說不然,樂府隻說‘長跪問故夫’,不曾說伏拜,古人坐也,是跪一處,雲直身長跪,若拜時,亦隻低手祗揖,便是肅拜。
故《禮》注雲:‘肅,俯手也。
’蓋婦人首飾盛多,如副笄六珈之類,自難以俯伏地上,古人所以有父母拜其子、舅姑答拜者,蓋隻跪坐在地,拜時亦容易,又不曾相對拜,各有向當,答拜亦然。
大祝九拜,肅拜但俯下手,如今時傳雲介者不拜,故肅使者而已。
文公舉贻孫之對為範杲,當别有據,其說婦拜為詳矣。
”《鶴林玉露》别記文公之說雲:“古者男子拜,兩膝齊屈,如今之道拜是也。
杜子春注《周禮》奇拜,以為先屈一膝,如今之雅拜,即今拜也。
古者婦女以肅拜為正,謂兩膝齊跪,手至地,而頭不下也,拜手亦然。
南北朝有樂府詩說婦人曰:‘伸腰再拜跪,問客今安否?’伸腰亦是頭不下也。
周宣帝令命婦相見皆跪,如男子之儀。
不知婦人膝不跪地,而變為今之拜者,起於何時?程泰之以為始於武後,不知是否?”而《項氏家說》則雲:“鄭氏注《周禮》‘肅拜’雲:‘若今婦人擡。
’安世按:古之拜,如今之揖,折腰而已。
介胄之士不拜,故以肅為禮,以其不可以折腰也。
然則儀式特斂手向身,微作曲勢爾。
鄭氏之所謂“擡”,蓋如此,正今時婦人揖禮也。
據鄭氏說,則婦人之拜,不過如此。
或者乃謂自唐武氏始尊婦人,不令拜伏,則妄誤之甚矣。
周天元時,令婦人拜,特擡,作男子拜,則雖虜俗婦人亦不作男子之拜也,況古者男子之拜?按自“拜特擡,作男子拜”以下二十八字原本脫去,今據《說郛》補。
但如今人之揖,則婦人之拜,安得已如今之伏?大抵今之男子以古男子之拜為揖,故其拜也,加之以伏跪為稽颡之容;今之婦人亦以古婦人之拜為揖,故其拜也,加之以拳曲,作虛坐之勢,視古已加,不得謂之減矣。
禮所謂女拜尚右手者,特言斂手向右,如孔子拱而尚右之尚,非若今用手按膝作跪也,男之尚左亦然。
古跪自是一禮,與拜與伏,皆不相幹。
”此論尤詳於諸書。
疑跪拜之制,後周始變古,唐初或因之,武後乃複其舊。
然王建《宮詞》雲:“射生宮女宿紅妝,請得新弓各自張。
卧上馬時齊賜酒,男兒跪拜謝君王。
”“殿前鋪設兩邊樓,寒食宮人步打毬。
一半走來争跪拜,上棚先謝得頭籌。
”建,太和中為陝州司馬,豈武後以後婦拜猶跪禮?特行於宮掖。
《複齋漫錄》謂:“後周制,令宮人廷拜為男子拜。
”引建前一詩證之,唐宮詞無預後周故實也。
《禮》:“生男子設弧于門左,女子設帨于門右。
三日始負子,男射女否。
”如東魏高澄尚馮翊公主,生子三日,帝幸其第,錫錦彩。
唐章敬吳後生代宗三日,玄宗臨澡之。
王毛仲妻産子三日,玄宗命高力士贈酒馔金帛,授其兒五品官。
姜崿以公主子生三日,玄宗曰:“它物無以饷吾孫,賜六品官、绯衣銀魚。
”又武後時,拾遺張德生男三日,殺羊,會同僚,補阙杜肅告其屠殺。
楊太真以錦繡為襁褓裹祿山,雲貴妃三日洗兒也。
皆以三日為重。
東坡賀子由生孫雲:“昨聞萬裡孫,已振三日浴。
”今俗以三朝洗兒,殆古意也。
晬,謂子生一歲。
《顔氏家訓》:“江南風俗,兒生一期,為制新衣,盥浴妝飾。
男則用弓矢紙筆,女則用刀尺針縷,并加飲食之物,又珍寶物玩,置之兒前,觀其發意所取,以驗其貪廉愚智,名之為試兒。
親表聚集,置燕享焉。
”《玉壺野史》記:“曹武惠始生,周晬日,父母以百玩之具羅于席,觀其所取,武惠左手提幹戈,右手提俎豆,斯須取一印,馀無所視。
”曹,真定人,江南遺俗乃在此,今俗謂“試周”是也。
惟世傅滿月,且文之為彌月,指《詩》“誕彌厥月”言之。
按:毛氏曰:“誕,大也;彌,終也。
”鄭氏曰:“終十月而生。
”呂成公注:“莆田鄭氏曰:彌,滿也。
其義非謂兒生及月。
”《唐書》高宗龍朔三年,子旭輪生,滿月,大赦。
《北戶錄》雲:“嶺俗家富者,婦産三日,或足月,洗兒,作團油飯,以煎魚蝦、雞鵝、豬羊、灌腸、蕉子、姜桂、鹽豉為之。
”陸務觀謂此即東坡記盤遊飯語相近,必傳者之誤。
其雲:“足月,即滿月也。
”東坡又記閩人生子三朝,浴兒,時家人及賓客皆戴蔥、錢,曰:蔥使兒聰明,錢使兒富。
大要三日之禮,通古今遠近為重爾。
案:原本“,謂子生一歲”至緻“燕享焉”為一條,“世傳滿月”至末為一條,據《說郛》“,謂子生一歲”上脫三十四句,“世傳滿月上”十二句,今據補入,仍合為一條,以複其舊。
魏太武诏毀浮屠形像,誅天下沙門,而起天師道場,受寇謙之符□,作靜輪宮。
唐武宗诏毀天下寺,而建九天道場,受趙歸真等法□。
事固反于太盛,勢複激于一偏,宣和之事是已。
魏正光以後,僧尼二百萬人,寺三萬馀區。
唐會昌毀寺四千六百馀區,招提蘭若四萬馀區,歸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大素穆護僧二千馀人。
周顯德寺院存者二千六百九十四,廢者三萬三百九十六,見僧四萬二千四百四十四,尼一萬八千七百五十六。
元氏之僧尼止在江北,乃有此數,可以言最盛時矣。
《江氏雜志》記:“景德中,天下二萬五千寺,嘉□間,三萬九千寺。
”趙德麟載之《侯鲭錄》。
《北史》所載:元魏正始間,都城寺逾五百,占民居三之一。
唐代宗以元載、王缙等勸事佛,由是深信,京畿良田美利多歸僧寺,或疑非其教所尚,不可知也。
宋敏求《東京記》載:“太平興國寺,故龍興寺,周顯德中廢為倉。
昌陵之初,主僧撾鼓求複其舊,遣中使持劍往,視其怖畏即斬之。
至則神色自若,引頸就戮,遂诏複為寺。
”彼能堅忍自強,震以刑威,且無避,崇長之宜何如?蓋輕生死者,其師立教為然,抑亦鮮矣,豈盡不可劫也。
《漫錄》記:“宣和六年,義烏普門寺主僧飲酒食肉,為知事毆奪,交訟于邑令,逐主僧,杖遣知事,猶訴不已,聞于外台,付州欲治其事,二僧乃逾月不至。
忽道錄院下懸雲:普門寺住持僧某,奏夜夢神人告:‘普門山與金華洞天相連,乃高真會集之地,非汝等形服所宜,速聞朝廷,改宮易服,臣不憚遼遠,趨詣阙庭,願改宮額,度為道士。
’得旨,寺改道宮,僧某還俗,姓毛名歸真,特授右街守阙,鑒義林靈素裡人也。
”又政和七年,诏僧徒歸心道門者,聽詣輔正亭陳詞,即賜度牒衣紫,長老僧官别優賜視官品,使道流創為之說,求附於釋氏,勢之所從,視此足矣。
張知甫《可書》記:“溫公在政府,每過潞公,有門僧求換道流,因緩頰言之,溫公愕然曰:‘吾輩,國之大臣,一言一行,四方風俗所系,此僧既不終於釋,豈能終於道?來即誅之。
’僧聞即遁。
”是可儆其徒之反覆,而政、宣大臣所不敢問也。
愛日齋叢抄卷一終
王贻孫,祁公溥之子也,為言古詩“長跪問故夫”,即婦人亦跪也,唐天後朝婦人始拜而不跪,趙問所出,因以太和中幽州從事張建章《渤海國記》所載為證,大重之,事具《國史王贻孫傳》及他雜說。
葉氏《燕語》正舉此,且雲:“天聖初,明肅太後垂簾,欲被衮冕,親祠南郊,大臣争,莫能得。
薛簡肅公問:‘即服衮冕,陛下當為男子拜乎?婦人拜乎?’議遂格。
禮九拜,雖男子亦不跪,贻孫之言蓋陋矣,簡肅亦适幸其言偶中,使當時有以贻孫所陳密啟者,則亦無及矣。
”汪聖錫端明作《燕語證誤》又雲:“《漢書周昌傳》呂後見昌,為跪謝,周宣帝诏命婦皆執笏,其拜宗廟及天台皆俛伏,則其時婦人已不跪矣。
”故特有是诏,雲始於則天,非也。
明肅乃谒太廟,非郊祀也。
九拜有稽首,有頓首,非皆不跪也。
不跪雖有之,蓋拜之輕者爾。
今餘觀歐公所為《簡肅墓志》及《湘山野錄》,皆雲:後欲以衮冕谒太廟,謂親祠南郊,誠《燕語》之誤,宜汪氏引宋子京《谒廟賦》以證。
至程氏《考古編》又因贻孫之說考其詳,雲:“按後周天元靜帝大象二年,诏内外命婦皆執笏,其拜宗廟及天台,皆俛伏如男子,據此特令於廟朝跪,則他拜不跪矣。
張建章所著武後時婦拜始不跪,豈至此始?并與廟朝跪禮而去之,而紀之不詳耶?周昌谏高帝,呂後見昌為跪謝。
《戰國策》:蘇秦過洛,其嫂蛇行匍匐四拜,自跪而謝。
《隋志》皇帝冊後,後先拜後起,則唐以前婦拜皆跪伏也。
”又朱文公《語錄》:“或問:‘禮,婦人吉拜,雖君賜肅拜,則古人女子拜亦伏地。
’曰:‘古有女子伏拜者,乃太祖問範質之侄杲:古者女子拜如何?杲遂舉古樂府雲:‘長跪問故夫’,以為古婦女皆伏拜,自則天欲為自尊之計,始不用伏拜。
看來此說不然,樂府隻說‘長跪問故夫’,不曾說伏拜,古人坐也,是跪一處,雲直身長跪,若拜時,亦隻低手祗揖,便是肅拜。
故《禮》注雲:‘肅,俯手也。
’蓋婦人首飾盛多,如副笄六珈之類,自難以俯伏地上,古人所以有父母拜其子、舅姑答拜者,蓋隻跪坐在地,拜時亦容易,又不曾相對拜,各有向當,答拜亦然。
大祝九拜,肅拜但俯下手,如今時傳雲介者不拜,故肅使者而已。
文公舉贻孫之對為範杲,當别有據,其說婦拜為詳矣。
”《鶴林玉露》别記文公之說雲:“古者男子拜,兩膝齊屈,如今之道拜是也。
杜子春注《周禮》奇拜,以為先屈一膝,如今之雅拜,即今拜也。
古者婦女以肅拜為正,謂兩膝齊跪,手至地,而頭不下也,拜手亦然。
南北朝有樂府詩說婦人曰:‘伸腰再拜跪,問客今安否?’伸腰亦是頭不下也。
周宣帝令命婦相見皆跪,如男子之儀。
不知婦人膝不跪地,而變為今之拜者,起於何時?程泰之以為始於武後,不知是否?”而《項氏家說》則雲:“鄭氏注《周禮》‘肅拜’雲:‘若今婦人擡。
’安世按:古之拜,如今之揖,折腰而已。
介胄之士不拜,故以肅為禮,以其不可以折腰也。
然則儀式特斂手向身,微作曲勢爾。
鄭氏之所謂“擡”,蓋如此,正今時婦人揖禮也。
據鄭氏說,則婦人之拜,不過如此。
或者乃謂自唐武氏始尊婦人,不令拜伏,則妄誤之甚矣。
周天元時,令婦人拜,特擡,作男子拜,則雖虜俗婦人亦不作男子之拜也,況古者男子之拜?按自“拜特擡,作男子拜”以下二十八字原本脫去,今據《說郛》補。
但如今人之揖,則婦人之拜,安得已如今之伏?大抵今之男子以古男子之拜為揖,故其拜也,加之以伏跪為稽颡之容;今之婦人亦以古婦人之拜為揖,故其拜也,加之以拳曲,作虛坐之勢,視古已加,不得謂之減矣。
禮所謂女拜尚右手者,特言斂手向右,如孔子拱而尚右之尚,非若今用手按膝作跪也,男之尚左亦然。
古跪自是一禮,與拜與伏,皆不相幹。
”此論尤詳於諸書。
疑跪拜之制,後周始變古,唐初或因之,武後乃複其舊。
然王建《宮詞》雲:“射生宮女宿紅妝,請得新弓各自張。
卧上馬時齊賜酒,男兒跪拜謝君王。
”“殿前鋪設兩邊樓,寒食宮人步打毬。
一半走來争跪拜,上棚先謝得頭籌。
”建,太和中為陝州司馬,豈武後以後婦拜猶跪禮?特行於宮掖。
《複齋漫錄》謂:“後周制,令宮人廷拜為男子拜。
”引建前一詩證之,唐宮詞無預後周故實也。
《禮》:“生男子設弧于門左,女子設帨于門右。
三日始負子,男射女否。
”如東魏高澄尚馮翊公主,生子三日,帝幸其第,錫錦彩。
唐章敬吳後生代宗三日,玄宗臨澡之。
王毛仲妻産子三日,玄宗命高力士贈酒馔金帛,授其兒五品官。
姜崿以公主子生三日,玄宗曰:“它物無以饷吾孫,賜六品官、绯衣銀魚。
”又武後時,拾遺張德生男三日,殺羊,會同僚,補阙杜肅告其屠殺。
楊太真以錦繡為襁褓裹祿山,雲貴妃三日洗兒也。
皆以三日為重。
東坡賀子由生孫雲:“昨聞萬裡孫,已振三日浴。
”今俗以三朝洗兒,殆古意也。
晬,謂子生一歲。
《顔氏家訓》:“江南風俗,兒生一期,為制新衣,盥浴妝飾。
男則用弓矢紙筆,女則用刀尺針縷,并加飲食之物,又珍寶物玩,置之兒前,觀其發意所取,以驗其貪廉愚智,名之為試兒。
親表聚集,置燕享焉。
”《玉壺野史》記:“曹武惠始生,周晬日,父母以百玩之具羅于席,觀其所取,武惠左手提幹戈,右手提俎豆,斯須取一印,馀無所視。
”曹,真定人,江南遺俗乃在此,今俗謂“試周”是也。
惟世傅滿月,且文之為彌月,指《詩》“誕彌厥月”言之。
按:毛氏曰:“誕,大也;彌,終也。
”鄭氏曰:“終十月而生。
”呂成公注:“莆田鄭氏曰:彌,滿也。
其義非謂兒生及月。
”《唐書》高宗龍朔三年,子旭輪生,滿月,大赦。
《北戶錄》雲:“嶺俗家富者,婦産三日,或足月,洗兒,作團油飯,以煎魚蝦、雞鵝、豬羊、灌腸、蕉子、姜桂、鹽豉為之。
”陸務觀謂此即東坡記盤遊飯語相近,必傳者之誤。
其雲:“足月,即滿月也。
”東坡又記閩人生子三朝,浴兒,時家人及賓客皆戴蔥、錢,曰:蔥使兒聰明,錢使兒富。
大要三日之禮,通古今遠近為重爾。
案:原本“,謂子生一歲”至緻“燕享焉”為一條,“世傳滿月”至末為一條,據《說郛》“,謂子生一歲”上脫三十四句,“世傳滿月上”十二句,今據補入,仍合為一條,以複其舊。
魏太武诏毀浮屠形像,誅天下沙門,而起天師道場,受寇謙之符□,作靜輪宮。
唐武宗诏毀天下寺,而建九天道場,受趙歸真等法□。
事固反于太盛,勢複激于一偏,宣和之事是已。
魏正光以後,僧尼二百萬人,寺三萬馀區。
唐會昌毀寺四千六百馀區,招提蘭若四萬馀區,歸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大素穆護僧二千馀人。
周顯德寺院存者二千六百九十四,廢者三萬三百九十六,見僧四萬二千四百四十四,尼一萬八千七百五十六。
元氏之僧尼止在江北,乃有此數,可以言最盛時矣。
《江氏雜志》記:“景德中,天下二萬五千寺,嘉□間,三萬九千寺。
”趙德麟載之《侯鲭錄》。
《北史》所載:元魏正始間,都城寺逾五百,占民居三之一。
唐代宗以元載、王缙等勸事佛,由是深信,京畿良田美利多歸僧寺,或疑非其教所尚,不可知也。
宋敏求《東京記》載:“太平興國寺,故龍興寺,周顯德中廢為倉。
昌陵之初,主僧撾鼓求複其舊,遣中使持劍往,視其怖畏即斬之。
至則神色自若,引頸就戮,遂诏複為寺。
”彼能堅忍自強,震以刑威,且無避,崇長之宜何如?蓋輕生死者,其師立教為然,抑亦鮮矣,豈盡不可劫也。
《漫錄》記:“宣和六年,義烏普門寺主僧飲酒食肉,為知事毆奪,交訟于邑令,逐主僧,杖遣知事,猶訴不已,聞于外台,付州欲治其事,二僧乃逾月不至。
忽道錄院下懸雲:普門寺住持僧某,奏夜夢神人告:‘普門山與金華洞天相連,乃高真會集之地,非汝等形服所宜,速聞朝廷,改宮易服,臣不憚遼遠,趨詣阙庭,願改宮額,度為道士。
’得旨,寺改道宮,僧某還俗,姓毛名歸真,特授右街守阙,鑒義林靈素裡人也。
”又政和七年,诏僧徒歸心道門者,聽詣輔正亭陳詞,即賜度牒衣紫,長老僧官别優賜視官品,使道流創為之說,求附於釋氏,勢之所從,視此足矣。
張知甫《可書》記:“溫公在政府,每過潞公,有門僧求換道流,因緩頰言之,溫公愕然曰:‘吾輩,國之大臣,一言一行,四方風俗所系,此僧既不終於釋,豈能終於道?來即誅之。
’僧聞即遁。
”是可儆其徒之反覆,而政、宣大臣所不敢問也。
愛日齋叢抄卷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