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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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報見于《金坡遺事》。
元豐三年八月丙申,亦诏于尚書省樞密院用谘報,至今守之。
其制:首題學士院谘報尚書省或中書門下樞密院,次入詞雲雲,末雲右謹具谘報某省伏候裁旨,後題年月,學士押字。
雖中間權臣用事,官失其職,獨此不廢。
又三省密院于百司例用劄付,惟學士院雲劄送他官司,得省劄必前連片紙,書所受月日,乃敢押字,惟學士院徑判押其首。
又吏魁有錄事曹、案日房,皆稍拟中書,尊内庭也。
祖宗時,内制多避兩府親嫌,亦有不許避者,蘇文忠公之于弟文定公是也。
然終不自安,乞郡而去。
紹興初,範元良(沖)除學士,以趙丞相(鼎)姻家,特複置侍讀學士以處之。
及秦丞相(桧)當國,兄梓實為學士,子熺繼為學士承旨,亦嘗為禮部侍郎。
雖并緣元佑故事,其實非也。
國初,凡為學士,官至八座,已罷職或再來直院。
神宗改官制後,中丞并權六曹,尚書若兼内制,亦止雲直學士院,舒亶等是也。
中興初,詹乂已為龍圖閣學士,猶曰權直院,其它如正侍郎以下多帶兼權,汪藻等是也。
厥後程克俊、林待聘、楊願等初以給舍兼權,稍久乃落權字,以為恩數。
至正尚書則帶兼權學士,胡交修等是也。
幹道三年,洪景盧(邁)奏請自庶官遷侍從,便落權字正兼直院。
故先以起居郎權直院,既遷中書舍人即落權字。
庚寅秋,予以少蓬兼權直院,明年正除權禮部侍郎。
吏引近制申明,合正為直院。
予固抑之,兼權如故。
翰長王日嚴(曮)亦不複問。
其後王季海(淮)以太常少卿兼權直院,既除三字,即徑落權,遂為定例。
淳熙五年十二月,必大自翰林遷禮書乃正兼學士,蓋上所兼之官在正官下者皆不帶權,非舊例也。
六年十一月,遷吏書,又升兼學士承旨,且有内批付院,雲天官事繁,今後非特旨撰述,其餘并免。
上自登極至今,将二十年,正除翰苑才七八人,皆登二府。
惟王日嚴以年逾七十,除端明殿學士而去。
幹道癸巳,曾丞相(懷)、鄭參政(聞)、張樞密(說)在二府,或薦新改官正字崔大雅(敦詩)入内庭。
以其資淺,乃創翰林權直之名,月俸減學土直院三之一(自學士承旨至庶官兼權直院者,俸給一等),院中餐錢不減。
明年冬,以父憂去,尋丁母憂。
戊戌秋服阕,複召為密院編修官。
史丞相(浩)當國,下史院讨論兼職名稱,遂改為學士院權直。
蓋以翰林乃内諸司總名,難專指學士院也。
淳熙己亥,明堂大禮,崔大雅已遷著作,權直如故。
糧料院止随其官幫支賜二十匹兩。
大雅以狀申秘書省,省申朝廷,趙丞相(雄)将上取旨,遂用月俸,例支學士三之二。
祖宗試文多在學士院,近歲惟試館職耳。
既得省劄召某人試,即下太史局,擇日報内侍省,差官一員充監門。
前一日學士宿院,進策題,候内批依,次早乃引試。
支左藏庫錢三十缗充餐錢。
試畢,錄策題并試卷,依紹興三十年司谏何通遠(溥)以為言。
太上欲複故事,而人頗憚試,首召朱熙載等,次召劉儀鳳等,皆辭不就。
太上谕湯丞相(思退)等擇二人必令試,且雲:“蘇轼中制科猶試,況餘人乎?”于是以予及同年程泰之(大昌)應诏。
具宣上旨,乃不敢辭。
已而,太上欲除校書郎,或謂過江選人無此例,止除正字。
幹道六年九月,予以秘書少監寓直翰苑,發策試王仲衡(希呂),嘗賦詩寄程同年雲:“當年給劄踏金銮,重到依然九月寒。
學士策詢學士策(館職亦合呼學士),秘書宮試秘書官。
自憐綠鬓非前度,尚喜青衫總一般(時予服綠)。
寄語浙東程閣老(程時為浙東提刑兼權帥事,亦嘗暫直翰苑),莫矜紅旆笑儒酸。
”程答詩末句雲:“有底滑稽堪羨處,金蓮燭底話窮酸。
”始,予庚辰九月與程同試,兩人名皆有“大”字。
明年試蔣芾、芮烨,姓名俱連“草”頭。
又明年試王東裡、程千裡,名連“裡”字。
頻歲偶爾,亦可書也。
按祖宗朝館職者,指昭文、集賢、史館之職也。
在内多升修注,出外則為帶職,凡轉官奏補恩數皆厚,故艱其選。
必試而後除,亦以限止無能之人。
自神宗罷館職,止是秘書省官與其它職事官,無當不當,尚循館職之名。
況狀元不試,餘人多徑除著作丞郎,所試者,校書正字而已。
舊制雲:試前一日,學士宿院。
故元佑中,蘇文忠公與鄧文惠公(溫伯)各進策題,禁中點用文忠所作。
及予與程同試時,學士洪景嚴、兵部尚書兼權學士楊元老(椿)亦并入。
至是予與鄭仲益同直,鄭為長官。
典故:浸移乃始輪入,不敢強之。
其後,予再直,丙申二月召試。
許蒼舒遂修故事,約程元成(叔達)并入,策題則輪撰。
隆興初,上用真宗故事,輪講筵學士院官直宿禁林
元豐三年八月丙申,亦诏于尚書省樞密院用谘報,至今守之。
其制:首題學士院谘報尚書省或中書門下樞密院,次入詞雲雲,末雲右謹具谘報某省伏候裁旨,後題年月,學士押字。
雖中間權臣用事,官失其職,獨此不廢。
又三省密院于百司例用劄付,惟學士院雲劄送他官司,得省劄必前連片紙,書所受月日,乃敢押字,惟學士院徑判押其首。
又吏魁有錄事曹、案日房,皆稍拟中書,尊内庭也。
祖宗時,内制多避兩府親嫌,亦有不許避者,蘇文忠公之于弟文定公是也。
然終不自安,乞郡而去。
紹興初,範元良(沖)除學士,以趙丞相(鼎)姻家,特複置侍讀學士以處之。
及秦丞相(桧)當國,兄梓實為學士,子熺繼為學士承旨,亦嘗為禮部侍郎。
雖并緣元佑故事,其實非也。
國初,凡為學士,官至八座,已罷職或再來直院。
神宗改官制後,中丞并權六曹,尚書若兼内制,亦止雲直學士院,舒亶等是也。
中興初,詹乂已為龍圖閣學士,猶曰權直院,其它如正侍郎以下多帶兼權,汪藻等是也。
厥後程克俊、林待聘、楊願等初以給舍兼權,稍久乃落權字,以為恩數。
至正尚書則帶兼權學士,胡交修等是也。
幹道三年,洪景盧(邁)奏請自庶官遷侍從,便落權字正兼直院。
故先以起居郎權直院,既遷中書舍人即落權字。
庚寅秋,予以少蓬兼權直院,明年正除權禮部侍郎。
吏引近制申明,合正為直院。
予固抑之,兼權如故。
翰長王日嚴(曮)亦不複問。
其後王季海(淮)以太常少卿兼權直院,既除三字,即徑落權,遂為定例。
淳熙五年十二月,必大自翰林遷禮書乃正兼學士,蓋上所兼之官在正官下者皆不帶權,非舊例也。
六年十一月,遷吏書,又升兼學士承旨,且有内批付院,雲天官事繁,今後非特旨撰述,其餘并免。
上自登極至今,将二十年,正除翰苑才七八人,皆登二府。
惟王日嚴以年逾七十,除端明殿學士而去。
幹道癸巳,曾丞相(懷)、鄭參政(聞)、張樞密(說)在二府,或薦新改官正字崔大雅(敦詩)入内庭。
以其資淺,乃創翰林權直之名,月俸減學土直院三之一(自學士承旨至庶官兼權直院者,俸給一等),院中餐錢不減。
明年冬,以父憂去,尋丁母憂。
戊戌秋服阕,複召為密院編修官。
史丞相(浩)當國,下史院讨論兼職名稱,遂改為學士院權直。
蓋以翰林乃内諸司總名,難專指學士院也。
淳熙己亥,明堂大禮,崔大雅已遷著作,權直如故。
糧料院止随其官幫支賜二十匹兩。
大雅以狀申秘書省,省申朝廷,趙丞相(雄)将上取旨,遂用月俸,例支學士三之二。
祖宗試文多在學士院,近歲惟試館職耳。
既得省劄召某人試,即下太史局,擇日報内侍省,差官一員充監門。
前一日學士宿院,進策題,候内批依,次早乃引試。
支左藏庫錢三十缗充餐錢。
試畢,錄策題并試卷,依紹興三十年司谏何通遠(溥)以為言。
太上欲複故事,而人頗憚試,首召朱熙載等,次召劉儀鳳等,皆辭不就。
太上谕湯丞相(思退)等擇二人必令試,且雲:“蘇轼中制科猶試,況餘人乎?”于是以予及同年程泰之(大昌)應诏。
具宣上旨,乃不敢辭。
已而,太上欲除校書郎,或謂過江選人無此例,止除正字。
幹道六年九月,予以秘書少監寓直翰苑,發策試王仲衡(希呂),嘗賦詩寄程同年雲:“當年給劄踏金銮,重到依然九月寒。
學士策詢學士策(館職亦合呼學士),秘書宮試秘書官。
自憐綠鬓非前度,尚喜青衫總一般(時予服綠)。
寄語浙東程閣老(程時為浙東提刑兼權帥事,亦嘗暫直翰苑),莫矜紅旆笑儒酸。
”程答詩末句雲:“有底滑稽堪羨處,金蓮燭底話窮酸。
”始,予庚辰九月與程同試,兩人名皆有“大”字。
明年試蔣芾、芮烨,姓名俱連“草”頭。
又明年試王東裡、程千裡,名連“裡”字。
頻歲偶爾,亦可書也。
按祖宗朝館職者,指昭文、集賢、史館之職也。
在内多升修注,出外則為帶職,凡轉官奏補恩數皆厚,故艱其選。
必試而後除,亦以限止無能之人。
自神宗罷館職,止是秘書省官與其它職事官,無當不當,尚循館職之名。
況狀元不試,餘人多徑除著作丞郎,所試者,校書正字而已。
舊制雲:試前一日,學士宿院。
故元佑中,蘇文忠公與鄧文惠公(溫伯)各進策題,禁中點用文忠所作。
及予與程同試時,學士洪景嚴、兵部尚書兼權學士楊元老(椿)亦并入。
至是予與鄭仲益同直,鄭為長官。
典故:浸移乃始輪入,不敢強之。
其後,予再直,丙申二月召試。
許蒼舒遂修故事,約程元成(叔達)并入,策題則輪撰。
隆興初,上用真宗故事,輪講筵學士院官直宿禁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