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述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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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正公始生 曾文正公之生也,以嘉慶辛未年十月十一日亥時。

    曾祖競希封翁,年已七十,方寝,忽夢有神虬蜿蜒自空而下,憩于中庭,首屬于梁,尾蟠于柱,鱗甲森然,黃色燦爛,不敢逼視,驚怖而寤,則家人來報添曾孫矣。

    封翁喜召公父竹亭封翁,告以所夢,且曰:“是子必大吾門,當善視之。

    ”是月,有蒼藤生于宅内,其形天矯屈蟠,絕似竟希封翁夢中所見。

    厥後家人每觀藤之枯榮,蔔公之境遇。

    其歲枝葉繁茂,則登科第轉官階,剿賊疊獲大勝。

    如在丁憂期内,或迫寇緻敗屢瀕于危,則藤亦兀兀然作欲槁之狀。

    如是者曆年不爽,公之鄉人,類能言之。

    饒州知府張澧翰,善相人,相公為龍之癞者,謂其端坐注視,張爪刮須,似癞龍也。

    公終身患癬,餘在公幕八年,每晨起,必邀餘圍棋。

    公目注楸枰,而兩手自搔其膚不少息,頃之,案上肌屑每為之滿。

    同治壬申二月初二日申刻,公偶遊署中花園,世子劫剛侍,公忽連聲稱腳庥腳麻,一笑而逝。

    世子亟與家人扶公入室,蓋已薨矣。

    是吋,城中官吏來奔視者,望見西面火光燭天,鹹以為水西門外失火。

     江甯、上元兩縣令,亟發隸役赴救,至則居民寂然,遍問遠近,無失火者。

    黃軍門(翼升)祭文有曰:“寶光燭天,微雨清塵。

    ” 蓋紀實也。

    自後,龐觀察(際雲)來自清江浦,成遊戎(天麟)來自泰州,皆雲初二日傍晚見大星西隕,光芒如月,适公騎箕之夕雲。

     左侯相之夢 左侯相未遇時,夢應省試,領解額,甚覺得意。

    既而連舉進士不第,忽遇幹戈擾攘,參佐戎幕,大帥言聽計從,勳望隆然,中外大臣交章推薦,遂出而典兵,屢摧悍寇,進膺方面之任,爵列五等。

    其始旌麾所莅,皆山水靈淑,人物秀美;驅除數省,忽調赴西北,所曆皆岩關、險塞、雄鎮、名都,漸移漸遠。

    但見黃沙莽莽,一望無際,複笞兵萬裡,長驅而進,掃蕩邊氛,功名益盛,累荷超遷封拜之寵。

    收地愈廣,設宮置防,布置粗定,然後振旅入塞,返其故鎮。

    蘧然而覺,乃知是夢。

    是歲,秋試舉于鄉,自知無翰林之望。

    會試一兩次後,遂不複上公車。

    旋入駱文忠公幕府,名聲籍甚。

    曾文正、胡文忠兩公交章論贊,起家四品京堂襄辦軍務,超授浙江巡撫。

    及克杭州,至西湖之上,恍然如素履其地者,蓋其景皆夢中所見也。

    其後,以所曆之境,印證前夢,一一吻合。

    及關隴肅清,議者皆謂新疆地勢遼遠,轉運艱難,頗以進取為疑。

    而左公慷慨出師,無少顧慮,蓋自知大功之必成也。

    噫!凡人一金之獲,一第之榮,莫非前定,而況奇勳偉業如左公者乎! 漢惠帝後裔在爪華島 定海某茂才,為粵寇所虜,逃出後改業為賈。

    嘗賃夾闆船運貨,至南洋之新加坡,遭風觸礁,飄至爪華島,即《瀛環志略》之噶羅巴也。

    流寓五年,然後得歸。

    嘗言爪華南境有劉莊者,其民皆劉氏,約數千家,聚族而居,蓋前漢惠帝之苗裔也。

    茂才素有文學,兼習方言.西洋及巫來由文字,皆能翻譯,為土人所敬。

    适劉氏重修宗譜,屬茂才為之序。

    茂才閱其首卷載劉氏入島颠末,其事甚奇。

    茂才已不能記其詳,因稍述其崖略焉。

    其譜曰:漢宣平侯張敖,尚惠帝姊魯元公主為嫡室,而以其前婦陳馀之女為次妻。

    陳氏生一女,美而賢,公主愛之如己出,惠帝亦見而悅之。

    呂太後乃托言公主所生,年僅十三,聘以配帝。

    在中宮四年,無子。

    後官美人得寵者十餘人,共生七子。

    呂太後取帝之第六子,付皇後育之,名為皇後子。

    惠帝崩,太子立為皇帝,時年二歲。

    又四年,太後幽殺之,所謂前少帝者也。

    複立惠帝庶長子宏,是為後少帝。

    越四年,呂太後病笃,以将相大權付呂産、呂祿。

    太後崩,張皇後年方二十五,産、祿欲擁之臨朝,以制諸大臣,後堅不允。

    諸大臣攻殺産、祿,遂滅呂氏。

    當是時,惠帝尚有四子。

    少帝年已十五,其三弟皆為王。

    少帝後宮生一子,甫三月。

    張皇後居長樂宮,忽聞金鼓喧擾之聲,語其侍女曰:“太後結怨于人深矣,今大臣既滅諸呂,并滅惠帝之嗣,吾孫生甫三月,外間尚不知,可亟馳至未央宮取之。

    ”須臾,侍女取帝予以來,藏之密室。

    諸大臣果誣少帝及諸王為呂氏子,以車一乘載少帝出宮,遂與諸王皆被殺,遷張皇後于北宮。

    後既入北宮,攜兒同寝,躬自哺之。

    以重金許宦者,乘夜抱兒出宮,徑送南宮侯張偃之家。

    偃,乃後之弟也,收兒密養之。

     稍稍成立,适南粵使者入貢于漢。

    張偃夜見使者,俾挾兒入南粵。

    南粵王趙佗,詢知為惠帝長孫,官以列卿,封之南海蠻夷中地方四百裡。

    後傳數十世,失其故地,遂為編戶。

    然族姓蕃衍,雖輾轉遷徙,而二千年宗譜秩然可稽。

    其家祠所藏有三寶:一日漢玉小玺,方不盈寸,蓋高祖立惠帝時,取藍田玉制玺賜之,惠帝奉為至寶,常付皇後藏之,一日圓徑五尺之古銅鏡,惠帝召巧工為之,而镂皇後像于中間,時後年僅十七,端豔無匹,以顯微鏡照之,宛如生人;一日三尺長之玉如意,相傳惠帝初納皇後,定情之夕,以此賜之。

    及帝崩,皇後每夕必捧之而泣,積淚所漬,古采五色,斑駁可愛。

     此三寶皆張皇後授之,帝子既乃載以南奔,遂永為傳世之寶。

     劉氏祠宇宏敞,前祀帝子為始祖,後祀惠帝及張皇後塑像,皆極精緻雲。

    蓋茂才所述如是,予謂惠帝本漢賢主,若使享國稍久,其布德當不後于文帝。

    而張皇後亦賢後也,二千年後尚血食千萬裡之外,其澤長于漢之諸帝後遠矣。

     徐庶成真 《翼駒稗編》載羅軍門(思舉)追賊終南山,遇真人徐庶饋糧一事。

    以餘所聞,世俗所傳者尚有數則焉。

    幹嘉之際,廣東某縣某村忽到一道士,衣衫褴褛,向村人乞食,莫之應者。

     一老媪以盂飯饷之,道士曰:“我欲救此一方人,孰知天數難回,不可強也。

    ”村人異其言,稍稍聚觀之。

    道士吃一孟飯至盡,已而複嘔之石上,指謂人曰:“今歲天降大疫,死者無算,此飯每吞一粒,可救一人。

    汝等欲生乎?”村人乃争食之。

    問道士姓名,對曰:“徐庶。

    ”遂翩然而去。

    既而縣中果大疫,而啜是飯者皆不死。

    又聞康熙中三藩之變,有某将剿賊而敗,賊追之甚急,自分必死。

    忽有一古衣冠者立于道旁,須眉浩白,道貌偉然.謂之曰,“汝勿怖!此賊甚劇,非助汝一臂之力,不能滅此賊。

    ”因解佩劍授之,曰:“賊至此,汝但拔劍,劍即飛去,自能取賊将之頭矣。

    ”問:“劍何以歸還?”日:“餘自能取之。

    ” 因指某山曰;“與汝相會于此。

    ”問其姓名,曰;“吾徐庶也。

    汝前生與吾有舊,吾故特來救汝,勉之!”俄而,衆賊麇至,某将倉卒拔劍,劍即飛去。

    須臾,賊衆紛紛棄甲倒戈而北,詢知賊酋已擊死矣。

    追至某山,果見古衣冠者已先在,捧劍拱手作别曰:“吾去矣!”遂不知所往。

    又有訓蒙師顧洪山先生者,餘之外曾叔祖也。

    餘六七歲時,從之受業,時先生已八十餘矣。

    嘗自言少時寓無錫城内藥王廟讀書,廟有道士數人。

    一日,忽一外來道士求暫寓,古心古貌,神氣灑然,博談古今,無所不通,尤喜談三國時事,感慨淋漓,令人歌泣。

    所述事迹,每有出諸史之外者.叩其姓名,笑而不答口越數月,一小道士病且死,其人命取桑葉十餘石,置大鍋中,熬其汁以灌之,霍然而愈,遂辭去。

    老道士覺為異人,固留之,不可。

    遂行,老道士猶力挽之,其人曰:“實告汝,我徐庶也。

    小道土二十一世前為劉豫州部下小校,我念其樊城之役頗有戰功,故來救之。

    與汝何緣,而欲強留我也?”徐步而去。

    老道士疾走追之,終不能及,數十步外,遂失所在。

     郭汾陽王墓被掘 同治元年,關中回寇蜂起,屠戮之慘,甚于粵寇。

    是的,督師大臣勝保由豫入陝,其随員洪觀察貞謙過華陰,曾呼一整容匠,問以汾陽王後人如何?其人怃然曰:“我即郭姓,汾陽王後裔也。

    從前合族有十餘家,皆零落不振,無讀書者。

    今遇此大變,存者無幾矣。

    鄉人以慘遭茶毒,無所洩憤,則群嘩曰:‘始引回人入中國者,是汾陽王之咎也。

    ’乃相率往掘王墓,其中羌無所有,惟得古劍一柄,亦已幽黯朽折矣。

    今雖稍加修葺,竟無力能複舊觀。

    ”感晞不已。

    洪觀察為餘述之如此。

    餘謂汾陽王雖借回纥兵複兩都,然回纥之入中國,實不始于汾陽。

    且回回與回纥又是兩種,鄉愚無知,偶聞讕語,信為實然,一唱百和,且奮其憤毒之氣,何所不至?當時,雖其子孫不能禦,官法不能禁也。

    而自唐迄今已逾千年,則墓中一無所有,亦理之固然,無足怪雲。

     桃花夫人示夢 湖南郡縣往往有桃花夫人廟,蓋祀春秋時息妫也。

    長沙某生,偶因遊山,借宿古廟,視其額則桃花夫人。

    默念:息妫不能殉夫,隐忍事仇,為生二子,縱使終身不言,無補于其失節,而況其未嘗無言也,此等淫祠,安得起狄梁公而毀之?是夕,某生夢夫人遣使召之,至殿上,夫人服飾古雅,環佩穋然,南面高坐,侍女十餘人植立兩旁。

    某生竊視,夫人端麗無匹,而懔若冰霜,謂某生曰:“《春秋左氏傳》一書紀事失實,或因傳聞稍誤,而毀人名節者甚多,汝知之乎?即如我從息侯入楚,不甘受辱,自殺以殉,志節瞰然,可表天日。

    其始而守身如玉,幽餓空宮。

    繼而徐遭誘脅,屈志為楚夫人。

    生有二子者,乃我之侄也。

    左氏不考其詳,而混我姑侄為一人,俾我受千古之譏評,豈不冤哉!又如左氏所稱衛宣公烝于夷姜,晉獻公烝于齊姜,後人辯之,以為夷姜、齊姜實宣公、獻公之夫人,其說甚為确鑿。

    此等烝淫大惡,豈可輕誣古人?又如僖公十五年傳,晉惠公燕于賈君。

    注者以為賈君即獻公之妃賈女也,其人是矣。

    然所謂烝者,則又有訛謬焉。

    夫獻公初娶于賈為元妃,齊姜乃其次妃,其入宮在賈女之後。

     賈女甚美而賢,與衛莊姜相仿佛。

    厥後獻公既得骊姬,立為夫人,乃幽賈女于宮中,然其初實晉之小君也,故稱之曰賈君。

     當惠公入立之時,賈君年已七十左右。

    秦穆姬念其嫡母之幽忱孤苦,故屬惠公善視之。

    孰知惠公并不加禮,複逼淫其侍婢,緻令賈君憤郁而卒,穆姬所以怨之也。

    然競曰燕子賈君,則誣賈君甚矣。

    又如楚平王為太子建聘婦于秦,曰伯嬴,容德甚美,王乃自娶之。

    此在王為慚德,而非秦女之罪也。

    厥後吳人入郢,以班處宮夫人,伯嬴獨能閉門白守,稱說禮義,俾吳王慚而退舍。

    秦亦以其女之故,發兵救楚,卒複楚國。

     是夫人既有功于社稷,而貞毅明達,葆全節于危難之中,實巾帼中所罕觏,宜其能生昭王為中興之令辟也。

    左氏不着一字,使如此賢媛幾至湮沒,亦其疏漏之失也。

    凡吾所述,子之博雅,自能知之。

    吾所以複言之者,欲子轉告世人,俾知書之不可盡信也。

    大抵以一人之才智,纂二百餘年數十國之事,豈能一無舛誤。

    然被其誣者,則奇冤莫白矣。

    此左氏晚年所以有失明之罰也。

    ”夫人舉袖一揮,某生遽醒。

    歸而檢《列女貞順傳》曰:“楚伐息,破之,虜其君,使守門将妻其夫人而納之于宮。

    楚王出遊,夫人遂出宮,見息君曰:‘人生要一死而已,妾終不以一身更貳醮,生離于地上,豈如死歸于地下哉?’乃作詩曰:‘谷則異室,死則同穴。

    謂予不信,有如皎日。

    ’遂自殺,息君亦自殺。

    楚王賢其夫人守節有義,以諸侯禮合葬之。

     君子謂夫人說于行善,故序之于詩。

    ”某生因思劉向博極群書,其言必有根據,何以與《左傳》相鑿枘?今知為姑侄二人之事,則疑義渙然矣。

    蓋古者諸侯一娶九女,息夫人雖死,而其娣侄未必能俱死,人但知為楚夫人者亦号息妫,而不知其截然兩人也。

    若息夫人之貞固不二,則廟食千秋宜矣。

    又楚平伯嬴亦列于《貞順傳》,曰:“伯嬴者,平王夫人,昭王之母也。

     吳入郢,昭王亡,吳王阖闾盡妻其後宮,次至伯嬴。

    伯嬴持刃曰;‘君王棄儀表之行,縱亂亡之欲,犯誅絕之事,何以行令訓民?妾聞生而辱不若死而榮,妾若有淫端,則無以生世。

    一舉而兩辱,妾以死守之,不敢承命。

    ’吳王慚,遂退舍。

    伯赢與其保阿閉永巷門三旬,秦救至,昭王複矣。

    君子謂伯嬴勇而精一。

    ”某生因思夫人之言,與此傳适相吻合。

    又檢《春秋大事表》,于衛夷姜、晉齊姜論之頗詳。

    玩夫人之言,似已知有此書矣。

    淮賈君之事,無書可考,後讀《史記.晉世家》雲,自獻公為太子時,重耳固已成人矣。

    獻公二十二年,重耳年四十三,出奔狄國。

    某生始憬然悟曰:“重耳在魯僖公四年,年已四十有三。

    申生乃重耳之兄,秦穆姬又其女兄,則其母齊姜年必在六十以外。

    賈君乃獻公初娶之夫人,其年又當長于齊姜。

    惠公入國,在魯僖公九年,則賈君年在七十左右無疑矣。

     惠公淫其侍婢,而左氏誤信傳聞,以為燕于賈君,其誣賈君實甚,宜夫人為之表白也。

    ”某生常以所夢語人,複作文,考論其事甚核。

    後數年,複夢夫人召之,出彩筆一枝贈之曰:“此翰苑筆也,聊贈一枝.以報發潛闡幽之厚意。

    ’是秋,果捷鄉試。

    明年,成進士,入翰林。

     馬端敏公被刺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七日,為兩江總督月課武職之期,馬端敏公(新贻)親臨校場閱射。

    校場在督署之右,有箭道可通署後便門。

    端敏閱射畢,步行由箭道回署,将入便門,忽有跪伏道左求助川資者,乃一武生,端敏同鄉也。

    接呈狀閱之,謂曰:“已助兩次矣,今胡又來?”言未畢,忽右邊有人大呼伸冤者,未及詢問,已至端敏身前,左手把其衣,右手以小刀椹其胸。

    端敏謂從人曰:“我已被刺,速拿兇手!”言訖而絕。

     從人舁端敏入室,武校聞聲奔集,執縛兇犯,并執武生,付首縣熬審。

    兇犯為張汶祥,河南汝陽縣人。

    武生,實不知情,蓋适逢其會耳,乃先釋武生使去。

    是時,人情洶洶,訛言朋興,朝廷調曾文正公還督兩江,兩發重臣按此獄。

    越半年,事乃定。

    先是,有丹陽某生者,夢見吏役持名單一紙,所錄殆數十人口第一名為張汶祥,第三名為馬新贻,而己則在數十名以外。

    寤而告人,決計不與秋試。

    未半月,而端敏被刺,某生以是冬十月卒。

    惟張汶祥名列第一,而死在明年二月,鹹莫測其故也。

    端敏騎箕之夕,張子青漕帥(之萬)在清江浦,忽夢端敏以年愚弟名帖來拜。

    端敏故與漕帥丁未同年也,神色慘澹,久之默然,徐曰:“吾事專托同年。

    ”拱手而去。

    未幾,得旨前赴金陵熬審兇犯。

    漕帥至金陵,時以語人,謂凡事莫不有定數雲。

    是年,又有湖州人費以耕,字馀伯者’以鬻畫遊上海,病卧客舍。

    馬公被刺之日,費忽語人曰:“制府馬公今日已死,一百二十餘年前之案發矣。

    此案共數十人,吾名亦在其中,不能久居人世矣。

    ”越三日,而費卒。

     張汶祥之獄 馬公未被刺之前數日,忽接到公文一角,其封模糊,不知為何署印章。

    拆視之,并無文書,但畫死馬一匹而已。

    亟命執投文者訊之,已不知所往。

    蓋即張汶祥所為也。

    及馬公薨,汶祥所持刺刀深入胸中四寸,從人為之拔出,刀已剜曲,刀首敷毒藥,人遇之立死,并不見血雲。

    意其處心積慮,非一日也。

    是時,事出非常,訛言四起,或謂必有指使之人,或有以帷薄事疑馬公者。

    蓋謂汶祥奮不慮死,非深仇不至此也。

     方獄急時,餘在金陵,頗加意訪察此事。

    其謂有指使者,固全無影響,謂涉及帷薄事者,尤大謬不然。

    蓋汶祥所自供之籍貫蹤迹,已與世所傳不相應,且馬公果有隐慝,汶祥盡可昌言之,不必為之隐諱也。

    先是朝廷命漕師張公(之萬)赴江南莅獄,既定谳矣,會言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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