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轶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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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五百餘年元鶴
凡人壽不及百年,羽毛鱗介之族壽不過數年至數十年而止,此就尋常人物言之也。
若其煉神服氣,遁迹深山,年壽既永,而偶顯其迹者,今華山有毛女洞,相傳毛女是秦始皇時宮人,避亂入山,遍體生毛。
羅浮山中有黃道人,相傳東晉時葛洪煉丹仙去,道入撈其鼎中餘丹吞之,遂為地仙,時時披發敞衣出行山中。
又世所傳神仙如鐘離祖師、呂純陽,常着靈異,然皆生三代以下,壽不過千歲以外耳。
若舍人而論物,今洪澤湖濱之龜山,有井名曰巫支祈井,相傳神禹鎖巫支祈于此,有大鐵鍊系于井欄,垂入井中,其下深黑,莫窺其底。
明季及國初,嘗有人拖鐵鍊出而觀之,蓋一老猴也。
此物不知生于何代,然自洪水時至今,厥壽已四千餘年矣。
猶有前乎此者,甘肅有崆峒山,黃帝訪道之地,廣成子所居也。
廣成子既升仙,所養元鶴一雙留此不去。
每逢朔望,天氣晴明,于日出時,自山巅遙望雲際,有兩鶴張翼如車輪,徘徊翔舞,良久乃去。
今出使美國大臣陳荔秋副憲(蘭彬)語餘雲,昔遊崆峒,嘗親見之,且曰;“今兩鶴外又多一小鶴,道士謂近百年來所添也。
”夫兩元鶴生于黃帝之世,其壽當在四千五百年以外矣。
今宇宙間動物’此殆其最古者也。
副憲壯年好奇,嘗匹馬遊青海,踏冰至龍駒島,居喇嘛寺數日雲。
鬼神默護吉壞 世俗笃信地理家言,謂葬親得吉壤,則子孫富貴蕃祉,否則貧賤衰絕。
故凡稍有力之家,鹹汲汲焉尋覓吉壤為務。
而地理家稍有學識者,亦往往誦“陰地好不如心地好”之說。
謂凡人之獲吉壤,必其德足以居之。
否則,或失之目前,或雖幸獲葬,而鬼神不容也。
地理家有所謂《钤記》者,大抵集古地師之言,謂得非常吉壤而默識之,其說似出于唐宋以前。
攻此業者,轉相鈔習,流傳至今不替。
《钤記》所登,無錫、金匮兩縣境内,非常吉壤有二十餘處,或出王侯将相,或葬王侯将相,而以鴻山泰伯墓居第一。
大約十之七八皆已為前人所用,其十之二三未用者,則今人亦莫能确指其地也。
吳塘山濱臨太湖,兩峰夾峙,為吾錫形勝之地,謂之吳塘門。
《钤記》有雲:“吳塘東,吳塘西,玉兔對金雞,代代出紫衣。
”鄉先輩尤文簡公(袤)之封翁,實葬得其穴。
文簡以清德碩學為南宋名臣,當時既欽其豐采矣。
相傳封翁葬時,文簡廬于墓側。
一夕,隐隐望見神燈無數,有金甲神擁一貴人,從空中過,貴神忽問曰;“近有何入葬此?”金甲神對曰:“無錫人尤時亨也。
”貴神詫曰:“此大地将發福三百年,誰敢葬此?速告雷部,明日發之。
”文簡大戚,涕泣望空遙拜,且祝日,“父既葬此,誠不忍見雷擊之慘,願身受其罰,以保父墓。
”金甲神為請曰:“尤氏累世積德,且其子真孝子也。
彼既願膺其罰,盍許之?’貴神曰:“尤氏之德,尚不足當此地,念其子之純孝,姑許葬之。
然彼既關受罰之願,埃三百年後再議可也。
”俄而寂然’神燈亦冉冉而沒。
文簡既卒,蔔葬于無錫孔山灣。
尤氏子孫自元迄明入國朝,掇科第入宦途者,蟬聯不絕。
迨道光年間,尤氏忽控張氏盜買文簡公墓餘地,有司履勘,連年不能決。
蓋張氏既葬此數世,年代稍遠,并不知尤氏子孫何人所賣。
然府縣以先賢墳墓,例不能不保護。
張氏聲勢本微,而尤氏以舊紳合全族之力攻之。
适有他郡尤姓人為常州府署刑幕,遽與互聯宗譜,遂押遷張氏渚墓。
數日前,即聞每夜鬼哭聲,日稍昃,鬼聲瞅瞅,數月不辍。
張氏子孫以黃袱負骨,号泣而去者三十九家。
有一家遷至四十九冢,中間一墓稍高者,墓門既啟,忽見朱漆巨棺随風而化,随有一白須方面古朝服朝冠者,蹶然坐起,亦随風而化。
讀其志銘,則宋尚書尤公墓也。
是時,距文簡沒時近七百年矣。
或者神鑒文筒之德,又展緩四百年,雖前言必踐,而年代既遙,屍早腐化,所以遇風即散也。
尤氏子孫因既涉訟,不量重輕,必欲求勝,實則并文簡公之主穴,且不能知。
後雖懊喪無地,将奈之何?自是之後,尤氏日以式微。
蓋吳塘墓之旺氣,既發洩将盡,而孔山墓又忽被遷,宜其衰也。
尤氏之興訟者既死,示夢其子曰:“吾将絕嗣矣!吾以一念好勝,至鏟平張氏百餘冢,罪孽匪輕,已矣,吾其餒矣,汝亦不久于人世矣。
”已而果然。
近又聞,吳塘門有土豪乘尤氏之衰也,謀占封翁之墓。
墓旁有廢庵數間,其迹甚古,視其舊記乃某氏所施,土豪姓也。
因執此為憑,訟之于官,官驟無以折之。
一日,廢庵忽火起,頃刻成灰燼。
居民皆見對面屋脊坐一白須老翁,滿身孝服,注視火光,群意以為救火者,不之異也。
須臾,火熄,因忽不見。
或遂悟曰:“此文簡公神也。
公以土豪借廢庵以謀墓地,故火之以絕禍根。
”自此,土豪無辭叮執,竟不敢觊觎。
夫文簡之純孝,其靈能保父墓于七百年之後,而不自保其墓。
非不能保也,蓋因發誓在前,不如此,不酬其願也。
桂林劉仙岩 出廣西省垣文昌門三裡,有劉仙岩,幽石玲珑,螭連蜃結,枕清漪,茁芳芷,至此耳目一開。
相傳:仙,元時人也,名仲遠,以屠豕為業。
家于岩下,上有小庵,仙每旦聞鐘聲則起,磨刀霍霍,屠豕趁墟,有年矣。
忽一夕,僧夢缁衣老婦跪而泣曰:“我母子八口之命,懸于上人手。
”僧駭問故,曰:“勿擊曉鐘,即生全之德也。
”僧起,憶夢中語,因暫緩撞鐘,以觀其異。
日向晨,聞岩下疾呼而至者,劉仙也,問:“晨鐘何為失鳴?汝貪高卧,緻餘廢趁墟之業。
”僧以夢告,仙斥其妄。
歸家,則母彘生七子矣。
仙恍然有悟,擲屠刀于溪,向僧謝罪,即隐于庵旁岩穴中,煉神服氣。
久之,為人決休咎,多奇中。
京師長春館道士邱處機,聞其名,緻劄邀往。
歲餘而還,後不知所終。
村人疑其羽化,改庵為道院,肖像祀之。
岩中高曠如大廈,其右有小岩,即劉仙當日坐卧處也。
山故多虎,而岩無門垣,僅蔽風雨,虎狼之患終不及雲。
乾隆中,山陰人俞蛟遊此,記其事頗詳。
殺字碑 四川成都府署中有殺字碑,連書七個殺字,别無他字,相傳張獻忠手筆。
每知府到任,必祭碑一次,否則必受奇禍。
平時,終日關閉,不敢開視,否則必有刀兵之災。
餘謂獻忠固天地間之診氣所鐘,當時全蜀被其茶毒,今其遺碑尚能為祟,是不可解。
或者人心畏之過甚,至數百年而不衰,足以感召斯異欤。
是當毅然決然投之水火,雖能為禍,亦不過一次,而其祟則從此銷滅矣。
學使舊宅 餘幼居無錫西溪上外家顧氏宅中,其右鄰秦氏,亦巨宅也。
父老嘗告餘曰:“此前福建學政俞鴻圖舊宅也。
雍正午間,俞君督學閩中,關防頗嚴,操守亦慎。
每扃試之日,戒其仆從分值内外,毋得擅自出入,将以絕傳遞之弊。
乃其妾與仆勾通,作奸犯科。
每傳遞之文,即貼在俞君背後補褂之上,仆役輕往揭取,授之試士,而俞君不覺也。
久之,考取益濫,遠近大嘩,為言路所彈劾。
上遣侍講學士鄒升恒往代其任,并令将俞君腰斬。
鄒君即為監斬官。
而鄒君與俞君本兒女姻親,以懾于天威,不敢漏洩。
俞君倉猝受刑,及赴市,方知之。
劊子手于腰斬之犯,向索規費,得費則可令其速死,不得則故令其遲死。
俞君既斬為兩段,在地亂滾,且以手自染其血,連書七慘宇。
其宛轉求死之狀,令人目不忍睹。
鄒君據實奏陳,上亦為之恻然,遂命封刀。
從此,除腰斬之刑者,蓋白俞君止也。
俞君既死,其宅鬻于他人,居之者多不利,至今已七八易主矣。
前歲,宅主某君正在浴室,忽見半段血人滾出,一驚而絕。
其厲氣之未散,可知矣。
”父老之言蓋如此。
夫傳聞之說,能否翔實無誤,固未可知.然其鬼往往見形,且居之者皆不昌,則餘固聞之已熟,殆非虛語也。
入相奇緣 乾隆中葉,和坤以正紅旗滿洲官學生,在銮儀衛當差選,舁禦轎。
一日,大駕将出,倉猝求黃蓋不得,高宗雲:“是誰之過欤?”各員瞠目相向,不知所措。
和坤應聲雲:“典守者不得辭其責。
”高宗見其儀度俊雅,聲音清亮,乃曰:“若輩中安得此解人。
”問其出身,則官學生也。
和沖雖無學問,而四子:f五經則尚稍能記憶。
一路舁轎行走,高宗詳加詢問,奏對頗能稱旨。
遂派總管儀仗,升為侍衛,檸擢剮都統,遂遷侍郎,在軍機大臣上行走,尊寵用事,旋由尚書授大學士。
蓋自乾隆四十二三年以後,向用益專。
其子豐紳殷德複指尚公主,而權勢愈熏灼矣。
性貪黩無餍,征求财貨,皇皇如不及。
督撫司道畏其傾陷,不得不辇貨權門,結為奧援。
高宗英明,執法未嘗不嚴。
當時督撫如國泰、王禀望、陳輝祖、福崧、伍拉納、浦霖之倫,贓款累累,屢興大獄。
侵虧公帑,鈔沒資産,動至數十百萬之多,為他代所罕睹。
其始未必非皆和沖之黨,迨罪狀敗露,和坤不能為力,則亦相率伏法。
然誅殛愈衆,而貪風愈甚。
或且惴惴焉,懼罹法網,惟益圖攘奪刻剝,多行賄賂,隐為自全之地。
非其時人性獨貪也,蓋有在内隐為驅迫,使不得不貪者也。
當是時,阿文成公以元勳上公首相,為樞府領班,然十餘年中,常奉命出赴各省治河、赈災、查案,席不暇暖。
和坤益得潛竊魁柄,行文各省,凡有折奏并令具副封,先白軍機處。
專政既久,吏風益壞,釀成川楚教匪之變。
和蹄複任意稽壓軍報,并令各路統軍将帥,虛張功級,以邀獎叙。
而和沖亦得晉封公爵。
且于核算報銷,勒索重賄,以緻将帥不能不侵克軍饷。
教匪且愈剿愈多,幾至不可收拾。
嘉慶四年正月初三日,高宗龍馭上賓。
和坤被言路廣興、王念孫等列款糾參,初八日奪職下獄,十八日賜和坤自盡。
厥後節次查鈔家産,定親王綿恩奏呈,查出正珠朝珠一挂。
仁宗閱之,謂正珠朝珠為乘輿服用珍物,豈臣下所應收藏,深為駭異。
定親王奏稱,曾詢之和坤家人,供稱和坤曰間不敢帶用,往往于镫下無人,私自懸挂,臨鏡徘徊,對影談笑,其語言聲息甚低,即家人亦不得聞悉。
渝旨:“此種情狀,竟有謀為不軌之意,若此事敗露于正月十八日以前,即不淩遲處死,亦當予以大辟。
今巳賜自盡,幸逃顯戮,姑免磔屍。
伊子豐紳殷德着革去伯爵,賞給散秩大臣銜,當差行走。
綿恩等能細心查出,使和坤逆迹不至掩覆,辦理甚為認真,均着交部議叙。
”未幾,廣興由給事中擢左副都禦史,旌其糾劾和坤之功也。
而和坤在嘉慶三年以前,用事二十餘年,竟未一拄彈章。
惟乾隆間禦史曹錫寶,劾其家人劉全藉勢招搖,家資豐厚。
高宗派大臣查複,皆曰無之。
曹錫寶奉嚴旨诘責。
此時已卒,亦奉仁宗特旨,贈左副都禦史雲。
查鈔和坤住宅花園清單 嘉慶四年正月初八日,江南道監察禦史廣興、兵科給事中廣泰、吏科給事中王念孫等,參奏和沖弄權舞弊,僭妄不法。
本日奉旨,将和坤、福長安拿交刑部嚴汛,并查鈔家産。
本日奉旨派八王爺、七額驸、劉中堂、董中堂訊問,随上刑具監禁刑部,派十一王爺、慶桂、盛住同鈔和沖住宅,派綿二爺鈔和砷花園。
十一日奉上谕:“昨将和坤家産查鈔,所蓋楠木房僭侈逾制。
其多寶閣及隔段式樣,皆仿照甯壽宮制度。
其園寓點綴,竟與圓明園蓬島瑤台無異,不知是何居心。
又所藏珍寶内,珍珠手串二百餘串,較之大内多至數倍。
并有大珠,較禦用冠頂珠尤大。
又有真寶石頂數十顆,并非伊應戴之物。
而整塊大寶石不計其數,且有内府所無者。
所藏金銀玉石古玩等類尚未鈔畢。
似此貪黩營私,從來罕見罕聞。
除交在京王、公、大臣會審定拟外,着迩渝各督撫,将指出和坤各款應如何議罪,并此外有何款迹,據實迅速複奏。
”同日奉上渝:“據十一王爺、綿二爺、盛住、慶桂等具送查鈔和坤住宅及花園,并劉、馬二家人宅子等處金銀古玩清單進呈。
”十六日奉旨:“将和砷罪狀二十款傳谕王、公、大臣,及在京文武三品以上官員,并翰、詹、科、道閱看。
”十七日奉上谕:“前令十一王爺、盛住、慶桂等查鈔和砷家産,呈送清單,朕已閱看。
共有一百零九号,内有八十三号尚未估價,将原單交八王爺、綿二爺、劉中堂、盛住會同戶、工二部,悉心公同估價,另單具奏。
已估者二十六号,合算共計銀二萬二千三百八十九萬五千一.百六十兩,着存戶部外庫,以備川陝楚豫撫恤歸農之需。
”十八日奉上谕:“和砷悖逆專擅,罪大惡極,姑免肆市,賜令自盡。
固倫十額驸暫留伯爵,在家閑住,不許出外滋事。
欽此。
” 附錄清單: 正屋一所(十三進七十二間)。
東屋一所(七進三十八問)。
西屋一所(七進三十三間)。
徽式屋一所(六十二間)。
花園一所(樓台四十二座)。
東屋
若其煉神服氣,遁迹深山,年壽既永,而偶顯其迹者,今華山有毛女洞,相傳毛女是秦始皇時宮人,避亂入山,遍體生毛。
羅浮山中有黃道人,相傳東晉時葛洪煉丹仙去,道入撈其鼎中餘丹吞之,遂為地仙,時時披發敞衣出行山中。
又世所傳神仙如鐘離祖師、呂純陽,常着靈異,然皆生三代以下,壽不過千歲以外耳。
若舍人而論物,今洪澤湖濱之龜山,有井名曰巫支祈井,相傳神禹鎖巫支祈于此,有大鐵鍊系于井欄,垂入井中,其下深黑,莫窺其底。
明季及國初,嘗有人拖鐵鍊出而觀之,蓋一老猴也。
此物不知生于何代,然自洪水時至今,厥壽已四千餘年矣。
猶有前乎此者,甘肅有崆峒山,黃帝訪道之地,廣成子所居也。
廣成子既升仙,所養元鶴一雙留此不去。
每逢朔望,天氣晴明,于日出時,自山巅遙望雲際,有兩鶴張翼如車輪,徘徊翔舞,良久乃去。
今出使美國大臣陳荔秋副憲(蘭彬)語餘雲,昔遊崆峒,嘗親見之,且曰;“今兩鶴外又多一小鶴,道士謂近百年來所添也。
”夫兩元鶴生于黃帝之世,其壽當在四千五百年以外矣。
今宇宙間動物’此殆其最古者也。
副憲壯年好奇,嘗匹馬遊青海,踏冰至龍駒島,居喇嘛寺數日雲。
鬼神默護吉壞 世俗笃信地理家言,謂葬親得吉壤,則子孫富貴蕃祉,否則貧賤衰絕。
故凡稍有力之家,鹹汲汲焉尋覓吉壤為務。
而地理家稍有學識者,亦往往誦“陰地好不如心地好”之說。
謂凡人之獲吉壤,必其德足以居之。
否則,或失之目前,或雖幸獲葬,而鬼神不容也。
地理家有所謂《钤記》者,大抵集古地師之言,謂得非常吉壤而默識之,其說似出于唐宋以前。
攻此業者,轉相鈔習,流傳至今不替。
《钤記》所登,無錫、金匮兩縣境内,非常吉壤有二十餘處,或出王侯将相,或葬王侯将相,而以鴻山泰伯墓居第一。
大約十之七八皆已為前人所用,其十之二三未用者,則今人亦莫能确指其地也。
吳塘山濱臨太湖,兩峰夾峙,為吾錫形勝之地,謂之吳塘門。
《钤記》有雲:“吳塘東,吳塘西,玉兔對金雞,代代出紫衣。
”鄉先輩尤文簡公(袤)之封翁,實葬得其穴。
文簡以清德碩學為南宋名臣,當時既欽其豐采矣。
相傳封翁葬時,文簡廬于墓側。
一夕,隐隐望見神燈無數,有金甲神擁一貴人,從空中過,貴神忽問曰;“近有何入葬此?”金甲神對曰:“無錫人尤時亨也。
”貴神詫曰:“此大地将發福三百年,誰敢葬此?速告雷部,明日發之。
”文簡大戚,涕泣望空遙拜,且祝日,“父既葬此,誠不忍見雷擊之慘,願身受其罰,以保父墓。
”金甲神為請曰:“尤氏累世積德,且其子真孝子也。
彼既願膺其罰,盍許之?’貴神曰:“尤氏之德,尚不足當此地,念其子之純孝,姑許葬之。
然彼既關受罰之願,埃三百年後再議可也。
”俄而寂然’神燈亦冉冉而沒。
文簡既卒,蔔葬于無錫孔山灣。
尤氏子孫自元迄明入國朝,掇科第入宦途者,蟬聯不絕。
迨道光年間,尤氏忽控張氏盜買文簡公墓餘地,有司履勘,連年不能決。
蓋張氏既葬此數世,年代稍遠,并不知尤氏子孫何人所賣。
然府縣以先賢墳墓,例不能不保護。
張氏聲勢本微,而尤氏以舊紳合全族之力攻之。
适有他郡尤姓人為常州府署刑幕,遽與互聯宗譜,遂押遷張氏渚墓。
數日前,即聞每夜鬼哭聲,日稍昃,鬼聲瞅瞅,數月不辍。
張氏子孫以黃袱負骨,号泣而去者三十九家。
有一家遷至四十九冢,中間一墓稍高者,墓門既啟,忽見朱漆巨棺随風而化,随有一白須方面古朝服朝冠者,蹶然坐起,亦随風而化。
讀其志銘,則宋尚書尤公墓也。
是時,距文簡沒時近七百年矣。
或者神鑒文筒之德,又展緩四百年,雖前言必踐,而年代既遙,屍早腐化,所以遇風即散也。
尤氏子孫因既涉訟,不量重輕,必欲求勝,實則并文簡公之主穴,且不能知。
後雖懊喪無地,将奈之何?自是之後,尤氏日以式微。
蓋吳塘墓之旺氣,既發洩将盡,而孔山墓又忽被遷,宜其衰也。
尤氏之興訟者既死,示夢其子曰:“吾将絕嗣矣!吾以一念好勝,至鏟平張氏百餘冢,罪孽匪輕,已矣,吾其餒矣,汝亦不久于人世矣。
”已而果然。
近又聞,吳塘門有土豪乘尤氏之衰也,謀占封翁之墓。
墓旁有廢庵數間,其迹甚古,視其舊記乃某氏所施,土豪姓也。
因執此為憑,訟之于官,官驟無以折之。
一日,廢庵忽火起,頃刻成灰燼。
居民皆見對面屋脊坐一白須老翁,滿身孝服,注視火光,群意以為救火者,不之異也。
須臾,火熄,因忽不見。
或遂悟曰:“此文簡公神也。
公以土豪借廢庵以謀墓地,故火之以絕禍根。
”自此,土豪無辭叮執,竟不敢觊觎。
夫文簡之純孝,其靈能保父墓于七百年之後,而不自保其墓。
非不能保也,蓋因發誓在前,不如此,不酬其願也。
桂林劉仙岩 出廣西省垣文昌門三裡,有劉仙岩,幽石玲珑,螭連蜃結,枕清漪,茁芳芷,至此耳目一開。
相傳:仙,元時人也,名仲遠,以屠豕為業。
家于岩下,上有小庵,仙每旦聞鐘聲則起,磨刀霍霍,屠豕趁墟,有年矣。
忽一夕,僧夢缁衣老婦跪而泣曰:“我母子八口之命,懸于上人手。
”僧駭問故,曰:“勿擊曉鐘,即生全之德也。
”僧起,憶夢中語,因暫緩撞鐘,以觀其異。
日向晨,聞岩下疾呼而至者,劉仙也,問:“晨鐘何為失鳴?汝貪高卧,緻餘廢趁墟之業。
”僧以夢告,仙斥其妄。
歸家,則母彘生七子矣。
仙恍然有悟,擲屠刀于溪,向僧謝罪,即隐于庵旁岩穴中,煉神服氣。
久之,為人決休咎,多奇中。
京師長春館道士邱處機,聞其名,緻劄邀往。
歲餘而還,後不知所終。
村人疑其羽化,改庵為道院,肖像祀之。
岩中高曠如大廈,其右有小岩,即劉仙當日坐卧處也。
山故多虎,而岩無門垣,僅蔽風雨,虎狼之患終不及雲。
乾隆中,山陰人俞蛟遊此,記其事頗詳。
殺字碑 四川成都府署中有殺字碑,連書七個殺字,别無他字,相傳張獻忠手筆。
每知府到任,必祭碑一次,否則必受奇禍。
平時,終日關閉,不敢開視,否則必有刀兵之災。
餘謂獻忠固天地間之診氣所鐘,當時全蜀被其茶毒,今其遺碑尚能為祟,是不可解。
或者人心畏之過甚,至數百年而不衰,足以感召斯異欤。
是當毅然決然投之水火,雖能為禍,亦不過一次,而其祟則從此銷滅矣。
學使舊宅 餘幼居無錫西溪上外家顧氏宅中,其右鄰秦氏,亦巨宅也。
父老嘗告餘曰:“此前福建學政俞鴻圖舊宅也。
雍正午間,俞君督學閩中,關防頗嚴,操守亦慎。
每扃試之日,戒其仆從分值内外,毋得擅自出入,将以絕傳遞之弊。
乃其妾與仆勾通,作奸犯科。
每傳遞之文,即貼在俞君背後補褂之上,仆役輕往揭取,授之試士,而俞君不覺也。
久之,考取益濫,遠近大嘩,為言路所彈劾。
上遣侍講學士鄒升恒往代其任,并令将俞君腰斬。
鄒君即為監斬官。
而鄒君與俞君本兒女姻親,以懾于天威,不敢漏洩。
俞君倉猝受刑,及赴市,方知之。
劊子手于腰斬之犯,向索規費,得費則可令其速死,不得則故令其遲死。
俞君既斬為兩段,在地亂滾,且以手自染其血,連書七慘宇。
其宛轉求死之狀,令人目不忍睹。
鄒君據實奏陳,上亦為之恻然,遂命封刀。
從此,除腰斬之刑者,蓋白俞君止也。
俞君既死,其宅鬻于他人,居之者多不利,至今已七八易主矣。
前歲,宅主某君正在浴室,忽見半段血人滾出,一驚而絕。
其厲氣之未散,可知矣。
”父老之言蓋如此。
夫傳聞之說,能否翔實無誤,固未可知.然其鬼往往見形,且居之者皆不昌,則餘固聞之已熟,殆非虛語也。
入相奇緣 乾隆中葉,和坤以正紅旗滿洲官學生,在銮儀衛當差選,舁禦轎。
一日,大駕将出,倉猝求黃蓋不得,高宗雲:“是誰之過欤?”各員瞠目相向,不知所措。
和坤應聲雲:“典守者不得辭其責。
”高宗見其儀度俊雅,聲音清亮,乃曰:“若輩中安得此解人。
”問其出身,則官學生也。
和沖雖無學問,而四子:f五經則尚稍能記憶。
一路舁轎行走,高宗詳加詢問,奏對頗能稱旨。
遂派總管儀仗,升為侍衛,檸擢剮都統,遂遷侍郎,在軍機大臣上行走,尊寵用事,旋由尚書授大學士。
蓋自乾隆四十二三年以後,向用益專。
其子豐紳殷德複指尚公主,而權勢愈熏灼矣。
性貪黩無餍,征求财貨,皇皇如不及。
督撫司道畏其傾陷,不得不辇貨權門,結為奧援。
高宗英明,執法未嘗不嚴。
當時督撫如國泰、王禀望、陳輝祖、福崧、伍拉納、浦霖之倫,贓款累累,屢興大獄。
侵虧公帑,鈔沒資産,動至數十百萬之多,為他代所罕睹。
其始未必非皆和沖之黨,迨罪狀敗露,和坤不能為力,則亦相率伏法。
然誅殛愈衆,而貪風愈甚。
或且惴惴焉,懼罹法網,惟益圖攘奪刻剝,多行賄賂,隐為自全之地。
非其時人性獨貪也,蓋有在内隐為驅迫,使不得不貪者也。
當是時,阿文成公以元勳上公首相,為樞府領班,然十餘年中,常奉命出赴各省治河、赈災、查案,席不暇暖。
和坤益得潛竊魁柄,行文各省,凡有折奏并令具副封,先白軍機處。
專政既久,吏風益壞,釀成川楚教匪之變。
和蹄複任意稽壓軍報,并令各路統軍将帥,虛張功級,以邀獎叙。
而和沖亦得晉封公爵。
且于核算報銷,勒索重賄,以緻将帥不能不侵克軍饷。
教匪且愈剿愈多,幾至不可收拾。
嘉慶四年正月初三日,高宗龍馭上賓。
和坤被言路廣興、王念孫等列款糾參,初八日奪職下獄,十八日賜和坤自盡。
厥後節次查鈔家産,定親王綿恩奏呈,查出正珠朝珠一挂。
仁宗閱之,謂正珠朝珠為乘輿服用珍物,豈臣下所應收藏,深為駭異。
定親王奏稱,曾詢之和坤家人,供稱和坤曰間不敢帶用,往往于镫下無人,私自懸挂,臨鏡徘徊,對影談笑,其語言聲息甚低,即家人亦不得聞悉。
渝旨:“此種情狀,竟有謀為不軌之意,若此事敗露于正月十八日以前,即不淩遲處死,亦當予以大辟。
今巳賜自盡,幸逃顯戮,姑免磔屍。
伊子豐紳殷德着革去伯爵,賞給散秩大臣銜,當差行走。
綿恩等能細心查出,使和坤逆迹不至掩覆,辦理甚為認真,均着交部議叙。
”未幾,廣興由給事中擢左副都禦史,旌其糾劾和坤之功也。
而和坤在嘉慶三年以前,用事二十餘年,竟未一拄彈章。
惟乾隆間禦史曹錫寶,劾其家人劉全藉勢招搖,家資豐厚。
高宗派大臣查複,皆曰無之。
曹錫寶奉嚴旨诘責。
此時已卒,亦奉仁宗特旨,贈左副都禦史雲。
查鈔和坤住宅花園清單 嘉慶四年正月初八日,江南道監察禦史廣興、兵科給事中廣泰、吏科給事中王念孫等,參奏和沖弄權舞弊,僭妄不法。
本日奉旨,将和坤、福長安拿交刑部嚴汛,并查鈔家産。
本日奉旨派八王爺、七額驸、劉中堂、董中堂訊問,随上刑具監禁刑部,派十一王爺、慶桂、盛住同鈔和沖住宅,派綿二爺鈔和砷花園。
十一日奉上谕:“昨将和坤家産查鈔,所蓋楠木房僭侈逾制。
其多寶閣及隔段式樣,皆仿照甯壽宮制度。
其園寓點綴,竟與圓明園蓬島瑤台無異,不知是何居心。
又所藏珍寶内,珍珠手串二百餘串,較之大内多至數倍。
并有大珠,較禦用冠頂珠尤大。
又有真寶石頂數十顆,并非伊應戴之物。
而整塊大寶石不計其數,且有内府所無者。
所藏金銀玉石古玩等類尚未鈔畢。
似此貪黩營私,從來罕見罕聞。
除交在京王、公、大臣會審定拟外,着迩渝各督撫,将指出和坤各款應如何議罪,并此外有何款迹,據實迅速複奏。
”同日奉上渝:“據十一王爺、綿二爺、盛住、慶桂等具送查鈔和坤住宅及花園,并劉、馬二家人宅子等處金銀古玩清單進呈。
”十六日奉旨:“将和砷罪狀二十款傳谕王、公、大臣,及在京文武三品以上官員,并翰、詹、科、道閱看。
”十七日奉上谕:“前令十一王爺、盛住、慶桂等查鈔和砷家産,呈送清單,朕已閱看。
共有一百零九号,内有八十三号尚未估價,将原單交八王爺、綿二爺、劉中堂、盛住會同戶、工二部,悉心公同估價,另單具奏。
已估者二十六号,合算共計銀二萬二千三百八十九萬五千一.百六十兩,着存戶部外庫,以備川陝楚豫撫恤歸農之需。
”十八日奉上谕:“和砷悖逆專擅,罪大惡極,姑免肆市,賜令自盡。
固倫十額驸暫留伯爵,在家閑住,不許出外滋事。
欽此。
” 附錄清單: 正屋一所(十三進七十二間)。
東屋一所(七進三十八問)。
西屋一所(七進三十三間)。
徽式屋一所(六十二間)。
花園一所(樓台四十二座)。
東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