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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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稽首古人席地而坐,引身而起,則為長跪。

    首至手則為拜手。

    手至地則為拜。

    首至地則為稽首。

    此禮之等也。

    君父之尊必用稽首。

    拜而後稽首,此禮之漸也;必以稽首終,此禮之成也。

    今《大明會典》曰:“後一拜,叩頭成禮。

    ”此古之遺意也。

     古人以稽首為敬之至。

    《周禮·太祝》:“辨九拜:一日稽首。

    ”注:“稽首,拜中最重,臣拜君之禮。

    ”《禮記·郊特牲》:“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避君也。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秦泊享晉公子重耳,公賦《六月》,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

    ”《襄公三年》:“盟于長樗,公稽首。

    知武于曰:‘天子在,而君辱稽首,寡君懼矣。

    ’”《二十四年》:“鄭伯如晉,鄭伯稽首,宣子辭。

    子西相,曰:‘以陳國之介,恃大國而陵虐于敝邑,寡君是以請罪焉,敢不稽首。

    ’”《哀公十七年》:“盟于蒙,齊侯稽首,公拜。

    齊人怒,孟武伯曰:‘非天子蔔寡君無所稽首。

    ’”《國語》:“襄王使召公過及内史過賜晉惠公命,晉侯執玉卑,拜不稽首。

    内史過歸以告王曰:‘執玉卑,替其贽也;拜不稽首,誣其上也。

    替贽無鎮,誣王無民。

    ’”可以見稽首之為重也。

    自敵者皆從頓首,李陵《報蘇武書》稱“頓首”。

     陳氏《禮書》曰:“稽首者,諸侯于天子、大夫士于其君之劄也。

    然君于臣亦有稽首,《書》稱太甲稽首于伊尹,成王稽首于周公是也。

    大夫于非其君亦有稽首,《儀禮》:“公勞賓,賓再拜稽首;勞介,介再拜稽首”是也。

    蓋君子行禮于其所敬者,無所不用其至。

    則君稽首于其臣者,尊德也;大夫士稽首于非其君者,尊主人也。

    春秋之時,晉穆赢抱太子頓首于趙宣子,魯季平子頓首于叔孫,則頓首非施于尊者之禮也。

     《荀子》言平衡曰拜,下衡曰稽首,至地曰稽穎;似未然。

    古惟喪禮始用稽颡,蓋以頭觸地,與稽首乃有容、無容之别。

     ○稽首頓首今表文皆雲稽首、頓首。

    蔡邕《獨斷》:“漢承秦法,群臣上書皆言‘昧死言’。

    王莽盜位,慕古法,去‘昧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朝臣曰‘稽首頓首’,非朝臣曰‘稽首再拜’。

    ” ○百拜“百拜”字出《樂記》。

    古人之拜如今之鞠躬,故通計一席之間,賓主交拜近至于百。

    注雲:“壹獻,士飲酒之禮,百拜以喻多”是也。

    若平禮止是一拜、再拜,即人臣于君亦止再拜,《孟子》:“以君命将之,再拜稽首而受”是也。

    禮至未世而繁,自唐以下即有四拜。

    《大明會典》:“四拜者,百官見東宮親王之禮。

    見其父母亦行四拜禮。

    其徐官長及親戚朋友相見止行兩拜禮。

    ”是四拜唯于父母得行之。

    今人書狀,動稱百拜何也? 古人未有四拜之禮,唐李涪《刊誤》曰:“夫郊天祭地止于再拜,其禮至重,尚不可加。

    ”今代婦谒姑章,其拜必四,詳其所自,初則再拜,次則跪獻衣服、文史,承其筐筐,則跪而受之,常于此際授受多誤,故四拜相屬耳。

     《戰國策》:蘇秦路過洛陽,“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謝”。

    此四拜之始,蓋因謝罪而加拜,非禮之常也。

     今人上父母書用百拜,亦為無理。

    若以古人之拜乎,則古人必稽首然後為敬,而百拜僅賓主一日之禮,非所施于父母;若以今人之拜乎,則天子止于五拜,而又安得百也?此二者過猶不及,明知其不然而書之,此以僞事其親也。

     洪武三年,上谕中書省臣曰:“今人書劄多稱頓首再拜百拜,皆非實禮。

    其定為儀式,令人遵守。

    ”于是禮部定儀,凡緻書于尊者稱“端肅奉書”,答則稱“端肅奉複”;敵己者稱“奉書”、“奉複”;上之與下稱“書寄”、“書答”;卑幼與尊長則曰“家書敬複”;尊長與卑幼則曰“書付某人”。

     ○九頓首三拜九頓首出《春秋傳》;然申包胥元是“三頓首”,未嘗九也。

    杜注:“《無衣》三章,章三頓首。

    ”每頓首必三,此亡國之餘,情至迫切,而變其平日之禮者也,七日夜哭于鄰國之庭,古人有此禮乎?七日哭也,九頓首也,皆亡國之禮也,不可通用也。

     韓之戰,秦獲晉侯,晉大夫三拜稽首。

    古但有再拜稽首,無三拜也。

    申包胥之九頓首,晉大夫之三拜也。

     《楚語》:“椒舉遇蔡聲子,降三拜,納其乘馬。

    ”亦亡人之禮也。

     《周書·宣帝紀》:“诏諸應拜者皆以三拜成禮。

    ”後代變而彌增,則有四拜。

    不知天元自拟上帝,凡冕服之類十二者皆增為二十四,而笞棰人亦以百二十為度,名曰“天杖”,然未有四拜。

     ○東向坐古人之坐以東向為尊,故宗廟之祭,太祖之位東向。

    即交際之禮,亦賓東向而主人西向。

     《新序》:“楚昭奚恤為東面之壇一,秦使者至,昭奚恤曰:‘君客也,請就上位’”是也。

    《史記·趙奢傳》言:“括東向而朝軍吏。

    ”《田單傳》言:“引卒東鄉坐,師事之。

    ”《淮陰侯傳》言:“得廣武君,東鄉坐,西鄉對,師事之。

    ”《王陵傳》言:“項王東鄉坐陵母。

    ”《周勃傳》言:“每召諸生說士,東鄉坐,責之趣為我語。

    ”《田傳》言:“召客飲,坐其兄蓋侯南鄉,自坐東鄉,以為漢相尊,不可以兄故私撓。

    ”《南越傳》言:“王太後置酒,漢使者皆東鄉。

    ”《漢書·蓋寬饒傳》言:“許伯請之,乃往,從西階上,東鄉特坐。

    ”《樓護傳》言:“王邑父事護。

    時請召賓客,邑居樽下,稱賤子,上壽。

    坐者百數,皆離席伏。

    護獨東向正坐,字謂邑曰:‘公子貴如何?’”《後漢書·鄧禹傳》言:“顯宗即位,以禹先帝元功,拜為太傅,進見東向。

    ”《桓榮傳》言:“乘輿嘗幸太常府,令榮坐東面,天子親自執業。

    ” 此皆東向之見于史者。

    《曲禮》:“主人就東階,客就西階。

    ”自西階而升,故東鄉;自東階而升,故西鄉。

    而南鄉特其旁位,如廟中之昭,故田以處蓋侯也。

     《孝文紀》:“西鄉讓者三,南鄉讓者再。

    ”注:“賓主位東西面,君臣位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