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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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十三年十二月,李國昌小男克用殺雲中防禦使段文楚,據雲州,自稱防禦留後”,則既直書其叛亂之罪;而《哀帝紀》末雲“中興之初”,《王處直傳》稱“莊宗”,《王、鄭從谠,劉邺、張睿傳》各有“中興”之語,自相矛盾。

    按此書纂于劉煦,後唐末帝清泰中為丞相,監修國史,至晉少帝開運二年,其書始成。

    朝代遷流,簡牍浩富,不暇遍詳而并存之,後之讀者可以觀世變矣。

     楊朝晟一人作兩傳,一見七十二卷,一見九十四卷。

     ○新唐書《舊唐書·高宗紀》:“乾封元年春正月戊辰朔,上祀昊天上帝于泰山,以高祖、大宗配飨。

    己巳,升山行封禅之禮。

    庚午,禅于社首。

    ”是以朔日祭天于山下,明日登封,又明日禅社首,次序甚明。

    《新書》改雲:“正月戊辰封于泰山,庚午禅于社首。

    ”是以祭天、封山二事并為一事,而系于戊辰之日,文雖簡而事不核矣。

     《天後紀》:光宅元年四月癸酉,遷廬陵王于房州。

    丁醜,又遷于均州,垂拱元年三月丙辰,遷廬陵王于房州。

    《中宗紀》:嗣聖元年正月,廢居于均州,又遷于房州。

    按《舊書》:嗣聖元年二月戊午,廢皇帝為廬陵王,幽于别所。

    四月丁醜,遷廬陵王于均州。

    垂拱元年三月,遷廬陵王于房州,《中宗紀》亦同,而以四月為五月,然無先遷房州一節。

    疑《舊史》得之歐公,蓋博采而誤。

    《代宗紀》上書“四月丁卯,幽皇後于别殿”;下書“六月辛亥,追廢皇後張氏”。

    曰“追廢”,則張後之見殺明矣。

    而不書其死,亦為漏略。

     《文宗紀》:“太和九年十一月任戌,李訓及河東節度使王、甯節度使郭行餘、禦史中丞李孝本、京兆少尹羅立言,謀誅中官,不克,訓奔于鳳翔。

    ”下雲:“左神策軍中尉仇士良殺王涯、賈饣束、舒元輿、李孝本、羅立言、王、郭行餘。

    ”而獨于李訓不言其死,況訓乃走人終南山,未至鳳翔,亦為未當。

    《藝文志》:“蕭方《三十國春秋》三十卷。

    ”當作“蕭方等”,乃梁元帝世子,名方等。

     《新唐書》志,歐陽永叔所作,頗有裁斷,文亦明達。

    而列傳出宋子京之手,則簡而不明。

    二手高下,迥為不侔矣。

    如《太宗長孫後傳》:“安業之罪,萬死無赦,然不慈于妾,天下知之。

    ”改曰:“安業罪死無赦,然向遇妾不以慈,戶知之。

    ”意雖不異,而“戶知之”三字殊不成文。

    又如《德宗王後傳》:诏曰:“祭筵不可用假花果,欲祭者從之。

    ”改曰:“有诏祭物無用寓,欲祭聽之。

    ”不過省《舊書》四字,然非注不可解也。

     史家之文,例無重出。

    若不得已而重出,則當斟酌彼此,有詳有略,斯謂之簡。

    如崔沔駁太常議加宗廟笾豆,其文兩載于本傳及《韋稻傳》,多至二三百言。

    又如來濟與高智周、郝處俊、孫處約四人言志,及濟領吏部,遂以處約為通事舍人,兩見于本傳及《高智周傳》;而石仲覽一人,一以為宣城,一以為江都。

    此而忽之,則亦不得謂之能簡矣。

     《楊場傳》言:“有司帖試明經,不質大義,乃取年頭月日、孤經絕句。

    ”帖試之法,用紙貼其上下文,止留中間一二句,困人以難記。

    年頭如元年、二年之類,月日如十有二月乙卯之類。

    如此則習《春秋》者益少矣,故請帖平文。

    今改曰“年頭日尾”,屬對雖工,而義不通矣。

     《嚴武傳》:“為成都尹、劍南節度使。

    房琅以故宰相為巡内刺史,武慢倨不為禮,最厚杜甫,然欲殺甫數矣。

    李白作《蜀道難》者,乃為房與杜危之也。

    ”此宋人穿鑿之論。

    李白《蜀道難》之作,當在開元、天寶間。

    時人共言錦城之樂,而不知畏途之險、異地之虞,即事成篇,别無寓意。

    及玄宗西幸,升為南京,則又為詩曰:“誰道君王行路難,六龍西幸萬人歡。

    地轉錦江成渭水,天回玉壘作長安。

    ”一人之作前往不同如此,亦時為之矣。

     《張孝忠傳》:“孝忠魁偉,長六尺。

    ”《李晨傳》:“長六尺。

    ”古人以六尺為短,今以六尺為長,于他書未見。

     《舊書·段秀實傳》:“陰說大将劉海賓,何明禮、姚令言判官歧靈嶽,同謀殺Г,以兵迎乘輿。

    三人者,皆秀實夙所獎遇。

    ”此渭姚令言之判官歧靈嶽,與海賓、明禮為三人耳。

    按文,“姚令言”上當少一“及”字。

    《新書》遂謂:“結劉海賓、姚令言、都虞候何明禮,欲圖Г。

    此三人者,皆秀實素所厚。

    ”而下文方雲大吏岐靈嶽。

    令言,賊也,安有肯同秀實之謀者哉? 《舊唐書》高仙芝、封常清二傳,并雲四鎮節度使“夫蒙靈”,而李嗣業、段秀實二傳則雲:安西節度使“馬靈”,《劉全諒傳》則雲安東副都護、保定軍使“馬靈”。

    按《王維集》有《送不蒙都護詩》,注:“不蒙,著官姓也。

    ”古“不”字有“夫”音,“不蒙”當即“夫蒙”,然未知其何以又為“馬”也。

    《新書》因之,兩姓并見。

    而《突厥傳》則雲安西節度使“夫蒙靈”。

    《馬總傳》:李師道平,析郓、曹、濮等為一道,除總節度,賜号天平軍。

    長慶初,劉總上幽鎮地,诏總徙天平。

    而召總還,将大用之。

    會總卒,穆宗以郓人附賴總,複诏還鎮。

    上雲诏“總徙天平”,劉總也。

    下雲“召總還”,馬總也。

    又雲“會總卒”,劉總也。

    又雲“郓人附賴總”,馬總也。

    此于人之主賓、字之繁省皆有所不當。

    當雲“诏徙天平”,而去“總”字;其下則雲“會劉總卒”,于文無加,而義明矣。

     《舊唐書·皇甫傳》附柳泌事雲:“泌系京兆府獄,吏叱之曰:‘何苦作此虛矯?’泌曰:‘吾本無心,是李道古教我,且雲壽四百歲。

    ’府吏防虞周密,恐其隐化。

    及解衣就誅,一無變異。

    ”語雖煩而叙事則明。

    《新書》但雲:“皆道古教我。

    解衣即刑,卒無它異。

    ”去其中間語,則“它異”二字何所本邪?《曹确傳》:“大宗著令,文武官六百四十三。

    ”按《百官志》“太宗省内外官,定制為七百三十員。

    ”《舊唐書·鄭啟傳》:“昭宗謂有蘊蓄,就常奏班簿側注雲:‘鄭啟可禮部侍郎、平章事。

    ”中書胥吏詣其家參谒,啟笑曰:‘諸君大誤,使天下人皆不識字,宰相不及鄭五也。

    ’晉吏曰:‘出自聖旨特恩,來日制下。

    ’啟抗其手曰:‘萬一如此,笑殺他人。

    ’明日果制下。

    ”《新書》改曰:“俄聞制诏下,歎曰:‘萬一,然笑殺天下人。

    ’”制已下矣,何萬一之有?《禮樂志》:“貞觀二十一年,诏左丘明、蔔子夏、公羊高、谷梁赤、伏勝、高堂生、戴聖、毛苌、孔安國、劉向、鄭衆、賈逵、杜子春、馬融、盧植、鄭康成、服虔、何休、王肅、王弼、杜預、範甯二十二人配享。

    ”《儒學傳》複出此文,而缺賈逵,作二十一人。

     《林蘊傳》:“泉州莆田人。

    父披,以臨汀多山鬼淫祠,民厭苦之,撰《無鬼論》刺史樊晃奏署臨汀令。

    ”此當是署令在前,作論在後,而倒其文。

    凡吳氏《糾謬》所已及者不更論。

     昔人謂宋子京不喜對偶之文,其作史,有唐一代遂無一篇诏令。

    如德宗興元之诏,不錄于書。

    徐賢妃《谏大宗疏》,狄仁傑《谏武後營大像疏》。

    僅寥寥數言。

    而韓愈《平淮西碑》則全載之。

    夫史以記事,诏疏俱國事之大,反不如碑頌乎?柳宗元《貞符》,乃希恩飾罪之文,與相如之《封禅頌》異矣,載之尤為無識。

     ○宋史《宋史》言朝廷與金約滅遼,止求石晉賂契丹故地,而不思營、平、灤。

    三州非晉賂,乃劉仁恭獻契丹以求援者。

    既而王鑿悔,欲并得之,遣趙良嗣往請之再三,金人不與。

    此史家之誤。

    按《通鑒》:初幽州北七百裡有渝關,下有渝水通海,自關東北循海有道,道狹處才數尺,旁有亂山高峻,不可越,北至進牛口。

    舊置八防禦軍,募土兵守之,田祖皆供軍食,不入于薊,幽州歲緻缯纩,以供戰士衣。

    每歲早獲,清野堅壁,以待契丹。

    契丹至,辄閉壁不戰。

    俟其去,選骁勇,據隘邀之,契丹常失利走。

    士兵皆自為田園,力戰有功,則賜勳加賞。

    由是契丹不敢輕人寇。

    及周德威為盧龍節度使,恃勇,不修邊備,遂失渝關之險。

    契丹每刍牧于營、平之間。

    又按《遼史》,太祖天贊二年春正月丙申,大元帥堯骨克平州,獲刺史趙思溫、裨将張崇。

    二月,如平州。

    甲子,以平州盧龍軍置節度使。

    遼之天贊二年,乃後唐莊宗同光元年,是營、平二州,契丹自以兵力取之于唐,而不于劉仁恭,又非賂以求援也。

    若灤本平州之地,遼太祖以俘戶置灤州。

    當劉仁恭時,尚未有此州,尤為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