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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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吳王舉兵之時,乘已家居,而複與之書,不然無緣複說也。

     《杜周傳》:“周為執金吾,逐捕桑弘羊、衛皇後昆弟子,刻深。

    ”按《百官表》:“天漢三年二月,執金吾社周為禦史大夫。

    四年卒。

    ”而衛太子巫蠱事乃在征和二年,周之卒已四年。

    又十一年,昭帝元鳳元年,禦史大夫桑弘羊坐燕王旦事誅。

    史家之謬如此。

     《上尊傳》:“上行幸雍,過虢。

    ”按今之鳳翔縣乃古雍城,而虢在陝,幸雍何得過虢?當是過美陽之誤。

    且上文固雲:“自虢令轉守槐裡。

    ”兼行美陽令事矣。

     《王商傳》:“春申君獻有身妻,而産懷王。

    ”誤,當是幽王。

     《外戚傳》:“徙共王母及丁姬歸定陶,葬共王冢次。

    ”按丁姬先已葬定陶,此“及丁姬”三字衍。

     ○漢書二志小字《漢書》地理、藝文二志小字,皆孟堅本文。

    其“師古曰”、“應劭曰”、“服虔曰”之類,乃顔氏注也。

    近本《漢書》不刻注者,誤以此為顔氏注而并删之。

     《續漢·郡國志》雲:“本志惟郡縣名為大書,其山川地名悉為細注,今進為大字,新注證發,臣劉昭采集。

    ”是則前書小字為孟堅本文,猶《後漢》之細注也;其師古等諸注,猶《後漢》之新注也。

    當時相傳之本混作一條,未曾分别耳。

     ○漢書不如史記班孟堅為書,束于成格,而不得變化。

    且如《史記·淮陰侯傳》末載刺通事,令人讀之感慨有煉味。

    《淮南王傳》中伍被與王答問語,情态橫出,文亦工妙,今悉删之,而以蒯、伍合江充、息夫躬為一傳,蒯最冤,伍次之,二淮傳寥落不堪讀矣。

     ○苟悅漢紀苟悅《漢紀》改紀、表、志、傳為編年,其叙事處索然無複意味,間或首尾不備,其小有不同,皆以班書為長,惟一二條可采者。

    杜陵陳遂,字長子。

    上微時,與遊戲博奕,數負遂。

    上即位,稍見進用,至太原太守。

    乃賜遂玺書曰:“制诏太原太守,官尊祿重,可以償遂博負矣。

    ”妻君甯時在旁,知狀。

    遂乃上書謝恩曰:“事在元平元年赦前。

    ”其見厚如此。

    《漢書》以“負遂”為“負進”,又曰:“可以償博進矣。

    ”進乃悼皇考之名,宣帝不應用之。

    《史記·呂不韋傳》:“車乘進用不饒。

    ”苟紀為長。

    元康三年三月诏曰:“蓋聞象有罪,而舜封之有庳,骨肉之親,放而不誅。

    其封故昌邑王賀為海昏侯。

    ”《漢書》作“骨肉之恩,粲而不殊。

    ”文義難曉,苟紀為長。

    後有善讀者,仿裴松之《三國志》之體,取此不同者注于班書之下,足為史家之一助。

     紀王莽事,自始建國元年,以後則雲其二年、其三年以至其十五年,以别于正統,而盡沒其天鳳,地皇之号。

     ○後漢書《後漢書·馬援傳》上雲:“帝嘗言:伏波論兵,與我意合。

    ”下乃雲:“交女子微側及女弟微貳反,于是玺書拜援伏波将軍。

    ”此是采輯諸書,率爾成文,而忘其“伏波”二字之無所本也。

    自範氏以下,史書若此者甚多。

    《桓譚傳》:“當王莽居攝篡殺之際,天下之士莫不競褒稱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

    譚獨自守,默然無言。

    ”按《前漢書·翟義傳》:“莽依《周書》作大诰,遣大夫桓譚等班行谕告當反位孺子之意,還封譚為明告裡附城。

    ”是曾受莽封爵,史為諱之爾。

    光武終不用譚,當自有說。

     《楊震傳》:“河間男子趙騰詣閥上書,指陳得失,帝怒,收考诏獄,震上疏救不省,騰竟夥屍都市。

    ”乃安帝時事。

    而《張皓傳》以為“清河趙騰上言災變,譏刺朝政,收騰系考。

    皓上疏谏,帝悟,減騰死罪一等。

    ”又以為順帝事。

    豈有兩趙騰邪? 橋玄以太尉罷官,就醫裡舍,少子十歲,獨遊門次,卒有三人持杖劫執之,人舍登樓,就玄索貨。

    其家之不貧可知。

    乃雲:“及卒,家無居業,喪無所殡。

    ”史傳之文前後矛盾。

    玄以靈帝之世,三為三公,亦豈無錢者? 《劉表傳》:“與同郡張儉等俱被讪議,号為‘八顧’”。

    而《黨锢傳》表、儉二人列于“八及”。

    前往不同。

     蒯越、韓嵩及東曹掾傅巽等說琮降操,則是表卒之後,瓊已赦嵩而出之矣。

    下文雲:“操至州,乃釋嵩之囚。

    ”此史家欲歸美于操,而不顧上下文之相戾也。

    《蔡邕傳》謂邕亡命江海,積十二年。

    中平六年,靈帝崩,董卓為司空,辟之,稱疾不就。

    卓切敕州郡,舉邕詣府,豈不得已,到署祭酒。

    而《文苑傳》有議郎蔡邕,薦邊讓于大将軍何進一書。

    按中平元年,黃中起,以何進為大将軍,正邕亡命之時,無緣得奏記薦人也。

     《郡縣志》:“睢陽本宋國,有魚門。

    ”引《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升陉之戰,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為證,按杜預注:“魚門,邾城門。

    ”非宋也。

    ○三國志《蜀志·谯周傳》:建興中,丞相亮領益州牧,命周為勸學從事。

    而先主未稱尊号,即有勸學從事張爽、尹默、谯周等上言,前後不同。

    按周卒于晉泰始六年,年七十二。

    而昭烈即位之年僅二十有三,未必與勸進之列,從本傳為是。

    孫亮太平元年,孫殺滕胤、呂據,時為魏高貴鄉公之甘露元年。

    《魏志》:甘露二年,以孫壹為侍中車騎将軍,假節交州牧。

    吳侯本傳雲:“壹人魏,黃初三年死。

    ”誤也。

     《陸抗傳》:“拜鎮軍将軍,都督西陵。

    自關羽至白帝。

    ”于文難曉。

    按《甘甯傳》曰:“随魯肅鎮益陽,拒關羽。

    羽号有三萬人,自擇選銳士五千人,投縣上流十餘裡淺懶,雲欲夜涉渡。

    肅以兵千人益甯,甯乃夜往,羽聞之,住不渡,而結柴營,今遂名此處為關羽懶。

    ”據此則當雲“自益陽至白帝也。

    ”○作史不立表志朱鶴齡曰:“太史公《史記》帝紀之後,即有十表、八書。

    表以紀治亂興亡之大略,書以紀制度沿革之大端。

    班固改書為志,而年表視《史記》加詳焉。

    蓋表所由立,于周之譜牒,與紀傳相為出入。

    凡列侯将相三公九卿,其功名表著者既系之以傳,此外大臣無積勞亦無顯過,傳之不可勝書,而姓名爵裡、存沒盛衰之迹要不容以遽泯,則于表乎載之。

    又其功罪事實傳中有未悉備者,亦于表乎載之,年經月緯,一覽了如。

    作史體裁莫大于是。

    而範書阙焉,使後之學者無以考鏡二百年用人行政之節目,良可歎也。

    其夫始于陳壽《三國志》,而範晔睡之,其後作者又援範書為例,年表皆在所略。

    不知作史無表,則立傳不得不多:傳愈多,文愈繁,而事迹或反遺漏而不舉。

    歐陽公知之,故其撰《唐書》有宰相表,有方鎮表,有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始複班、馬之舊章雲。

    陳壽《三國志》、習鑿齒《漢晉春秋》無志,故沈約《宋書》諸志并前代所阙者補之。

    姚思廉《梁、陳二書》、李百藥《北齊書》、令狐德《周書》皆無志。

    皆唐初人,其不著志,以别有修志之敕也,而于志甯、李淳風、韋安二、李延壽别修《五代史志》,诏編第入《隋書》。

    古人紹聞述往之意,可謂宏矣。

     ○史文重出《漢書·王子侯表》:長沙頃王子高成節侯梁,一卷中兩見,一始元元年六月乙未封,一元康元年正月癸卯封。

    然則王千中多一侯矣。

     《續漢·郡國志》候城改屬玄菟,而遼東複出一候城。

    無慮改屬遼東屬國,而遼東複出一無慮。

    必有一焉宜删者,然則天下郡國中少二城矣。

     ○史文衍字《漢書·吳王濞傳》:“吳有鄣郡銅山。

    ”誤多一“豫”字。

    《後漢書·光武紀》:“以前密令卓茂為太傅。

    ”誤多一“高”字。

    《黨锢傳》:“黃令毛欽操兵到門。

    ”誤多一“外”字。

     《後漢書·皇後紀》:“桓思窦皇後父諱武。

    ”後父不當言諱,“諱”字衍。

    《儒林傳》:“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書》歐陽、大小夏侯,《詩》齊、魯、韓、毛,《禮》大小戴,《春秋》嚴、顔,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總領焉。

    ”按此則十五,非十四也,蓋衍一“毛”字。

    其下文載建初中诏,有“《古文尚書》、《毛詩》、《梁》、《左氏春秋》,雖不立學官”之語。

    又下卷雲:“趙人毛苌傳詩,是為《毛詩》,未得立。

    ”而《百官志》博士十四人,本注曰:“《易》四:施、孟,梁丘、京氏。

    《尚書》三:歐陽、大小夏侯氏。

    《詩》三:魯、齊、韓氏。

    《禮》二:大小戴氏,《春秋》二:公羊、嚴、顔氏。

    ”則此“毛”字明為衍《靈帝紀》:“光和三年六月,诏公卿舉能《尚書》、《毛詩》、左氏、梁《春秋》各一人,悉除議郎。

    ”《尚書》上脫“古文”二○史家誤承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