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習部 脫套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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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場惡套,情事多端,不能枚紀。

    以極鄙極欲之關目,一人作之,千萬人效之,以緻一定不移,守為成格,殊為怪也。

    西子捧心,尚不可效,況效東施之颦乎?且戲場關目,全在出奇變相,令人不能懸拟。

    若人人如是,事事皆然,則彼未演出而我先知之,憂者不覺其可憂,苦者不覺其為苦,即能令人發笑,亦笑其雷同他劇,不出範圍,非有新奇莫測之可喜也。

    掃除惡習,拔去眼釘,亦高人造福之一事耳。

     ○衣冠惡習 記予幼時觀場,凡遇秀才趕考及谒見當塗貴人,所衣之服,皆青素圓領,未有着藍衫者,三十年來始見此服。

    近則藍衫與青衫并用,即以之别君子小人。

    凡以正生、小生及外末腳色而為君子者,照舊衣青圓領,惟以淨醜腳色而為小人者,則着藍衫。

    此例始于何人,殊不可解。

    夫青衿,乾廷之名器也。

    以賢愚而論,則為聖人之徒者始得衣之;以貴賤而論,則備缙紳之選者始得衣之。

    名宦大賢盡于此出,何所見而為小人之服,必使淨醜衣之?此戲場惡習所當首革者也。

    或仍照舊例,止用青衫而不設藍祖。

    若照新例,則君子小人互用,萬勿獨歸花面,而令士子蒙羞也。

     近來歌舞之衣,可謂窮奢極侈。

    富貴娛情之物,不得不然,似難責以儉樸。

    但有不可解者:婦人之服,貴在輕柔,而近日舞衣,其堅硬有如盔甲。

    雲肩大而且厚,面夾兩層之外,又以銷金錦緞圍之。

    其下體前後二幅,名曰“遮羞”者,必以硬布裱骨而為之,此戰場所用之物,名為“紙甲”者是也,歌台舞榭之上,胡為乎來哉?易以輕軟之衣,使得随身環繞,似不容已。

    至于衣上所繡之物,止宜兩種,勿及其他。

    上體鳳鳥,下體雲霞,此為定制。

    蓋“霓裳羽衣”四字,業有成憲,非若點綴他衣,可以渾施色相者也。

    予非能創新,但能複古。

     方巾與有帶飄巾,同為儒者之服。

    飄巾儒雅風流,方巾老成持重,以之分别老少,可稱得宜。

    近日梨園,每遇窮愁患難之士,即戴方巾,不知何所取義?至紗帽巾之有飄帶者,制原不佳,戴于粗豪公子之首,果覺相稱。

    至于軟翅紗帽,極美觀瞻,曩時《張生逾牆》等劇往往用之,近皆除去,亦不得其解。

     ○聲音惡習 花面口中,聲音宜雜。

    如作各處鄉語,及一切可憎可厭之聲,無非為發笑計耳,然亦必須有故而然。

    如所演之劇,人系吳人,則作吳音,人系越人,則作越音,此從人起見者也。

    如演劇之地在吳則作吳音,在越則作越音,此從地起見者也。

    可怪近日之梨園,無論在南在北,在西在東,亦無論劇中之人生于何地,長于何方,凡系花面腳色,即作吳音,豈吳人盡屬花面乎?此與淨醜着藍衫,同一覆盆之事也。

    使範文正、韓襄毅諸公有靈,聞此聲,觀此劇,未有不抱恨九原,而思痛革其弊者也。

    今三吳缙紳之居要路者,欲易此俗,不過啟吻之勞;從未有計及此者,度量優容,真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