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江右王門學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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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聞,無知可緻。
”況知覺乎?故知覺廢則良知或幾乎息矣。
近諸公隻說本體自然流行,不容人力,似若超悟真性,恐實未見性也。
緣私意一萌,即本體已蔽蝕阻滞,無複流行光照之本然也。
故必決去之,而後其流行照臨之體,得以充達。
此良知所以必緻,而後德明身修也。
心齋晚年所言,多欲自出機軸,殊失先師宗旨。
豈亦微有門戶在耶?慨惟先失患難困衡之餘,磨砻此志,直得千聖之祕,發明良知之學,而流傳未遠。
諸賢各以意見攙和其間,精一之義無由睹矣。
先師所以悟入聖域,實得於《大學》之書,而有功於天下後世,在於古本之複,雖直揭良知之宗,而指其實下手處,在於格物,古本《序》中及《傳習錄》所載詳矣。
豈有入門下手處,猶略而未言,直待心齋言之耶?惟其已有成訓,以物知意身心為一事,格緻誠正修為一工,故作聖者有實地可據。
而又别立說以為教,苟非門戶之私,則亦未免意見之殊耳。
誠意之學,卻在意上用不得工夫,直須良知全體洞徹普照,旁燭無纖毫翳障,即百慮萬幾,皆從此出,方是知幾其神,乃所謂誠其意也。
若俟意之不善,倚一念之覺,即已非誠意,落第二義矣。
卻似正心,别是上面一層工夫,故竊謂炳於幾先,方是誠意之學。
先師雲:“緻知者,誠意之本也。
”若謂誠意之功,則非矣。
格物卻是誠意之功,故曰“緻知在格物”。
夫知之所以不緻者,物未格耳。
物雖意之所在,然不化則物矣,誠能萬感俱化,胸中無一物矣。
夫然後本體擴然,與天地同體,即意無不誠矣。
象山人情事變上用工,是於事變間尊其德性也。
性無外也,事無外道也,動而無動者也。
白沙靜中養出端倪,是磨煉於妄念朋思之間,體貼天理出來。
性無内也,道外無事也,靜而無靜者也。
是謂同歸一緻。
夫收視返聽於中,有個出頭,此對精神浮動務外逐末者言,良為對病之藥。
然於大道,卻恐有妨,正為不識心體故耳。
心無定體,感無停機,凡可以緻思着力者,俱謂之感,其所以出思發知者,不可得而指也。
故欲於感前求寂,是謂畫蛇添足,欲於感中求寂,是謂騎驢覓驢。
夫學至於研幾,神矣。
然《易》曰:“幾者,動之微。
”周子曰:“動而未形,有無之間者,幾也。
”既謂之動,則不可言靜矣,感斯動矣。
聖人知幾,故動無不善。
學聖者舍是,無所緻其力。
過此以往則失幾,不可以言聖學矣。
心本寂而?感者也,寂在感中,即感之本體,若複於感中求寂,辟之謂“騎驢覓驢”,非謂無寂也。
感在寂中,即寂之妙用,若複於感前求寂,辟之謂“畫蛇添足”,非未感時也。
《易》以寂感為神,非感則寂,不可得而見矣。
念菴謂:“感有時而變易,而寂然者未嘗變易,感有萬殊,而寂然者惟一。
”先生言:“念已形,而寂然者未嘗不存,豈感前複有寂乎?雙江雖在寂上用工,然寂感不分時,則寂亦感也。
念菴則分時,與雙江之意又微異矣。
”夫寂即未發之中,即良知,即是至善。
先儒謂未發二字,費多少分疏,竟不明白,隻為認有未發時故耳。
惟周子洞見心體,直曰:“中也者,和也,中節也,天下之達道也。
”去卻大本一邊。
彼豈不知未發之中者哉?正恐認作兩截,故合一言之,慮至深也。
而晦翁複以己意釋之,則周子之意荒矣。
有友人問川曰:“涵養於未發之前,是緻中工夫?”川答曰:“此處下不得前字。
喜怒哀樂如春夏秋冬,有前乎?未發之中,是太和元氣,亦有未發為四序之時者乎?隻緣今人看粗了喜怒哀樂,故添許多意見耳。
先師雲:‘良知者,未發之中,天下之大本。
’緻之,便是天下之達道,則行天下之達道,乃實緻良知也。
實緻良知,乃立大本也。
非立大本後,乃推而為達道也。
” 近時學者,不知心意知物是一件,格緻誠正是一功,以心應物,即心物為二矣。
心者意之體,意者心之動也;知者意之靈,物者意之實也。
知意為心,而不知物之為知,則緻知之功,即無下落,故未免欲先澄其心,以為應物之則,所以似精專而實支離也。
兄不知何者為感。
若以流動為感,則寂感異象,微波即蕩,感皆為寂累,固不待梏之反覆,而後失其湛然虛明之體矣。
若以鑑物為感,則終日鑑固無傷於止也,止與鑑未始相離,亦不得言有止而不鑑時也。
若患體之不止,故鑑之不明,亦當即鑑時定之,不當離鑑以求止也。
何者?其本體?鑑,不可得而離也。
(以上《與王龍溪》) 吾丈近年宗旨,謂不當以知覺為良知,卻不知将發用知覺竟作何觀?若本體自然之明覺即良知也,若夫私智小慧,緣情流轉,是乃聲聞緣入,憶度成性,即非本體之靈覺矣。
故知覺二字,義涵虛實,顧所指用何如。
如曰“正知正覺”,即屬實作體觀,“?知?覺”,即屬虛作用觀。
然?知即正知無倚處,?覺即正覺無障處,無生發,無間離也,非别有一段光照,從此脫胎着於境物也,奈何其欲貳之耶?今夫聲有起滅,而聞性無起滅也,色有明暗,而見性無明暗,見聞性即知覺性也。
若離知覺於本體,是從聲色有無處認見聞,即知覺有起滅,反失卻?見?聞之本體矣。
昔晦翁以戒懼為涵養本原,為未發,為緻中,以慎獨為察識端倪,為已發,為緻和,兼修交養,似若精密,而強析動靜作兩項工夫,不歸精一。
今吾丈以察識端倪為第二義,獨取其涵養本原之說,已掃支離之弊。
但吾丈又将感應發用,另作一層在後面看,若從此發生流出者,則所謂毫釐之差爾。
夫不睹不聞之獨,即莫見莫顯,乃本體自然之明覺,發而未發,動而無動者也,以為未發之中可也。
既曰“戒裫慎”,曰“恐懼”,於是乎緻力用功矣,而猶謂之未感未發,其可乎哉?夫屈伸翕闢,互為其根,複奮潛飛,後先異候,欲其?複而終潛,與并行而同出,即永劫不可得。
其與主靜藏密,感應流行,無時可息者,不可同象而例觀,亦較然明矣。
弟觀至顯於至微,公言由微以之顯,所見在毫釐之隔耳。
物者意之實也,知者物之則也,故隻在發見幾微處用功緻謹焉,即是達用,即是立本。
若欲涵養本原停當,而後待其發而中節,此延平以來相沿之學,雖若精微,恐非孔門宗旨矣。
(以上《與聶雙江》) 大常魏水洲先生良弼 魏良弼字師說,号水洲,南昌新建人。
嘉靖癸未進士。
知松陽縣,入為給事中,累遷禮科都給事中。
十年,召王瓊為宰,南京禦史馬揚等劾之,下诏獄。
先生疏救,亦下獄拷訊。
尋複職。
明年,彗見東方,先生以為應在張孚敬,孚敬疏辯,先生受杖於殿廷,死而複蘇,孚敬亦自陳緻仕,彗果滅。
越月,改汪鋐為吏部尚書,先生又劾之。
又明年,副都禦史王應鵬上疏失書職名下獄,先生以為細故當原,又下獄拷訊。
先生累遭廷杖,膚盡而骨不續,言之愈激。
上訝其不死,收之辄赦,或且遷官,不欲其去。
永嘉複位,始以京察罷。
先生居鄉,情味真至。
鄉人見先生有所告誡,退辄稱其說以教家人。
其偶然流為方語,而深切者垂為法言,曰“魏水洲雲雲,不可易也。
”疾痛則問藥,旱潦則問捄,先生因而付之,各畢所願,阊裡頓化,争訟亦息。
人有夜夢先生者,明旦得嘉客。
生兒者夢先生過其家,則裡中相賀以為瑞。
稻初登,果未落,家有老人不敢嘗,必以奉先生。
其為鄉裡所親敬如此。
先生兄弟皆於陽明撫豫時受學,故以“緻良知自明而誠,知微以顯,天地萬物之情與我之情自相應照,能使天回象,君父易慮,夫大夫永思,至愚夫孺子,亦徵於寤寐”。
何者?不慮之知,達之天下,智愚疏戚,萬有不同,孰無良焉?此所以不戒而孚也。
殁之日,诏其子孫曰:“予平生仗忠信,皇天鑒不得已之言,後土憐欲速朽之骨,陵谷有變,人心無改,不必銘志。
”隆慶改元,晉太常少卿緻仕。
萬曆乙亥卒,年八十有四。
弟良政、良器。
解元魏師伊先生良政 良政字師伊。
燕居無堕容,嘗曰:“學問頭腦既明,惟專一得之。
氣專則精,精專則明,神專則靈。
”又曰:“不尤人,何人不可處?不累事,何事不可為?”舉鄉試第一,尋卒。
水洲言:“吾夢中見師伊辄流汗浃背。
”其方嚴如此。
處士魏藥湖先生良器 良器字師顔,号藥湖。
洪都從學之後,随陽明至越。
時龍溪為諸生,落魄不羁,每見方巾中衣往來講學者,竊罵之。
居與陽明鄰,不見也。
先生多方誘之,一日先生與同門友投壺雅歌,龍溪過而見之曰:“腐儒亦為是耶?”先生答曰:“吾等為學,未嘗擔闆,汝自不知耳。
”龍溪於是稍相就,已而有味乎其言,遂北面陽明。
緒山臨事多滞,則戒之曰:“心何不灑脫?”龍溪工夫懶散,則戒之曰:“心何不嚴栗?”其不為姑息如此。
嘗與龍溪同行遇雨,先生手蓋,龍溪不得已亦手蓋,而有怍容,顧先生自如,乃始惕然。
陽明有内喪,先生、龍溪司庫,不厭煩缛。
陽明曰:“二子可謂執事敬矣。
”歸主白鹿洞,生徒數百人,皆知宗王門之學。
疽發背,醫欲割去腐肉;不可,卒年四十二。
先生雲:“理無定在,心之所安,即是理。
孝無定法,親之所安,即是孝。
”龍溪與先生最稱莫逆,然龍溪之玄遠不如先生之淺近也。
水洲先生集 道無動靜,性無内外,故言“動亦定,靜亦定。
”又曰:“未感不是先,已應不是後。
”近論多於觸處、動念處體認良知,不於一定處下着,故不免支離之病。
(《答鄒東廓》) 先師謂“良知存乎心悟”,悟由心得,信非講求得來。
用志不分,乃凝於神,神凝知自緻耳。
要得神凝,須絕外誘,固非頑空打坐,亦非歌舞講求,要自有悟處。
(《答羅念菴》) 操與緻自是有辯,緻是全功,操特始事,緻可包操,而操未可以言緻。
(《複會中諸子》) “己所不欲”,吾心之知也,“勿施於人”,緻吾心之良知也。
誠“勿施於人”,則“己所不欲”之物格矣。
所惡於下,吾心之矩也,毋以事上,絜吾心之矩也。
誠毋以事上焉,則吾心所惡於下之矩絜矣。
或問:“未發之中如何?”曰:“汝但戒慎不,恐懼不聞,養得此心,純是天理,便自然見聖人之學莫大於無我。
性之本體無我也,梏形體而生私欲,作聰明而生私智,於是始有我爾。
去二者之累,無我之體複矣”。
君子有諸己,則得失不足易也,故得之自是,不得自是。
小人無諸己,惟見於得失而已矣,故患得患失,無所不至。
君子以誠身為貴,實有於身,謂之誠身。
夫天下之物,可以實有於身者,惟善為然。
由其為固有之實理,故可實有焉耳。
彼取諸外者,夫豈可得而行之耶? 良知之教不之學,故以入井怵惕、孩提愛敬、平旦好惡為證。
然以三者皆一端之發見,而未見乎全,故言怵惕必以擴充繼之,言好惡必以長養繼之,言愛敬必以達之天下繼之。
問“良知天理異同”。
曰:“知之良處即是天理。
昧其知,失其良,則為人欲。
蓋自明覺而言,謂之知,自條理而言,謂之理,非二也。
” 由仁義行,即根心、生色、睟面、盎背之意。
行仁義,非不是由此心也,終是知得為好。
必如此做方好,乃第二義,便不是從中生,故曰“義外”。
人本得天地之生意自能生,但被習心遮蔽,故不能生。
但去其蔽,則本體自然呈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自然流出,乃其生意也。
(以上《示諸生》)
”況知覺乎?故知覺廢則良知或幾乎息矣。
近諸公隻說本體自然流行,不容人力,似若超悟真性,恐實未見性也。
緣私意一萌,即本體已蔽蝕阻滞,無複流行光照之本然也。
故必決去之,而後其流行照臨之體,得以充達。
此良知所以必緻,而後德明身修也。
心齋晚年所言,多欲自出機軸,殊失先師宗旨。
豈亦微有門戶在耶?慨惟先失患難困衡之餘,磨砻此志,直得千聖之祕,發明良知之學,而流傳未遠。
諸賢各以意見攙和其間,精一之義無由睹矣。
先師所以悟入聖域,實得於《大學》之書,而有功於天下後世,在於古本之複,雖直揭良知之宗,而指其實下手處,在於格物,古本《序》中及《傳習錄》所載詳矣。
豈有入門下手處,猶略而未言,直待心齋言之耶?惟其已有成訓,以物知意身心為一事,格緻誠正修為一工,故作聖者有實地可據。
而又别立說以為教,苟非門戶之私,則亦未免意見之殊耳。
誠意之學,卻在意上用不得工夫,直須良知全體洞徹普照,旁燭無纖毫翳障,即百慮萬幾,皆從此出,方是知幾其神,乃所謂誠其意也。
若俟意之不善,倚一念之覺,即已非誠意,落第二義矣。
卻似正心,别是上面一層工夫,故竊謂炳於幾先,方是誠意之學。
先師雲:“緻知者,誠意之本也。
”若謂誠意之功,則非矣。
格物卻是誠意之功,故曰“緻知在格物”。
夫知之所以不緻者,物未格耳。
物雖意之所在,然不化則物矣,誠能萬感俱化,胸中無一物矣。
夫然後本體擴然,與天地同體,即意無不誠矣。
象山人情事變上用工,是於事變間尊其德性也。
性無外也,事無外道也,動而無動者也。
白沙靜中養出端倪,是磨煉於妄念朋思之間,體貼天理出來。
性無内也,道外無事也,靜而無靜者也。
是謂同歸一緻。
夫收視返聽於中,有個出頭,此對精神浮動務外逐末者言,良為對病之藥。
然於大道,卻恐有妨,正為不識心體故耳。
心無定體,感無停機,凡可以緻思着力者,俱謂之感,其所以出思發知者,不可得而指也。
故欲於感前求寂,是謂畫蛇添足,欲於感中求寂,是謂騎驢覓驢。
夫學至於研幾,神矣。
然《易》曰:“幾者,動之微。
”周子曰:“動而未形,有無之間者,幾也。
”既謂之動,則不可言靜矣,感斯動矣。
聖人知幾,故動無不善。
學聖者舍是,無所緻其力。
過此以往則失幾,不可以言聖學矣。
心本寂而?感者也,寂在感中,即感之本體,若複於感中求寂,辟之謂“騎驢覓驢”,非謂無寂也。
感在寂中,即寂之妙用,若複於感前求寂,辟之謂“畫蛇添足”,非未感時也。
《易》以寂感為神,非感則寂,不可得而見矣。
念菴謂:“感有時而變易,而寂然者未嘗變易,感有萬殊,而寂然者惟一。
”先生言:“念已形,而寂然者未嘗不存,豈感前複有寂乎?雙江雖在寂上用工,然寂感不分時,則寂亦感也。
念菴則分時,與雙江之意又微異矣。
”夫寂即未發之中,即良知,即是至善。
先儒謂未發二字,費多少分疏,竟不明白,隻為認有未發時故耳。
惟周子洞見心體,直曰:“中也者,和也,中節也,天下之達道也。
”去卻大本一邊。
彼豈不知未發之中者哉?正恐認作兩截,故合一言之,慮至深也。
而晦翁複以己意釋之,則周子之意荒矣。
有友人問川曰:“涵養於未發之前,是緻中工夫?”川答曰:“此處下不得前字。
喜怒哀樂如春夏秋冬,有前乎?未發之中,是太和元氣,亦有未發為四序之時者乎?隻緣今人看粗了喜怒哀樂,故添許多意見耳。
先師雲:‘良知者,未發之中,天下之大本。
’緻之,便是天下之達道,則行天下之達道,乃實緻良知也。
實緻良知,乃立大本也。
非立大本後,乃推而為達道也。
” 近時學者,不知心意知物是一件,格緻誠正是一功,以心應物,即心物為二矣。
心者意之體,意者心之動也;知者意之靈,物者意之實也。
知意為心,而不知物之為知,則緻知之功,即無下落,故未免欲先澄其心,以為應物之則,所以似精專而實支離也。
兄不知何者為感。
若以流動為感,則寂感異象,微波即蕩,感皆為寂累,固不待梏之反覆,而後失其湛然虛明之體矣。
若以鑑物為感,則終日鑑固無傷於止也,止與鑑未始相離,亦不得言有止而不鑑時也。
若患體之不止,故鑑之不明,亦當即鑑時定之,不當離鑑以求止也。
何者?其本體?鑑,不可得而離也。
(以上《與王龍溪》) 吾丈近年宗旨,謂不當以知覺為良知,卻不知将發用知覺竟作何觀?若本體自然之明覺即良知也,若夫私智小慧,緣情流轉,是乃聲聞緣入,憶度成性,即非本體之靈覺矣。
故知覺二字,義涵虛實,顧所指用何如。
如曰“正知正覺”,即屬實作體觀,“?知?覺”,即屬虛作用觀。
然?知即正知無倚處,?覺即正覺無障處,無生發,無間離也,非别有一段光照,從此脫胎着於境物也,奈何其欲貳之耶?今夫聲有起滅,而聞性無起滅也,色有明暗,而見性無明暗,見聞性即知覺性也。
若離知覺於本體,是從聲色有無處認見聞,即知覺有起滅,反失卻?見?聞之本體矣。
昔晦翁以戒懼為涵養本原,為未發,為緻中,以慎獨為察識端倪,為已發,為緻和,兼修交養,似若精密,而強析動靜作兩項工夫,不歸精一。
今吾丈以察識端倪為第二義,獨取其涵養本原之說,已掃支離之弊。
但吾丈又将感應發用,另作一層在後面看,若從此發生流出者,則所謂毫釐之差爾。
夫不睹不聞之獨,即莫見莫顯,乃本體自然之明覺,發而未發,動而無動者也,以為未發之中可也。
既曰“戒裫慎”,曰“恐懼”,於是乎緻力用功矣,而猶謂之未感未發,其可乎哉?夫屈伸翕闢,互為其根,複奮潛飛,後先異候,欲其?複而終潛,與并行而同出,即永劫不可得。
其與主靜藏密,感應流行,無時可息者,不可同象而例觀,亦較然明矣。
弟觀至顯於至微,公言由微以之顯,所見在毫釐之隔耳。
物者意之實也,知者物之則也,故隻在發見幾微處用功緻謹焉,即是達用,即是立本。
若欲涵養本原停當,而後待其發而中節,此延平以來相沿之學,雖若精微,恐非孔門宗旨矣。
(以上《與聶雙江》) 大常魏水洲先生良弼 魏良弼字師說,号水洲,南昌新建人。
嘉靖癸未進士。
知松陽縣,入為給事中,累遷禮科都給事中。
十年,召王瓊為宰,南京禦史馬揚等劾之,下诏獄。
先生疏救,亦下獄拷訊。
尋複職。
明年,彗見東方,先生以為應在張孚敬,孚敬疏辯,先生受杖於殿廷,死而複蘇,孚敬亦自陳緻仕,彗果滅。
越月,改汪鋐為吏部尚書,先生又劾之。
又明年,副都禦史王應鵬上疏失書職名下獄,先生以為細故當原,又下獄拷訊。
先生累遭廷杖,膚盡而骨不續,言之愈激。
上訝其不死,收之辄赦,或且遷官,不欲其去。
永嘉複位,始以京察罷。
先生居鄉,情味真至。
鄉人見先生有所告誡,退辄稱其說以教家人。
其偶然流為方語,而深切者垂為法言,曰“魏水洲雲雲,不可易也。
”疾痛則問藥,旱潦則問捄,先生因而付之,各畢所願,阊裡頓化,争訟亦息。
人有夜夢先生者,明旦得嘉客。
生兒者夢先生過其家,則裡中相賀以為瑞。
稻初登,果未落,家有老人不敢嘗,必以奉先生。
其為鄉裡所親敬如此。
先生兄弟皆於陽明撫豫時受學,故以“緻良知自明而誠,知微以顯,天地萬物之情與我之情自相應照,能使天回象,君父易慮,夫大夫永思,至愚夫孺子,亦徵於寤寐”。
何者?不慮之知,達之天下,智愚疏戚,萬有不同,孰無良焉?此所以不戒而孚也。
殁之日,诏其子孫曰:“予平生仗忠信,皇天鑒不得已之言,後土憐欲速朽之骨,陵谷有變,人心無改,不必銘志。
”隆慶改元,晉太常少卿緻仕。
萬曆乙亥卒,年八十有四。
弟良政、良器。
解元魏師伊先生良政 良政字師伊。
燕居無堕容,嘗曰:“學問頭腦既明,惟專一得之。
氣專則精,精專則明,神專則靈。
”又曰:“不尤人,何人不可處?不累事,何事不可為?”舉鄉試第一,尋卒。
水洲言:“吾夢中見師伊辄流汗浃背。
”其方嚴如此。
處士魏藥湖先生良器 良器字師顔,号藥湖。
洪都從學之後,随陽明至越。
時龍溪為諸生,落魄不羁,每見方巾中衣往來講學者,竊罵之。
居與陽明鄰,不見也。
先生多方誘之,一日先生與同門友投壺雅歌,龍溪過而見之曰:“腐儒亦為是耶?”先生答曰:“吾等為學,未嘗擔闆,汝自不知耳。
”龍溪於是稍相就,已而有味乎其言,遂北面陽明。
緒山臨事多滞,則戒之曰:“心何不灑脫?”龍溪工夫懶散,則戒之曰:“心何不嚴栗?”其不為姑息如此。
嘗與龍溪同行遇雨,先生手蓋,龍溪不得已亦手蓋,而有怍容,顧先生自如,乃始惕然。
陽明有内喪,先生、龍溪司庫,不厭煩缛。
陽明曰:“二子可謂執事敬矣。
”歸主白鹿洞,生徒數百人,皆知宗王門之學。
疽發背,醫欲割去腐肉;不可,卒年四十二。
先生雲:“理無定在,心之所安,即是理。
孝無定法,親之所安,即是孝。
”龍溪與先生最稱莫逆,然龍溪之玄遠不如先生之淺近也。
水洲先生集 道無動靜,性無内外,故言“動亦定,靜亦定。
”又曰:“未感不是先,已應不是後。
”近論多於觸處、動念處體認良知,不於一定處下着,故不免支離之病。
(《答鄒東廓》) 先師謂“良知存乎心悟”,悟由心得,信非講求得來。
用志不分,乃凝於神,神凝知自緻耳。
要得神凝,須絕外誘,固非頑空打坐,亦非歌舞講求,要自有悟處。
(《答羅念菴》) 操與緻自是有辯,緻是全功,操特始事,緻可包操,而操未可以言緻。
(《複會中諸子》) “己所不欲”,吾心之知也,“勿施於人”,緻吾心之良知也。
誠“勿施於人”,則“己所不欲”之物格矣。
所惡於下,吾心之矩也,毋以事上,絜吾心之矩也。
誠毋以事上焉,則吾心所惡於下之矩絜矣。
或問:“未發之中如何?”曰:“汝但戒慎不,恐懼不聞,養得此心,純是天理,便自然見聖人之學莫大於無我。
性之本體無我也,梏形體而生私欲,作聰明而生私智,於是始有我爾。
去二者之累,無我之體複矣”。
君子有諸己,則得失不足易也,故得之自是,不得自是。
小人無諸己,惟見於得失而已矣,故患得患失,無所不至。
君子以誠身為貴,實有於身,謂之誠身。
夫天下之物,可以實有於身者,惟善為然。
由其為固有之實理,故可實有焉耳。
彼取諸外者,夫豈可得而行之耶? 良知之教不之學,故以入井怵惕、孩提愛敬、平旦好惡為證。
然以三者皆一端之發見,而未見乎全,故言怵惕必以擴充繼之,言好惡必以長養繼之,言愛敬必以達之天下繼之。
問“良知天理異同”。
曰:“知之良處即是天理。
昧其知,失其良,則為人欲。
蓋自明覺而言,謂之知,自條理而言,謂之理,非二也。
” 由仁義行,即根心、生色、睟面、盎背之意。
行仁義,非不是由此心也,終是知得為好。
必如此做方好,乃第二義,便不是從中生,故曰“義外”。
人本得天地之生意自能生,但被習心遮蔽,故不能生。
但去其蔽,則本體自然呈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自然流出,乃其生意也。
(以上《示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