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江右王門學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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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實不落陷阱耳。

    (《與謝維世》) 來谕“知至誠正之外,非别有格。

    心意識之外,非别有物。

    天性之外,非别有知”。

    格物誠正是一時事,所謂不落言诠,故能出此言也。

    (《與友人》) 知縱肆,是良知;知不能,卻常自欺,是瞞良知。

    自知瞞良知,又是良知;形之紙筆,公然以為美談,是不肯緻良知也。

    此病豈他人能醫耶?(《答門人》) 龍溪之學,久知其詳,不俟今日。

    然其講功夫,又卻是無功夫可用,故謂之“以良知緻良知”,如道家“先天制後天”之意。

    其說實出陽明口授,大抵本之佛氏。

    翻《傳燈》諸書,其旨洞然。

    直是與吾儒“兢兢業業,必有事”一段,絕不相蒙,分明二人屬兩家風氣。

    (言陽明、龍溪各為一家。

    )今比而同之,是亂天下也。

    持此應世,安得不至蕩肆乎?(《與聶雙江》) 往時喜書象山“小心翼翼,昭事上帝。

    上帝臨汝,毋貳爾心。

    戰戰兢兢,那有閑言時候”一段,龍溪在旁,辄欲更書他語,心頗疑之。

    每觀《六經》言學,必先兢業戒懼,乃知必有事焉,自是孔門家法。

    (《與謝高泉》) 來谕“凡應酬未盡,是良知本然條理,故於精神足時,太涉周旋,似有所加;到困憊後,便生厭心,似有所損。

    ”此已說到良知本然條理,不可加、不可損處,但須於尋常言動處,識得此條理,方時時有辨别,又須於尋常中調習得熟,方處處有功夫。

    豈特遇人有厭心為有加損?即閑中快活處,亦皆有之。

    故精神如常,即應酬是格物;精神當養,即少事是格物。

    此是一事,不是兩事。

    (《答曾月塘》) 甯息處,非可以人力為;精明處,亦不可以人力為。

    不可以人力為,而後功夫至密而可久。

    (《與王塘南》) 謂良知與物無對,故謂之獨,誠是也。

    獨知之明,良知固不泯矣,蔔度拟議,果皆良知矣乎?《中庸》言獨,而《註》增“獨知”二字,言良知者,因喜附之,或非子思意也。

    來谕謂“獨指天命之性”,言得之矣。

    知幾其神,幾者,動之微也;微者,道心,而謂有惡幾,可乎?故曰“動而未形,有無之間”,猶曰動而無動之雲也。

    而後人以念頭初動當之,遠矣。

    知此則幾前為二氏,幾後為五霸,而研幾者為動靜不偏。

    周子“幾善惡”之言,言惟幾,故别善惡,能知幾,非一念之善可能盡。

    吉之先見,蓋至善也,常以至善為主,是天命自主。

    常能慎獨,常依《中庸》,常服膺此一善,是謂先幾。

    如是而有失有過,其複而改,方不甚遠。

    若使兩物對待,去彼就此,豈所謂齋明,豈所謂擇善固執者乎?此宋儒傳失宗雲然。

    象山先立乎大,固不若是勞擾也。

    (《與詹毅齋》) 自私二字,斷得二氏盡絕聖賢之道。

    當生而生,當死而死,緻命遂志,殺身成仁,甯作此等見識。

    (《與淩洋山》) 此學靜中覺觌體用事極難,大約隻於自心欺瞞不得處,當提醒作主,久久精明,便有别白處。

    若隻将日用間應酬知解處,便謂是心體,此卻作主不定,有差,自救不來。

    何也?隻尋得差不得處,始有見耳。

    (《與周學谕》) 《大學》絜矩,原從知止說來,卻不是無所本。

    能知止,方定靜安,然後善慮,善慮便能絜矩。

    故中無所倚,自然與物同體,自是絜矩。

    若隻論絜矩,不問此心若何,即涉於倍奉媚世,牽己從人矣。

     儒釋之辨,隻吾儒言中與仁處,便自不同。

    堯、舜之中,孔門之仁,言雖不同,一則指無所倚,一則指渾然與物同體,無二物也。

    中無所倚,釋之“無住”若近之,至於兢業允執,茫不相似。

    渾然同物,與其“覺海圓澄”又大相遠。

    不揣其端緒,舉言句之吻合以為歸,失其宗矣。

    中無所倚,自然與物同體,得此氣象,守而弗失,乃吾儒終日行持處。

    延平於喜怒哀樂未發以前,觀其氣象,蓋使人反求者也。

    良知二字,一經指點,便易摸索,但不知與所謂無倚,所謂同體處,當下氣象若何,故往往易至冒認,非謂良知之外,複有中與仁也。

      止處該括動靜,總攝内外,此止即萬物各得其所。

    若見物方絜,已屬支離。

    止則無倚,與物同體,便自能絜。

    今世與物酬應漠不相關,固不足以與此。

    有持萬物一體之說者,則又牽己從之,終日沉湎於世情,依阿附會,以為同體。

    不知本體淪喪,更無收攝安頓處,纔拈定靜字面,即若傷我。

    不知無一物方能物物,吾心已化於物,安能運物哉?此處絲毫倒一邊不得。

    (以上《與劉仁山》) 兄嘗謂弟落意見,此真實語。

    凡見中有此用處,不應總屬意見。

    苟未逼真,慈湖之無意,亦竟見也。

    若有向往,不妨其緻力之勤,到脫然處,又當别論。

    力未至而先為解脫,不已過憂乎。

    (《答王龍溪》) 除此真心作用,更無才力智巧。

    (《答胡正甫》) 莊子所謂外者不入,内者不出,吾儒知止地位,正與相等。

    即此不入不出處,便是定,即定處,便是吾人心體本然,便是性命所在。

    守此一意不散,漸進於純熟,萬物無足以撓之,入聖賢域中矣。

    (《與王少參》) 執着乃用功生疏所緻,到純熟自當輕省,不可便生厭心。

    此處一有憎厭疑貳,便是邪魔作祟,絕不可放過也。

     此心皎然無掩蔽時,便與聖人不甚異。

    於此不涉絲毫搖兀,亦無改變,亦無執着,亦無忽略,此便是學。

    隻時時有保護處,不傷皎然處,将容體自正,言語自謹,嗜欲自節,善自行,惡自止,好名好貨各色自覺澹,以此看書,以此處友,精神自聚不散渙矣。

    (以上《答劉可賢》) 終日紛紛,不覺勞頓,緣動神而後有勞。

    神氣不動,即動應與靜中無有異境,此中虛而無物故也。

     自處與處人,未動絲發意,便自無事。

    稍涉動意,未有不應者,便是與物為敵。

    (《與王養明》) 即處事中便是學,此間稍有作惡處便是過,稍有執泥處便是過,所謂養心也在此,擴知也在此。

    此處功夫愈密,知覺愈精,而不受變於物,此之謂格物之學。

    若自家執泥作惡尚不覺,是謂不知痛癢,便是幹極好事,亦是有己之私。

    到得此心不作惡執泥,明鏡止水相似,發又中節,便是巽以出之。

    此間磨煉得去,是謂時習。

    (《與劉可賢》)  虛實寂感内外,原是一件,言其無有不是,故謂之實,言其無少夾雜,故謂之虛;言其随事能應,故謂之感;言其随處無有,故謂之寂;以此自了,故謂之内;以此俱了,故謂之外,真無有分别者。

    但謂虛寂本體,常止不動,卻要善看。

    不然就本體說止,說不動,便能作梗,便不真虛寂矣。

    (《答杜道升》)  處處從小利害克治,便是克己實事,便是處生死成敗之根,亦不論有事無事。

    此處放過,更無是處。

    於克治知費力與濁亂,此是生熟安勉分限。

    不安分限,将下手實際,便欲并成德時論,此涉於比拟太過。

    不知功夫純熟,隻在常明少昏,漸漸求進,到得成片段,卻真咽喉下能着刀。

    能下此刀,與一念一事,是非不同,卻是得先幾也。

    (《答曾于野》) 靜中如何便計較功效,隻管久久見得此心有逐物有不逐物時,卻認不逐物時心為本,日間動作皆依不逐物之心照應,一逐物便當收回,愈久漸漸成熟。

    如此功夫,不知用多少日子方有定貼處,如何一兩日坐後,就要他定貼動作不差,豈有此理!陽明先生叫人依良知,不是依眼前知解的良知,是此心瞞不過處,即所謂不逐物之心也。

    靜中識認他,漸漸有可尋求耳。

    (《答羅生》) 來書未見有憤發改過之意,隻是欲人相信,不得開口。

    (《答王龍溪》) 終日眼前俱是假人,無一分真實意,自我待之,終日俱是真人,無一分作僞意,如此便是有進步。

    (《寄劉少衡》) 凡習心混得去,皆緣日間太順适,未有操持,如舵工相似,終日看舵,便不至瞌睡,到得習熟,即身即舵,無有兩件。

    凡人學問真處,決定有操持,收束漸至其中,未有受用見成者。

    (《答歐陽文朝》) 自覺得力,隻管做去,微覺有病,又須轉手。

    此件功夫,如引小兒,随時遷就,執着不得。

    (《與杜道升》) 隻是絲毫放過不得,時時與物無對,便是收斂功也。

    (《與胡正甫》)  孔門博文約禮之教,無非即人身心,納之規矩,固非為玄遠也。

    夫不誘之以規矩,而惟玄遠之務,是猶閉之門而談天衢,不可得也。

    (《與劉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