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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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不知如此則句乃不工。

     質肅公喜作詩,世所傳者,惟《渡淮遇風》一篇耳。

    先夫人嘗為遊誦公《九日贈僧》小詩,雲:“今日是重陽,勞師訪野堂。

    相逢又無語,籬下菊花黃。

    ” 質肅公長子司谏公,宣仁臨朝,召為左司谏。

    同日,召蘇黃門子由為右司谏,命下,公已殁矣。

    識者咨惜焉。

    紹聖流竄元大臣,範忠宣歎曰:“□唐士憲、程伯淳不遽死,元之政,可以無憾,亦當□□今日之禍。

    ”其為正人所推如此。

     質肅公之第三子大夫公,亦以直名紹聖。

    初至京師,調官谒時相。

    相府接客有定數,數溢辄卻之。

    公一日坐客次,聞門外有喧競聲,頃之,一人朱衣象笏,匍匐自門阃下入,蓋以來暮,在數外,為典客不納者也。

    問之,則嘗為江淮郡守矣。

    公歎曰:“士大夫汩喪廉恥,乃至是耶!”即拂衣徑去,自此終身不求堂除,不谒執政,每官滿,辄從吏部注合入阙以去。

    仕亦至遠郡守,積官至朝奉大夫。

     遊之外王父奉議公,質肅公季子,博學笃行,所交皆知名士,尤不喜進取,終身常為管庫。

    錢穆父、呂原明皆深知之。

    宣仁山陵,錢公以京尹為頓遞使,奏公領汜水。

    頓中人往來如織,公一以法令共給之,非法,雖束刍不與。

    錢公亦為公危之,而公不恤也。

    黃魯直以史事拘于陳留。

    或謂大臣且坐以謗讪先烈,置極典,雖親戚不敢與通,公獨自京師馳至陳留,谒之。

    比魯直谪命下,公又調護其行,至衣襪茵被,皆出公家。

    陳無已客京師,食常不足,公分米給之者累歲。

    仕既不偶,又數以觸當路,自免去。

    最後得監中嶽廟而殁。

    過江後,士大夫惟呂居仁猶能道公言行,蓋公與原明尤善也。

     質肅公之父宮師,已有盛名。

    宮師弟殿丞,亦豪傑。

    在場屋,與孫漢公齊名,早登甲科,與寇萊公、丁晉公皆交舊,恃氣不肯屈,終身州縣。

    謝希深特铨薦之。

    始遷大理寺丞,以殿中丞緻仕。

     真淡先生,殿丞公之孫,以伯父質肅公任,為試将作監主簿,調巴縣尉,棄官歸江陵,遂不仕。

    自号真淡翁,所居曰藏拙堂、炙背庵。

    博通《六經》,尤精于《易》,亦頗好道家說。

    平生不服藥,不晝卧,夏不持扇,冬不衣纩,雖燕私必莊坐。

    拱手日夜玩《易》,自謂了了見伏羲、文王、周公、孔子,非以意度之也。

    彭器資、鄒至完皆師尊之,至為下拜。

    殁于元符庚辰歲。

    臨終,灑掃道室,燕坐而逝。

    先生不甚著書,既殁,獨有《春秋說》二卷、《易論》三卷行于世,門人魏倚等集其言為《說約》十卷。

     舅氏處厚、居正,皆司谏公之子。

    崇甯末,群閹恣橫,淩駕缙紳。

    二公皆仕州縣,即相約棄官歸鄉裡,杜門不複出。

    居正殁于宣和中,處厚南渡後,仕至徽猷閣待制。

     政和中,朝廷已與女真通使。

    女真來,約我共滅契丹而分其地。

    大臣力主之,以為不及今與定要約,異時女真滅族契丹,且與我鄰奈何。

    或以訪居正舅氏,居正為言曰:“今與女真共蹙契丹,未必能得地也,而先棄信義,無以複禦夷狄。

    況女真、契丹,勝負尚未決,萬一契丹複振,能敗女真,我海上結約之事,理無不知。

    一旦以大義責我,師直為壯,何以待之?若中道遽絕女真,亦未必能全契丹舊好,而徒又與女真交怨,皆非計也。

    為今之計,莫若厚禮重币以通女真,而書之大指則曰:‘聞契丹得罪大國,兵久未解,本朝與契丹,有百年兄弟之好,不忍坐視。

    今欲與契丹議備封冊建立大國,各捐細故,共圖休息。

    若契丹車服、儀物有未備者,本朝當為相給。

    ’又遣使告契丹曰:‘聞女真連年侵犯未已,本朝念祖宗盟誓之重、兄弟急難之義,已自海道,遣使和解。

    又慮北朝和輯,女真或須金帛,欲先借歲币一二年者。

    亦惟命。

    ’使契丹不忘其德我既深和好,當益堅使女真滅契丹,亦服中國禮義,易以懷柔,此邊鄙百年無事之策也。

    ”識者謂自通女真以來,或言當通,或言當絕,而絕無一人議論及此者,惜乎其不見用也。

     唐子西庚晚自嶺表歸客荊州,與處厚、居正兩舅氏遊,因通譜為兄弟。

    其自荊州歸蜀也,來别兩公,而居正出,獨見處厚,約複來蔔鄰,且留詩為别,曰:“舊交零落半存亡,晚歲荊州得兩唐。

    臨别眼中無小謝,再來天外有他揚。

    預行後日誅茅地,要近先生避世牆。

    會與幽人數晨夕,安能結客少年場。

    ” 居正舅氏精于史學,考驗是非尤精審。

    有滁州《漢高祖廟碑陰記》,乃紹聖初所作,是時年尚少也。

    今具載于此。

     滁之西曰豐山,其絕頂存有漢高帝廟。

    或雲:漢諸将追項羽,道經此山,至今土俗以五月十七日為高帝生日,遠近畢集,薦ゾ觞焉。

    某嘗從太守侍郎曾公禱雨于廟,因讀庭中刻石,始知昔人相傳,蓋以五月十七日為高帝忌日。

    按:《漢書》:高帝十二年四月甲辰,崩于長樂宮,五月丙寅葬長陵。

    五月十七日,必其葬日,又非忌日也。

    以曆推之,自上元甲子之歲,至漢高帝十二年四月晦日。

    凡積一百九十一萬六千三百六十三年,二千三百九十四萬九千五百九十一月,七億七百二十四萬六千八百十五日,以法除之,算外得五月朔日也,己酋,十七日乙醜,則丙寅葬日,乃十八日也。

    班固記漢初北平侯張蒼所用《颛帝曆》,晦朔、月見、弦望、滿虧多非是,故高帝九年六月乙未晦日食。

    夫日食必于朔,而食于晦,則先一日矣,豈非丙寅乃當時十七日乎?不然,歲月久,而傳之者失也。

    遂以告公,命刻其碑陰。

    紹聖二年五月旦日江陵唐某記。

    記中所謂太守侍郎曾公者,即子開也。

    時蓋坐修史事,谪于滁雲。

     彥猷侍讀,質肅公無服兄弟。

    吳越之末,唐氏有名渭者,從其王歸朝,得為王官,出領歸州刺史,遂居荊渚,質肅公之祖也。

    名渙者,留居錢塘,侍讀之祖也。

    侍讀平生酷好硯,甚愛紅絲石,以為備硯之美,非端、歙可比。

    紅絲者,侍讀初得之青州山穴中,紅黃相間,紋如纏絲,以分布滿硯為尤貴。

    亦有如山峰、林木、花卉之狀者,瑩潤而有芒,故宜墨而不損筆。

    石中往往自出膏液,與墨相和,落紙如純漆,天下石無此奇也。

    每一作墨,旬日不乾。

    匣必用銀,若用漆匣,則氣液蒸潤,未幾辄敗。

    然侍讀言,自得石,才琢二十餘硯,而山穴為崩崖所窒,遂不可複取。

    今世所有,皆山外頑石,徒竊其名耳。

    後人诋紅絲硯,至以為但堪研朱及作投盆,蓋徒見頑石竊名者,不足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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