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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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世同居世所傳義門,以唐張公藝九世同居為最。
然不自張氏始也。
《後漢書》:樊重三世共财。
缪彤兄弟四人,皆同财業,及各娶妻,諸婦遂求分異。
彤乃閉戶自撾,諸弟及婦聞之,悉謝罪。
蔡邕與叔父從弟同居,三世不分财,鄉黨高其義。
又陶淵明《誡子書》雲:颍川韓元長,漢末名士,八十而終,兄弟同居,至于沒齒。
濟北汜幼春七世同财,家人無怨色。
是此風蓋起于漢末。
今按曆代義門見于各史孝義、孝友傳者,《南史》十三人,《北史》十二人,《唐書》三十八人,《五代》二人,《宋史》五十人,《元史》五人,《明史》二十六人。
其尤盛者,張公藝之先,北齊東安王永樂、隋大使梁子恭,皆躬造而表其門,至公藝又被唐高宗褒谕,此一家而旌于三朝者也。
江州陳氏宗族七百口,每食必共坐,犬百餘亦共牢,一犬不至,群犬不食,已見《五代史》。
而《宋史》又載其家名者,已十三世同居。
之後又六世,大中祥符中,曾擢其名延賞者為員外郎。
此一家而見于兩史者也。
浦江鄭绮九世同居,已載《宋史》,而鄭文嗣又載《元史》,鄭濂又載《明史》此一家而見于三史者也。
其不在孝友、孝義傳,而雜見于本紀、列傳者,《魏書》楊播及弟椿、津,缌服同爨。
盧氵自祖至孫百口同居。
《唐書》:李綱五世同居。
崔元三世同居,群衆皆寓郊墅,自遠會食,無别爨。
朱敬則與三從兄弟同居。
高崇文之先,七世不異居。
崔鄲四世同居。
李畲累世同居。
劉審禮再從皆同居。
《遼史。
聖宗紀》有遼州張庭美,坤州高興嗣,《道宗紀》有慶州靳文,高奚人達魯,錦州民張寶。
《宋太宗紀》有金鄉李光襲,《理宗紀》有潭州李符,《度宗紀》有高郵夏世賢,皆累世同居。
而《陸九淵傳》:其家累世義居,《李庭芝傳》其家十二世同居。
《元史》趙毓家已三世同居,至毓又申先訓。
汴梁女子為賊所執,欲犯之,氏罵曰:“吾家六世義門,豈污賊乎!”此皆别見于孝義等傳之外者也。
又有正史所不載,而雜見于他書者。
《賈氏談錄》:“博陵崔亻垂三世同居,貞元以來言家法者,以亻垂為首。
《鐵圍山叢談》:河東姚氏十三世不析居,累代旌表義門,《湧幢小品》:周德威五世孫徙居上虞,至宋有自承诏者,已十世同居,趙汴帥越,聞于朝。
明隆慶中,山西巡撫賀一桂題長治縣仇氏六世同居,又連江楊崇亦六世同居。
此又正史之外見于紀載者也。
餘同年大學士王惺園,先代亦四世同居。
問其家法,大率一家中推一人有才者為主,而尊卑皆聽令焉。
親疏無異爨,婚娶無異禮,以是心志一而食用儉,故能保世滋大。
因考《陸九淵傳》,謂推一人為長者為家長,家事悉聽命,子弟分任家事,田疇、庖爨、賓客之事,各有主者。
《明史。
鄭濂傳》亦稱其家代以一人主家政,可見治家固不可無經久之法也。
家庭雍睦,和氣緻祥,自必碩大蕃滋,福祉骈集。
如楊播一門七群守、三十二刺史。
崔亻垂生六子,一居輔相,五任大僚,宣宗賜其堂曰”德星堂“。
浦江之鄭餘阙,嘗表為”浙東第一家“,李文忠取浙,亦嘗遣兵護之,而貸以粟。
趙天羽又記明太祖嘗召濂獎之,退朝語馬後,後曰:”陛下以一人尚得天下,令鄭一家三千人,為患何難?“太祖悟,再召見,将誅之。
問曰:”汝家何術能如是?“對曰:”無他,惟不聽老婆言耳。
“太祖大笑,免之。
《明史》又記永樂中有傳建文帝在其家者,遣使索之,其廳事有十大櫃,五貯經史,五貯兵器,以備不虞。
使者所發,适皆經史,其半不發,乃免禍,人以為至行所感。
而《湧幢小品》又記連江楊氏子孫互相乳哺,家雞亦互,哺其子。
構宅三十六年無哭聲,僅一老婦殁,崇率子弟拜禱複活,又十三年乃卒。
家無喪者四十八年,豈非積善餘慶、報施不爽有如是耶?然楊播家七郡守、三十二剌史,後遇河陰之變,盡為爾朱氏所殺,惟餘楊相北齊,又為常山王所害,揚氏遂幾絕。
《鐵圍山》所記十三世同居之姚氏,一旦大小死欲盡,獨兄弟二人,方居憂而弟婦又卒。
弟獨與小兒同處,其亡妻每夕來哺兒,兄聞弟室中有婦人聲,疑為妖魅,伏刀殺之,尋血迹所起,則弟婦冢也。
婦家訟于官,兄弟皆死獄中,姚氏亦遂絕。
此又天理之不可曉者。
○守節絕域不傳者甚多蘇武在匈奴十九年不屈節,而《漢書。
匈奴傳》:馬宏副光祿大夫王忠使西域,為匈奴所遮,忠戰死,宏被執,亦不肯降。
至蘇武歸匈奴,乃令其随武歸。
其時又有楊信、路充國等,皆為單于所留,數歲始得歸。
張骞使月氏,亦為匈奴所得,留十馀歲,始與同行之胡人堂邑父脫歸。
魏遣于什門使于北燕,為馮跋所拘,不降,至二十二年魏燕通好,乃得歸,魏主嗣比之蘇武。
唐溫彥博為突厥所執,問以虛實,不對,置之陰山苦寒地。
及突厥歸款,始還。
宇文元亦奉使,為叱羅所拘,數年始還,高祖比之蘇武、張骞。
鄭元陷突厥數年,太宗許颉利可汗婚,元始得還,太宗亦比之蘇武。
又契何力使賀蘭,被執,拔刀割左耳,誓不屈。
太宗聞之,許毗伽和,乃得還。
以蕃人為中國抗節,尤絕奇也。
蔣俨使高麗,被囚,及高麗平。
始還。
崔倫使土蕃,被執,逼為書約泾州降,倫不從,囚邏娑城,六年始還。
陳行焉使士蕃,論欽陵欲其拜,不屈,留之十年,卒于土蕃。
遼使隻刺裡至高麗,被留六年,不屈,後高麗降,始得還。
南宋洪皓使金,留十五年乃歸。
朱弁、張邵使金,亦皆留十馀年始歸。
又有陳過庭、司馬樸、滕茂實、崔縱、魏行可,皆沒于金。
理宗時有王善使元,留七年乃歸。
元世祖初遣郝經為國信使,使于宋通好,賈似道方以鄂圍之解為己功,慮經至洩其情,乃拘之真州。
至伯顔南伐。
始禮而歸之,被留于宋者凡十六年。
又月裡麻思使宋議和,宋将脅以兵,欲降之,不屈,乃囚于長沙飛虎寨,凡三十六年而死。
石天麟奉使漠北,為海都所拘,二十八年始得還。
明太祖起兵江左,使汪河擴廊所,被留六年,明兵至河南,擴廓走,乃得還。
此皆抗節絕域,曆久不變者。
今蘇武事啧啧在人口,洪皓、朱弁士大夫尚有能記之,則猶兼以文學傳也,若馬、于、月裡諸公,則罕有舉其氏名者矣。
又蘇武射雁一事,乃常惠教漢使言,言“天子射上林得雁,足有帛書,知武等在某澤中”,所以使單于不敢隐匿,非真有雁書實事也。
經則
然不自張氏始也。
《後漢書》:樊重三世共财。
缪彤兄弟四人,皆同财業,及各娶妻,諸婦遂求分異。
彤乃閉戶自撾,諸弟及婦聞之,悉謝罪。
蔡邕與叔父從弟同居,三世不分财,鄉黨高其義。
又陶淵明《誡子書》雲:颍川韓元長,漢末名士,八十而終,兄弟同居,至于沒齒。
濟北汜幼春七世同财,家人無怨色。
是此風蓋起于漢末。
今按曆代義門見于各史孝義、孝友傳者,《南史》十三人,《北史》十二人,《唐書》三十八人,《五代》二人,《宋史》五十人,《元史》五人,《明史》二十六人。
其尤盛者,張公藝之先,北齊東安王永樂、隋大使梁子恭,皆躬造而表其門,至公藝又被唐高宗褒谕,此一家而旌于三朝者也。
江州陳氏宗族七百口,每食必共坐,犬百餘亦共牢,一犬不至,群犬不食,已見《五代史》。
而《宋史》又載其家名者,已十三世同居。
之後又六世,大中祥符中,曾擢其名延賞者為員外郎。
此一家而見于兩史者也。
浦江鄭绮九世同居,已載《宋史》,而鄭文嗣又載《元史》,鄭濂又載《明史》此一家而見于三史者也。
其不在孝友、孝義傳,而雜見于本紀、列傳者,《魏書》楊播及弟椿、津,缌服同爨。
盧氵自祖至孫百口同居。
《唐書》:李綱五世同居。
崔元三世同居,群衆皆寓郊墅,自遠會食,無别爨。
朱敬則與三從兄弟同居。
高崇文之先,七世不異居。
崔鄲四世同居。
李畲累世同居。
劉審禮再從皆同居。
《遼史。
聖宗紀》有遼州張庭美,坤州高興嗣,《道宗紀》有慶州靳文,高奚人達魯,錦州民張寶。
《宋太宗紀》有金鄉李光襲,《理宗紀》有潭州李符,《度宗紀》有高郵夏世賢,皆累世同居。
而《陸九淵傳》:其家累世義居,《李庭芝傳》其家十二世同居。
《元史》趙毓家已三世同居,至毓又申先訓。
汴梁女子為賊所執,欲犯之,氏罵曰:“吾家六世義門,豈污賊乎!”此皆别見于孝義等傳之外者也。
又有正史所不載,而雜見于他書者。
《賈氏談錄》:“博陵崔亻垂三世同居,貞元以來言家法者,以亻垂為首。
《鐵圍山叢談》:河東姚氏十三世不析居,累代旌表義門,《湧幢小品》:周德威五世孫徙居上虞,至宋有自承诏者,已十世同居,趙汴帥越,聞于朝。
明隆慶中,山西巡撫賀一桂題長治縣仇氏六世同居,又連江楊崇亦六世同居。
此又正史之外見于紀載者也。
餘同年大學士王惺園,先代亦四世同居。
問其家法,大率一家中推一人有才者為主,而尊卑皆聽令焉。
親疏無異爨,婚娶無異禮,以是心志一而食用儉,故能保世滋大。
因考《陸九淵傳》,謂推一人為長者為家長,家事悉聽命,子弟分任家事,田疇、庖爨、賓客之事,各有主者。
《明史。
鄭濂傳》亦稱其家代以一人主家政,可見治家固不可無經久之法也。
家庭雍睦,和氣緻祥,自必碩大蕃滋,福祉骈集。
如楊播一門七群守、三十二刺史。
崔亻垂生六子,一居輔相,五任大僚,宣宗賜其堂曰”德星堂“。
浦江之鄭餘阙,嘗表為”浙東第一家“,李文忠取浙,亦嘗遣兵護之,而貸以粟。
趙天羽又記明太祖嘗召濂獎之,退朝語馬後,後曰:”陛下以一人尚得天下,令鄭一家三千人,為患何難?“太祖悟,再召見,将誅之。
問曰:”汝家何術能如是?“對曰:”無他,惟不聽老婆言耳。
“太祖大笑,免之。
《明史》又記永樂中有傳建文帝在其家者,遣使索之,其廳事有十大櫃,五貯經史,五貯兵器,以備不虞。
使者所發,适皆經史,其半不發,乃免禍,人以為至行所感。
而《湧幢小品》又記連江楊氏子孫互相乳哺,家雞亦互,哺其子。
構宅三十六年無哭聲,僅一老婦殁,崇率子弟拜禱複活,又十三年乃卒。
家無喪者四十八年,豈非積善餘慶、報施不爽有如是耶?然楊播家七郡守、三十二剌史,後遇河陰之變,盡為爾朱氏所殺,惟餘楊相北齊,又為常山王所害,揚氏遂幾絕。
《鐵圍山》所記十三世同居之姚氏,一旦大小死欲盡,獨兄弟二人,方居憂而弟婦又卒。
弟獨與小兒同處,其亡妻每夕來哺兒,兄聞弟室中有婦人聲,疑為妖魅,伏刀殺之,尋血迹所起,則弟婦冢也。
婦家訟于官,兄弟皆死獄中,姚氏亦遂絕。
此又天理之不可曉者。
○守節絕域不傳者甚多蘇武在匈奴十九年不屈節,而《漢書。
匈奴傳》:馬宏副光祿大夫王忠使西域,為匈奴所遮,忠戰死,宏被執,亦不肯降。
至蘇武歸匈奴,乃令其随武歸。
其時又有楊信、路充國等,皆為單于所留,數歲始得歸。
張骞使月氏,亦為匈奴所得,留十馀歲,始與同行之胡人堂邑父脫歸。
魏遣于什門使于北燕,為馮跋所拘,不降,至二十二年魏燕通好,乃得歸,魏主嗣比之蘇武。
唐溫彥博為突厥所執,問以虛實,不對,置之陰山苦寒地。
及突厥歸款,始還。
宇文元亦奉使,為叱羅所拘,數年始還,高祖比之蘇武、張骞。
鄭元陷突厥數年,太宗許颉利可汗婚,元始得還,太宗亦比之蘇武。
又契何力使賀蘭,被執,拔刀割左耳,誓不屈。
太宗聞之,許毗伽和,乃得還。
以蕃人為中國抗節,尤絕奇也。
蔣俨使高麗,被囚,及高麗平。
始還。
崔倫使土蕃,被執,逼為書約泾州降,倫不從,囚邏娑城,六年始還。
陳行焉使士蕃,論欽陵欲其拜,不屈,留之十年,卒于土蕃。
遼使隻刺裡至高麗,被留六年,不屈,後高麗降,始得還。
南宋洪皓使金,留十五年乃歸。
朱弁、張邵使金,亦皆留十馀年始歸。
又有陳過庭、司馬樸、滕茂實、崔縱、魏行可,皆沒于金。
理宗時有王善使元,留七年乃歸。
元世祖初遣郝經為國信使,使于宋通好,賈似道方以鄂圍之解為己功,慮經至洩其情,乃拘之真州。
至伯顔南伐。
始禮而歸之,被留于宋者凡十六年。
又月裡麻思使宋議和,宋将脅以兵,欲降之,不屈,乃囚于長沙飛虎寨,凡三十六年而死。
石天麟奉使漠北,為海都所拘,二十八年始得還。
明太祖起兵江左,使汪河擴廊所,被留六年,明兵至河南,擴廓走,乃得還。
此皆抗節絕域,曆久不變者。
今蘇武事啧啧在人口,洪皓、朱弁士大夫尚有能記之,則猶兼以文學傳也,若馬、于、月裡諸公,則罕有舉其氏名者矣。
又蘇武射雁一事,乃常惠教漢使言,言“天子射上林得雁,足有帛書,知武等在某澤中”,所以使單于不敢隐匿,非真有雁書實事也。
經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