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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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支顧甯人謂:古人但以幹支紀日,其年月時則别有所紀。

    按《月令章句》大撓探五行之精,占鬥綱所建,乃作甲乙以名日,謂之幹;作子醜以名日,謂之支。

    支幹相配,以成六旬。

    是幹支本以紀日也。

    《爾雅》紀年則有焉逢至昭陽十名,攝提格至赤奮若十二名,紀月則有陬、荼、畢、聚、臯、塗之類。

    《周禮》哲蔟氏:十月、十二辰、十二月、十二歲。

    注曰:日謂從甲至癸,辰謂從子至亥,月謂從陬至荼,歲謂從攝提格至赤奮若。

    《楚辭》:攝提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王逸注:攝提格,歲在寅也;孟陬,正月也;庚寅,日也。

    《呂氏春秋。

    序意篇》:維秦八年,歲在灘,秋甲子朔。

    許氏《說文後序》:永元困頓之年孟陬月朔日甲子。

    可見古人以攝提等紀歲,陬、訾等紀月,甲子等紀日。

    劉恕《通鑒外紀序》謂:甲子紀歲自王莽始,莽下書言:始建國五年,歲在壽星倉龍癸酉;又雲:天鳳七年,歲在大梁倉龍庚辰。

    自此以後,無不以甲子紀年矣。

    然《漢書。

    律曆志》太極元氣,函三為一,行于十二辰,氣鐘于子,化生萬物者也。

    故孳萌于子,紐牙于醜,引達于寅,冒茆于卯,振美于辰,己盛于巳,Ф布于午,昧于未,申堅于申,留熟于酉,畢入于戍,該閡于亥;出甲于甲,奮軋于乙,明炳于丙,大盛于丁,豐茂于理紀于己,斂更于庚,悉新于辛,懷妊于壬,陳揆于癸。

    是幹支之義,本貫于十二月,又不特以紀日也。

    《天文志》:甲乙海外,丙丁江淮海岱,戊己中洲河濟,庚辛華山以西,壬癸常山以北。

    則又分配于十二分野矣(《淮南子》:甲齊,乙東夷,丙楚,丁南夷戊魏,己韓,庚秦,辛西夷,壬衛,癸越,子周,醜翟)。

    《律曆志》又有“歲在子,太歲在醜”之文(按《爾雅。

    釋天。

    歲名篇》:太歲在甲曰阏逢,乙曰旃蒙,在寅曰攝提格,卯曰單阏。

    則雖有阏逢等名,而曰在甲在乙,是亦未嘗不以紀歲),則亦以之紀歲矣。

    建子建醜建寅之異其朔,則亦以之紀月矣,《漢書。

    五行志》有“日加巳,日加未”之語,則亦以之紀時矣。

    此皆在新莽以前,則不得謂自莽始也。

    蓋幹支之義,所該者廣。

    甲子與攝提格之類,字雖異而義本同。

    古人惟恐年月日時易混,故分别紀之。

    後世趨于便易,故年月時概以甲子紀,其實一也。

    且三代以來及周、秦之書,除《楚詞》、《呂覽》數語外,亦未見有以攝提格等紀歲,阏、塗等紀月者,則古人亦早以其煩重而不盡用矣。

    至吳孫皓國山碑文,并以重光、大淵獻紀日,則又失之。

    文文山《吟嘯集》有《異人》詩,其題雲“歲祝犁單阏、月赤奮若、日焉逢灘”,則反以古人紀歲者來紀月日,此又陶詩甲子紀年之義,未可議其誤也。

    《元史。

    康裡脫脫傳》,時仁宗以皇子在都,武宗未至,術者推算兩命,曰:“重光大荒落者有災,旃蒙作噩者久長。

    ”重光者,武宗年幹;旃蒙者,仁宗年幹也。

    此又或史家用古名以入文字,非元時尚以此紀歲也。

     ○幹支配五行以幹支配五行,雖屬術家之學,然其理甚微,蓋古人通乎陰陽之故,故以十幹位五行之正。

    而其中又有流行消息之理,如日月疾徐,有氣盈朔虛之同,故又制十二支以通其變。

    此即河洛之精理也。

    後世惟術家用之,學者遂不複措意。

    抑知三代以來,如《管子》春以甲乙之日發政,複以丙丁之日發政,《國語》晉文公乞食于五鹿,野人與之塊,舅犯曰“十二年必得此土,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左傳》申叔儀乞糧,登山呼庚癸。

    庚,西方主谷,癸,北方主水也,《月令》其日甲乙,其日丙丁,《淮南子》甲乙寅卯,木也;丙丁己午,火也。

    ──久以之協時令而參陰陽,蓋非以幹支配五行,乃幹支從五行出耳。

     ○二十四節氣名二十四節氣名,其全見于《淮南子。

    天文篇》及《漢書。

    曆志》。

    三代以上,《堯典》但有二分、二至,其馀多不經見。

    惟《汲冢周書。

    時訓解》始有二十四節名,其序雲:周公辨二十四氣之應,以順天時,作《時訓解》。

    則其名蓋定于周公。

    今按《國語》楚範無宇曰:“處署之既至。

    ”韋昭注:七月節也。

    《管子》亦有清明、大暑、小暑、始寒、大寒之語,可見皆周制也。

    然《大戴禮。

    夏小正》已有啟蟄、雨水等名目,則夏時已有之。

    第三代以上,驚蟄在雨水前。

    《左傳》桓五年啟蟄而郊。

    注:夏正建寅之月。

    鄭康成《月令》注亦曰:《夏小正》正月啟蟄。

    漢初亦以驚蟄為正月,是漢初驚蟄猶在雨水前。

    其後改雨水在正月,驚蟄在二月者,邢疏謂始于劉歆作《三統曆》。

    然《淮南子》已先雨水後驚蟄,則漢武時已改。

    顧甯人謂起于《四分曆》,當是也。

    至如《管子》雲:春十二地氣發,十二小卯,十二天氣下,十二義氣至,十二清明始卯,十二中卯,十二下卯,夏十二小郢,十二絕下氣,十二中郢,十二中絕,十二大暑,十二中暑,十二小暑。

    其紀候俱以十二為節,又小暑轉在大暑之後,皆不可解。

    房玄齡雲:此但齊國所行,不及天下也。

     按漢已改雨水在驚蟄之前,而《新、舊唐書》又先驚蟄後雨水,至《宋史》始雨水在前,驚蟄在後。

    此不知何故,豈唐又改從古法,至宋而定今制耶?又《漢書。

    曆志》先谷雨後清明,《新、舊唐書》則皆先清明後谷雨,《宋史》亦同。

     ○太歲大将軍術家有太歲大将軍之說,動土者必避其方。

    按《漢書。

    天文志》在寅為攝提格,在卯曰單阏,在辰曰執徐,在巳曰大荒落。

    又《匈奴傳》:單于來朝,舍之太歲厭勝所在。

    又王充移徙法雲:抵太歲兇,負太歲亦兇,抵太歲名曰歲下,負太歲名曰歲破。

    世俗起土興工,凡歲月所食之地,必有死者。

    如太歲在子,歲食于酉,正月建寅,則月食于巳,子寅之地興功,則酉、巳之家見食。

    必須作厭勝之法,懸五行之物,如歲月食西家,西家懸金,食東家,東家懸炭。

    是太歲避忌之法,漢已有之。

    其“大将軍”之稱,歐陽公《集古錄》載李康碑雲:歲在亥,大将軍在酉。

    公謂出于陰陽家,前史所未嘗見。

    周密以為即張晏所謂歲後二辰為太陰者也。

    (《漢書。

    翼奉傳》:奉上封事曰:“今年太陰建于甲戍。

    ”孟康謂是元帝二年,太歲在子。

    又《揚雄傳》招搖與太陰兮。

    張晏曰:太陰歲後二辰也,如丙子歲,則太陰在甲戍。

    )《抱樸子》有諾臯太陰将軍之稱,術家蓋本此。

    按《漢書》王莽号其将軍曰歲宿,則以太歲為大将軍并起于新莽矣。

    (按《集古錄》所雲,則大将軍系歲後二辰,今術家則即以太歲為大将軍。

    ) ○一日十二時始于漢古時本無一日十二時之分,《左傳》蔔楚丘曰:日之數十,故有十時。

    是言一日隻十時也。

    其見于史傳者,記日之早晚則曰平旦,曰日中,曰日之夕。

    又如《史記。

    天官書》旦至食、食至日失之類。

    記夜之早晚則曰夜半,曰夜未央,曰夜向晨。

    又如《漢書。

    廣陵王胥傳》雞唱時,《昌邑王傳》夜漏未盡一刻之類,無所謂子醜寅卯之十二時也。

    況古人尚以甲、乙、丙、丁、戊分夜之五更,謂之五夜,若其時已有甲子乙醜紀時,又何得以甲乙紀夜乎?又《淮南子》日出谷為晨明,登扶桑為フ明,至曲阿為旦明,至曾泉為蚤食,至桑野為晏食,至衡陽為隅中,至昆吾為正中,至烏次為小還,至悲谷為哺時,至女紀為大還,至虞淵為高舂,至連石為下舂,至悲泉為懸車,至虞淵為黃昏,至蒙谷為定昏。

    是古時一日夜尚分十五時,且其所分之候晝多而夜少。

    其以一日分十二時,而以幹支為紀,蓋自太初改正朔之後,曆家之術益精,故定此法。

    如《五行志》日加辰巳之類,皆漢法也。

    杜預注《左傳》“蔔楚丘十時”之語,則曰夜半,曰雞鳴,曰平旦,曰日出,曰食時,曰隅中,曰日中,曰日失,曰晡時,曰日入,曰黃昏,曰人定。

    是雖不立十二支之目,亦已分十二時而非十時矣。

    蓋曆家記載已用十二支,而民俗猶以夜半、雞鳴等為候也。

     ○十二相屬曾三異《同話錄》雲:十二辰屬子午卯酉醜,其屬體皆有虧,如鼠無膽,雞無腎,馬無角,牛無齒,兔無唇之類,惟三物配附不合。

    洪{艹巽}《谷漫錄》雲:子鼠醜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戍犬亥豬十二相屬,前輩未有明其所以取義者。

    曩見家璩公選雲:子寅辰午申戍俱陽,故以相屬之奇數為名,鼠虎龍猴狗俱五指,馬則單蹄也;醜卯巳未酉亥俱陰,故取相屬之偶數為名,牛羊雞豬俱四爪,兔兩爪,蛇兩舌也。

    王鏊之論則曰:二十八宿分布周天,以直十二辰,每辰二宿,惟子午卯酉則三宿,而各有所象:女土蝠,虛日鼠,危月燕,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