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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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二之也。

    ”夫宋儒曷嘗謂氣質非出于天哉?謂“義理氣質,同出于天,則氣質不應為義理之累。

    宋儒謂氣質為義理之累,是二之也。

    ”然則戴氏所謂血氣者,任其自然,遂不足為心知之累欤?謂任血氣之自然,不足為心知之累,則戴氏所謂“耳目鼻口之欲,必以限制之命節之”之說,為不可通矣。

    謂性必限之以命;而聲色臭味當然之則,必以心為之君;則宋儒之說,戴氏實未有以易之也。

    若曰:“民之秉彜,好是懿德。

    心知之自然能好懿德,猶耳目鼻口之自然能好聲色臭味。

    以是見義理之具于吾心,與宋儒謂義理之性原于理,而理出于天者不同。

    ”則宋儒固亦未嘗不謂理具于吾心也,特本之于天耳。

    即戴氏謂義理之性天然具于吾之心知,而推厥由來,亦不能謂其不本之于天也。

    戴氏謂“飲食能為身之養者,以其所資以養之氣,與所受之氣同。

    問學之于德性亦然”是也。

    安得謂宋儒“更增一本”乎? 戴氏曰:“宋儒所謂理,即老氏所謂真宰,釋氏所謂真空也。

    老釋自私其身,欲使其身離形體而長存。

    乃就一身分為二,而以神識為本。

    推而上之,遂以神為有天地之本。

    以無形無迹者為有,而視有形有迹者為幻。

    宋儒以理當其無形無迹者,而以氣當其形體。

    故曰心性之郛廓。

    ”老氏、釋氏是否自私其身?是否歧神與形而二之?今不暇及。

    宋儒之辟釋氏也,曰:“釋氏本心,吾儒本天。

    ”其所謂理,與老釋之所謂神識非同物,則彰彰明矣。

    宋儒蓋病老釋以萬物為虛,獨吾心所知見者為實,則一切皆無定理,猖狂妄行,無所不可,故欲以理正之。

    宋儒所謂理者,乃事物天然之則,即戴氏所謂“有物必有則”;而其所謂義理之性,則吾心之明,能得此天然之則者,即戴氏所謂“能知不易之則之神明”也。

    安得視為虛而無薄之物乎? 戴氏謂“老釋内其神而外形體。

    舉凡血氣之欲,悉起于有形體之後,而神至虛靜,無欲無為。

    宋儒沿其說。

    故于民之饑寒愁怨、飲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鹹視為人欲之甚輕。

    古之言理也,就人之情欲求之,使之無疵。

    今之言理也,離人之情欲求之,使之忍而不顧。

    故用之治人,則禍其人。

    夫人之生也,莫病于無以遂其生。

    欲遂其生,亦遂人之生,仁也。

    欲遂其生,至于戕人之生而不顧,不仁也。

    不仁實始于欲遂其生之心。

    無此欲,必無不仁矣。

    然使無此欲,則于天下之人,生道窮促,亦将漠然視之。

    己不必遂其生,而遂人之生,無是情也。

    故欲不可無,節之而已。

    謂欲有邪正則可,以理為正,以欲為邪,則不可也。

    ”此為戴氏主意所在,自比于孟子不得已而言者。

    吾聞朱子之言曰:“飲食,天理也。

    要求美味,人欲也。

    ”則朱子所謂天理,亦即欲之出于正者。

    與戴氏謂“欲其物,理其則”同。

    未嘗謂凡欲皆不當于理也。

    人之好生,乃其天然不自已之情。

    自有人類以來,未有能外之者也。

    世固有殺身以成仁,亦有殺以止殺者。

    彼以為不殺其身,不殺殺之可以止殺之人,則于生道為有害。

    其事雖出于殺,其心仍以求夫生也。

    自有人類以來,未有以死為可歆,生為可厭者。

    戴氏以為宋學者不欲遂其生為慮,可謂杞人憂天之隊矣。

    若謂欲遂人之生者,先不能無自遂其生之心,則又有說。

    世無不肯舍其身而可以救人者。

    蓋小我之與大我,其利害時有不同。

    于斯時也,而無舍己救人之心;亦如恒人,徒存一欲遂其生之念,則終必至于戕人之生而不顧。

    此成仁之所以必出于殺身;而行菩薩行者,所以必委身以飼餓虎也。

    彼行菩薩行者,甯不知論各當其分之義,固不當食肉以自養,亦不委身以飼虎哉?不有純于仁之心,固無以行止于義之事。

    彼行止于義者,其心固純于仁。

    所以止于義者,所能行之仁,止于如此;不如此,則轉将成為不仁。

    故不得已而止于此,而非其心之遂盡于此也。

    心之量,适如其分而已;及其行之,未有能盡乎其分者,而戴氏所謂戕人之生以遂其生之禍作矣。

    故以純乎理恒人,宋儒未嘗有此;其有之,則宋學之末失也。

    至于以純乎理自繩其身,則凡學問,未有不當如此者。

    抑天下之人,使皆進于高節則不能。

    誘掖天下之人,使同進于高節,則固講學問者,所當同具之志願。

    而非天下之人,真能同進于高節,天下亦決無真太平之望也。

     戴氏謂“老釋以其所謂真宰、真空者為已足,故主去情欲勿害之,而不必問學以擴充之。

    宋儒之說,夫老釋之說,故亦主靜。

    以水之清喻性。

    以其受污濁喻氣質。

    宋儒所謂氣質,即老釋所謂情欲也。

    水澄之清,故主靜,而易其說為主敬存理”雲雲。

    主靜之說,發自周子。

    其說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

    立地之道,曰柔與剛。

    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又曰:“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立人極焉。

    ”蓋以人之所行,不越義。

    而二者名異而實同。

    義所以行仁,而仁則所以為義立之體。

    無義固無以行仁,無仁亦無所謂義。

    當仁仁,正其所以為義;當義而義,亦所以全夫仁;所謂中也。

    止于中而不過,則所謂靜也。

    何以能靜,必有持守方焉,則程子所謂主敬也。

    主敬而事物至當不易之則(宋儒所謂理)存焉矣。

    宋儒所謂靜,非寂然不動之謂也。

    戴氏之說,實屬誤會。

     戴氏謂“宋儒詳于論敬,而《略于論學》,此亦宋學末流之生。

    若程朱,則涵養須用敬,進學在緻知”,兩端固并重也。

    抑進學亦必心明而後能之,故反身自勘之學,終不能不稍重于内。

    戴氏曰:“聖人之言,無非使人求其至當,以見之行。

    求其至當,即先務于知也。

    凡去私不求去蔽,重行不先重知,非聖學也。

    ”此說與程朱初無以異。

    又曰:“聞見不可不廣,而務在能明于心。

    一事豁然,使無餘蘊。

    更一事而亦如是。

    久之,心知之明,進于聖知,則雖未學之事,豈足以窮其知哉?”此說亦與朱子一旦豁然貫通之說同。

    天下事物,窮之不可勝窮,論明與蔽者,終不得不反之于心也。

    然與戴氏力主事物在吾心之外,謂心知之資于事物以益其明,猶血氣之資于飲食以益其養者,則未免自相矛盾矣。

     戴氏謂“心之能悅懿德,猶耳目鼻口之能悅聲色臭味。

    接于我之身氣,辨之而悅之者,必其尤美者也。

    接于我之心知,辨之而悅之者,必其至是者也。

    ”夫口之同嗜易牙,目之皆姣子都,耳之皆期師曠,亦以大緻言之耳。

    鸱枭嗜鼠,即且甘帶,人心之異,有不翅其若是者矣。

    謂義理之尤美者,必能為人所悅,其然,豈其然乎?乃戴氏又曰:“理也者,情之不爽失者也。

    凡有所施于人,反躬而靜思之,人以此施于我,能受之乎?凡有所責于人,反躬而靜思之,人以此責于我,能盡之乎?以我絜之人則理明。

    ”故曰:“去私莫如強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