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鑰匙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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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正德乙亥重刊改并五音類聚四聲篇十五卷附録 直指玉鑰匙門法 音和 類隔 窠切 輕重交互 振救 正音憑切 精照互用 寄韻憑切 喻下憑切 日寄憑切 通廣 局狹 内外 不定之切 前三後一 三二精照寄正音和 就形門 創立音和 開合 通廣局狹 易部十八字 音和 一。

    音和者,謂:「見、溪、群、疑」此四母下字為切,随四等韻去皆是「音和」。

    故曰:「切時若用見溪羣,四等音和随韻臻。

    」如,「古紅」切「公」字,「古行」切「庚」字,「豈俱」切「區」字,「古賢」切「堅」字之類,是也。

     類隔 二。

    類隔者,謂:「端、透、定、泥」一、四為切,韻逢二、三便切「知」等字;「知、徹、澄、娘」二、三為切,韻逢一、四卻切「端」等字。

    故曰:「一四端泥三二知,相乗█隔已明之。

    」如,「都江」切「樁」字,「丁弓」切「中」字,「濁甘」切「談」字,「陟經」切「丁」字之類,是也。

     窠切 三。

    窠切者,謂:「知、徹、澄、娘」第二為切,〔謂知等第二即四等中第三也〕韻逢「精、清、從、心、邪、曉、匣、影、喻」第四,并切第二。

    故曰:「知逢影喻精邪四,窠切憑三有定基。

    」如,「陟遙」切「朝」字,「直猶」切「俦」字之類,是也。

     輕重交互 四。

    輕重交互者,謂:「幫、滂、并、明」一、二三、四為切,韻逢有「非」等,第三便切輕唇字「非、敷、奉、微」;第三為切,韻逢一、二、四,卻切重唇字。

    故曰:「輕見重形須切重,重逢輕等必歸輕。

    」如,「匹尤」切「█」字,「芳桮」切「肧」字之█,是也。

     振救 五。

    振救者,謂:「精、清、從、心、邪」等一等為切,韻逢諸母第三,并切第四。

    是,四二振救。

    「精、清、從、心、邪」第二為切,謂精等中為第二,即等中為第四也韻逢諸母第三,亦切第二。

    故曰:「三四還歸四名振,切一韻三四二陳。

    」如,「私兆」切「小」字,「詳裡」切「似」字,「祖之」切「赀」〔《廣韻》赀字作「即移切」。

    〕字,「贊員」切「镌」字之類,是也。

     正音憑切 六。

    正音憑切者,謂:「照、穿、床、審、禅」第一等為切,即第四等中第二也,韻逢諸母第三并切照一,是正音憑切三,韻逢諸母第四,亦切照一,是正音憑切四。

    故曰:「逢三遇四盡歸初,正音憑切成█訓。

    」如,「楚居」切「初」字,「山幽」切「█」字之類,是也。

     精照互用 七。

    精照互用者,謂:「精、清、從、心、邪」第二等為切,謂精等為二,即等中第四也。

    韻逢諸母第二并切照一等字,是「四二精照互用」;「照、穿、床、審、禅」第一等為切,即等中第二也,韻逢諸母第一,卻切精一等字,是「精照互用」。

    「精、清、從、心、邪」第一等為切,韻逢諸母第二并切照一等字,亦是「精照互用」。

    故曰:「四二相違互用呼,照初卻見四等中。

    」一如,「子皆」切「齋」字,「士垢」切「鲰」字,「則減」切「斬」字之█,是也。

     寄韻憑切 八。

    寄韻憑切者,謂「照、穿、床、審、禅」第二等為切,謂照等為第二,即四等中第三也。

    韻逢諸母一、四,并切照二。

    故曰:「照二若逢一四中,隻從寄韻三中論。

    」如,「昌來」切「█」字,「成█」切「栘」字之█是也。

     喻下憑切 九。

    喻下憑切者,謂:單「喻」母下第三為切,韻逢諸母第四,并切第三,是喻下憑切覆;喻母第四為切,韻逢諸母第三,并切第四,是喻下憑切仰。

    故曰:「喻母複從三四談,若逢仰覆但憑切。

    」如,「餘朝」切「遙」字,「于聿」切「█」字之█,是也。

     日寄憑切 十。

    日寄憑切者,謂:「日」字母下第三為切,韻逢一、二、四,并切第三。

    故曰:「日止憑三寄韻歌。

    」如,「汝來」切「荋」字,「儒華」切「捼」字,「如延」切「然」字之█是也。

     通廣 十一。

    通廣者,謂「見、溪、群、疑、幫、滂、并、明、非、敷、奉、微、曉、匣、影」此一十五母為切,「知、徹、澄、娘、照、穿、床、審、禅、來、日」第三等,并切第四。

    故曰:「來日舌三并照二,通廣必取四為真。

    」如,「渠脂」切「祇」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