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丘耳夢錄丙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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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公睦鄰淳于厚俗崇儉戒殺詩張玉綸張命長淮河傅道士杞梁妻周太常妻奴婢知書王張兩烈婦彭列女李氏徐氏花下飲酒圖從一能妾何三先賢著述梵雅馬黃縣志仙酒量醫鳴楸圖潘夫人
管公睦鄰
管幼安在遼東,鄰人有牛暴幼安田。
幼安牽牛着涼處,自與飲食,過于牛主。
牛主得牛,大慚,若犯嚴刑。
淳于厚俗 淳于恭,字孟孫,以謙儉推讓為節。
恭家井在門外,上有盆,牧童争飲牛。
恭惡其争,多置器其上。
為預汲水滿之,小兒複争,恭各語其家父母,父母乃禁怒之,遂不複争。
又見偷刈禾者,恐其愧,因伏草中,盜去乃起。
因悟君子為小人中傷,事見情窮。
為君子者,反宜回護而周旋之。
小人心腸面目種種異人,固不易愧。
一使之愧,而無所容,則其毒益深而焰益烈,既不逆其所傷,而又使之無愧,非不情也。
居亂世全身之道,不得不出于此。
不如是,又何以見為君子之難哉? 崇儉 先叔父侍禦公,生當承平,家室充盈,猶于二三同志力崇儉約。
為文刻版轉相告誡。
其在今日饑馑之餘,物力匮乏,尤宜恪遵。
文:田宴會之設,要以達情将敬而止,污樽之風雖不可複,而濫觞成俗,所損不少。
是以真率一會,千載侈為美談,以古律今,何遽不可仿而行乎?且從儉之益甚大,惜福一也,省費二也,可繼三也。
裡闾族黨無取繁文,知己素交,雅堪共訂。
謹拟吉禮用全柬,此外親知相召,或折柬或單幅,一二日前達知,二人一席時,果四五品,肴蔬十二器,飯四道。
飯畢,止備果碟十二。
兇禮視此少殺。
如偶爾相聚,或郊外散步,則數人共坐,肴蔬或六、或八及小攢盒一具,不許多辦。
至公祖父母及隔縣親知偶至者,不妨先以此約相告,通權達變,必不過督。
飲食雖小,所關甚巨。
姑舉一節,以例其餘,望我同志,無渝斯盟。
未必于裡俗無小補也。
貞又嘗為五簋約,雲:盛馔變色,為相敬也。
疏食必飽,為相愛也。
聖賢皆然,況吾輩乎?物力有限,儉德當崇。
拟法古人“二簋用享,每食四簋”之意。
斟酌時宜再加其一。
且知己相聚原取歡洽,非徒餔啜。
即為餔啜,計五鼎之奉,不為不豐,何必羅列,始足稱豪。
會數禮勤,物薄情厚。
我既易于待人,人亦易于待我矣,敢告同志,力挽頹風。
戒殺詩 人物生之初,物實橫而貪?聖哲力驅除,饕餮謀肥甘。
禦暴乃為暴,脫吻而恣饞。
忍同虎狼性,永堕此胎凡。
/我觀此四大,唯口業無極。
出多則多敗,入多則多賊。
藜藿常寬快,肥濃苦仄塞。
腹中現因果,可知劫千百。
/幸可不至饑,胡必備百味。
盡法以烹炰,舉箸皆冤對。
諸我所殺物,百年有冥會。
獨身徒步往,難言不足畏。
/衆生造殺業,乃為饑火燒。
不悟是佛子,而以飽其饕。
稽首天人師,人物同屬毛。
所以廣額兒,成佛在屠刀。
/昔人曾有言,不殺亦不放。
若使放所殺,福德更無量。
常行平等慈,普度壽者相。
利他實自利,慈悲導幽仗。
/我特能言物,疾痛辄号呼。
思彼喑默死,飲恨當何如。
淵叢自天地,刀俎豈其辜。
偷肥因近死,深省戒心無。
/舌識不能斷,生死遞相續。
辛苦主冥人,日夜亦不足。
已殺未殺者,轉複成眷屬。
苟知冤是親,還忍相啖不。
/于諺有之曰,忍口不堕債。
治生事則然,護身理亦在。
錢債猶可賒,命債誰能貸。
老氏儉與慈。
人天同寶愛。
/大哉閻浮提,人與物之薮。
一以悲憫心,種種無猜偶。
豢非為肥甘,放如脫械杻,各不發殺機,是名無量壽。
/咨爾富貴人,食料亦有分。
用寡可積赢,取多必速盡。
即此口腹間,可以證戒定。
子孫生之委,豈不能造命。
/先叔侍禦公跋之曰:右佘翼望先生戒殺詩字字沉痛,貪饞者感于斯語,不啻呼寐而醒矣。
敬付剞劂以廣其傳。
張玉綸 張玉綸,舒角阜鄉民。
壬午之變,綸與其父母俱被大兵擄入石阜寨,而隸各主。
綸探知父母所在,頻往省視。
其父母私謂之曰:我兩人力不能脫,汝可自為計。
綸泣曰:父母在此,兒将焉往?因随數月,至兔兒山,母以衣鞋付綸曰:可以行矣。
綸不肯。
已出塞,因分營,與父相失,乃逃歸。
國朝定鼎,綸即赴京訪索,有曹姓者寄信,言綸父以十月抵京,綸急往候,父竟不至。
綸又多方尋求音耗,後二年,有諸城張姓者自沈陽歸,雲綸父在廣甯東羊腸河焦利賓弟桓德帳下。
綸聞之即趨山海關,求北行,八日至羊腸河,得面父母,别九年矣。
乍至其母不識,谛視乃相抱泣下。
良久而歸,惘然如不終日也。
次年又遣其弟往省,至羊腸河,則父母已移居白土廠。
由條子邊外行數日而至,始見父母,良久而歸。
綸益不能安席,次年,複貸子錢峙糧,偕弟至白土廠乞贖父母。
其主索千金,然綸家無擔石,不過困之使絕望耳。
綸憂二親衰老,不能供主役,留弟在側服勞,己先回,禱于靈山,誓齋素終身,俾父母得生還。
次年又至白土廠,乞贖父母,索九百金,猶前志也。
綸誓不獨歸故鄉。
遂命弟回,己自侍父母,傭作貿易為生,凡七年,日日哀懇。
逢其主親知,必跪而陳情,漸減至三百數。
又至七十數。
綸再三乞憐後,定以五十數。
又中變不許贖。
綸仰天号泣,聞者心傷。
利賓乃命桓德聽贖。
綸數年貿易,不浪費一文,得三十餘金。
又有義姊助之,已如數矣。
複外索謝,綸解衣跪進,袒裼而行。
其主乃請于貝勒,投牒戶部,給引回籍。
計綸在外九年,往返行二萬餘裡,陟山涉水,昌暑沖寒,載饑載渴,人父人昆,瑣尾流離之狀,憂愁抑郁之情,惟自知之,天地鬼神鑒之,而必非局外之人道聽途說所能摹其萬一者。
綸父旺,去
幼安牽牛着涼處,自與飲食,過于牛主。
牛主得牛,大慚,若犯嚴刑。
淳于厚俗 淳于恭,字孟孫,以謙儉推讓為節。
恭家井在門外,上有盆,牧童争飲牛。
恭惡其争,多置器其上。
為預汲水滿之,小兒複争,恭各語其家父母,父母乃禁怒之,遂不複争。
又見偷刈禾者,恐其愧,因伏草中,盜去乃起。
因悟君子為小人中傷,事見情窮。
為君子者,反宜回護而周旋之。
小人心腸面目種種異人,固不易愧。
一使之愧,而無所容,則其毒益深而焰益烈,既不逆其所傷,而又使之無愧,非不情也。
居亂世全身之道,不得不出于此。
不如是,又何以見為君子之難哉? 崇儉 先叔父侍禦公,生當承平,家室充盈,猶于二三同志力崇儉約。
為文刻版轉相告誡。
其在今日饑馑之餘,物力匮乏,尤宜恪遵。
文:田宴會之設,要以達情将敬而止,污樽之風雖不可複,而濫觞成俗,所損不少。
是以真率一會,千載侈為美談,以古律今,何遽不可仿而行乎?且從儉之益甚大,惜福一也,省費二也,可繼三也。
裡闾族黨無取繁文,知己素交,雅堪共訂。
謹拟吉禮用全柬,此外親知相召,或折柬或單幅,一二日前達知,二人一席時,果四五品,肴蔬十二器,飯四道。
飯畢,止備果碟十二。
兇禮視此少殺。
如偶爾相聚,或郊外散步,則數人共坐,肴蔬或六、或八及小攢盒一具,不許多辦。
至公祖父母及隔縣親知偶至者,不妨先以此約相告,通權達變,必不過督。
飲食雖小,所關甚巨。
姑舉一節,以例其餘,望我同志,無渝斯盟。
未必于裡俗無小補也。
貞又嘗為五簋約,雲:盛馔變色,為相敬也。
疏食必飽,為相愛也。
聖賢皆然,況吾輩乎?物力有限,儉德當崇。
拟法古人“二簋用享,每食四簋”之意。
斟酌時宜再加其一。
且知己相聚原取歡洽,非徒餔啜。
即為餔啜,計五鼎之奉,不為不豐,何必羅列,始足稱豪。
會數禮勤,物薄情厚。
我既易于待人,人亦易于待我矣,敢告同志,力挽頹風。
戒殺詩 人物生之初,物實橫而貪?聖哲力驅除,饕餮謀肥甘。
禦暴乃為暴,脫吻而恣饞。
忍同虎狼性,永堕此胎凡。
/我觀此四大,唯口業無極。
出多則多敗,入多則多賊。
藜藿常寬快,肥濃苦仄塞。
腹中現因果,可知劫千百。
/幸可不至饑,胡必備百味。
盡法以烹炰,舉箸皆冤對。
諸我所殺物,百年有冥會。
獨身徒步往,難言不足畏。
/衆生造殺業,乃為饑火燒。
不悟是佛子,而以飽其饕。
稽首天人師,人物同屬毛。
所以廣額兒,成佛在屠刀。
/昔人曾有言,不殺亦不放。
若使放所殺,福德更無量。
常行平等慈,普度壽者相。
利他實自利,慈悲導幽仗。
/我特能言物,疾痛辄号呼。
思彼喑默死,飲恨當何如。
淵叢自天地,刀俎豈其辜。
偷肥因近死,深省戒心無。
/舌識不能斷,生死遞相續。
辛苦主冥人,日夜亦不足。
已殺未殺者,轉複成眷屬。
苟知冤是親,還忍相啖不。
/于諺有之曰,忍口不堕債。
治生事則然,護身理亦在。
錢債猶可賒,命債誰能貸。
老氏儉與慈。
人天同寶愛。
/大哉閻浮提,人與物之薮。
一以悲憫心,種種無猜偶。
豢非為肥甘,放如脫械杻,各不發殺機,是名無量壽。
/咨爾富貴人,食料亦有分。
用寡可積赢,取多必速盡。
即此口腹間,可以證戒定。
子孫生之委,豈不能造命。
/先叔侍禦公跋之曰:右佘翼望先生戒殺詩字字沉痛,貪饞者感于斯語,不啻呼寐而醒矣。
敬付剞劂以廣其傳。
張玉綸 張玉綸,舒角阜鄉民。
壬午之變,綸與其父母俱被大兵擄入石阜寨,而隸各主。
綸探知父母所在,頻往省視。
其父母私謂之曰:我兩人力不能脫,汝可自為計。
綸泣曰:父母在此,兒将焉往?因随數月,至兔兒山,母以衣鞋付綸曰:可以行矣。
綸不肯。
已出塞,因分營,與父相失,乃逃歸。
國朝定鼎,綸即赴京訪索,有曹姓者寄信,言綸父以十月抵京,綸急往候,父竟不至。
綸又多方尋求音耗,後二年,有諸城張姓者自沈陽歸,雲綸父在廣甯東羊腸河焦利賓弟桓德帳下。
綸聞之即趨山海關,求北行,八日至羊腸河,得面父母,别九年矣。
乍至其母不識,谛視乃相抱泣下。
良久而歸,惘然如不終日也。
次年又遣其弟往省,至羊腸河,則父母已移居白土廠。
由條子邊外行數日而至,始見父母,良久而歸。
綸益不能安席,次年,複貸子錢峙糧,偕弟至白土廠乞贖父母。
其主索千金,然綸家無擔石,不過困之使絕望耳。
綸憂二親衰老,不能供主役,留弟在側服勞,己先回,禱于靈山,誓齋素終身,俾父母得生還。
次年又至白土廠,乞贖父母,索九百金,猶前志也。
綸誓不獨歸故鄉。
遂命弟回,己自侍父母,傭作貿易為生,凡七年,日日哀懇。
逢其主親知,必跪而陳情,漸減至三百數。
又至七十數。
綸再三乞憐後,定以五十數。
又中變不許贖。
綸仰天号泣,聞者心傷。
利賓乃命桓德聽贖。
綸數年貿易,不浪費一文,得三十餘金。
又有義姊助之,已如數矣。
複外索謝,綸解衣跪進,袒裼而行。
其主乃請于貝勒,投牒戶部,給引回籍。
計綸在外九年,往返行二萬餘裡,陟山涉水,昌暑沖寒,載饑載渴,人父人昆,瑣尾流離之狀,憂愁抑郁之情,惟自知之,天地鬼神鑒之,而必非局外之人道聽途說所能摹其萬一者。
綸父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