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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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第十四卷□且部
标題:斤jīn
注解:斫木斧也。
此依小徐本。
凡用斫物者皆曰斧。
斫本之斧,則謂之斤。
象形。
橫者象斧頭,直者象柄,其下象所斫木。
舉欣切。
十三部。
凡斤之屬皆從斤。
按此篆象形之下當有一曰十六兩也六字,乃與金部铢鈞、□部兩、禾部□,合成五權。
十黍為絫,附見于絫下。
鬥二□曰□,附見于鬲下。
說文之例正如此。
班固說五權曰:斤,明也。
卽爾雅、毛傳之斤斤,察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斧fǔ 注解:所□斫也。
所□二字今補。
斧之為用廣矣,斤則不見于他用也,葢其制有異矣。
白與黑相次文曰黼,葢如畫斧然,故亦曰斧藻。
從斤父聲。
方矩切。
五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斨qiānɡ 注解:方銎斧也。
銎者,斤斧空也。
毛詩傳曰:隋銎曰斧,方銎曰斨。
隋讀如妥,謂不正方而長也。
從斤丬聲。
七羊切。
十部。
《詩》曰:“又缺我斨。
”豳風破斧文。
按許不偁七月偁此者,明斧斨之用不專伐木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斫zhuó 注解:擊也。
擊者,攴也。
凡斫木、斫地、斫人皆曰斫矣。
從斤石聲。
之若切。
古音在五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斪qú 注解:斪斸,所□斫也。
各本無斪斸所□四字,今補。
爾雅:斪斸謂之定。
斪斸合二字成文。
斪之言鈎也,斸之言斫也。
考工記車人注作句欘。
斤斧所以斫木,斪斸所以斫地。
從斤句聲。
其俱切。
四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斸zhú 注解:斪斸也。
原作斫也,今依全書通例正。
木部有欘字,所以斫也。
齊謂之茲其,葢實一字。
從斤屬聲。
職玉切。
三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斲zhuó 注解:斫也。
從斤□聲。
小徐有聲。
锴曰:非聲。
铉曰:□器也,斤以斲之。
皆不知古音者也。
古音三部四部同入。
今音析人三覺。
竹角切。
□,斲或從丮晝聲。
大徐作從畫,從丮。
篆體作□。
今依玉篇正。
晝聲猶□聲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釿yǐn 注解:劑□也。
劑者,齊也。
小徐無□字。
釋名曰:釿者,謹也。
闆廣不可得制,削又有節,則用此釿之。
所以詳謹,令平滅斧迹也。
六書故曰:釿,魚斤切,似铴而小。
按此篆葢從斤,金聲,讀若呻吟之吟。
其義謂以斤斧之屬制□金□物也。
今俗閑謂戾□堅為釿□,當卽此字。
劉成國以謹也釋之,葢已失其義,誤其音,非許入斤部之恉矣。
從斤金聲。
聲字今補。
古音在七部。
大徐宜引切。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所suǒ 注解:伐木聲也。
伐木聲,乃此字本義。
用為處所者,叚借為處字也。
若王所,行在所之類是也。
用為分别之□者,又從處所之義引申之。
若予所否者,所不與舅氏同心者之類是也。
皆于本義無涉,是眞叚借矣。
從斤戶聲。
疏舉切。
五部。
《詩》曰:“伐木所所。
”小雅伐木文。
首章伐木丁丁傳曰:丁丁,伐木聲。
次章伐木許許傳曰:許許,柿皃。
此許許作所所者,聲相似。
不用柿皃之說,用伐木聲之說者,葢許以毛為君亦參用三家也。
今按丁丁者,斧斤聲。
所所,則鋸聲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斯sī 注解:析也。
以疊韻為訓。
陳風曰:墓門有棘,斧以斯之。
傳曰:斯,析也。
叚借訓為此。
亦疊韻也。
殷其靁傳曰:斯,此也。
從斤其聲。
其聲未聞。
斯字自三百篇及唐韻在支部無誤,而其聲在之部,□非聲也。
息移切。
十六部。
《詩》曰:“斧□斯之。
”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斮zhuó 注解:斬也。
斬者,□也。
□者,□也。
斫用衺,斮、□用正。
從斤□聲。
側略切。
古音在五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duàn 注解:□也。
戈部□下曰□也。
今人□物讀上聲,物已□讀去聲。
引申之義為決□。
讀丁貫切。
從斤□。
會意。
徒玩切。
十四部。
廣韻徒管切。
□,古文絕。
見纟部。
□,古文斷,從□。
□,古文叀字。
見叀下。
《周書》曰:“□□猗,無他技。
”秦誓文。
許所據壁中古文也。
□,亦古文□。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luǒ 注解:柯擊也。
柯,廣韻作相。
從斤良聲。
來可切。
按此音恐訛,古音當讀如琅。
十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新xīn 注解:取木也。
取木者,新之本義,引申之為凡始基之偁。
采□傳曰:田一歲曰菑,二歲曰新田。
其一端也。
從斤□聲。
當作從斤木,辛聲,非從□聲也。
息鄰切。
十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斦yín 注解:二斤也。
阙。
二斤也,言形而義在其中。
爾雅、毛傳曰:斤斤,明也。
葢其義與。
阙者,言其義其音未之聞也。
大徐語斤切。
質字從此。
文十五 重三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鬥dǒu 注解:十□也。
賈昌朝作□十之也。
此篆叚借為鬥陗之鬥,因鬥形方直也。
俗乃制陡字。
象形,有柄。
上象鬥形,下象其柄也。
鬥有柄者,葢象北鬥。
當口切。
四部。
許說俗字人持十為鬥。
魏晉以後作□。
似□非□,似斤非斤,所謂人待十也。
凡鬥之屬皆從鬥。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鬥部 标題:斛hú 注解:十鬥也。
律曆志曰:量者,躍于龠,合于合,登于□,聚于鬥,角于斛。
考工記:豆實三而成□,受鬥二□。
鬲部亦曰:鬥二□曰□。
然則謂□卽斛者,謬也。
從鬥角聲。
胡谷切。
三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鬥部 标題:斝jiǎ 注解:玉爵也。
夏曰醆,小徐如此,大徐作琖,皆許所無。
周禮量人音義曰:琖,側産反。
劉昌宗本作□,音同。
按古當用戋字,後人以意加旁。
殷曰斝,周曰爵。
見明堂位及毛詩傳。
魯祀周公:爵用玉琖,仍雕。
周禮、祭統皆雲玉爵。
然則三代皆飾玉可知,故許統雲玉爵也。
禮運:醆斝及□君,非禮也。
鄭雲:先王之爵,惟魯與王者之後得用之。
其餘諸侯用時王之器而已。
大雅:洗爵奠斝。
箋雲:用殷爵者,尊兄弟也。
明堂位注曰:斝畫禾稼也。
從鬥,〈吅下冂〉象形。
二徐本皆訛,今正之如此。
從鬥而上象其形也。
與□同意。
□從鬯從又,而〈爫下□〉象形。
斝從鬥,而〈吅下冂〉象形,故雲同意也。
此三爵者,其狀各異,今惟爵有存者耳。
古雅切。
古音在五部。
或說斝受六□。
考工記爵受一□而已。
醆斝未聞也,或說斝容六□,故字從鬥。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鬥部 标題:料liào 注解:量也。
量者,稱輕重也。
稱其輕重曰量,稱其多少曰料,其義一也。
知其多少,斯知其輕重矣,如稻重一□為粟二十鬥是也。
引申之,凡所量度豫備之物曰料。
讀去聲。
從米在鬥中。
米在鬥中,非盈鬥也,視其淺深而可料其多少。
此會意。
讀若遼。
洛蕭切。
二部。
廣韻又去聲。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鬥部 标題:斞yǔ 注解:量也。
此量讀五量之量。
從鬥臾聲。
以主切。
古音在四部。
《周禮》曰:桼三斞。
桼各本訛求,今正。
考工記弓人文。
鄭注:斞輕重未聞。
許亦但雲量也。
一弓之膠甚少,與論語、考工記之庾絕異。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鬥部 标題:斡wò 注解:蠡柄也。
此蠡非蟲齧木中,乃本無其字依聲叚借之字。
見瓢字下,又見□字下。
方言則從瓜作瓥矣。
楊雄曰:瓢也。
郭雲:瓠勺也。
判瓠為瓢以為勺,必執其柄而後可以挹物。
執其柄則運旋在我,故謂之斡。
引申之,凡執柄樞轉運皆謂之
此依小徐本。
凡用斫物者皆曰斧。
斫本之斧,則謂之斤。
象形。
橫者象斧頭,直者象柄,其下象所斫木。
舉欣切。
十三部。
凡斤之屬皆從斤。
按此篆象形之下當有一曰十六兩也六字,乃與金部铢鈞、□部兩、禾部□,合成五權。
十黍為絫,附見于絫下。
鬥二□曰□,附見于鬲下。
說文之例正如此。
班固說五權曰:斤,明也。
卽爾雅、毛傳之斤斤,察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斧fǔ 注解:所□斫也。
所□二字今補。
斧之為用廣矣,斤則不見于他用也,葢其制有異矣。
白與黑相次文曰黼,葢如畫斧然,故亦曰斧藻。
從斤父聲。
方矩切。
五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斨qiānɡ 注解:方銎斧也。
銎者,斤斧空也。
毛詩傳曰:隋銎曰斧,方銎曰斨。
隋讀如妥,謂不正方而長也。
從斤丬聲。
七羊切。
十部。
《詩》曰:“又缺我斨。
”豳風破斧文。
按許不偁七月偁此者,明斧斨之用不專伐木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斫zhuó 注解:擊也。
擊者,攴也。
凡斫木、斫地、斫人皆曰斫矣。
從斤石聲。
之若切。
古音在五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斪qú 注解:斪斸,所□斫也。
各本無斪斸所□四字,今補。
爾雅:斪斸謂之定。
斪斸合二字成文。
斪之言鈎也,斸之言斫也。
考工記車人注作句欘。
斤斧所以斫木,斪斸所以斫地。
從斤句聲。
其俱切。
四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斸zhú 注解:斪斸也。
原作斫也,今依全書通例正。
木部有欘字,所以斫也。
齊謂之茲其,葢實一字。
從斤屬聲。
職玉切。
三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斲zhuó 注解:斫也。
從斤□聲。
小徐有聲。
锴曰:非聲。
铉曰:□器也,斤以斲之。
皆不知古音者也。
古音三部四部同入。
今音析人三覺。
竹角切。
□,斲或從丮晝聲。
大徐作從畫,從丮。
篆體作□。
今依玉篇正。
晝聲猶□聲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釿yǐn 注解:劑□也。
劑者,齊也。
小徐無□字。
釋名曰:釿者,謹也。
闆廣不可得制,削又有節,則用此釿之。
所以詳謹,令平滅斧迹也。
六書故曰:釿,魚斤切,似铴而小。
按此篆葢從斤,金聲,讀若呻吟之吟。
其義謂以斤斧之屬制□金□物也。
今俗閑謂戾□堅為釿□,當卽此字。
劉成國以謹也釋之,葢已失其義,誤其音,非許入斤部之恉矣。
從斤金聲。
聲字今補。
古音在七部。
大徐宜引切。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所suǒ 注解:伐木聲也。
伐木聲,乃此字本義。
用為處所者,叚借為處字也。
若王所,行在所之類是也。
用為分别之□者,又從處所之義引申之。
若予所否者,所不與舅氏同心者之類是也。
皆于本義無涉,是眞叚借矣。
從斤戶聲。
疏舉切。
五部。
《詩》曰:“伐木所所。
”小雅伐木文。
首章伐木丁丁傳曰:丁丁,伐木聲。
次章伐木許許傳曰:許許,柿皃。
此許許作所所者,聲相似。
不用柿皃之說,用伐木聲之說者,葢許以毛為君亦參用三家也。
今按丁丁者,斧斤聲。
所所,則鋸聲也。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斯sī 注解:析也。
以疊韻為訓。
陳風曰:墓門有棘,斧以斯之。
傳曰:斯,析也。
叚借訓為此。
亦疊韻也。
殷其靁傳曰:斯,此也。
從斤其聲。
其聲未聞。
斯字自三百篇及唐韻在支部無誤,而其聲在之部,□非聲也。
息移切。
十六部。
《詩》曰:“斧□斯之。
”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斮zhuó 注解:斬也。
斬者,□也。
□者,□也。
斫用衺,斮、□用正。
從斤□聲。
側略切。
古音在五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duàn 注解:□也。
戈部□下曰□也。
今人□物讀上聲,物已□讀去聲。
引申之義為決□。
讀丁貫切。
從斤□。
會意。
徒玩切。
十四部。
廣韻徒管切。
□,古文絕。
見纟部。
□,古文斷,從□。
□,古文叀字。
見叀下。
《周書》曰:“□□猗,無他技。
”秦誓文。
許所據壁中古文也。
□,亦古文□。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luǒ 注解:柯擊也。
柯,廣韻作相。
從斤良聲。
來可切。
按此音恐訛,古音當讀如琅。
十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新xīn 注解:取木也。
取木者,新之本義,引申之為凡始基之偁。
采□傳曰:田一歲曰菑,二歲曰新田。
其一端也。
從斤□聲。
當作從斤木,辛聲,非從□聲也。
息鄰切。
十二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斦yín 注解:二斤也。
阙。
二斤也,言形而義在其中。
爾雅、毛傳曰:斤斤,明也。
葢其義與。
阙者,言其義其音未之聞也。
大徐語斤切。
質字從此。
文十五 重三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斤部 标題:鬥dǒu 注解:十□也。
賈昌朝作□十之也。
此篆叚借為鬥陗之鬥,因鬥形方直也。
俗乃制陡字。
象形,有柄。
上象鬥形,下象其柄也。
鬥有柄者,葢象北鬥。
當口切。
四部。
許說俗字人持十為鬥。
魏晉以後作□。
似□非□,似斤非斤,所謂人待十也。
凡鬥之屬皆從鬥。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鬥部 标題:斛hú 注解:十鬥也。
律曆志曰:量者,躍于龠,合于合,登于□,聚于鬥,角于斛。
考工記:豆實三而成□,受鬥二□。
鬲部亦曰:鬥二□曰□。
然則謂□卽斛者,謬也。
從鬥角聲。
胡谷切。
三部。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鬥部 标題:斝jiǎ 注解:玉爵也。
夏曰醆,小徐如此,大徐作琖,皆許所無。
周禮量人音義曰:琖,側産反。
劉昌宗本作□,音同。
按古當用戋字,後人以意加旁。
殷曰斝,周曰爵。
見明堂位及毛詩傳。
魯祀周公:爵用玉琖,仍雕。
周禮、祭統皆雲玉爵。
然則三代皆飾玉可知,故許統雲玉爵也。
禮運:醆斝及□君,非禮也。
鄭雲:先王之爵,惟魯與王者之後得用之。
其餘諸侯用時王之器而已。
大雅:洗爵奠斝。
箋雲:用殷爵者,尊兄弟也。
明堂位注曰:斝畫禾稼也。
從鬥,〈吅下冂〉象形。
二徐本皆訛,今正之如此。
從鬥而上象其形也。
與□同意。
□從鬯從又,而〈爫下□〉象形。
斝從鬥,而〈吅下冂〉象形,故雲同意也。
此三爵者,其狀各異,今惟爵有存者耳。
古雅切。
古音在五部。
或說斝受六□。
考工記爵受一□而已。
醆斝未聞也,或說斝容六□,故字從鬥。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鬥部 标題:料liào 注解:量也。
量者,稱輕重也。
稱其輕重曰量,稱其多少曰料,其義一也。
知其多少,斯知其輕重矣,如稻重一□為粟二十鬥是也。
引申之,凡所量度豫備之物曰料。
讀去聲。
從米在鬥中。
米在鬥中,非盈鬥也,視其淺深而可料其多少。
此會意。
讀若遼。
洛蕭切。
二部。
廣韻又去聲。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鬥部 标題:斞yǔ 注解:量也。
此量讀五量之量。
從鬥臾聲。
以主切。
古音在四部。
《周禮》曰:桼三斞。
桼各本訛求,今正。
考工記弓人文。
鄭注:斞輕重未聞。
許亦但雲量也。
一弓之膠甚少,與論語、考工記之庾絕異。
路徑:段注說文□第十四卷□鬥部 标題:斡wò 注解:蠡柄也。
此蠡非蟲齧木中,乃本無其字依聲叚借之字。
見瓢字下,又見□字下。
方言則從瓜作瓥矣。
楊雄曰:瓢也。
郭雲:瓠勺也。
判瓠為瓢以為勺,必執其柄而後可以挹物。
執其柄則運旋在我,故謂之斡。
引申之,凡執柄樞轉運皆謂之